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地动之年

    张良已经到了楚国, 在沿海寻访愿意出海的勇士。但他要去的地方连听说都没有人听说过,海上风大浪险,一时并没有找到人愿意。

    他也得到了韩国亡国的消息, 但内心平静, 因为那是早已预料到的事情, 他将悲痛放在一边, 全部精力都在求证韩非的言论上。

    并不是像韩王安一样抱着救命稻草,而是若真有那么一片海外之地, 只能从西域的山口或是大海上过去, 那么秦国确实没有实力拿下来。

    偌大的中原都要花费极大的心力去消化, 不要说西域之外, 便是组织一场对西域的远征,就足以拖垮秦国。

    如果是这样,韩国倒是复国有望了。

    想要得到这片土地, 只有效仿周天子, 封建诸侯。秦国自己的宗室自然要封, 但那样广大的地域, 为了消弥六国的怨恨与反叛, 将他们封到那里也是一种办法。

    而诸侯联军远征,抱着孤注一掷有去无回的决然念头,就地征兵征粮,再从秦国那里得到一些支援, 反而更可能成功。

    张良也很轻易就能想到, 这样一来,六国的君主们带走了忠于他们的贵族士大夫, 秦国也就甩掉了这个包袱,六国的复国就很难实现了。

    再加上他在韩国看到的那些, 秦国明显已经在准备接收天下了,在用手段笼络黔首之心。他在韩国已经绝望了一回,心里清楚复国是很难的事了。

    所以他必须验证这件事的真假,这决定了他后半生的目标。只是究竟怎么找到愿意去的人呢?

    有人给他指了一处地方,说:“前阵子也有人像你一样,到处问有没有出海的船和愿意出海的人。去的地方也很远,没有人愿意,他们似乎暂时居住在那里,向人学习驾船的本领,准备自己买船出海了。”

    张良这时候有枣没枣都要打两竿,更何况是听说这伙人也是要出海,便立刻找了过去。

    果然,在海边有一伙人正在海边扑腾,一看就是内陆来的旱鸭子,根本不习水性。看那个姿势,估计是学会游水没多少时间,刚开始来海里练习。

    张良看了一会,等他们上岸擦身了才上前搭话,彼此开口都是一惊。

    张良:这是秦国口音,这伙人都是秦人,秦人为什么出海?

    桓齮:这不是新郑那群韩人的口音么,看着就像是韩国贵公子,跑海边来作甚?

    谨慎地彼此攀谈了两句,张良自称是亡国的韩人,看天下将终归秦所有,欲学箕子渡海,不食秦粟。桓齮则自称是在战事中犯了军法,带了一队兄弟出逃,不敢回归的秦人。同样是看天下将归秦所有,怕将来还是要被追究,所以准备一起出海,说不定另搏一番天地出来。

    这一番谈下来,双方都觉得自己明白了。

    桓齮:明白了,大王已经灭韩,恐怕是已经向韩王做了承诺,韩王派人去求证了。

    张良:明白了,这根本不是什么秦军中犯了军法的逃犯,恐怕是秦王得知有这样一片海外之地,所以派人先去立足。

    各自怀着看穿对方底牌的心思,相谈得倒是颇为投契。

    张良自忖,那样闻所未闻的地方,恐怕他根本找不到人代他一探。这些秦人既是受了秦王密令而来,又怎么可能对他说实话。而且听他们的意思,一去就不会再回了。他暗暗下了决心,问道:“壮士,既同是逃秦之人,不知可否带我一同前去呢?”

    桓齮一震,没想到他能下这样的决心,不免高看一眼,劝道:“我等是亡命之人,早已有了不惧生死的决心。公子又是何苦呢?再说你方才所言之地,也不是我们的目标。”

    他既高看一眼,就有些不忍了,暗暗点了一句:“我们一去不回,公子若是后悔,恐怕也回不来了。”

    张良却笑道:“我见壮士自行造船习操桨之术,也有了想法。既招募不到勇士替我带队,我愿重金买些隶臣训练为船工水手,与壮士一同行事。只是壮士既然能到百越之南,又为何不与我同往那身毒看看呢?那里听说可是更为广阔啊。”

    他也是暗暗点了桓齮一句。桓齮心中一动。

    大王给的任务只是去百越之南,首要目标是将那橡胶树种下,次要目标是在那里立足,收拢土人将来直接归于秦国。

    但学习海图航路时,他们也学到了附近的地理,知道身毒,也知道那是将来准备分封六国的地方。

    他手下两百人,分批来楚国时有的路上生病死了,有的遇到成群的劫匪没有全部逃出,现在还有176人。如果去百越之南顺利完成任务的话,倒真的可以试着往身毒走一趟。

    但此时他没有给任何承诺,只与张良约定,张良出钱,他们可以帮他一起买船。他们自己的船会自己带着买来的隶臣操纵,他的船只能帮他买隶臣教授了,如何管理、是否忠心,就是他们不能负责的事情了。

    张良把这些事情托给他们,自己则赶回韩国,变卖家产,安排好兄弟家人,同时继续寻访招募,若是实在找不到人,他将自己亲自出海,冒一场生死之险——

    各人有各人的命运。

    韩亡,原本以为与自己毫无关系的王义和林婴,正兴冲冲计划着染坊的生意,却愕然收到调令,他们升官了,但不在长安县,而是要去新设的颍川郡。两人去的还是不同地方,都是做关市。

    王义一门心思在自己家生意上,本来因为要去远处为官有些不乐,但一想到染坊生意,又高兴起来,对林婴道:“你那边就带染料过去再开个染坊吧。我带两个大匠过去,在那边也可以配料去卖。”

    韩国的冶铁也是天下闻名,当年还有因此而有“劲韩”之名,只是现在不如秦国。等秦国在那里炼焦冶铁,原料就有了,染坊的生意自然也可以做起来。

    要调去的不止他们,铁官自是要抽人去原本韩国的宜阳铁山,还有教数算的老师,这两年长安县教出来的年轻人,一时考不上官的也有事情做了。不少人也愿意去,一边教着有个生计,一边自己继续考。

    他们还不知道,韩国那边需要人,秦国别的地区用他们这些考上来而无军功的人可能还有点争议,安排到韩国争议就小多了。所以嬴政又准备组织一次考试来录取小吏,他们的机会确实来了。

    在织室工作的程伏下工之后,又有从外面回来的人喊她:“你家三个小的都来看你了,不知道是不是有事,快去瞧瞧。”

    程伏慌得挪下榻就跑,到门口先看三个人齐齐整整,放下一半心,嗔怪道:“什么事要一起来呢?”

    长子何告像是有什么为难的事,皱着眉正想说什么,小儿子何员抢道:“阿母,染坊叫大兄去颍川郡做事,除了给五百钱安家费,工钱也要涨一百,我叫他去,他不肯去。”

    程伏正把小女儿何细抱在怀里抚摸,听着这话一惊,看向长子。何告苦着脸道:“小弟天天叫我去,我哪能丢下你们一走了之。”

    程伏松开女儿,喃喃道:“我原也打算托人叫你来一趟,要跟你说,织室也抽了我去颍川呢。”

    与儿子可能不在一个地方,她是隶妾,可不像长子还能拒绝,官府调她去哪里她就只能去哪里。她正为这事愁呢,倒不是担心儿女无人照顾,她现在横竖是照顾不到,她愁的是自己的工钱要怎么交给他们,她又不得自由,又不认识能寄送的人。

    何告啊了一声,对此也没有办法,只是道:“阿母不在长安县,我就更不能走了。”

    何员却道:“阿母,你劝劝阿兄吧。我已经十四岁了,能照顾自己也能照顾妹妹……”

    话未说完,何细抢话:“阿母,我也已经十一岁了,我会喂鸡喂猪,会洗衣服,只阿兄不让我做饭,不然我也会做。我跟二兄能好好的,你劝劝大兄吧。”

    怎么两个小的都想让何告去颍川郡呢?不要说何告,她也不能放心啊,都没成年呢。

    何员等妹妹说完,才接着道:“大兄现在月钱五百,家里已经置办起来,日子不愁了。可换了别人,就算现在穷一些,冲着这染坊的工钱,媒人也该踏破门了。大兄这里,别人知道我们家是隶臣妾放良,就不愿意来了。阿母,大兄去了颍川郡,才能娶到好人家的嫂嫂啊。”

    程伏做久了隶妾,其实思路已经同正常人不太一样了,只想着儿女得了清白身份吃饱穿暖有屋顶遮身就满足了,竟然一直没想过大儿的婚事。

    被小儿子这么一提醒她才如梦初醒,当下立马就站到了幼子和幼女这边。

    “对对对,告你要去颍川,不然怎么能说上亲事!”

    他们秦人她还能不知道吗,要是在过去她男人没犯罪死了的时候,她给儿女说亲,听到有这样的人家,她也是绝不肯的。

    就是月钱五百又怎样,上千也不行的。她家有房屋田地,又不是日子过不下去了,才不会找这样不清白的人家结亲呢。

    真要冲着月钱结亲,邻里都要戳脊梁骨,说她图财卖女儿。

    可现在不清白的人家是她家,她至今还是隶妾身份,这就很痛苦了。就算摆脱了这个身份,在别人眼里,做过隶臣妾的人家依然不清白。

    尤其她家的连坐,是被她男人连累的,孩子们的父亲确实是犯了罪受刑,他们都是罪人的家小。

    她的孩子们在秦国是很难找到合适人家的。太差的人家,程伏看着儿子现在的出息,又舍不得委屈了他。

    由灭亡韩国而设的颍川郡就不一样了,韩人也许不会太在乎,至少不会像秦人这么在乎——在乎也没关系,关乎儿子的亲事,程伏是很自私的。只要他们不说,这年头远在他乡,别人看何告就是染坊的大匠,一月五百——不对,去了就是六百工钱的大匠。

    找个朴实农户家的女儿说亲不成问题。

    去,一定要去。

    “阿员,这样就只能你带着阿细过了。告啊,你去了不要跟人多嘴,不要说家里的事。我这里,我这里或许过几年也能脱了隶妾的身份,你就能好好成亲了。”

    这个是织室里的传闻,还没有准信。程伏本来不想把没谱的事讲给孩子们,但她怕何告去了韩地不敢说亲,还是讲了出来。

    何告急道:“阿母,既然你也要去颍川,我干脆带上他们一起去不就好了?”

    程伏摇了摇头:“要是阿员还小,那只能带上了。但是阿员这个年纪,自己过日子也能行,我还是愿意他们留在长安县。”

    她细细叮嘱小儿子。

    “你大兄能做这大匠,也是没丢下学的东西。再过几年你大了,说不定染坊还要招人,你要也能去做个大匠,我就心安了。长安县这里兴旺,学室又多,你学好了才有好日子过。阿母不是舍下你,是怕韩人那里没有学室,把你耽误了。”

    何员有点孩子气的笑了:“我也是这样想的,就是跟大兄说不通。阿母你管管他。”

    程伏也笑了,亲昵地抱了抱两个小的,又对何告说:“就这样吧。我们家是从烂泥里挣出来的,你疼阿员,也不能娇惯了他。”

    唯一怕的,就是工钱送回来惹了贼,这就要何告托人照顾了。他是染坊的大匠,找了王沐求告,王沐便作主将他的弟妹收养在染坊里。他的工钱也不用送回来,每月那边只发三百钱,留三百钱在这边帐上,管小兄妹两个吃喝之外还有余。两人若有什么需要,就向王沐说,取了钱去用,王沐给他们记帐。

    这样也有人管着,一下取用太多,王沐不问明白肯定是不会给的。

    程伏这个隶妾的身份却不好找织室,她与儿子不在一处,只能把工钱先攒着,等何告过段时间来取一次,置办家用——

    李斯府上。他办公所在的地方没有人敢喧哗,所以他也不知道家中正在热闹。直到他公事毕,与家人一起用饭,才愕然发现,只有他一身与秦国气质相合的玄衣,哪怕只是家中所穿的便装都透着股庄重,而其他家人已经是五彩缤纷了。

    “你们……”

    他的妻子是在楚国所娶的小吏之女,与他当时门当户对,识文断字但水平有限。作为一个楚人,她天然地喜爱鲜艳耀眼的衣袍,这会儿穿的是一件紫色深衣,上有黄色为主的凤鸟草木纹绣,宽大的腰带一束,因生育而微胖的身材都显得有些纤细了,恢复了几分初嫁时楚国女子的风韵。

    李斯虽然是个楚人,但来了秦国后力求融入,渐渐也更喜欢秦国的风格,对这色彩搭配有点不喜。再看儿女,也都不是紫衣就是红袍,格外鲜艳明媚,脸色就不太好看了。

    妻子与他夫妻多年,孩子都生几个了,早知道他的脾性,也不怕他的脾气,笑吟吟地道:“这是前阵子在王氏染坊买的布,今天衣服做成了,果然好看。知道你不喜,没有做你的。”

    “你就罢了,李由不能这样出门。”李斯眉头夹得死紧,他本来就是客卿出身,现在秦国又明显在排除楚人的势力,李由再这样一身楚装出门招摇,这不是给他找事吗!

    李由也还年轻,闻言沮丧地低头,应了声“诺”。漂亮衣服只能在家穿了。

    他小时候在家,看出来的打猎的贵公子们红衣翠裳骑马呼啸来去,心里真是极羡慕。本来以为父亲在秦国得用能得偿心愿了,哪知道秦国尚黑,父亲身为客卿对此非常小心。他这次蹭着母亲给全家制新衣的机会弄了一身,还是没混过去。

    不过虽然禁了儿子这样出门,李斯第二天起身,倒是自己把妻子的新衣拿过来铺在膝上,仔细观看。

    妻子取笑他:“你若心里喜欢,也做一身便是了,在家穿也没人笑话你。只不穿出去就是。”

    “你懂什么。”李斯不高兴地放下,回身道,“这是从宫里藏书中流出的方子,我看一看是否真有神奇之处。”

    说到这个妻子就不困了,兴致勃勃地道:“我听染坊的人说,这颜色多洗两次也不易褪色,虽说我家犯不着如此,但家常穿着,倒也能节省些。”

    她跟着李斯也就是到秦国后才生活宽裕,平时仍是比较节省。李斯听着心一软,道:“你若喜欢,自己再去买来穿,给女儿也无妨,只儿子不能,他们是要出仕的。”

    “嗯。”妻子应着,又问道,“你也说这是宫里藏书流出的,难道宫里不穿吗?我看染坊的生意极好,以后秦人难道不会这样穿吗?”

    这将李斯问得倒是反而说不出话了。他还真没想过这个,但大王明显没有阻拦的意思……李斯虽然没有像韩非一样得到更详细的后世之说,但平时议论,也受到不少影响,此时不免想到,韩国已亡,尽管诸侯还在懵懂之中,但咸阳城中的重臣都知道,天下一统的计划已经提上了日程。

    那当真一统,还能叫天下人都学现在的秦国一样尚黑吗?

    不可能的啊。

    也没有必要呀。

    大王对染料不置一词,李斯本来没有多想。这是件小事,大王过问才不正常,但他现在却不得不多想了,从大王改革的方向来看,说不定对平民的衣着服饰的规定会放开一些限制……

    这是大事吗?当然也不是大事,但李斯有着做丞相的志向,本能地追逐着君王的喜好,让自己与君主保持一致。从这染料想开去,就不由出神了起来。

    还是妻子将他唤回神来的。

    她是又想起了一事,担忧地道,“你别发呆了,我问你事。上次回来说今年会有地动,让家中下仆警醒着,我罚了几个当值时瞌睡的,心里也害怕。当真会地动吗?”

    “大王从仙人那里得到的警示,这几年都能应验,只是不知具体何处,未必在咸阳。”李斯对这事也很上心,一提起来就坐不住了,匆匆换了衣服出门。

    懈怠此事者,合该要他这个廷尉来整治一番。

    普通人对官府的“地动警告”就没有太多可准备的了,家里不能长年空着个人不睡觉夜夜防备,真要夜里地动,那只能看命。

    不过从咸阳到郡里再到县,由县再到乡到亭到里,一级级的传下来,每个月至少也会提醒一次,那普通人家大部分至少也打了个包袱在枕边,里面装的是衣服和家里不多的钱,粮食不可能不存在仓里,但也有不少人经过前年的地动,多了个心眼,把红薯干马铃薯干包一些放在睡觉的屋里。

    嬴政其实并没有太担心。虽然史书上记了这么一笔,且民大饥,但并没有影响秦国继续平定六国的脚步,说明这个天灾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对他而言的大影响,显然只与国势有关。

    且咸阳应该也只是受余震影响,问题不大,否则应也是会记上一笔。

    所以他将这件事交给臣子们之后就没有再多提,眼看时间一天天过去,地动的时间恐怕也就越来越近了,他也不过是让人去两位太后和子女那里再提醒一次,免得有人疏忽了。

    地动那天,也不过是个平常日子。关中的小麦已经收了入仓,下一季作物也在紧张地劳作后种了下去。

    嬴政将排行前四的儿子和长女阴嫚都叫到身边,于苑中散步。长子扶苏已经十三岁,生得高大,恭谨地随侍在他身后一步。嬴政先问了问他们最近的起居,然后问:“学史学到哪一段了?”

