100分阅读网 > 都市小说 > 临时同居 > 7、第 7 章
    大雨漫进了一楼的店面,只一瞬间就没过脚踝。程识只来得及收拾一只旅行包,抱着孩子跟房东一起拼车,以最快的速度撤离了旧城区。

    他从出生到现在都没上遇到过这样的天气,以至于转移到安全的酒店里后,站在窗边看着楼下的景象都会感到后怕。

    汽车轮胎几乎被浑浊湍急的水流淹没,发动机无法正常工作,熄了火停在路边像台报废的玩具。路边有半大孩子跟着父母往高处迁移,一个踉跄差点被水流冲走。

    程晓君抱着他的脖子,睁大眼睛跟着他往下看,不明白这个世界正在发生什么。

    程识沉默着抬手拉上窗帘,亲了亲他的额头,“小君乖,别怕,我们没事的。”

    他们在酒店里住了两天。雨还在没完没了的下,到第三天旧城区的水还没有消退的迹象,程识有点坐不住了。

    出门太急,也没想到形势会这么严重,他没能带上太多东西,工作用的设备都还在出租屋里,程晓君需要的纸尿裤和奶粉也只带了三天的量,眼看就要断粮了。总不能让小孩子跟着他一起吃外卖。

    好在昨天刚画完了这周的更新。看新闻里转播的实况,那边水位已经淹没了一楼的店铺。他的房间在三楼,不知道里面的电脑和数位板会不会遭殃。

    小孩子没什么烦恼,换个地方还是照样玩。程识坐在床边发愁,想着支付宝里的余额叹了口气。

    他没有现实朋友,亲戚吝啬又都在小镇里,一时都找不出什么能帮衬的人。要是跟网友借钱……会不会被当成诈骗?况且他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水才能退下去,借钱的话,借多少合适?

    潼关关还在上大学,自己的收入都是平时画约稿一点点攒起来的。借多了太难开口,借少了万一很快就用完了又回不去家,还得再借第二次,怎么张得开口……

    程识酝酿了半天,斟酌措辞去拿手机,决定还是先坦诚相告,跟她商量一下再考虑需要多少钱来救急。

    他是仓促找到的栖身之所,因为天气,周围稍微好点的酒店都被抢完了。这间小酒店里走廊尽头的房间还是捡漏得来的。价格比平时高了两倍,设施却还是优惠半价时的那样。空间狭小阴暗,有股发霉的味道,连床头的插座都是坏的,只能把电视机的插座拔了插手机充电器。

    当他拿起满电的手机时,距离任明尧发微信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

    屏幕上“你在家吗”“雨势怎么样”“还好吗”关怀三连,甚至还有个未接通话,却都因为他把手机调成静音而错过了。

    程识连忙回复消息报平安。对面反应迅速,又问他在哪。

    他老老实实地回了自己住的酒店位置。

    短短半个小时后,任明尧就过来敲门了。

    开门时程识一脸不可思议:“你家也被淹了吗?!”

    “……”

    任明尧轻咳一声,“没有。我出差路过这里,上来看看你。”

    他手里还拖着行李箱,看起来可信度高了不止一层。可程识仔细想想觉得还有哪里不对,“我好像没有告诉你房号。”

    “我问了楼下前台。程晓君呢?”

    任明尧不着痕迹地跳过这个话题,拉着行李箱往里走。

    看见房间内过分凑合的环境,他的神情不太轻松,沉声问,“你们在这里住了多久?”

    “两天了。”

    程识关上门,想招呼他都不知道从哪里下手。房间里没有饮料,热水壶是公用的,估计他也不会愿意喝那里面煮出的热水,只能局促地指指床,“坐。”

    程晓君刚爬到床尾,感觉到床垫下陷,抬头望去,从他的视角看,身穿黑色风衣的任明尧像一座黑色的山靠近压了过来。

    “小君。”程识有意提醒,“看,任叔叔。”

    黑色的山转动半周,露出一张人脸。程晓君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忽然抬起胳膊,伸出两只圆手。

    短小的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给他比了个心。

    任明尧:“……”

    程识略松了口气。

    这回就还行吧?起码比吐口水强。

    面对这小孩突如其来的示好,任明尧显得很不适应,但还是端着大人的架子,放轻力度勉强揉了揉他的头发,“很乖。”

    程晓君完成任务,又往床头爬去玩靠枕了。

    程识看着“顺路”登门拜访的老同学坐在床边,一声不吭地打量房间,心里兀然浮现出一个大胆的念头。

    要是……他跟任明尧借钱呢?

    编剧应该比大学生更有富余吧,他班长又是善良的人……

    但这念头只闪了一瞬,就被他狠狠地否决。

    他才刚和潼关关说过,任明尧不欠他什么。那他也不该倒欠人家的。

    借朋友钱以后还了就行,可借任明尧的……总觉得有什么地方说不清。

    在他走神的功夫里,眼前这位终于结束了环境考察,得出结论,“我家应该比这地方住起来更舒服。”

    “……”

    这不废话吗。程识心里嘀咕。

    连他那间四十平的出租屋都比这里住着舒服多了。

    “晚饭吃了吗?”任明尧问。

    “还没呢。”

    “会不会做饭?”

    “……”

    程识说,“会。”

    “别的家务会做吗?”

