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阅读网 > 都市小说 > 七零后妈养萌娃,疯批大佬宠上天 > 第48章 秋香黄毛衣
    至于老三,她心里已经在盘算了。



    老三今年二十一岁,因为读高中耽搁了几年,村里跟他一般大的早就结婚了。



    也是想给他找个好的,所以耽搁到现在。



    这段时间,老三成天跟他要钱往县城里跑,说是跟以前认识的女同学处上了,正打的火热呢,想必很快也会有好消息了。



    吸取之前乱说话的教训,这次她不再吹牛了,生怕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



    大家纷纷恭维了刘桂芳几句。



    女人们又开始了新的话题,叽叽喳喳,好似永远都说不完的话。



    晒场里很快就站满了人。



    分成一个个小团体,知青们站在一起,社员们站在一起。



    顾清欢漫不经心的瞥了一眼,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同样格格不入的林晓梦。



    她和自己一样,虽然是知青,但现在又不完全是知青了,站在一边,谁也不搭理。



    两人也算是许家屯的两奇葩了。



    仔细一看,林晓梦背后的福运进度条还是停留在百分之三十,看来她还没来的及对钱菜花下手。



    她如今也想不到什么好办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大队长掐着时间过来安排今天的生产任务。



    所有知青今天的任务都是挖红薯,顾清欢和林晓梦也不例外。



    她俩因为是妯娌又离得近,好死不死被分到一组,两人都有些嫌弃的瞥了对方一眼,不说话。



    因为知青们干活不利索,挖红薯又是一个需要经验判断的活计,所以大队长准备给每个小组再划分一位干活有经验的老手。



    林晓梦心里默默祈祷:钱菜花,钱菜花,把钱菜花分过来。



    这几天她一直在想办法对钱菜花下手,但是无缘无故不可能冲上去给人家端水喝,太刻意,容易出问题。



    所以一直耽搁到现在。



    大队长分到她俩这,本来是想把刘桂芳分给他们这组的,三人是婆媳,刚好刘桂芳可以教她俩。



    结果他念名字的时候,不知道为啥,突然嘴瓢,念成了钱菜花。



    话已出口,就没有收回来的道理,钱菜花就钱菜花吧。



    林晓梦如愿以偿。



    以她现在的福运值,只能影响很小的结果,比如让钱菜花跟她们一组,亦或是上山碰巧捡到兔子野鸡,在河边洗衣服捡到野鸭蛋啥的。



    上次的野山参都只是偶然的一次而已。



    顾清欢见钱菜花跟她们分到一组,马上明白,是林晓梦准备下手了。



    大家一拥而上,去农具保管员那里领了农具,就慢悠悠的向自己分配的地里走去。



    钱菜花心里暗道倒霉,今天竟然跟这俩货分到一起,肯定挣不到满工分了。



    她扛着锄头,黑着脸走在前头。



    顾清欢和林晓梦背着俩背篓跟在后面,一路来到给三人分配的红薯地。



    “这三拢红薯地就是咱们今天的任务,完成了,个个都是满工分,完不成,就且等着吧!



    我说,你们俩,今天可得卖力的干,别拖我后腿!”钱菜花大声喊道。



    林晓梦脸上笑盈盈的走过去:“菜花婶儿,您放心,我肯定卖力的干,您是干活的老把式,还得多教我呀!”



    顾清欢见状,不由打了一个哆嗦,浑身发冷。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有多喜欢钱菜花呢,明明已经计划着要把人家的福运抽走,还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比那潘金莲还狠毒。



    最毒妇人心,不过如此。



    钱菜花见林晓梦这么上道,说话中听,脸色也缓和了些。



    又见顾清欢还站在地边上不动,冲她喊道:“怀安家的,你想啥呢!还不快下来干活,还要我去请你是咋的?”



    顾清欢回过神来,连忙下地干活。



    三人的分配是,钱菜花负责挖红薯,顾清欢和林晓梦负责把红薯从泥土里清理出来,然后装进背篓,背到计分员那边去交工。



    看似不公平,顾清欢和林晓梦干的都是重活力气活。



    但让她们俩拿锄头挖红薯,也是万万不行的。



    红薯在地上的长势只有经年老手才能凭借经验去判断,如果盲目去挖,只会收获一堆半截子红薯,到时候交不了工。



    基本上所有的知青都是这样分配的。



    分配好任务,就开始干活了。



    顾清欢和林晓梦不约而同的从兜里掏出一双干活用的劳保手套戴上。



    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不能埋汰了。



    钱菜花见状,念叨了一声:“你俩的手是金子做的是咋的?穷讲究啥,这么好的棉线手套,搁泥巴地里埋汰了,还不如把它拆了织一件毛衣穿,还暖和。”



    顾清欢把手套翻来覆去看了一遍:“这手套咋织毛衣?”



    林晓梦也好奇的看向她。



    “你们别看我现在老了,长埋汰了,我年轻时候也爱俏。



    当姑娘家的时候,特别喜欢编织,不过那时候物资紧缺,没有多余的钱买钩针,就用钩针头加上别人不要的牙刷把儿改成钩针。



    没有钱买毛线,就把白色棉纱线的劳保手套攒起来,拆成线,团成线球,织成毛衣。



    不过白色的毛衣不吉利啊,我就自己学着用石榴皮给毛衣染色。



    把石榴皮晒干,掰成小块儿,放水里煮开,把毛衣打湿放里头边煮边染。



    最后得了一件秋香黄的毛衣。



    那年我还穿着这件秋香黄毛衣相了亲,老许一眼就相中了我。”



    钱菜花沉浸在对过去的美好的回忆里,空气好像都变的温柔而浪漫。



    不管是四十岁还是七十岁,每个人都是从青葱少年过来的。



    岁月可能会磨平棱角,但带不走那些曾经美好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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