    扶苏答道:“儿学至赵武灵王变法事。”

    学到这里了么?又问了其他四人,他们年纪略小,但也不比扶苏小太多,都已经有十岁以上了,果然进度也差相仿佛,至少也学到了周天子东迁。

    嬴政若有所思地点头,走了几步,忽然问道:“你们知道我大秦若得天命,代周而立后,你们的去向么?”

    四位公子和阴嫚迅速交换了眼色,不太敢说。嬴政便直接点名:“扶苏,你说。”

    扶苏不敢怠慢,也不敢假装不知,赶紧回答:“臣早听王上教导,将来六王若能归降,便效周天子分封,将他们封至南方蛮夷之地,为秦开疆守土。臣等为秦公子,亦应如当年周室诸姬氏一般分封在蛮夷环绕的地方,以拱卫中央。”

    他们都是排行在前的孩子,十岁也已经懂事了,对这件事难免怀着忧愁。当年姬氏和姜氏各率部族四散立国,与戎狄苦战数百年的历史,听起来很振奋,也很热血。

    但是哪有好好得一块关中的封地,或者哪怕是将来得一个齐楚赵国的封地来得好呢。

    那是真要豁出命去,率人血战的呀。不要说这些诸侯了,就连周天子在天子六师还没有丧失的时候,也没有停止过征战,甚至有天子死在南征的路上。

    要是封在那种蛮夷之地,这恐怕就是他们的日常了。大王在几年前说过让公主去更遥远的蛮夷之所在,公子倒不必去那么远。但即使如此,公子们传说中要去的西域,同样是蛮夷之邦。

    他们倒也不是所有人都没有血战立国的憧憬,但各自的生母根本不愿意孩子吃这样的苦,私下里唉声叹气叫他们看在眼里,心里就更倾向于争取一个好封地,不要去远方了。

    嬴政看出来了,为此很不悦,沉下了脸色,五个孩子都吓得一抖,差点就要请罪了。

    嬴政也是及时想起来那些育儿书的鸡汤,好歹没斥骂出声,只是声音更冷肃了:“天下之地有限。寡人有意,无功于国者不得封爵。你们纵然是秦国公子,将来若是无功,也不会得到封地。”

    他脚步未停,五个孩子也不敢停,半晌,阴嫚自己没敢作声,使劲给胆子最大性子也最活泼的弟弟公子高使眼色。公子高鼓起勇气,问自己的父亲:“臣有一问。今国中又行变法,上月芈八子与陈氏女竟得封大夫。臣若无军功,也能与她们一样吗?”

    这涉及到国事了,他没有自称儿,而是以臣自称。

    芈妙和陈苇联手把硫酸铵弄出来了,量还不多,上一季的小麦施肥之后,试验田的四百多斤涨到了快七百斤。虽然还没有大田的数据,但已经足以封爵了。

    嬴政见公子高问到这个,想到硫酸铵的产量虽然不可能太高,但在官田里用起来,也足以把总产量拉高一截。更难得的是芈妙和陈苇两个人,她们还有无限的可能,心中喜悦,不由浮出笑意,轻轻颔首:“自然如此。”

    这下五个人都有了紧迫感。如果不想去那个蛮夷所在地,那就要好好学习了。

    嬴政的考较却还没完,他停住步子,又叫扶苏:“你画出那身毒的地图。”现在他要求的不是孩子们幼时所学的大略地图,而是更详细的地形图,随着考问有时还要加上农业和矿产分布。

    扶苏赶紧回忆了一下,见父亲让他当场就画,寺人连树枝都折了递过来了,只得接过,在地上画了起来。

    幸好他学得不错,在父亲和弟弟妹妹们面前没有丢脸。

    但还没完。嬴政又问五人:“既学过周天子分封事,又学到了周室东迁,那么你们在图上指划,若是将你等兄弟姊妹和六国诸侯分封到身毒,要如何划分封地?”

    现在他们对身毒只了解地理,风土人情是两眼一抹黑,就算嬴政从后世弄来资料也是一样,谁让有完整信史的国家不多,而身毒不在其中呢。如今身毒存在的孔雀王朝还算是留下了书面记录,但细节仍然不是很清楚。

    所以要从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各方面来分析显然是不可能的。公子和公主们围着这张地图,开始从河流山川的走向琢磨,苦思冥想。

    嬴政从扶苏开始点名,听他们硬着头皮说出的答案,说不上是满意还是失望。

    十岁出头的孩子,能分析到这个程度,硬说他们愚笨肯定是不对的。

    而且他吸收了教训,把年长的孩子放到身边,以韩非为师,再辅以其他老师,亲自盯着他们的成长。为的是避免像历史上的扶苏、刘据等太子一样,在父亲没注意的时候,所学所思已经和君父不是一条路了。

    他不知道历史上的自己为什么要让淳于越做扶苏的老师,可能那时候他对儒家还没什么想法吧,儒家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他又不是只让儒家的人当公子师。

    但他忽视了孩子本是一张白纸,而他没有干涉别人涂沫作画,又怎么能期待最后的画作与自己希望的一致。

    现在,几个孩子的成长他还算满意,“术”有不同的老师教导,而“道”则只由韩非来传授,还有他不时的询问和教育,完全没有长偏。

    但是他前面特意提到了周天子分封与衰弱的事,再问到如何分封,他们竟然都不会想一想其中的关联吗?他也不知道是自己要求高了,还是这些孩子确实只是中上之姿,没有达到他的要求。

    尤其是这个问题,他在几年就问过李世民。

    李世民看了看地图,说:“你们秦国齐国和楚国,嗯还有赵国,一开始的位置都不好。齐要跟东夷作战,楚和秦地位都不高,封国也很小。但是你们能向夷狄夺地扩张,这就比那些分封到好地方,却夹在诸国之间难以扩张的诸侯强多了。哎,三晋之中,韩国也是吃了这个亏啊,吞了郑国之后就没法动弹了……所以,如果可以的话,哪怕让六国诸侯和功臣集团多占一些肥沃的土地,你们嬴氏子弟也要把他们围在中间,而方便自己扩张啊。”

    好吧,李世民本来就是盖棺论定的军事天赋出众,而且在后世更长了见识,不能拿他比。

    嬴政说服自己,就算他自己十三岁的时候,没有去过后世,可能也不会想太多。

    儿子不是笨,这是正常人。

    但还是心里冒火,他已经这样提示了为什么还是听不出来?

    这个样子真能接过他的位置,掌控将来那个来之不易,前无古人的新生帝国吗?

    他未予置评,负手继续前行。扶苏五人不知道自己到底过关了没有,颇为紧张地跟在后面。

    嬴政又有些对自己的失望。

    他今天没有在殿中问对,而是把儿女叫出来散步,其实是想让他们不要太紧张的,只当是父亲与子女间的闲谈。

    但是,终究还是变成了这样。

    道理他都懂,但是他实在做不到与他们如平常父子父女般的亲近温和。他自己就没有经历过,又怎么知道该怎么做。

    到底要如何教养孩子,这是个他从后世找了许多资料,终究也没有答案的问题。

    正想着,他脚下一个踉跄,不是他没站稳,而是地动了。

    惊呼声响成一片,身后不知是哪个孩子子撞到了身上,嬴政反手一捞抱住,又转身将够得着的孩子都搂了过来,喝道:“不要慌!我们在开阔地,不许乱跑!”

    不在殿中,身边也正好没有假山古木,正是最安全的所在,只要原地等候就行了。

    公子高抬头眨巴着眼,看见父亲皱着眉观察四周,便趁着父亲不注意他,向扶苏挤了挤眼睛。

    扶苏在踉跄中被父亲宽大的袍袖糊了一脸,刚拉下露出眼睛,就看见弟弟的怪样,不知怎地,他一下就理解了高的意思,不由也向公子高一样,悄悄往父亲身上靠了靠,抱住了父亲的腰。但他已经十三岁了,这么做来还有点害羞,小脸不禁一红。

    阴嫚这个女孩儿跟他们就不同了,本来就害怕,出于本能一下就扑向了父亲,被嬴政捞起来抱住,顺势就紧紧搂住了脖子。

    年纪最小的两个直接站立不住,一屁股坐了下来,更是什么都不管了,抱住父亲的腿不放。等嬴政回过神来,他已经像棵树,树上攀满了猴。

    本要训斥不成体统,但大地还在晃动,他终究没有开口,勉强装作不知,任他们攀住自己。这于他,到底也是一种新鲜的感觉。

    咸阳确实只受到地震的影响。这次的大地震除了死人之外,最大的影响乃是刚种下不久的作物毁了不少。咸阳这样受影响的地区还好,大部分能作补救,震源地带基本上这一季就绝收了。

    不过造成的影响,应该没有历史上严重。那时民大饥,是因为人们普遍种一季,地震时还没有收获,一年都没有粮食可以吃了。而现在冬小麦已经收了,下一季绝收的地方,补种马铃薯,少饿死一些人还是能做到的。

    加上不少人真的做了准备,带了一点粮食跑出了屋子,官府再稍加赈济,这场曾经在史书上记为“民大饥”的天灾,杀伤力已经降到了一个在当前水平下可以视为常规灾难的水平。

    嬴政让史官详细记载了地震的中心,受灾的情况,以及受影响的地方。

    史书他要多印,多找几个地方存放,让历史可以更详细的传下去。

    说不定还有子孙能有他的机遇,就不用像他这样,对着史书上语焉不详的记录头疼,大范围缺乏针对性的准备了。

    第72章 财帛动人心(汉)

    元朔三年。

    李广被刘彻摁在雁门不动弹了。

    这个时间点, 秦汉两朝的火炮还在研制中,刘彻跟嬴政不断交换技术进度,但工匠都是从头做起, 看资料他们觉得很快能弄出来, 但实际上手才发现, 他们离明清都还有技术代沟呢。小问题层出不穷, 都需要从头一一解决。

    一时指望不上火炮守城省些人力,那只能把守城一流的将领派到匈奴会入侵的地方去守了。

    刘彻还特意敲打了一番李广, 省得他老是惦记着立功封侯, 又冲出去让匈奴给俘虏了。

    匈奴的军臣单于在这一年死去, 儿子和兄弟争位, 儿子不敌而逃奔汉。刘彻已经提前知道了这件事,并且知道他降了数月就死了。不过他没有太上心,如果军事不利, 以后这个太子还能做个对匈奴的筹码, 可他都知道将要对匈奴取得大胜了, 就懒得管这个命不长的病鬼, 死就死吧。

    不浪费他带回来的药了。

    虽说对匈奴不能一战而定, 但刘彻现在的心思是真的不在用纵横术分化他们上了,他就想什么时候点出火枪的科技树,彻底让他们能歌善舞就行了。

    出使西域的张骞也正是趁着这次匈奴内乱穿过河西走廊,准备经陇西回长安复命。

    他已经离开十三年了, 再回汉境, 竟生出人非物亦非之感。

    头一天他以为这只是自己离开太久的心绪所至,毕竟也不过是十三年, 人有离合,但事物却是不该有什么变化的, 如今是一个节奏很慢的时代。

    比较令人惊奇的,是他刚回来与官府联系上,当地官员就是大喜,道是等他许久了,陛下一直在问他的行踪。才吃了个饭,又告诉他,天子已经封他为博望侯,让他尽快回长安。这让他不太理解,好像朝中这就得到消息了似的。

    晚上停留在驿站休息时,张骞则觉得“物非人非”之感可能不是自己多愁善感所致。

    驿丞引他进入了驿站最好的屋舍,张骞依稀还记得自己出使时同样住过,十三年过去这里显得旧了一点,别的没什么改变。

    可没多久他的目光就落在了屋角,吃惊地走过去,在那面映出他全身的镜子前左看右看,甚至还扭过身看了看背后。

    被风沙摧残的皮肤和白发都清晰可见,整个人从发冠到靴子一毫不差。他就离开了十三年,大汉都出了这样的宝物了?

    正惊异间,驿丞亲自带人送来了饭食,巴结地向他介绍:“这是玻璃镜,乃是少府所出,价格贵着呐。陛下说我们这里是使者来往必经之地,特意赐下,放在这里让使者整理仪容。”

    张骞已经看到了,全身镜旁边还挂了木牌,上面写着警示,要是弄坏了镜子需赔偿千金。

    他现在还真赔不起。

    远道而来,驿丞又安排了热水给他沐浴,亲自端来几样小物件,一一向他介绍:“这是皂液,洗浴时擦一些,极是清洁。这是羊脂膏,原是秋冬用得多,我见博望侯从西域来,皮肤嘴唇都有干裂的迹象,便自作主张取来,君侯试着用用看。”

    “这都是什么地方出产的?是这几年刚出的物事吗?”

    张骞已经确定了,他确实已经落伍了。

    果然,驿丞告诉他,这些都是夺来河南地新建的朔方郡所出,其实还不是他们的主要产物,而是毛纺业的副产物。

    “真正生产的其实是毛衣。现在天渐热了,厚毛衣穿不着,君侯要不要买一件薄毛衣穿在里面?”

    “哈哈,毛衣我有,已经卖到匈奴那里了。”他身上就穿着一件呐,还是匈奴人送他的。

    驿丞走后,他除去衣物浸入热水,舒服地泡了一会之后,挖了点皂液涂在身上,滑腻腻的。又往头上抹了许多。

    擦洗之后,确实觉得去污能力比过去所用强一些,尤其是他用的这个还有点淡淡的香气,想来也不是普通货色。

    沐浴之后,再在唇上、手背上抹了那个羊脂膏,张骞自己摸了摸,满意地点了点头。

    要是上次出使时就有了这个,他肯定要多带几坛。路上不但自己能用,少受点罪,还能用来贿赂匈奴人。用小罐子挖出一些送人,就能换来不少方便,比钱更有用。

    换下来的毛衣已经穿出味道了,还是股羊膻味。张骞拿在手上没扔,若有所思。他原来想从羌人的地方潜回国内,没想到羌人已经被匈奴控制,使得回程时又被匈奴扣押。要不是这次匈奴内乱,他也不能逃回来。

    一路上纵是他胆大沉着,也难免焦虑心急,所以很多事情没有细想。匈奴人给他毛衣,告诉他是汉人卖过来的,他就穿上了,不过当作寻常。汉人手巧也是正常的事情,无非是靠近牧区的地方麻纺得少了,毛纺得多了而已。

    现在回来了,再看这毛衣,看着所谓“毛纺业的副产物”,张骞就不免想起在匈奴的时候,看见的那浩浩荡荡的运羊毛队伍,还有对他态度明显友善的几个匈奴小王,话里言外的意思让他回来之后多加照顾。甚至有人给他透消息,帮助他逃跑——都不是他主动交好贿赂的,而是对方主动。

    他当时当然是笑着应和,但实际上根本没明白能照顾他们什么玩意。他们却是理所当然觉得他应该知道似的,也没有多说。

    现在他灵光一闪,突地懂了。

    这羊毛肯定不是随便买的!

    不同的部落必然有不同的限制,与汉关系尚可的部族才能得到配额!

    那些大部族大概是不在意的,但是连作为首领的小王都不会太富裕的部族,这杀羊之前还能做一波羊毛的生意 ,简直是天赐的财富,怎么可能不眼馋。

    怪不得,怪不得,他在被扣押时得来的情报,说是今年争位的伊稚斜单于率人攻打雁门,众多小部族却不像以往积极。

    他本来以为是伊稚斜得位不正的缘故,呵,说到底,是财帛动人心啊。那些部族以往跟随单于入侵,多少也能分点战利品和汉人奴隶,但既是小部族,分得的赃物也不会多,还要牺牲自己的勇士和青壮。

    现在卖羊毛就能得到好处,为什么还要得罪汉人而追随单于呢。

    帐谁都会算,单于虽然有权威,依然能号令匈奴部族,但积极响应奋勇向前,还是比着下限出人缩在后面敷衍,那就不是单于能处处管到的了。

    出使十三载的张骞心情激荡,在屋中来回踱步,走到镜前不由又看了一眼,镜中人容光焕发,实是神采飞扬。

    又细细想了一会,张骞坐下便让人笔墨侍候,他要拟文上书,将示好的几个小王告之朝廷,暗中加以笼络。现今大汉已经夺回河南地,可见军威日盛,汉匈之势已经逆转,迟早将有一大胜。但大汉也很难派人占据更广阔的草原。张骞这时候哪怕放飞想象,想象到匈奴退出漠南,但那不是还有漠北王庭嘛。

    更何况广阔的漠南,汉人也根本不可能全数占据,到时仍要拉一些打一些,羊毛就是很好的控制工具。

    笔墨上来,张骞又吃了一惊:“这是?”