    “……会。”

    “那就好。”任明尧说,“我不会。”

    “……”

    程识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哦。”

    他们是怎么聊到这儿来的?

    不对,他们俩聊这种话题干什么?

    “我自己住,平时都要请钟点工打扫卫生,总有外人进出我也不放心。如果你过来住,可以用做家务抵房租。”

    任明尧不再兜圈子,直截了当地摆明条件,“我查了本地住家家政的月薪,也查了景悦华庭的平均月租金。你每个月的房租直接从月薪里扣除,我还要额外付给你两千块。”

    “……啊。”

    查什么?什么时候查的?

    程识听得一脸懵。

    事情是怎么发展到这一步的?

    他刚刚只是想了一下要不要跟任明尧借钱,然后任明尧就说……要给他两千块?

    “啊什么啊。听明白了没有。”

    看他还一副云里雾里的样子,任明尧叹了口气。下一秒,用那种熟悉的,不容置疑的声音,给自己的行为做了个注释。

    “程识,跟我走。”

    **

    很多人会反感这样霸道的语气。好像不准人有自己的意见,什么都得听他的安排。

    程识偏偏很吃这一套。

    抱着孩子和任明尧坐上出租车时,他还处于那种云里雾里的状态里,也不记得自己是说了行还是不行,反正是跟着走就对了。

    直到走进高档小区,刷卡乘了电梯按密码进了门,他才反应过来。

    这里是任明尧的家。

    “门锁可以同时存几套密码,明天给你输一套自己习惯用的。或者直接录你的指纹也行。”

    进门玄关处的灯二十四小时亮着。任明尧拿了两双拖鞋给他,“我这儿拖鞋全是一样大小,明天再买小号的。”

    “那先一双就行了。”程识连忙道。太大了程晓君穿不了,还会增加把自己绊倒的风险。

    “行。”任明尧放回一双,自己换鞋先进去,把客厅的灯打开,“去洗个澡驱驱寒气,我点外卖。想吃什么?”

    “都行。”

    程晓君站在门口,小脸冷酷地观察这处新环境,被程识拉了一下也没有动。

    “小君,我们暂时住在这里,好不好?”他踩着拖鞋蹲下//身,耐心地解释,“别怕,这里很暖和对不对。我们不会被雨淋到了。”

    柔声轻语地安慰了一阵,程晓君紧握着他伸过来的手指,终于肯往前走了两步。

    地板上还是凉的,尤其脱了鞋袜,怕会感冒,程识索性把他抱起来往浴室里去,今晚暂时都用这种移动方式比较安心。

    任明尧靠在卫生间门口,看着他哄孩子。迎面过来时才转开视线,“浴室里需要的东西在里面了,我去拿一套睡衣,待会儿给你挂门把手上。”

    “好。”

    他生疏地说了声谢谢,关上卫生间的门。

    出门时只顾着考虑要照顾孩子,他给自己带的东西很少。身上的衣服已经两天没换了,因为只有这一件。他早就感到不舒服,又不舍得买新的,今晚终于能换洗就没有推辞拒绝。

    任明尧家里没有也不可能有儿童浴盆,于是给程晓君洗澡变得有些困难。好在他本身是听话的孩子,除了洗头时挣扎几下,大多数时间都是乖乖被摆弄的。

    大概是乍一到新环境,程晓君很黏他,总有一只手要抱着。洗完澡他也没顾上吹头发,就用毛巾潦草地揉了揉,打算自然风干。

    镜子里的人长发及肩,发尾湿漉漉地攒在肩窝里,衬着着被打湿的清隽眉眼,别有一番风情。

    第一次通视频电话时,潼关关直夸他是美人。说像他这样人,不能肤浅地用美男或美女来概括,就是美人,留长发最合适。

    其实他最开始留头发并不是因为好看——起码不全是。

    他从初中起就是这个发型了,那时候实在太穷,除了买学习资料,没有零花钱的自主支配权。程勇不让他去理发店里“糟蹋钱”,起初自己拿推子给他推,几下完事,跟光头差不多。

    步入青春期后,小男生也都知道要注意形象了,他就不愿意再当光头。又没钱去理发店,自己对着镜子剪过两次,要么剪成狗啃要么炸毛,还不如蓄成一束扎起来,齐齐剪断来得爽利。

    他头型好,后脑勺圆润好看,绑个低马尾很合适。但那时候没有男生会留长发啊,合适比不上正常,去上学一路上谁见了都会笑话他。

    只有任明尧会细细地打量一会儿,中肯地评价:“看着挺舒服的。”

    因为他这句话,程识放弃了“干脆还是剪成狗啃”的念头。自己剪头发也变成习惯,每次就剪短到刚好能扎起来的长度。

    走出浴室前,程识留意到镜子旁的漱口杯,牙膏牙刷什么的都是一人份,孤零零的摆着。

    任明尧家里打扫得很干净,浴室里也是。但冷清,什么东西都是一人份,连拖鞋都只有一次性的。

    不久前那点微妙的开心,又悄无声息地扩大了几分。

    他很不喜欢寄人篱下的生活。但任明尧这次的劝法很妙,且句句在理,尤其是在这种别无选择的处境里,让他觉得就当是给自己找了份兼职,对双方都公平,没什么不好的。

    他本来就挺喜欢收拾屋子,做菜也擅长。

    就留下来……住几天,也不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