    驿丞派来的仆人禀告:“这是京中传出,本地也开始做的纸,只是不如长安纸洁白挺括,驿丞说京中的纸刚好用尽还没有运来,只能请君侯将就一用了。”

    “无妨……这是用什么所制,价值几何?”

    张骞磨了墨,在纸上试了试笔锋,很满意。就听那个仆人说:“只知道大约是用草木树皮所制,南方还可用竹。我们这里的纸价百张三百钱,南方竹纸更便宜些。但若是长安纸就贵了,得有千钱呢。”

    张骞觉得现在这纸就挺好,虽然黄了一点,糙了一点,但墨并不会晕开,摸着也算光洁。这个价可以的。他又看了眼乖觉的驿丞一并送来的书籍,翻开几页,不由失笑。

    “一去多年,我竟成了少见识的乡鄙之人了。”

    有这样的纸价,书价也会便宜不少,虽然不能天下人尽有书读,但也必将超越前朝,数十年后,朝廷何愁人才。

    却又听下仆言道,公文并不由驿站发往长安,而是发到郡中,太守那里有“电报”,顷刻之间就能将文书传入京城。这是何物,张骞这下是连想象都想象不出来了。

    他的回归之心愈发浓烈。他想尽快回到长安,将一路见闻说与朝廷知晓,想知道京中还有哪些变化,想参与到汉匈之战的对局之中,还想……还突然想把这十三年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做成这么一本书。

    起个什么名好呢?

    立功立德立言,张骞自信立功这一项已经成了,立德先放一边,这不是自己说了算的,若是能写成一本流传后世的书籍,立言也算是成了。

    回长安的一路上他都在琢磨这个事,放弃了几个名字之后,最终回归了一开始想到的最朴素的那个书名。

    就叫《西域记》吧。

    刘彻接见了张骞,听了他的禀报和对未来用羊毛控制匈奴的构想,一片和谐的气氛中,张骞趁便提起自己想写书的事情。

    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天子的脸色有点微妙,但并没有反对,最后甚至好像还在忍着笑,弄得他一头雾水,回去还在想是不是自己讲错什么话了。

    却不知刘彻立刻喊话李世民。

    “你们《大唐西域记》被抢注了哈,现在是《大汉西域记》了。”

    李世民不在意,张骞又没跑到身毒去,名字抢了就换一个呗。《大唐身毒记》也不错。

    元朔四年,三月。

    呼淤骑马奔驰在草原上,避开了几个部族的牧场,绕了不少远路。

    有时候远远看见有羊群的影子,他也会迅速绕开,避免被人发现。

    二月底就出发,三月下旬,他才到了曾经匈奴人的牧场,现在汉人的朔方城。

    快到的时候他才放松下来,不再避着人。因为这里商队云集,有些被夺了牧场的匈奴部族也同样赶着大车过来买茶叶。现在还不是最热闹的时候,到五月里剪了羊毛之后,这里才真是沸反盈天,各种口音吵得人头疼。

    但呼淤没有跟商队一起来,一个人骑着马还是很显眼,所以他快到时就找了个商队,说自己跟部族的商队走失了,请求随行。

    一个警戒心不太强的队伍接纳了他,到了朔方城,他说去找自己的部族才分开。

    他当然没去找,而是去求见朔方郡的郡守,他有重要的消息禀报。

    朔方的郡守不是别人,是没做成国相也没死的主父偃。

    刘彻不太想平白失去一个人才,但主父偃这性格实在是有取死之道,所以他打算挽救一下看看,要是非得作死那就死吧。

    除了明言警告了一番,他没让主父偃当国相,也没让他去查诸王,而是让他来朔方做郡守。有什么脾气对匈奴人使嘛。

    主父偃是有些恹恹的,他跟项羽一个看法: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人生无趣啊!不让他回家乡显摆,而是来边境跟匈奴打交道,真是叫人扫兴。

    匈奴懂个屁啊。

    不过他也不是提不起兴致就不干活的人。相反,人到中年贫困半生才得到富贵掌握了权力,他是以十二分的热情来工作的。

    呼淤求见,他就算在午间小憩,也立刻起身接见。

    要不怎么说他功名心强呢,来这也就一年左右,不等人翻译,他已经听懂这个口音很重的健壮的匈奴青年在说什么了。

    “右贤王怨恨河南地被夺,四月间预备来攻?”

    呼淤可听不懂汉话,等翻译了才点头,又说了一串句子,却是将自己的部族报了出来。

    主父偃露出了淡淡的笑意。

    陛下早有警告,右贤王报复进攻的事不能令他惊讶,倒是包括呼淤在内,已经有六拨匈奴小王派人来报告的这个情况,令他暗暗生了惊讶。

    不过他没有对呼淤说起其他部族的事,只是和蔼的答应他的请求,不会因为他们的部族被迫参与其中而记恨,若是抓到他们的勇士,会在私下里释放,然后就让呼淤去休息了。

    当然,规格还是上等,因为来报信的小王不放心,派来的往往是自己的亲儿子。

    “羊毛……财帛动人,竟至如此。”

    汉匈尚在敌对,汉军刚刚起势,还在相持阶段,这些小部族就为了羊毛的配额,偷偷前来报信。将来若有大胜,这些匈奴部族想必会果断投汉吧。

    主父偃负手出了会神,令人备马,他要去朔方的毛纺厂看看。

    毛纺厂的负责人自然还是魏商,他赴任以来,兢兢业业,把个朔方建成了毛纺中心。

    这里跟赵常的老家一样,除了牧场多牛羊多,还有矿多。

    刘彻拿着矿产分布图指点江山,很快让人在朔方也建立了铁官,老规矩炼焦炼铁炼钢三管齐下,炼焦产生的煤焦油拿到提炼羊脂膏,加上毛纺厂,朔方城很快成为热闹繁华的边境大城市了。

    主父偃来了之后最关注的是防御,然后是搜集匈奴情报,做好与匈奴的通商——他学纵横术,既然来了这里,当然要为下面的战事以及战事后的分化做准备了,这是他本职。

    所以毛纺厂的事情,一般是魏商报上来什么,他看着没问题就同意了,还没有亲自去看过。

    直到今日,看到匈奴小王不仅不因为牧场被夺而停止卖羊毛,更是为了羊毛生意冒险来泄露军机,他才起心前往。

    其实不是为了看自己不熟悉的毛纺厂,而是为了表达态度,勉励魏商几句,让他继续做大做强,免得匈奴人的羊毛卖不动,坏了下面的计划。

    对了,魏商前些天报上来的扩建之请,本来他觉得没必要,是打算放两天后否了的,现在看来不必,要扩,要大大的扩。

    魏商不知道因为匈奴右贤王含愤报复的一场军事行动,引得匈奴一群小王报信,惹得太守主父偃对毛纺厂看重,本来不打算拨的钱已经准备拨下来了。

    他正在勘测准备扩建的地址,因为匈奴人卖过来的羊毛越来越多了,而朔方郡又缺人,所以他准备把人力改成水力。

    这段时间他也没闲着,早在上谷郡时他就定下并修改了多次厂内制度,好处现在已经可以看到了,毛纺厂开始运转之后不用他耗费精力多管,他只放了一半精力在经营管理上,另一半精力则用来与工匠一起钻研水力纺织的机器。

    天子所赐的图书上有图样和原理,所以不算太难,但需要他和工匠一起动手,因为工匠根本看不懂原理,而他又不会工匠的手艺。

    主父偃在毛纺厂就没见着魏商,女工们不仅有汉人,还有当初被俘虏的匈奴女人。一个个头也不抬,专心致志地操作着机器。

    主父偃知道这是魏商定的规矩,任是谁来也不能停工。所以他也没有多加打扰,见魏商不在,问明去处,然后找到了水边。

    那里建起了一个临时的屋子,有人看守,魏商得到通报后匆匆迎出,主父偃下马笑道:“你忙的好大事业,听说这数月都守在这里,连家也不回了?你妻有孕在身,岂不怨你?”

    魏商呵呵一笑:“吾妻深明大义,知道我在忙的事于国有益,还令家中婢女传话,道是一切安好,不必忧心,叫我专心做事才好。”

    “你上书说要扩建,就是因为这个什么水力机造好了么?我来看个分明,才好定夺。”

    魏商一喜,知道拨款有望了,忙引着他去看。屋里不仅有纺纱的机子,还有一台水力织布机。

    历史上的工业革命,棉纺业后来居上,胜过了毛纺,就是在机械方面胜过一筹,珍妮纺纱机用在毛纺上不如用在棉纺,而骡机也更合适用于棉纺。不过时代发展到21世纪,嬴政和刘彻都看出来毛纺业对他们控制匈奴部落的好处。

    商业这种事,在己方被压制的时候没大用,但自己占据优势的时候就好用了。秦时不必说,匈奴还没成气候,说来也是边患,赵燕秦等国都得筑长城守边,但实际交战中都是被压着打的。更是连个共主都还没出,正是适合用商业手段拉拢分化的好时候。

    刘彻这里,则是知道自己终将取得大胜,匈奴有了共主,汉胜之后本也招揽了不少降汉的部落,有了这一种手段自然会锦上添花。

    工业革命时期没有合适的机器又怎么样,他们有这个需要了,那活人还能叫尿憋死么。

    刘彻自是去找了人,出资立项,花了点小钱,让人在历史的下游重新设计了合适的机器来用。

    也不求多好,能用就行,先以量取胜,再说其他。

    主父偃进屋瞧着那也被称作骡机的机器就暗道一声侥幸。

    幸好他没嘴快。

    他还以为骡机是用骡子牵引的机器呢。真是,好端端的叫什么骡机啊。

    说起来骡还是他在长安才认识的牲畜,这是马和驴的杂交,体力与耐力都很好,适合拉货。不过驴虽然古已有之,但其从西域传来,数量不多,一般人都不一定见过。是天子前几年让人辗转从西域引进繁殖,才在长安附近多见人使用。

    骡更是今年才开始大量培育,要不是他见识广,听到骡机都得问一句什么“骡”?

    主父偃以为机器要用骡子拉,本来还在想扩建之后要是用得多,得从长安申请一批骡子过来。

    这要嘴快,还不让人背地里笑死。

    转着看了一圈,他也看出些名堂了,这玩意竟真是用水力推动的。他在毛纺厂当初看到纺纱机上有近百个纱锭就已经吃惊不小,现在看着这个脸都木了。

    数不过来,直接问:“多少个纱锭?”

    “初造了三百五十个,准备再造一个三百七十锭的试试。若是可以,扩建之后就定下了。”

    另一台机器也是用水力驱动,同样有人在操作,纵是他这个太守来了也没有中断。

    主父偃按了按太阳穴。

    他家贫。婚后靠妻子织布换钱为维持家用。虽然他不关注这样的小事,但时间长了他对织布的效率是有数的。虽说家里织的是麻,这里织的是毛,但道理应该一样。

    纺线就不说了,他家没有纺车,但他也知道一个纺纶带一个纱锭,跟同时带八十个纱锭的区别。更不要说现在这个三百多纱锭同时转得人眼晕的成果了。

    而织布呢。可怜他妻子日日坐在织机前,那织布的速度,可能跟那台水力织布机差了有几十倍之多吧。

    主父偃沉默了一会,不知为何轻轻叹了口气,道:“钱我会尽快拨下来,你也尽快建成,尽快……尽快吧。”

    他想的是若多几个这样的织机和纺机,天下恐怕就没有衣不蔽体之人了。

    魏商可是实际得多,他在上谷郡就隐隐有所得,现在更是想明白了一点:东西造得再多,也是得有人买的。

    没人买堆在库里的,那叫积压,那叫亏本。为了收匈奴人的羊毛得扩建,但扩建后的产量大增,东西总得卖出去啊。

    所以他还在钻研书本,想多弄点产业出来,可惜弄这水力机就耗了老大的功夫,一时没有头绪。

    他的计划是多弄些产业,像毛纺厂一样,提高给这些做工的人们的工钱,让他们有钱去买其他的产物。

    这个道理,他在给陛下的上书中都写到了。陛下也很明事理,让他放手去做,并且他知道连铁官那边的工钱都涨了不少。

    所以毛线制品除了军中采购和卖给匈奴人,毛纺厂自己的女工和铁官的工匠也是一大客户源。再加上毛线比成品便宜不少,又有许多平民妇人买了回去自己织。

    魏商制造骡机准备扩建,并不是头脑一热的举动,而是在详细记录了近一年的羊毛产量、销售额和客户来源之后才做的决定。

    不然扩建是扩建了,羊毛数量跟不上,或者做出来卖不掉,叫人笑话是小事,他这个官恐怕也当到头了。

    织布机也是一样的道理。原本毛纺厂主要产品是纺出的羊毛线,织出穿在里面的毛衣。羊毛布料不太受汉人的喜爱。平民嫌贵,富人穿不着,花色没有缎好看。

    但匈奴人很乐意买回去用,大大小小的王们愿意用羊毛由取代一些毛毡。如果是染色漂亮的卖得就更好了,那样汉人也会愿意买。

    所以在没在书里找到新产业之前,魏商先弄了个染坊。

    不过光是匈奴人买也用不上水力织布机,主要还是长安的天子下了任务。

    据说是天子准备把羊毛布卖到海外去,已经在打造船队了。听说在海之彼端有大国,极类中国,好用羊毛布料,喜爱大汉的丝绸。

    虽说路途遥远,大汉的船一时还不能至,最多运到身毒,交给当地的商人转卖。这样转运过去,羊毛布料卖不出丝绸的价,性价比不算高。但胜在用得多,销得多,而羊毛织布机织出来的羊毛料又便宜。

    魏商隐隐有所觉,这是天子为了消耗羊毛布而想的办法。为什么一定要消耗羊毛布呢?自是为了让匈奴人能一直给大汉卖羊毛啊。

    宁可少卖点丝绸,多运点羊毛布出去,也要让匈奴能追逐羊毛的利益,最终投入到大汉的怀抱。也难怪长安那边的意思,是要把羊毛布再做精良一些,能让贵人也入眼和喜爱。

    这让魏商生出隐秘的自豪。他这小小的官职,虽然行的是工商之事,却也是事关朝政,自有他的用处。

    他必不能让朝廷亏本,等他闲一点下来,别的路走不通,他就带人去研究那个提花机,还要让布料更符合时下的审美。

    应该能织出绚丽的毛毯,这肯定比单纯的羊毛布好卖得多。

    第73章 朔方的移民们

    大汉的翕侯赵信并不知道他是因为历史上后来在出兵定襄北征时吃了败战, 复降匈奴,才被天子放在了朔方的。

    毕竟刘彻不能一杀了事,他这种匈奴降将本来就有千金市马骨的意义, 没犯事时一刀杀了, 未免惹降人不安。但刘彻也不能放任他被俘投降, 因为他确实在汉军日久, 对汉军的建制和战斗力都有比较深入的了解。

    所以,刘彻干脆把他也放在朔方城了, 连同他带着降汉的部族一起。如果在朔方的战斗中他还是失陷被俘, 那就是命。

    因为不知道这么多, 所以赵信现在过得是意气风发。

    他早就不穿匈奴人惯穿的毛皮了, 今日未穿官服,只着一领纱袍,上着金银色火焰纹印花, 富丽堂皇, 十分衬他如今身份。

    迈入那个僻静的太守私人宅院时, 在院子里松散筋骨的呼淤第一时间并没有认出他是个匈奴人, 只当是太守派来的使者。

    正要行礼攀谈时, 赵信张嘴就是一串带口音的匈奴语,呼淤这才反应过来,惊呼:“你是我们匈奴人?”

    赵信哈哈大笑,行了个匈奴礼节, 先报了自己原本的部族名, 然后道:“我原是匈奴小王,如今是大汉的翕侯, 起了个汉名叫赵信。你帮个忙,把来报信的人都叫过来, 我同你们说话。”

    来报信的已经有七个人了,呼淤返身就去把人都叫来,盘腿围坐在一起,听赵信这个前辈说话。

    赵信端起面前的酒碗饮了一大口,抹了把胡子上的酒渍,说起自己最近的生活。

    “陛下将我调到朔方,让我的部族也在这里放牧。你们也看见了,我们这样归属于大汉的部族,卖羊毛是不受配额限制,有多少收多少。”

    他这话顿时引起了一片羡慕的吸气声。

    “族里的女人要是男人死了没有人收继婚,族里安排收毛线来织,也可以过得下去。实际上有男人、儿女也都长大的老妇人,闲着没事也在织毛衣。一件尽赚数十钱,攒下来买小麦,冬天就算有白灾,羊成片的死也不会饿死。”

    赵信又掸了掸自己从长安买来的锦袍,得意洋洋地道:“我为翕侯自有封地,但真正赚钱的,还是自己部族的羊群。怎么样,听说你们原来的牧场都在这里,汉人胜了之后跟着右贤王跑出去,现在分不到好牧场了吧?”

    这些匈奴小王的子嗣都现出了苦色。

    也不都是河南地逐出去的,也有现有着一片不错牧场的部族。但是他们抢不过大部族,纵是剪了羊毛也没法卖到朔方,而是被大部族便宜买去,然后再转卖给汉人。

    他们不愤,但匈奴人用刀子说话,打不过就只能忍了。

    呼淤没说话,另一个叫浑勒的汉子叫起来:“翕侯的意思,是让我们跟你一样,也降了汉,到朔方来生活吗?”

    赵信也不废话,点头道:“是。太守已经上书天子,得到允准,只要你们归降,就在河南地划牧场给你们,不设配额。我晓得你们做不得主,只要你们带话给你们的王。如果愿意再来个信,右贤王攻城时与汉军配合,立下功劳才好说话。”

    对那些逐出河南地的部族来说,牧场是个大诱惑。而对所有部族来说,羊毛配额是个更大的诱惑。这不仅意味着他们可以扩大羊群,尽量的去卖羊毛,也意味着他们可以压价收购远方那些没有足够配额的部族的羊毛,再赚一笔转手的钱财。

    人脉广的话,后者说不定比自己养羊还赚。

    呼淤一咬牙,已经决定回去说服父亲了。他恭敬地向赵信行礼,和其他人一起,你一言我一语,详细问起赵信和他的部族在朔方的待遇和日常生活。

    赵信心中大定,知道这个功自己立定了,问得多才是真有意。

    多美的事啊,不用上马厮杀,穿着华美的锦袍来跟同族炫耀一下自己的美好生活,就立下了一桩偌大的军功,可以增加封户了。

    而且他实打实的没讲谎话,对得起这些同族。实际上让他们投汉,他说不定还要吃点亏,因为羊毛生意会被他们分去。

    他现在的身家远超于同层次的侯,就是因为他还有自己的部众,有不受配额限制的羊毛生意。也就来了不到两年,一年两季的羊毛生意,他的部族自己的羊群都没扩大多少,光是收购再转卖,就人人富得流油,对他这个王敬服无比,誓死效忠。

    他当然也是大富。毛纺厂扩建,除了官府拨款占一部分,私人也可以投资,份额比较小就是了。他当即就找魏商请求入股。

    入股之后他去看了那个骡机和水力织布机,眼睛都看直了。

    草原上生长起来的匈奴人,只知道汉人工巧,只知道牛马力大,哪里知道人工之巧,竟能夺天地造化为己用。

    就用川流不息的水带动机器,一台机器就能同时纺出三四百根线。人家看的是能省多少人力,赵信看的是:“老天啊,这得收多少羊毛才跟得上机子,我子子孙孙都不会穷了啊!”

    所以他才会这么大方,劝这些匈奴部落投汉,不在意他们分走自己的生意。

    就扩建之后的毛纺厂,有多少羊毛吃不下啊。

    四月,匈奴右贤王率军来犯朔方郡,汉军早有准备,更是得了情报,半路伏击,右贤王军大乱。乱中更有十数个部族忽然反水背刺,全族背匈投汉,右贤王出师未捷败局已定,未到朔方城下已经士气溃散,只得罢兵而归。

    汉匈年年对峙,一直是匈奴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李广那代将领纵是勇武,战阵上不吃亏,胜利也只是将他们逐走罢了。

    只卫青夺河南地一战,匈奴算是吃了个大亏。但饶是如此,去年和今年,匈奴袭扰雁门、代郡、定襄、上郡诸地,便是汉有防备没得到多少好处,但汉军还是只能行驱逐事,不能出塞远击。

    匈奴来去如风,依然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少数不愤出击的将领要么追赶不上,要么反而被击破,仅以身免——这真的不是在说李广,这是汉军的常态。

    所以右贤王原以为汉军不会追击,退去也退得从容。岂知刘彻既早知他要来,又怎会放着卫青不用,白白让他跑了。原本历史上是在这次袭击之后的第二年,他令卫青还击匈奴,取得大胜。而现在,汉军早已经部署在朔方,领军之人也正是卫青。

    卫青在右贤王行军途中伏击时并未用上全部军力,另有一半精兵按兵不动,待匈奴退兵扎营后才追击而至。右贤王不料汉军有这样的行动,匆促间弃了饮酒的金杯,上马急奔,虽不能说仅已身免,但亲自统领的部族也丢失了大半,金杯也成了卫青的战利品,被他派人送回长安奉于天子。

    这一战,因为是匈奴出击,汉军迎战,俘获的财物没有元朔五年丰盛,但杀伤的匈奴精壮更多。

    卫青清点收获时,思考再三,发电报向天子请命,请求大军略作休整后,再出朔方,这回深入匈奴境内,取得更大的战果。

    不是因为他对俘获的牲畜数量不满,也不是他贪功。而是这次军功有老大一块得分给主父偃和赵信,原因就是他们成功策反了右贤王麾下许多小部族。

    战后卫青审过俘虏,也问过那些反水的匈奴人,得知还有很多类似的部族心怀犹豫,虽然这次没有行动,但也跟他们私下里有来往。

    右贤王吃了这个亏,被背刺了一个狠的,回去肯定要整顿内部,到时这些部族恐怕要被清理一次,亲汉的首领会被杀死,换其他人上位。就算全族都有心投汉,在匈奴那里也讨不得好。再想有这样的里应外和就不容易了。被清洗的部落也会震慑其他人,大汉保护不了心向自己的匈奴部落,那还凭什么引人来降。

    他必须趁这个时机杀出去,给那些动摇但还没有行动的部族再加个砝码,让他们更积极的投向大汉。

    不得不说,卫青真是太喜欢电报这仙器了,一点功夫不耽搁。他上午发的电报,心里估算着——陛下得信之后内朝议事;议定后第二天召集外朝定夺——嗯,他第二天早上就守在电台边,饭都在那吃的,果然第一时间守到了长安的回电。

    准。

    卫青心中大定,便在朔方备战。没想到未过旬月,天子使者自长安来,持印信入军中,宣天子诏,将他拜为大将军。

    这是电报中一点也没有提及的事,卫青毫无心理准备,接过印信时顿感有千钧之重。

    这次不俘获右贤王,赶回百万牲畜,都难以报答天子的信重了。

    自幼贫苦,在军中更是对战事消耗深有感触的卫青认真的这样想,不愿意大汉在战争中吃亏,怎么也要把花掉的军费补回来一点。

    于是,五月间,汉军再出朔方。没想到汉军会追击的右贤王,这次同样也没想到汉军会一鼓作气深入敌境,更没想到上次他的大败让那些原本就动摇的部族彻底改变了立场,一个多月里早已与汉军暗通款曲。

    卫青用上了斥候,准确地捕捉到了匈奴右贤王的动向,三个投汉的匈奴小王派人引路,直击右贤王本部。

    这一战,右贤王身死,其部俱被俘。朔方的势力向外延伸了一大片,主父偃迅速请命赶来,将那些忠心跟随右贤王作战的部族空出来的草场,分给了投汉的匈奴小王,并承诺只要不背汉,从此他们的羊毛交易就不再设配额。每个部落自己抽丁壮监视匈奴王庭的动向,若有异动,汉军也将助战。

    卫青得封长平侯是正理,连主父偃都因功得侯了,总算平了他那口不得衣锦回乡的怨气。

    而还在兢兢业业盖房子造机器,准备把水力毛纺厂好好经营起来的魏商,也分到了一点军功,封侯够不上,官职往上升了。

    惊得他怀孕的妻子再三问他是不是借研究水力纺织的理由不回家,其实是悄悄潜入匈奴那收集情报去了。远在上谷郡的好友兼大舅子赵常也写信来问,让他悠着点,孩子还没生呢。

    人在厂里忙得昏天黑地,打仗是一点没沾的魏商:这是怎么回事,我真不知道啊。

    他没有被调走,而是升为了郡丞,但毛纺厂仍归他管。太守主父偃放话,谁想插手都不行,他就认魏郡丞!——

    朔方城是个与传统城邑不一样的新城。

    他的铁官不在城里,但又因为处在匈奴兵锋之下,为了安全起见,铁官所在地几乎建成了一个小城。

    自水力纺织厂建起来之后,毛纺厂因为必须有水力推动机器,选址苛刻,所以这个纺织中心也几乎建成了一座小城,用城墙和军队将这些重要的产业保护起来。

    为了填充边境,天子迁移了十万人口到朔方,铁匠丁康就是其中一员。

    他不是官府名下的铁匠,所以不是作为工匠迁来的,而是被迁移至此后,铁官缺人开始招工。他不会放牧又不想种地,便不顾父亲反对,报了名试试。

    身家清白,力大体壮,又略识几个字,丁康自己也没想到,竟然真被招进去了。

    他想去铁官当然也不是傻,而是铁官工钱多。至于父亲最看重的土地,丁康也知道土地更可靠,可他是真不想种地。现在在铁官每天固定时间干活,不用操心风雪冰霜,反正按时发工钱,在他看来日子比种地舒服多了。

    尤其是最近铁官又涨了工钱,日子就更美了。

    今天他轮休,从铁官出来,铁官城里马车很多,他随便叫了个眼熟的就坐上去了,回朔方城父母家中。

    父亲托人带信,叫他休沐时一定要回去一趟,也不说什么事,丁康有点犯嘀咕,怕父亲又叫他回去种地。

    河南地虽然长期被匈奴人占据放牧,但实际上也非常适合种粮。丁康一家迁来的时候固然心情沉重,但安家后看着这片沃土,到底还是安心住下来了。

    丁康的老父亲带着长子和次子勤恳耕种,现在粮食收成好,这里虽然在他们看已经是北方了,但气候仍然可以种两季粮。土地又肥沃不缺水,作为首批汉人移民,他们分到的都是好地。刚收的小麦打下来晾晒了,称一称足有三百斤,比在老家时还出色。

    丁父对此心满意足,一心扑在土地上。

    所以丁康就特别怕回家听父亲唠叨。

    朔方大概是大汉现在最不缺马的城池。丁康坐的这车其实是拉货的板车,没遮没挡的,往往是拉货间隙有空的时候搭个人。正经的辎车贵,能不坐就不坐。

    这驾车的还是个匈奴人,汉话说得不错,可能因为他健谈学得快,丁康坐上车他就聊上了。丁康都没问,就已经知道他是上次投汉的匈奴人,不过因为右贤王抽人的时候把他抽走了,所以他是在战中倒戈的,人倒霉受了伤,一条腿瘸了。

    “太守是个好人。”这个曾经的勇士诚心诚意地夸赞在朝中有刻薄之名的主父偃,“受伤的人,要是会养马给牲畜治病,就去养马养羊。我这样伤了腿又不会治牲畜的,太守也给了生路,赊了我这辆大车,叫我在铁官城和朔方城之间运货。马也是族里给的,天天跑两趟,也不愁什么。冬天下大雪也不怕,买了粮存下足够吃。”

    丁康跟个匈奴人没啥好聊的,嘴上应付着:“挺好,比种地好。”

    “比放牧好。羊群说死就死光了,根本不作准的。”这个匈奴人忽然半转过头,面相沧桑,总觉得有五十了,但能被右贤王抽去打仗,丁康觉得应该也没这么老。他正猜着呢,就听匈奴人问他:“你们铁官招人要什么条件?”

    “咦,你想去?不用,你这腿肯定不能要。”

    “不是我,是我儿子,今年已经十四了。我想先打听着,要是能够得上,这几年让他努力努力。要是能进铁官,那才是真不愁了。”

    丁康大摇其头,连连否定:“你们匈奴人不行的,铁官是国之重器,只招汉人。”

    这匈奴汉子却不服地道:“我们部族都投汉了,我们也是汉人。”

    “呃。”丁康辞穷,他就是个平民,哪里懂什么国家政策,只是摆手不肯承认。这人明明是个匈奴人,说破天也是匈奴人啊,哪里就成汉人了。

    平时铁官都再三强调保密呢,让匈奴人混进去,盗走了机密可怎么说。

    话不投机,匈奴车夫也不高兴了,默默赶着车把他送到地方,收了钱就走了。

    丁康背着提着带回来的东西往家走,路上不停的跟新邻里们打招呼,见人们看向他背着的铁锅,更是自豪地挺起胸,步子却放得慢了。

    半个里都瞅见问过他背回来的锅了,丁康才加快步子回到自己家,门还没推开就叫了起来:“阿父,我带了肉回来,请嫂子做了,一顿吃了吧。”

    言下之意,可别抠搜切一点慢慢吃,一块肉一大家子吃上三天,还能不能痛快了。

    丁父背着手出来,看到他解下来放在地上的铁锅,眼睛一亮,口中却斥道:“买什么不好买这个,挣几个钱尽瞎用了,什么时候才把新屋盖起来!”

    “急什么,先把家里该置办的都置办了再说。你跟阿母把我养这么大,我给你们买点用得上的物什,晚两年盖新屋又怎么了。”

    种地的农夫最让人着急的就是这个省钱的劲头。因为手头活钱少,什么都要算着用。他们铁官现在出的铁器已经让农具的价格下来一半了,家里却只买了犁,其他的趁手农具说是要一年一年的慢慢攒。

    丁康看得着急,拿了工钱就自作主张,直接从铁官城买了带回来。今年已经是元朔五年了,他在铁官干了两年,工钱没攒下多少,一半用在吃喝上,另一半就全花在这了。

    丁父对此又喜悦又生气。本来以为家里都置办齐了,他总该消停了吧,哪知道这货就是个存不住钱的,这个月又买了口铁锅回来。

    啪!他在儿子背上狠狠拍了一巴掌,自己把锅搬到水井边,打水去洗干净。

    丁母也出来把肉拎了回去,丁康蹲水井边洗脸,又灌了几口水,好奇地问:“阿父,我本来休沐就要回来的,你特意托人叫我有什么事?”

    “你又不是每次都回来,我不叫你,误了事怎么办?”

    “到底啥事?”

    丁父还没说,丁母把肉放回去后,又喜滋滋地拿了件新衣出来,叫丁康站起来,在他身上比划着,满意地点头:“这羊毛布还怪不错的。我们家买不起丝绸,做一身羊毛布的衣服也挺体面。”

    这是毛纺厂的瑕疵布,大部分被见着商机的人低价批发拿货,少数在本地便宜卖掉。纵然如此,对农具都想攒钱慢慢添置的丁家来说还是有点贵,一般是不会买的。

    所以丁康大为诧异。

    “到底怎么了!”

    “给你说了门亲事。”丁母用“今天中午吃马铃薯”那样淡然的语气说着差点把他震倒的话,还没等他发急,母亲已经自顾自说了起来,“水给你烧热了,去洗了再吃饭,下午我去市里买些家什,你跟我去拿。”

    丁康一听就明白,这就是母亲已经满意了人选,两家都约好带人去相看一下了。

    他可急了,这地方男多女少,匈奴女人倒是多,他不是不想娶妻,是不想娶个匈奴妻子。

    “我只娶汉女,我不要娶匈奴人。”丁康郑重声明。

    丁父这时候才笑着给他背上一巴掌,“你一个月四五百的工钱,哪个给你说匈奴女人。敢上门,我叫你大兄拿棍子打出去。是汉女,在毛纺厂做工的,比你工钱少些,也有三百钱一月。你这败家货,人家犹豫就是你到现在也没盖起个新屋,我跟你阿母好说歹说替你解释才答应相一相。你以后工钱都拿回来,我给你存着盖屋,不许乱花了!”

    丁康泡在热水里直搓牙花子。毛纺厂的女工多是寡妇,这点没人在意,能说给他,肯定跟他年纪相仿,不是问题。就是父母不知道有没想过一个问题啊,毛纺城跟铁官城不在一处,平常他们根本碰不到面,只能把轮休的日子调到一块才能相聚,这是夫妻应该过的日子吗?

    但……丁康自己也明白,一个能跟着他搬到铁官城,给他打理家务日日相处的农家女子,最多有些铺盖织机之类的陪嫁,绝不可能有一个月三百钱的工钱。

    父亲话里话外的意思,也是因为他是铁官的工匠才能说到这样的妻子。纵是父亲嘴上还总说让他回来种田安稳,其实心里也慢慢认了吧,做铁匠比种地好。

    要是这亲事成了,夫妻俩一个月七八百的工钱,这日子不得上天啊。

    想到这里,丁康一头扎进水里,憋了会气才钻出来抹脸。不就是轮休才能抱自己女人么,不算什么大事!

    吃饭时,大兄和二兄两家都过来了。丁康大口吃肉,又招呼不太敢伸筷子的侄子侄女:“吃,别想着省到明天。你们今天不吃,我就吃光了。”

    大兄丁垦笑着摇头,没管孩子们,而是向丁康询问:“你们铁官招人有什么条件不?”

    咦,这问题耳熟,今天刚被匈奴人问过。丁康被问过一次,现在反应很快,立刻看向大兄已经十二岁的长子,丁父也道:“阿完也十二岁了,说长就长,快得很。你看看他缺什么,家里就带他去学,叫他补上。”

    丁康终于忍不住笑了:“阿父,上次回来你还叫我回来种地。”

    丁父板着脸,拿筷子敲了下桌面,“阿完读书好,我打算让他继续读。以后读不出来再下地恐怕干不好活,你们铁官不是招人要看识字吗,我琢磨要能进铁官,也算个后路。”

    丁康挠了挠头,他倒真想起个要紧的事,之前因为父亲不赞同他去铁官所以没说,现在赶紧道:“阿完是什么书读得好,经书还是算数?我们铁官明年要办个学技术的学校,就教新学,学成了要是没考中,铁官收人。要是阿完算数好,我就带他去报名。”

    丁父双掌一合,看向大孙子,高兴地拍了板:“阿完就是这个学得好,你给他报!”

    第74章 大汉炮军初成

    元朔五年。

    经过技术交流, 秦、汉两边的工匠终于各自把铜炮给铸出来并试射成功。

    长安武学中,赵丰已经在辞学回家和留下继续的矛盾中挣扎许久了。

    当年考上武学他也兴奋了很久。武学不仅要学兵法,还要学族兄赵常曾经用功过的那些数算几何, 打熬身体也不能落下, 可谓过得极为充实。

    渐渐的, 在一次次文考中, 成绩落后的同学去了北军,从曲候起步开始军中生涯。这就是赵丰一开始的目标, 他很激动, 觉得自己这时候没淘汰, 以后至少也能从司马或者校尉起步吧!

    又过了些时日, 兵法成绩总排在前面的同学也去了北军,果然是从校尉开始做起。

    这时候赵丰有点糊涂了,成绩好和成绩差的都有去处了, 他们这些留下来的算什么?好像共同点是……兵法一般, 数算几何还可以?

    就剩他们二十六人了, 仍在继续学。

    那他们会去哪呢?

    元朔元年考上武学, 真正开始上课得到到元朔二年。到元朔四年初, 他还在武学上课,这跟他的预想完全不一样,赵丰每天都在想要不要回家,边境战事频频, 他要是再过几年, 壮年已过,那还能有立功的机会吗?

    但都学这么久了, 他现在离开是不是太亏了?

    就在他犹豫的时候,武学对他们忽然有了安排。

    原本早起练武, 然后上课。但这天排好队后,赵丰就看见外面有青年扶剑昂然而入,站到了队列之前,拿过名单开始点名。

    赵丰见过从战场上下来的人,这青年虽然看着气势不弱,却没有那种经过杀场的感觉,可又跟他们这些人不一样。

    不等他再多想,已经点到他了,他赶紧大声应到,便见那人一边念名一边向他盯了一眼,大概是要借点名的机会把样子先认一认。

    点名罢,那青年才道:“我是北军炮尉李敢,你等从今日起,均入炮军训练,合格者为司马,不合格者退出炮军,入北军为曲候。前途就在自己身上,诸位,吾与君共勉。”

    炮军是个啥东西?这是所有人一致的想法。

    炮军当然不是啥东西,炮军是相对独立的炮兵而已。现在这些数算和几何学得还可以,但在兵法上学得平平,显然不能成长为一方统帅的武学学员,就被安排成为炮兵,虽然手下没兵,但享受司马待遇。以后炮兵扩建,放出去就是现成的将领。

    李敢自己其实在之前都不太知道炮兵是个啥东西。

    他跟着父亲守城学习战事,但在他们陇西李氏,这种程度还不能算真正上过战场,他就等着哪天得到父亲信任能在军中独立带兵冲杀呢,就被天子点名来做这个炮军校尉。

    刘彻选来选去选到李敢,其实也是经过好一番思量。

    跟嬴政那里不同。嬴政用王离,并不打算把王离限制在炮兵部队的位置上;王翦用自己的资历和脸面举荐自己孙子,当然也不是想让孙子局限在这个位置。

    他们的想法一致,是让王离这样注定要在秦军体制中步上高位的将领,从一开始就熟悉火炮的运用。等火炮越来越轻便,能够在野战中发挥作用的时候,作为统帅可以恰当的在战场上发挥它们的作用。

    刘彻就不一样了,他看过史书之后,只想让卫霍活久一点,后续的将领都不能完全让他满意。这样一来,也没有特别需要培养的人才,挑人的时候,尽着炮军用人来挑就可以了。

    他知道李敢因为把李广自尽的事怪到卫青身上而刺杀卫青,又被霍去病所杀。不过除了觉得李广李敢父子俩都意气用事,卫青背了老大一口黑锅之外,对这件事本身倒是没什么想法。

    毕竟在大汉,不愿辱于小吏而自尽,以及为长辈和恩主报仇去刺杀位高权重的仇人,这些行为不但不受批判,社会风气还视之为正面榜样,鼓励大家学习呢。

    要是李敢刺杀的不是卫青,说不得刘彻也得给他点个赞。唯一的问题是刘彻都没弄明白,他为啥会怪到卫青身上去。

    从李广到李敢,都不是能组织大规模军事行动的将领,也不用担心让李敢来炮军会浪费人材。

    不过虽然不能为大将军,但个人勇武和基本的军事素养却没问题,足以担当此任。刘彻是不会让散漫的将领和无能的将领来他的炮军的,并且他还在考虑一件很冷酷的事情,不管他的卫霍能不能延长寿命,他的太子很长时间内都会是“卫太子”。

    卫子夫已经生了儿子,刘彻本来想让她调养几年,但她确实易孕,避开排卵期之后还是怀上了,于今年年初诞得一子。虽然还没有立太子,但刘彻已经准备在卫青和霍去病大捷之后,正式立后和立太子了。

    他相信卫青,史书已经给他证明了他看中的这个骑奴出身的大将军,即使得势之后,忠诚的也只是他一人。他也相信霍去病,没啥理由,因为是自己看着长大并且非常给他长脸出气!

    但他不能相信那围绕卫霍和太子自然而然形成的外戚与军功集团。

    看看卫霍去后他们干的那些污糟事吧!

    军费都贪!

    还搞巫蛊!

    一群目无君上的王八蛋,搞巫蛊不就是想他死?

    是,他现在是不相信巫蛊了,但他们可是相信这一套才会搞啊,还不是想咒他!

    从私人的角度,他仍然可以不在意地封卫青为大司马大将军,予以无上的信任,用他最锋利的剑来助他平衡朝政,削弱相权。

    但是从天子的角度,刘彻还是要让军中有其他势力存在,免得将来太子这头再有什么不妥。

    陇西李氏大概是因为地理位置和家族传统的缘故,武风浓烈,广义上来看真能称一句世代为将,祖祖辈辈天生就吃这碗饭的,在军中自成一派。

    就算原历史中李陵降匈奴令李氏名败,陇西李氏仍然以骑射为业。李世民他家都多少代了,虽然未必真是那一支传下来的,但依然自认陇西李氏一脉,以武立身,骑射出众,多少也能见一斑。

    让李敢进炮兵,成为一个新兵种的始创者,也算是个荣誉。刘彻自己记了一笔,提醒自己以后不要让太子与李氏联姻。那个谁,李敢的儿子,最后还是卷进太子的事里去了,就是因为有个同胞姐妹成了太子的中家人子。

    现在太子刘据都不是原来的刘据那个人了,刘彻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只有太子必然会有自己势力这一点不变。

    他不会阻止太子在登基前学着用人理政,也不会阻止太子有自己的势力。他的太子总不能做个废物养着等登基吧,他寿命又不短,太子这么养是要养废的,当然要早早学习起来,学用人学治政,学着看围在身边的都是什么样的人,可以怎么去使用他们,又或是抛弃他们。

    但他也不会迷信历史上自己掌握最后胜局的结果。

    如果哪一天需要废太子,他不希望军中都是太子的人。

    就算不需要废太子,他也不希望因为自己长寿,太子等不及想上位时,自己没有抗衡的力量。

    刘彻不太确定火枪能不能在十几年内搞出来并且普及到军中。其实李氏这样善射又能组织万人之内军阵的将领,更适合带火枪兵。

    现在就让李敢在炮兵里发挥才能看看吧,如果让他不满意,那就在李氏里再换一个。大汉并不忌惮这样中层的军事家族,这也能算是最愿意积极向天子表现、最有上进心也有实力培养家族子弟的一个阶层了。

    所以李敢就毫无意识的成为了实际上炮军这个新军种的首任将官,先被带去靶场感受了一下火炮的威力,然后自己先学着操炮,一边学一边结合实际,编写一本属于大汉的炮兵条例出来。

    李敢也不能说不兴奋吧。他这两年开始在军中向父亲学习怎么用兵了,而李广这两年哪也没去,尽蹲在雁门守备了。

    虽说大汉的守备不是仅仅守城,也需要野战迎敌,击退来犯的匈奴,但城池的守御依然是重点。

    李敢这两年别的没学到,守城是学得足足的。

    看过一炮轰出去的威力后,李敢立刻能想到它的用处。只要在城头架起来,炮弹管够,匈奴来多少轰多少,保管他们进不了城!

    这样城里就不用留太多军力了,尽可以出城与匈奴周旋。毕竟匈奴攻不进城的时候,若汉军不出城,周边的乡野就是他们可以任意掳掠的地方。每次入寇所谓掠人数千,哪里是在城里抢掠的呢?都是乡间的百姓啊。

    李广守边,其实也不是蹲在城里守,算是一种防守反击,经常打出去的,不然也不会在失利时被俘了。

    他洋洋洒洒写了许多,呈上去却被发了回来,只见天子批阅,问他炮身若是减去三分之一,有轮能拖行,又待如何?

    李敢倒吸一口凉气,头皮都麻了,整个人木在桌案前,一股颤栗感从尾椎骨直窜到天灵盖。

    又待如何?又待如何?

    那他还学什么骑射啊,就拿炮轰啊!轰不死算他的!

    果然炮兵的训练章程和战场军法以及用处都要重新写。刘彻没有把现成的给他看,他还是希望自己的臣子能从头完整的理解火炮,理解火炮在战场上的使用方法。

    李敢这种读书习武熟悉军旅,又有闲时间琢磨的人最合适干这个。

    现在,李敢觉得自己行了,来从武学挑人带去训练了。

    赵丰生得高壮,排在队伍最后,去牵了自己在武学分到的马,依然如军中阵型,跟随他们的主官李敢来到了靶场。

    火炮已经铸好了四台,是经过试验稳定的目前的应用版本。北军抽出了一队高大健壮身家清白的士卒,配给赵丰他们这些武学出来的新兵蛋子。

    李敢令众人列队,带着他自己训练过的炮手们上前。

    五炮手装填,三炮手与四炮手听令调整炮身,二炮手瞄准,李敢作为指挥员下令。把一干学员看得目瞪口呆。

    赵丰在心里嘀咕:“什么东西,这么多人伺候它一个?”

    就听见轰然巨响,二十六人多半下意识去捂耳,只少数人忍住了冲动,睁大眼睛看向远方。好在北军和武学的训练都十分有效,武学二十六人和北军军士都经受住了考验,虽然捂住了耳朵,却没有一个人受惊呼喊,甚至腿软跌倒。

    若是如此胆怯,李敢就要请他们离开,不会选用到火炮军中了。

    不过此时他只让副手观察这批手下,自己却全神贯注在火炮上,这是他在部属们面前的第一次亮相,他自己可不能露怯丢人。火炮是新玩意,但带兵的道理是不变的。就像在旧日军中,他要是骑射比不上军中将士,射猎时落了空,不但老父要抽他,也没人会服气他了。

    所以前阵子他一直在苦练,甚至将使用大拇指的目测距离法都练了出来,力求在部下们面前一鸣惊人。

    第二炮调整了距离和角度,再次下令。

    一连五炮,然后李敢转身喝令,让众人列队前往炮击处观察。

    那里原有一堵墙,拴了七八头羊。现在羊成了残肢血雾,墙还在,但也残破了。李敢让他们自己分散察看,赵丰没去观察那些一眼可见的羊尸,而是上去使劲抠了抠城墙,发现没有偷工减料,是很结实的夯土。

    炮击不能完全毁坏夯土墙,但落点在一处的两炮,也足以将其砸开一个口子。赵丰可以想象如果四台炮同时开火,而落点又相对集中的话,这面墙会变成什么模样。

    只要不惜钱财,不需要用人命去堆了,只要用炮弹去堆,就能把城墙生生炸出个豁口,然后攻城的军队就可以冲进去了。

    说来好笑,赵丰的第一反应不是拿他打匈奴人,而是油然生出忧虑,想到他老家的城墙。作为边郡城市那墙可也真是一点不含糊的,但匈奴要是有炮,城可就难守了啊。

    这也是他第一时间先看墙的原因,作为边郡人,城墙对他们太重要了,就是城里人的半条命。

    不过转瞬间他就自己被自己逗笑了。

    匈奴有炮?开什么玩笑。他刚才注意看了,炮是铜铸成的,看大小重量至少也有千斤。匈奴人近些年因为占了西域又抢了不少汉人工匠去,兵器锋利有类中国,不复是当年骨箭少甲的窘状。但赵丰不是看不起他们,就算送他们一门炮拆解,匈奴人的工匠也绝对铸不出这样的火炮来。

    这让他陡然兴奋,匈奴没有炮,而他们要是把炮放到城墙上往下打,嘿!

    太带劲了!

    李敢冷眼旁观,没有因为他们的忘形而斥责,因为当初他也是一样。

    等了一会,见众人都冷静下来,他才下令收队,目光巡视一圈,道:“这就是你们要做的炮军。大汉炮军,由吾等开始。今日先不训练,每名司马各领四名炮手为一伍,回去将炮兵条例背下。炮手若有心上进,也好生学着,将来炮军扩建,同样会从你们中选拔。”

    顿了顿,李敢不太愿意,但家中带来的门客劝他的话,他还是接受了,并在此时说了出来:“炮军初立,诸事为新。若是诸位读了条例有异议,可向我提出,有赏。”

    陇西李氏为将自有家风传承,对下宽厚深得人心,纪律约束也不含糊。但同时又有一脉相承的心高气傲,让李敢并不太愿意向地位不如自己的士卒请教。只是老家为他招揽的门客劝告他,就操炮的技术而言,他虽先学一步,但功底未必有这些武学出身的将尉深厚。

    正如他所说,炮军新立,一切规矩都是新立,他年青未曾上过战场,必然有虑事不周的地方。这个时候正应该群策群力,共同把炮军真正“立”住才行。

    他是新军的首任将官,这不仅是他一个人的前途,也很可能是他们陇西李氏一族的立身之基,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赵丰不知道主官心中还有这般纠结,他沉浸在兴奋的余韵中,重新列队,与分到他名下的四名炮手站在一处,然后离开靶场,去他们炮尉的新营地驻扎。

    今天没有其他训练,他在武学有三个要好的朋友,此时各带着自己的炮手聚到了一处,兴奋地直嚷嚷。

    但有一个北军出来的炮手神色不太高兴,他的主官刘思见了,大大咧咧地拍了他一下,问:“怎么,不想在我手下做?”

    那炮手苦笑着摇头,看向兴奋的大家,说道:“我只是想,做了这个炮手,除了在城头开炮还能做什么?现在大将军屡立奇功,眼见得就要与匈奴决战。我们不能随大将军出塞,就只能待在城里防备匈奴突袭吗?”

    一句话好像给大伙浇了盆冷水,一时间都沉默下来。炮是好的,能轻松守住城也是好的。但是自己被拘在城里,不能出塞去跟匈奴作战,建功于塞外,博取封侯之功,那就很不好了。

    赵丰倒了杯水喝,默默半晌,突然道:“也未必。”

    “嗯?”众人都看向他。

    他放下杯子,回忆着那个性子有些天真的族兄信中时而有些烂漫的话,慢慢道:“我虽然只在武学学了些数算几何之类的学问,现在知道是为着用火炮学的。但我族兄是学了这些考举得中,他有些见地,平时我不曾多想,现在却觉得颇有道理。”

    略停了停整理思路,他又道:“他在信中曾说,数算物化之学,被儒生抨为墨家工匠之学,不登大雅之堂。但他自学了这些后,看世间万物就有了不同的样子。每见一无用之物,便想它能化生为何有用之物。而有次来信更是感慨,夏商周以降,春秋战国数百年,未必有我大汉兴此学后变化之大。”

    武学好友尚在思索,北军中只粗通文墨的军士们已经忍不住发问了:“敢问司马,这与我们,与火炮又有何干系?”

    “哈。”赵丰笑了,“你们看那炮,要是能再轻上许多,是不是放在车上就能拖着走了?要是能用马拉到军中使用,我们就顶了弓箭手的位置了啊。”

    “哎哟!”顿时有人击掌,又叫道,“什么时候才能轻上这许多啊!”

    “我也不知。但愿能赶上让我们立功吧。”赵丰咂了咂嘴,很希望自己的族兄就能帮他把炮给变轻个一半。只要能轻一半,就算不用马拖,他带着四个人扛也要扛到战场上,他相信他们也愿意扛。

    那一炮一炮地轰过去,简直不敢想哦,功劳都要叫他们炮军给抢完了吧,那场景简直太美了!

    不过这样的话,以后军中是不是也不需要那么多人了?

    又有人说,人是不需要太多了,钱就花得多了吧。那么一门炮,全是铜铸的,简直不能细想花了多少钱。天子会给他们铸那么多炮去用吗?

    一聊开,各人发散思维,想得可就多了,越聊越兴奋。

    待畅聊一番后,众人这才心满意足,能定心去背条例了。他们这才发现,原来条例中也包括野战中火炮的运用要求,多少人激动得直拍大腿,当夜又不知多少人觉都睡不着,兴奋得干脆坐起来背那些条条款款。

    有军功在前面钓着,不要说他们都是挑出来识文断字的人,就算是纯粹的粗汉,生啃也要把它们背下来啊。

    元朔六年,新成的炮军在李敢的主持下分散开来,分别驻守在边郡城中,以助守军防匈奴入侵。更轻的火炮还没有铸成,但可能是天子有意安抚军心,不时会有消息传来。

    消息曰:“在试了,在试了。”

    把他们钓得心痒痒的。尤其是有消息传出来,试验的炮型成功的话,他们也不是一下就能走的,必须带出一批合格的炮手,把城墙上的炮台移交给新炮手,他们才能转到那种拉着炮与大军同行的炮军中去,真正参与到汉匈大战,为自家搏一份封侯之功。

    而他们现在都很清楚火炮的威力了,只要让他们参战,立功的机会比别人要大得多,最普通的炮手都有机会。这还有谁能不放在心上?

    刘彻把他们都被钓成翘嘴了,包括赵丰在内,个个在训练之余卖力地教导新召募来的炮手和新的武学后辈,生怕他们不给力,自己走不掉,被拖在这里不能上战场了。

    李敢对此非常满意,不过这也是后话了。刚带着这些炮军司马和炮手们来到雁门关的时候,他们还是老老实实在守城。

    雁门关的城墙从去年起就在改造,火炮一运来就装了上去。李敢亲自过来检查校正炮位,让人清场,准备试射几炮。

    军务为重,他一来就上了城墙,还没有来得及去探望父亲。李广自己过来了。

    当然,名义上他也不是来看儿子的,虽然说火炮解放了守军,就算出击不胜,下限也不会破城了,这让天子终于同意了他的请求,让他准备卸任,随大将军卫青出定襄,他非常高兴。

    但这火炮到底可不可靠,李敢信里再怎么说,没亲眼看见他还是很难想象,可别他一走,回头又是“雁门太守某被杀”,然后天子又把他喊回来守城,不让他出塞了。

    守城能有什么功劳,他守了大半辈子的城,最多也就抓到一个当户,当年已经算是很大的功劳了,放在现在算什么,根本够不着封侯的。

    所以他是来看火炮的。

    不过私下里,他也确实是来看儿子的。

    李敢原本按惯例,跟他在军中学习,本来这两年他就打算让李敢学着带兵面对匈奴作战了。天子的诏令完全打乱了他的计划,让李敢去炮军这个新成立的兵种,也让他心中忐忑——这事完全在他的舒适圈之外,让人有种无所适从的不安感。

    李广有三子,长子李当户、次子李俶均早亡。李当户留下的遗腹子李陵是他长孙,现在才十三岁,而他自己虽不认老,年纪也摆在这了。身边只有这个小儿子能在他之后支撑家业,不由得他不重视,也不由得他不爱惜,因而未免患得患失,连李敢在信中亲述都不敢尽信。

    现在上得城头,李广静静看李敢忙碌,并不出声,也不让人惊动。李敢把城墙上的五门炮都检查完,一回头这才看见老父亲正看着自己,面色严肃,满目慈爱。

    不过现都在军中,李广虽然打仗的时候会上头,上头会犯纪,平时教训儿子对军法还是很强调的,李敢没有以家礼拜见,而是口称太守,行了一礼,然后才问父亲安。

    父子二人说了两句闲话,李广指着那些铜炮道:“一台至少耗了上千斤铜,值吗?”

    他没说的是,这上千斤铜拿去买马置办装备训练骑卒,是不是更划算?

    “值。”李敢肯定地说,又奇道,“儿寄了多封信与大人,也见了大人回信,信中都有说到火炮威力。大人怎么仍是不信?”

    人老易固执,李广是个老将,打了大半辈子的仗,更相信自己手中的弓箭,麾下的将士,不怎么能信这么个耗铜千斤,活生生用钱堆出来的金属疙瘩。

    李敢不跟父亲犟嘴,只笑着道:“马上就要试射,大人看了就明白。”

    城墙下面已经清场,李敢的手下跑马出去绕了一圈,确定人都清走了,没有农夫躲懒,藏在什么角落里不肯动,率队检查的便举起黄旗挥了挥,又带队向更远处跑去,离开火炮射程,并保证没有人靠近,然后挥动红旗。

    李敢用望远镜看见了,令人回旗,严肃了脸色,请李广到城墙下等候。

    “火炮威力虽大,风险亦重。若安装有误,操作有误,便有爆炸之险。大人仍是太守,担着守备重责,还请到城下等候。”

    李广也知道军中事不能儿戏,只得带人退到楼下,只是想:在这里又能看明白什么?

    不多时,城墙上传来巨响,不过隔了这段距离,已经不会让人受到惊吓了。李广与他的部下也得到李敢的提醒,不过李广没肯戴耳塞,用他的话说:“戎马半生,什么场面没见过,还能叫它吓着。不要做这种丢人的事。”

    这会儿果然镇定,安抚了马匹之后还能与部下说笑:“这声音再大些,倒是能惊着匈奴的马。”

    部下笑道:“自己的马也要惊了。”

    “自家的平时就拉过来听听响。”

    这都是玩笑话,谁也没指着用响声把匈奴人惊走。

    李广本来想上城墙看看,但临时又改了主意,待城上试炮完毕,开城门放人进出之后,他上马扬鞭,笑道:“去看看他们是不是真能打那么远。”

    在他脑子里,炮的效果就是把脑袋那么大的金属疙瘩像抛石头一样远远抛出去,效果肯定有,他都能想象出铁球砸进人堆的效果了。能打这么远一定极有力气,炮弹不会只砸中一下就停止,打过去的时候肯定会平掠过好几个人的身体,带走他们的性命。

    如果砸下去,也会弹起来,在弹跳中把附近的人和马砸个筋断骨折。确实是一种很强大的武器。

    但这是不是真能让人放心离开把城池交给别人——反正李广是不放心的。

    而这种不放心,在李广急拉住马,停在几个仿佛还在冒烟的大坑前时,仿佛跟烟雾一起消散了。

    试炮并没有特意牵羊作活靶子,也没有垒墙试威力,但李广跑马时估算过距离,用这些年新兴的标准来计量的话,居高临下的重炮,这一炮打出来得有三千米了。

    他下马蹲下身抓了把土,果然在土里看见飞溅的铁片。没有他以为的金属疙瘩球,那个脑袋大的炮弹已经炸开了,化作无数碎片向四方迸射。

    “太守,这里也有!”

    部下在路边的树上找到了深深插入的碎铁片,李广向远方看去,他知道李敢试炮开了三轮炮,距离可以调节。当初李敢在信中写过的事都浮现在脑海里,而他的目力很好,能看到远处更多炮击后的痕迹。

    放在城墙上居高临下,可以打三千米到五千米,这是李敢在信中告诉他的事情。李敢还说工匠仍在研制,已经有更小的炮造出来了,但守城威力不够,行军又仍是嫌重,所以被熔了继续造更小的炮,迟早要拉着随军一起行动。他那时没在意,因为他没有亲眼见过炮的威力。

    而现在他见到了。

    李广在想他有很多事要安排。他要与新太守交接,要赴大将军军中听用;他要给家中写信,让族中安排子弟学习李敢学习的那些数算几何之学。

    他家应该有优势,射箭是射,开炮也是射,测距这样的事情应该不难吧,他向远方和天空寻找目标猎物时,当然也会估算距离,不能放空箭叫人笑话。所以家里的子弟这方面能转换过来,不会太差的。

    陇西李氏以武传家,武艺当然是不能丢的,但射术……李广握住自己的弓,展眼望去,忽地搭弓,在部下们的注视中,一箭射落一只无辜路过的大雁。

    自有人跑马去拣了回来。李广接过,却无多少欢喜的神色,摇头苦笑。半生苦练而引以为豪的技艺,以后等炮真的能随军运送,恐怕就只能闲来打一打这些野物了。

    他这样的老人已经不行了,不过李氏的子弟有新的机会。李敢既然做了炮军的校尉,将来李氏必然能在这支新军中占一席之地。但李敢也说了,炮军的要求跟别处不一样,必须现在就学起来。

    长孙李陵的年纪正好,加紧学几年,就能进了。到时候有李敢带着,比别人起点高。

    李广一把年纪,不是很懂朝中的事情,不很懂天子的思量,不过有一种长期在官场形成的经验,与刘彻的想法合上了。他并不觉得天子会忌讳李氏子弟安插进炮军,所以很理所当然地就思索起李陵和其他李氏年青一代在炮军的出路。在他想来,李敢去做这个,那以后带一带自家人不是很自然的事吗?

    想着这些事,李广把大雁丢给旁人,插好弓箭,重新生出了意气。他还未老,炮也还没有大用,他还有机会用自幼磨练至今的武艺为自己一战,在战争彻底变成自己认不出的样子前搏一个封侯之功。

    一定要!不然儿子孙子以后陆续立功,他一点面子也没有了。

    是年二月,卫青出定襄,李广在列,霍去病初战。此次出战只斩杀数千人而回,未得大胜。四月再战,因赵信已经被调到了朔方,李广接替了他的历史中的任务,与苏建合军,遇上了单于的军队。

    历史上便是这一次,赵信战败被俘,重新投降匈奴,借着熟悉汉军为单于出谋划策。

    不过现在赵信已经在朔方长出了双下巴,胖得要叉开腿托着肚子走路,卖羊毛数钱数不过来,估计就算被俘了,也要想办法逃回大汉。

    而李广所率人马更多,他也比赵信更加勇猛和坚定,手下士卒更能同心用命。

    更重要的是,他们都分到了无线电台和电报员。

    李广以步兵方阵迎战匈奴,亲率心腹突入敌阵,斩敌而还。汉军士气如虹,如匈奴激战半日互有死伤,并不吃亏。

    待收到电报的援军兴奋地及时赶到,伊稚斜单于不但没占到汉军的便宜,反而在猝不及防之下险些被围,不得不放弃这块几乎吃到嘴里的肉逃走。

    李广有功,但单于跑了,仍不足以封侯,恨得他把大腿都要拍肿了,懊恼不已,不由开始想象儿子带着火炮随行,一炮轰死个单于的场景来。事后给李敢写信,总要问一句他们的小型火炮到底什么时候能随军。

    而另一边的霍去病,竟以八百人远袭,斩杀匈奴显贵,以功封冠军侯。

    雏凤初啼,便显出无比的军事天赋。

    第75章 朔方经济

    元狩元年, 刘彻正式将刘据封为太子,卫夫人封为皇后。

    没有了匈奴的威胁后,朔方郡和五原郡发展得很快, 赋税打着滚的往上涨。

    桑弘羊把数据列出来之后, 反对天子对匈奴征伐的人没有完全闭嘴, 但是至少不再以耗费过多的理由来反对了。

    少数固执而不肯学习天子从仙境带回人间的知识的人怎么都想不明白其中的道理:明明是两个理论上应该穷到掉渣的边郡, 最多能有些畜牧之利吧,怎么几年的功夫, 都比内地许多郡县还要富了呢?

    当然, 交税最多的还不是朔方和五原, 而是种甘蔗的巴蜀。天子没有垄断白糖, 允许大家去发财,税也不算特别重,就是有“专利费”, 每卖一斤还得给天子私库交十钱。

    综合起来也不算特别贵, 中产之家弄点糖甜甜嘴不是完全买不起。真穷人那是真买不起, 重不重税都不行, 也就无所谓了。

    于是白糖卖得到处都是, 更是远销海外,跟着天子新打造的船队一直卖到身毒去了。

    大家都跟着发财,所以现在朝中最大的声音一是趁胜彻底平了匈奴这个大患,二是——

    打南越!打南越!打南越!

    打完南越种甘蔗, 种完甘蔗建糖坊, 建了糖坊卖白糖,卖了白糖大家发财。

    这样你好我好朝廷也好, 各方多赢的事情不赞成不鼓动,那还算个人吗?还有人性吗?

    唯一不好的可能就是南越王了。不过南越王赵胡一直体弱多病, 元朔六年间就传出了不好的消息,估计也无心理会远在长安的汉朝的争论。真正受影响的,是被派到长安充为侍卫,实际上是南越质子的南越王太子赵婴齐。

    他被朝中一片灭南越化为汉之郡县的声音闹得寝食难安,往南越去信,丞相吕嘉远离长安,根本不明白他的忧虑,只劝他忍耐。

    忍耐着,忍耐着,父亲赵胡病故,南越来使接他回去继位。赵婴齐还以为天子不会放自己回去,但竟没生什么波折,弄得他又疑神疑鬼起来,回去就将曾大父与父亲称帝的印玺藏起来,再上三书臣服,以示不敢背汉之心。

    刘彻懒得理会。白糖虽然赚钱,但赚钱的地方多呢,他不打算在匈奴解决之前开双线作战,按历史上的进程来就可以了。

    毛纺中心和钢铁中心的建立,已经初步让他和朝中臣子看到了工业的力量。难怪说工业文明积攒财富的速度是农业文明无法想象的……比他变着法子向贵族、富户和小民抠钱快多了。

    毫不谦虚地讲,他看看史书上的记载,他抠起钱来是真的一视同仁,一个也不放过的,哈哈。

    这工业积攒财富的能力,他在后世见是见得多了,但那太超前,就算他生活了挺久,拿来比较还是缺乏实感。

    现在铁官用的是那个叫柯尔特的洋人发明的搅炼法,这还是工业革命早期的老法子,直接出钢水,一个在此时可谓巨炉的高炉,一昼夜出钢水有多少呢?

    稳定下来之后,两千多斤。

    这在铁官初建的时候还闹出了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铁官一开始造的高炉烧塌了,后来总结经验重新起炉,终于成功之后,高兴得一口气竖了五座高炉。

    然后他们傻眼了。

    炉多了,矿没了。矿山那边根本忙不过来,挖出来的矿甚至都不及运转。造好的高炉一时只能空置在那里,等矿积攒了一批足够维持到停炉检修时再开炉。

    后来是先弄出了□□,虽然威力不大,但总比人一下一下的挖要强些。然后刘彻看着运输实在是不行,让人把钢材先用来铺轨道。矿区和铁山之间如有水道,先以船运,然后铁轨相连。

    这样做出来的钢材强度不够,做火车的铁轨是不行的,但只以马拉货车,在轨道上拖行的话则没问题。就这样百般设法,总算让铁矿和煤的产量,接得上高炉的消耗了。

    一昼夜出钢1吨有余,一座高炉一年就能出钢近四百吨。而大汉有不止一个钢铁中心,年产数千吨。这产量在后世看来惨不忍睹,刘彻都不想去回忆那个“唐山瞒报产量”的段子。他大汉年产数千吨!这产量到后世讲出来能把人牙给笑掉了。

    他这才哪到哪,横向比就行了,不能竖向比。

    秦皇汉武唐宗,李世民那还在发育,嬴政尚未一统天下,铁官的规模自也有限。这么一比,他大汉独占鳌头啊!

    带来最直观的成果,就是铁器价格大跳水,以及钢铁制品质量更好却反而比过去更便宜。

    铁制农具的价格只有过去一半了。有恒产的农家往往每一两年就尽量攒钱置办一件铁制农具,从犁头开始,一年一年的腾换。

    锄头、镰刀、铁锹、铁镐……哪个叫人看了不眼馋。

    这些农具犯不着用钢,它们用的是生铁淋口的技术,用熟铁或低碳钢打造之后,再熔化生铁淋在农具上,兼具两者之长而无两者之短,既耐磨损,又质韧不似生铁性脆易碎,成品更为轻巧好用,还便宜。

    汉军中用的武器,过去仍是青铜与铁制混用,而现在短短几年间,已经全部换上了钢铁制品。中级将领用的兵器,则是工匠用坩锅炼钢打造出来的。

    坩锅炼钢只能出小件,也费人工,但凡事怕的就是比较,要跟此时已经有的不太成熟、费时费力还要看运气的百炼钢相比,算得上量产级的程度了。

    盔甲就是大量用钢甲了。这种钢的质量做铁轨不行,做盔甲一点问题也没有。再用上水力锻锤,简单的胸甲一敲就是一个,铁匠再稍稍修一下就行,一天就能捶出上百件粗胚来。

    产得多就贱了。刘彻现在也不再将钢铁看作必须投钱进去养着的机构,而是用经营公司的方式来管理。军中采购自是要付钱的,什么农具铁锅绣花针,一切铁件只要能卖钱的都做。

    连搪瓷盆都开发出来了,卖得还挺好,居然也回笼了资金。也不知道是不是国人的审美与习俗有某种刻入DNA的固执,这种大花盆很快也成为小康之家成亲的陪嫁,很体面的嫁妆。

    总之,没一处铁官是负债经营的,统统都赚钱,大赚,利润全进了国库。

    五月,匈奴入上谷。

    赵丰已经带着火炮回到了家乡,看炮弹呼啸着掠过天空,于人群中绽开血肉之花。上谷郡的火炮已经不止是在城墙上了。他们向前推进,在匈奴入侵的主要路径上修建了堡垒和炮台。上谷郡现在同样不需要名将坐镇,也已不是匈奴随意来去的所在了。

    朔方与五原更是几无匈奴之扰。仅仅是投向大汉怀抱的匈奴部族,就已经为两郡构建起了外围防线。一有匈奴大部来袭,便有快马赶到两郡设在匈奴部落中的电报所,将消息及时通报回来。更别说经过几次大胜,匈奴对这片河南地一时已经没有什么想法了。

    而在这里生活的人们,就更不会想到战争,而是做起了长久打算,安排好自己的小日子。

    丁康已经与那个毛纺厂的女工成亲了,对方虽然是带孩子的寡妇,但只比他大两岁。那天到市亭里假作购物,双方看了一眼,对样貌体格都挺满意,然后媒人就上门来谈下一步的事了。

    高寡妇对丁康没几个大钱的积蓄,都给家里置办的东西也不在意。不过她有言在先,成亲的话就要攒钱了,孝敬父母的养老钱给了之后,剩下的钱她得管帐。丁康当时还没说话,丁父丁母就抢着答应下来。

    他们巴不得新妇管帐。

    这儿子大手大脚,每次回来丁父的心都要颤一回,再没人管着,钱都散光了!

    不过丁康最终没有盖新屋,因为就在丁父开始准备的时候,郡丞魏商在大伙俗称的“毛纺城”与“铁官城”两边都开始建房。

    为此,魏商又建了个烧砖的窑厂,招了些男工,出乎意料的是来了很多匈奴人。这些人进不了铁官,毛纺厂又只收女工,难得有个能收男工又没说不要匈奴人的,他们一传十十传百,部落里有闲的青壮都挤过来报名。

    他干脆把窑厂没收的匈奴人聚到一起,让他们学着盖房子去,这些匈奴人也挺乐意的。待第一批砖屋盖起来,便宜卖给了毛纺厂的铁官的技术骨干,来问砖价的人就渐渐多起来了。

    为此,他干脆在两处都继续建新屋,让有意购买的人来买。匈奴小工便继续干活,他琢磨等房子盖完了,他们要是还愿意,就让他们修路去。

    就像他预想的那样,这两处的工人手头有钱,但平时只能住宿舍,单身的还好。成亲的总归不能老是住集体宿舍。哪怕毛纺厂一开始招的都是寡妇,但寡妇也有不少想成家的。年轻的自不必说,四十多岁都有再成亲的。

    铁官就更不用说了,这边男多女少的情况一时不能改变,为了成亲,这些移民也是千方百计,有实在没办法娶了匈奴妻子的,有托人回老家说亲,从老家千里迢迢娶个女子回来的。

    一旦成亲,就总要有个自己的家。手上有钱,就更不想委屈了自己。

    这新屋建的恰是时候,还没有建好,就已经全定出去了。

    丁康也是这批买屋的人。丁父丁母觉得他俩平时住厂里,轮休的时候回家住就行了,何必花这个钱。但丁康看中了第一批建成的漂亮的红砖屋,鬼迷了心似的坚决要买。

    他手头没积蓄,但高寡妇——这时候已经是他妻子的高好儿有,她也愿意另外置产,两人就买下来了。

    这样一来,休沐的时候也未必要回家了,高好儿带着儿子过来,属于他们自己的小家待着多舒服。丁康虽说与父母兄长关系都很好,但一大家子人在一块生活,难免吵闹不安,他更乐意闲下来时与妻子待着。有个小拖油瓶也不碍事,那孩子还挺懂事的。

    屋子买在毛坊厂那边,因为丁康的工作要三班倒,连续工作之后可以连续休息两天,他下工之后坐车去那边更方便。

    原本买房一大笔钱抽出去,置办家具用物还得慢慢来,哪知道魏商这件事报上去,那边桑弘羊便建议分期付款。在后世见惯这一套的刘彻直接让他们去办。这样一来,丁康跟高好儿就觉得宽裕了,一下把东西都置办得差不多了。

    本来一切都顺心,但高好儿怀孕了。元朔六年怀上的,第二年家里就要添丁,本来更是好上加好,唯一点让人烦心:毛纺厂虽然有给寡妇女工们照顾孩子的老妇人,但刚出生的婴儿?好似并不能替她们管啊。这样一来只能送给丁父丁母照顾了。

    可如此一来,他们平日里根本看不到孩子,哪里能愿意。丁康虽然相信兄嫂不至于亏待他的孩子,但他也知道人心总是偏自家,一起吃住,人家有父母照顾,他的娃只有大父大母看顾,他买的东西能不能都用到自家孩子身上都不好说。不到迫不得已,他也不愿意送过去。

    魏商虽然做了郡丞,但对于毛纺厂的事一直没放下。这大半年来,他也发现了这个问题。

    女工们虽然开始只招了寡妇,但随着规模扩大,以及工钱水平的传扬,越来越多的妇人和未嫁少女想进厂做工了。寡妇们也开始相到合适的人,陆续嫁人成家了。

    这就使生育问题渐渐浮现出来。主父偃听说后不以为然,道:“一月三百钱,还愁没有人来做?生育子女是大事,让她们回去相夫教子才是正理,厂里重新招人便是了。”

    魏商怕他自说自话就这么定下来,赶紧表明意见:“太守有所不知,正因为工钱高,所以若是辞退她们,只怕这些女子就都不愿意成亲生子,情愿在厂里一直做下去了。”

    “嗯?”

    主父偃不说话了。生育向来是国家大事,从先秦开始就以罚款的方式强迫男女婚配。如果他这馊主意真让女子不愿意嫁人,那在朔方这个纯然的男多女少的移民城市可就是个灭门绝种的大恶政了。

    魏商这才缓缓道:“况且虽用机器,仍需熟手看顾。这些女子才方做熟,不容易出事故了。换一批新人又要从头学起,于毛纺厂也不利。不如给们她产假,再出些钱,让她们把孩子带过来照顾。”

    他本是这样打算。不过还在筹办着,女工生育的情况越来越多,魏商又有了别的主意。

    干嘛要官府或者毛纺厂出钱办呢,女工多嫁给了铁官的工人,难不成生的崽就不是铁官的崽了?这事不能叫一个厂担起来。

    当然,他也不是要铁官出钱。

    他让妻子出面,自己办了个照顾婴儿和幼儿的保育馆,让要工作的母亲们把孩子放在馆里,一个月收七十钱。平常人家送不起,富贵人家不会送,这其实就是面向女工家庭的服务。

    妻子雇两个会带孩子的老妇,孩子断奶后送来,只收二十个,虽然不是什么大利,但也有赚头。

    他自然不是要赚这点钱,在做起来之后,便自有人跟风。到元狩元年,丁康与高好儿的龙凤胎出生之后,他们已经不再为这个事烦心,也不用送给丁父丁母照顾。

    丁康掏了一百四十钱,孩子三个月就断奶,然后送进了家附近的保育馆。高好儿带来的儿子这时已经七岁了,自己上学放学,一般在毛纺那边的食堂跟着高好儿吃饭,不用多操心。

    丁母在高好儿坐月子的时候来照顾月子,之后看高好儿还没回去做工,便先回家了。待丁康一家回去的时候,她跟丁父一人抱一个孩子,高兴得合不拢嘴时,突然想起来带孩子的事,问:“你们是今天就把孩子留下来,还是再等等?好儿什么时候上工?”

    “送保育馆了。后天她就上工。”丁康轻松地说。

    丁母还不知道什么保育馆,一问之下大惊失色惊呼出声:“两个孩子一个月就要花百四十钱,你给我带哪用这么多钱!”

    “阿母带两个孩子多辛苦。”高好儿不说话,丁康笑着跟母亲说,“花上百多钱,好儿白天能去上工,回来我俩又天天能看到孩子,挺好的。好儿现在是队长,工钱有三百五十钱,抵出这一百四十钱,总比被孩子拖着不能上工好。”

    丁母欲言又止,脚被丁父踩了一下,不让她说了。

    但想到一个月一百四十钱,她还是替小两口心口发疼,聊什么都冷不丁冒出来一句:“领个孩子就收七十钱,太黑心了。”

    丁康嘴角微抽。他两个娃,哭起来他头都大了,这钱可不好挣。放保育馆里肯定也不能像专门雇个人看孩子那么细致,但他本来就是普通农家,就算母亲帮他照顾,其实也是弄个筐一放,出门背着,平时里放在边上自己做事,没多大区别。他还有点印象,小时候他还被拴在地头的树上过呢,那是已经记事的时候了。

    不过不必跟母亲辩驳,他应着是是是就得了。

    到下晚他们要走的时候,丁母把抱着的女娃依依不舍地还给高好儿,夸道:“这孩子生得像你,白净,好看。唉……也不知道人家能不能用心。”

    “都是街坊上带过孩子的妇人。”高好儿轻轻拍着已经打瞌睡的女儿,浅笑着安慰她,“要是带两天看着不好就领回来。”

    丁母不言声,半晌突然道:“现在灶上有你们嫂子跟侄女,地里也不缺劳力,你们送去哪?那还要人么,不然我也去,我自己带也放心。”

    丁康目瞪口呆,丁父也是一震,没想到丁母想出这么一招来。

    这倒还真是行得通。丁康还没说话,高好儿突然道:“我跟良人白天都上工,院子空着,我家阿壮白天也要上学。母亲要是有这个想法,那不如我们自己家里也挂出牌子,雇两个妇人,或者带上侄女,照顾不了多的、小的,那四五岁的孩子,五六个总是能顾过来的。”

    现在这种家庭式的保育馆已经有人办了,规模不大,但都是熟人生意,彼此更有信任。丁母没想到还能这样,愣了一会,有些发呆地问:“也……也收七十钱?”

    “大点的孩子只收五十钱。”高好儿抿嘴一笑,“收的人少,不用交商税。”

    丁父有些不愿意的样子,但本来当闲话听的大嫂眼睛一亮,已经抢道:“这样好。不用你侄女去,人家看她们年纪小,哪能放心把孩子送过来。让她们在家里做事,我跟你们二嫂去。母亲就坐着看看好了,孩子我们带。”

    这帐谁都算得过来。收五十钱一人。孩子吃什么,家里自带了来。带米面吃米面,带红薯吃红薯,各家孩子各自顾。

    菜都是一样的时令蔬菜,一个月收一次钱,没什么肉食。要吃肉自己加钱,给你家孩子另做。

    不另外雇人的话差不多这钱就是全落下了。房子还是丁康夫妻俩的,就算分些钱,总也不好意思真收租金。大嫂不知道多羡慕高好儿能在毛纺厂一个月挣三百钱,她要不是女儿大了能帮忙,让她腾出手织毛衣,一年都落不到手几个大钱。

    对了,最近听说还涨工钱了,难怪他们舍得花钱找人带孩子。

    今天一听这生财之道,怎么着她跟妯娌两加上母亲帮手,都能管上十个孩子吧?一个月能落下五百钱。再分五六十钱给丁康夫妻作房钱,剩下来母亲拿一百五,她跟妯娌两人分,都还能落不少呢——菜钱不可能都用掉,多少还能落一点在手上。从自己家菜地拿菜就更是相当于不要钱。

    这还是她不好说叫丁母一起干,只是稍带帮手,实际上丁母哪里坐得住,真正三个人一起带孩子的话,不说多,再多五六个,甚至多十个也不成问题。

    院门一关,院子里要是有井也盖上,不收小婴儿的话,这么大的孩子一群人在一块自己就能玩起来,她们一边看着一边织毛衣,啥事也不耽误。

    丁康却有些不愿意,但与父亲一样,看到大嫂这么积极,他也只能把话咽下去。没办法,家里困难的时候,是大嫂卖了嫁妆度的难关。

    回去路上,丁康不免对妻子有些抱怨:“何必多这嘴。屋子叫她们用作保育馆了,我通宵的班回来睡觉还怎么睡,吵也吵死了。”

    高好儿却低声地笑,啐他:“傻子,你就没算过我积蓄么?”

    “你积蓄?不是说用尽了么。还亏得买屋能分期,不然一时还搬不进去。”

    “我什么时候说用尽了,那是只打算拿这么多出来,不得留个底?都跟你似的有多少用多少,家里有个事急用钱怎么办?”

    “啊?”

    “朔方城还没有建起来的时候,毛纺厂就先建了,我那时就在厂里做工,到现在几年了?我就带个女儿,天天吃住在厂里,能用什么钱?每季的奖励更是全攒着呢。”

    丁康明白,妻子刚成亲那会还藏着小心思,怕他对她们母子俩不好,没有把家底全抖搂出来。他也不以为意,没再追问,奇怪道:“所以你想干啥?”

    “不是能分期买吗?我们再买一间,简单置办些家什,给她们用。一个月不要多,收个五十钱,就能抵每个月还的钱了。我这两天本就在盘算这件事,原是想赁给别人。听到母亲想做这个,那我少收点租,给自己家里人。这样孩子给她们带着,我们不是也放心?”

    丁康想了又想,觉得实在挑不出毛病,无奈地看了妻子一眼,怕赶车的听见,声音更低了:“这样一来,让阿母和嫂子帮着我们带孩子,也不用给钱了,又省下百四十钱,是吧?”少收的房租就抵掉了。

    高好儿白了他一眼,怪他直白说出来,然而心中还是为自己这好主意得意,眼波流转间格外显得娇媚。丁康心中一荡,凑近妻子几用耳语:“晚上试试羊肠?”

    这是城中新流行的避孕之法。高好儿也有意,但刚生了孩子,很怕再怀孕误了做工,还是摇了摇头,轻声道:“看看人家是不是真能避孕再说吧。要是再怀上,又是几个月耽误。厂里虽然给假,这样连续怀了生,生了怀的,却还是要辞退的。”

    丁康叹气。在朔方城的生活什么都好,就是这个不好。因为怕连续的生孩子,夫妻生活都不能过了,至少得过两年才能再生,不然就要丢了工作。

    就希望这流传的法子管用吧。羊肠而已,这边就是羊多。

    第76章 马邑都尉李世民

    大业九年。

    虽然杨玄感叛乱在李世民的干涉下提前结束, 但他原本承担的是粮草转运的任务,一叛之下,征辽大军的粮草出现问题, 加上叛乱的消息让人心不安, 杨广仍然不得不草草结束他的征辽大业, 回到东都洛阳, 处理这次叛乱的首尾。

    杨玄感虽死,尸体仍被暴尸而分割焚毁, 可见杨广对其怨气之深。与其说这是冷静地以重刑威慑天下, 不如说是无能狂怒, 发泄怨气罢了。

    不过这个时候杨广依然处在自信心无比膨胀的阶段, 他的怨气主要来自于二次征辽的无疾而终。第一次征辽失败的锅,被他甩给了诸将不利。这次甚至还没怎么开战呢就只能回师,自然是怪杨玄感叛乱后方不稳, 让他的大计不能完成。

    也因此, 他对平定杨玄感叛乱的功臣都极具好感, 樊子盖留守东都应对得体自不用说, 小将李世民更是让他的好感度都快爆棚了。

    李世民之前在他面前刷的“冠军侯印象”可算起作用了, 杨广本来就是典型的好大喜功又特别重视形象和面子。“吾之萧何”、“吾之子房”和“如鱼得水”都是前人对明君贤臣的COS,到隋朝时COS的人多了也不怎么值钱了,你随便说说,大家随便听听, 面子上随便感动一下。谁当真谁傻。

    但冠军侯不一样啊。

    这太难COS了, 就算是杨广之前都不敢随便搭腔,李世民怎么刷印象分都没用。想想, 军功我们可以打折扣,只要有功就算吧, 但年纪太难了。

    要在不到二十岁的年纪独当一面立下军功,这是正常人能办到的吗?隋时将门可算是有传承了,将门子弟也没有这般年纪就能独立领军并立下站得住脚的功劳的人。难道是父辈不想给子弟们脸上贴金么,那是实在贴不上,父兄代打硬说是少年人的功劳,别人也不信啊。

    再者,大隋之前确实也是向上的势头,突厥根本不是大患,国内太平,偶有小乱也立不下什么大功。也就征辽有刷功劳的余地,但征辽征得天下都要大乱了,能保住命就不错了,谁还能刷什么功劳。

    所以李世民这回率三千骁果阵斩杨玄感,实打实立下了平叛的军功,年纪更是只有十四岁。杨广当时的第一想法:不会吧,他不会真的是朕的冠军侯吧?

    这军功当然不能跟霍去病比,可他比霍去病小啊!

    才十四岁,那等十八的时候呢?

    杨广一时间脸上都激动得发红了,虽说汉武帝直到此时名声依然不能算特别好,但同样谁也不能否认他在位期间对匈奴的大胜。杨广追求的是文治武功,未必看得上汉武帝,但两次征辽失败,又不能不羡慕汉武帝时的赫赫武功。

    征辽的功绩当然要他自己来取,但若能养成李世民,以后史书上记一笔,可不比想教霍去病兵法却没教成的汉武帝强得多?

    在杨广的想象里,他比汉武帝强得多,他是有平江南的军功在手的,汉武帝算什么,根本没打过仗,还想教霍去病?

    他是一代明君,文治武功均为上上乘的千古一帝。而李世民是在他教养下长成的“冠军侯”,史书记述中,李世民也将是他平生功业里不起眼的一小笔。

    嗯……只能说,很难评。要让李世民知道了,得笑得打滚,并分享给被他看不起的汉武帝瞧瞧。

    他也不知道,他梦想中的那个史书盖棺论定的评价标准虽然实在是高了一点,李世民在征辽上都留下了遗憾不能说得尽全功。但是把玄武门的污点和这点遗憾去掉的话,差不多就是李世民在史书的盖棺论定了。

    李世民追寻的目标榜样是汉文帝,唐之后追寻的目标榜样可就是唐太宗了。

    因为不知道,所以他还梦想着李世民成为他培养出来的冠军侯,给他锦上添花呢。

    不过这一次,杨广难得的谨慎了,他并没有宣之于口,只是在朝上将李世民夸了又夸,亲口问他想任何职。

    李世民被魏徵紧急培训过,没有一张嘴就是远征突厥效霍骠骑之功这种根本搔不到杨广痒处的没有用的马屁,而是带着三分遗憾地道:“如今突厥早已降服,臣除了随陛下征辽,竟没有可以封狼居胥的地方。不能效霍骠骑立功,臣只愿能替陛下平定地方,去哪里都好。”

    实际上他想去山东河北,窦建德造反的那一带……他自己是关陇军事贵族集团的一员,河北和山东的世家是需要拉拢的对象,他还记得河北的离心一直是唐朝的隐患。

    虽说在他现在的构想中,世家迟早是要被工业冲烂的,但那也得有个过程,更别说在这个过程中,这些掌握了土地和财富的世家必然会有很大一部分转变为新贵族。到时候如果还是在地域上产生对立,搞不好会比历史上的情况更严重。

    除了维护王朝的统治,他现在还有历史包袱,身为王朝的创立者,要是不能捏合国家,而是在自己手上埋下隐患,将来使国家出现分裂倾向,那也太不成样了。

    要知道他看史,对北宋的感想就是武力虽然不行,虽然甚至称不上大一统,但至少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状态。不仅是地理上的分裂,在文化上也完成了整合,将整个国家和民族从那个黑暗沦陷的时代拉了出来。要是他到后世走了一回,学来的东西起到反效果,连原本大唐的成就都没完成,他真的会哭的。

    他得把他们都拉到自己船上来。

    但他要真的自己挑地方,就是自找麻烦,看杨广愿意让他做什么吧,可能是在骁果军内任职,护卫他左右?那也行,雁门之围时看看能不能打突厥一个痛的。

    就是这样的话束手束脚,恐怕施展不开。

    李世民正自己胡思乱想间,杨广已经开了金口:“李世民先有献良种之功,后又有平叛之功。唐国公为你所起之名看来不假。”他笑了几声,显得极为欢悦,“是朕济世安民之良臣也。朕有意以李世民为马邑郡都尉,如何?”

    李世民一时间百感交集。

    都尉是掌一郡军事的要职,正四品。

    大业三年,杨广易州为郡,原本州刺史除治政外,也一并掌管军事。杨广之所以在后世成为所谓“网庙十哲”,可能多少也是因为他这个人的很多举措其实是有道理的,并不是一味胡来。他的改革不仅是改了个名称,将刺史改为太守,还将太守的军权也一并剥夺,另设了都尉和副都尉掌军。

    他是个有想法并积极去做的皇帝,可惜眼光太高,不顾民生,大事过于急躁,做人又太顾着面子好大喜功。做一样一样不成,还有点文人的性子,一到彻底失败无法挽尊的时候,就自暴自弃彻底颓废,毫无振作之意。也就只能做个网庙十哲,拿一些片面的政绩糊弄一下网民了。

    李世民这是由五品直接升成了正四品,更是从需要听人调配的的鹰扬郎将成了执掌生杀的一地主官。而且明显这只是让他去历练,显然还会调回中央,作为皇帝的心腹重臣任用。

    如果他真是什么也不知道的懵懂少年,至少在这个时候会真心地激动与感激天子的知遇之恩。可惜,他已经不是了。

    李世民其实不太会演戏,穿越之后去剧组都是客串,基本上属于本色演出。现在每次在杨广面前演都得照镜子练很久。但有的好演,有的实在练都练不出来,这会儿他心思跑得远了,实在憋不出激动,只好相当平静地领旨谢恩。

    不过杨广现在看他哪都好,这样的平静也只觉得他少年老成,果然是天生吃打仗这碗饭的,大有霍骠骑之风啊。

    至于杨广为何将他放在了马邑郡,自是因为突厥。

    还是那句话,杨广并不是傻子。他难道真的不知道突厥自从换了一个可汗后,已经不那么老实了么?他只是不愿意承认,承认这个,岂不是代表他的治世成了笑话?

    现在各地农民起义仍然不被他放在眼里,放李世民在这,是看这里邻近突厥。就算突厥比较顺服的时候,那些突厥人依然会在边郡抢掠,与隋军的小规模冲突从来没有完全停止过。

    李世民放在这里,军事天赋才能得以磨炼,杨广是看不上那些造反贱民的,不认为镇压乱民对培养他的冠军侯有什么好处。而马邑虽然是重要的边郡,但毕竟这时候隋与突厥的关系在他看来还没到恶化的程度,不会有大规模战争,派个小将过去也不会出事。

    他自觉可不是拿国事开玩笑的人,养成小将也有通盘的考虑,不会乱来。

    殊不知他这个任命让李世民一惊,差点以为心思被看破了。这地方好啊,不明摆着雁门之围让他立功吗?

    可惜李靖现在还在做着他的驾部员外郎,没做马邑郡丞,不然打突厥他非拉上李药师不可。李世民可不怕人抢他的军功。

    散朝回家。唐国公府今天又是摆了宴席,一家人吹拉弹唱的庆祝李世民升官。可惜李渊不在家,之前杨玄感叛乱,他被杨广派去镇守弘化郡,兼知关右诸军事。现在杨玄感乱平,杨广又让他出任扶风太守。

    不过李世民平杨玄感之乱的事情,他自是已经知道了,也有书信回来,嘱咐他在陛下面前不可露出骄傲之意,更不要争功。窦夫人今天也已派人送信,告诉他李世民新的任命。

    她本想随儿子上任,但李世民担心她长途跋涉,如同后世书中记载的那样病倒,长跪请她安心留在洛阳。虽说他不在身边同样不能完全放心,但待在熟悉的地方,总比去边郡吃风沙,水土不服致病更安全一些。他又留了各种药,将用法用量都一一标明给母亲,想来若不是重病,总能治得好。

    孙思邈也留在庄上,李玄霸的身体经他调理已经好上一些,但明年的死劫也不知能不能避过,同样需要窦夫人照顾。

    两个儿子都是母亲的心头肉,窦夫人最终还是留了下来。

    “母亲不必忧心。”在离开前,李世民请母亲到自己庄上说话,将电台给她看,“此物能千里传讯。我在马邑三天便报一次平安,到时庄上会抄送母亲。母亲记得阅后即焚。母亲有事,也可以写信,派人送到马邑之前,先来庄上,让他们即时发送过去。”

    “如此神物!”

    窦夫人不敢置信地轻轻触了一下,发现至少外壳也不是什么天上才有的材料,不由静默,微微叹气:“可惜我不能去千年之后一观。”

    那真是个令人神往的世界呵。

    “儿虽不能尽现后世种种,但也必将竭尽所能,让天下得其一二好处。母亲且保重身体,看儿施为。”李世民坚定地说罢,忽又一笑,“再者,还有那电脑里后世的影视,可见未来一斑,只是现在不方便拿出。阿娘等一等,将来总能看到的。”

    窦夫人失笑,揉了一把他的头顶。什么将来,自是隋灭唐兴的将来。她自然要保重好,她还要看着儿子登临天下,看儿子为舅家报仇呢。

    唐国公府庆祝,但高府却一片愁云惨雾。高夫人带着长孙无忌和长孙琰回来,与兄长叙谈,几乎哭了出来。

    高士廉也是叫无妄之灾,他与兵部侍郎斛斯政交好,斛斯政参与了杨玄感叛乱,失败后果断逃去了高句丽,剩下他的亲朋好友在大隋遭殃倒大霉。

    人生在世总会交几个朋友,谁知道这朋友能干出什么事把你给连累了。高士廉也很无奈,好在他确实只是交好,没有参与这个失败的造反事业,所以只是被流放到岭南,为朱鸢县主簿。

    不过这地方笼统称为岭南,实际上不是后世人们印象中的两广福建一带。拜此时疆域广大之福,这个时候的岭南还包括了交趾郡在内。

    朱鸢县就在交趾郡,位于后世越南河内附近的海阳省。

    这个事李世民没法干涉。高士廉的辈份和年纪不是他能征招的,不能让他在平叛中立功以撇清关系。不过他知道高士廉这一去反而避开了中原的战乱和杨广不时的杀人,也没有因为瘴气而病不能起,健康的活到七十出头才老死,所以也不着急。

    毕竟他必然会改变历史,万一高士廉没去交趾,反而在战乱中死了,那他就太难过了。

    出发前,李世民也去拜访了一趟高士廉。

    必不可少的寒暄和安慰之后,两人的身体姿态和神情都放松了下来,因为客套完了,就是说闲话的时候了。

    李世民笑得很灿烂:“舅父,我听说交践虽然有瘴疬之苦,但美味的水果也很多,舅父放宽心,过几年就能回来了。”

    高士廉表情僵了一下。

    这孩子真是自来熟,还没成亲呢吧,这是跟着谁叫舅父啊?

    不等他回神,李世民又道:“我这里还有件事,要请舅父帮忙呢。”

    舅父都叫了,高士廉还能说什么,只得道:“你说。我这一去也没什么能做的事,你若有所托,我尽力替你做到就是。”

    “我从海外弄了些种子,舅父是知道的。有些已经种下了,但有些在关中和中原都不适合,就只能种在交趾。其中一种恐怕在朱鸢县都种不了,还得往南走。我想请舅父带上几个我庄上的人,照顾一二,让他们在那里弄几个庄园,把我的种子种下去。”

    高士廉有点看不透这个唐国公府上的二郎了。

    明明小小年纪就立下平叛的功劳,虽说不能与霍去病相比,但这不是年纪也小很多么。听说陛下私下里很看重他,一心想培养他成为真正的冠军侯,前途不可限量。

    可为什么心思似乎还放在农事上呢?

    但尽管是妹妹的女婿,这关系还是有点远了,更是还没成亲,不是自家的子侄,高士廉不方便多问。反正也是小事,只当是帮自家晚辈一把,便应下了。

    李世民要种的是橡胶和油棕榈。为了这两种作物能在交趾扎根,他跟嬴政都费了不少脑子。

    嬴政是打下那地方还得隔许多年,橡胶就罢了工业发展恐怕比它生长得还慢,但棕榈树是即时可用的。

    真到那时候再种,等长成了自己都不一定能看到了。

    李世民是自己年纪太小,找不到合适的人办这件事。尽管交趾还在大隋治下,但实在太远太不方便了,就跟嬴政那边的张良一样,想找人负责在那边种树不是不行,但不是他这个年纪能安排的。

    只有刘彻最得意了,不时跟他们炫耀进度。

    “长得有一人高了。”

    “成活了不少哈哈。”

    “油棕榈再过两年就开始产油了吧。”

    李世民还好,嬴政眼下这尚且十分能忍耐的性子都想打他。

    他大汉的交趾郡,是寡人打!下!的!江!山!

    真的好气,拳头都硬了。偏偏他秦国离交趾太远,派人潜去还得想办法弄船习水性,能不能成一多半看运气。嬴政对自己的运气不抱希望,还想着是不是再派一拨人,用数量赌概率。但说实话,这两样实在不是急需,只是像嬴政这样的人,已经知道这两物将来有用,怎么受得了自己有生之年都看不到。派桓齮带人去算是废物利用,再派人就过了。

    李世民是知道自己现在身份和年纪都受限,本来根本没想这事,直到高士廉被发配交趾,他才一拍脑袋,赶紧摘溜了几个愿意出海搏功劳的学生,把种植方法详细写下来给他们,让他们跟着高士廉过去。

    一拨人留在朱鸢县就可以了,另一拨种橡胶树的还得南下,才能找到合适的区域。成不成他不强求,嘱咐学生们安全第一,别被大蛇吞吃了。

    大业十年初,在洛阳过完年,李世民就与他训练出来的骁果军,带着他的左膀右臂,准舅哥以及他的镜子一起去了马邑郡。

    将到马邑善阳时,可能是李世民一路上若有所思地看他的镜子看得多了,魏徵忍了一路终于暴起,责问李世民:“郎君一路上盯着我,是对我有意见吗?”

    “没有意见。只是在想,有件事不知能不能交给玄成去做。”

    李世民赶紧摆手,他有些苦恼。

    明年就是雁门之围了,他就算讨厌杨广,也不想看他死突厥人手里,这丢的不是杨广一个人的命,丢的是所有汉人的脸。

    突厥动用了几十万骑,所以想反过来教训突厥,就必须今年就开始着手准备,建立一条情报渠道。不然他带着马邑的兵马一头往几十万骑上撞?

    马邑只有两县,驻军多,但本地的人口有限,到时候为了解雁门之围临时招募,恐怕根本招不到多少人,只能拿手头的兵马去用。

    他是浪,不是莽,更不是傻。

    所以在离朝之前,他已经向杨广提过,想派使者送洛阳流行的琉璃镜给义成公主,同时派商队行走突厥,方便收集情报。杨广也准了。

    现在他就是愁这个人选。出使突厥,他准岳父年纪大了,肯定不能再受这个累。他第一时间想到的人选其实是唐俭,主要是史书上他居然在李靖突袭之后跑出来了,这神奇的本事让李世民印象深刻。但史书上所记他与唐俭应该是在太原相识相交,现在根本不熟,也不好把人征辟过来。

    这人选又不好随便派个人,将来摸清突厥人的位置说不定就得靠他了。派谁去呢,李世民想到魏徽学的其实是纵横术,就不由得老是去瞅他,终于把人瞅毛了。

    魏徽现在这个阶段对他可是一点也不客气,听他这么说,手一袖,意甚不屑,“郎君有事且说就是。”

    “我向陛下要了个任务,给义成公主送礼物,顺便与始毕可汗见一见,开一条商路。实际上是想探听突厥虚实,我想——我迟早要与突厥一战。”

    魏徽一下来劲了。

    “这有何为难,我去。”他对造反事业还不是特别热衷,有一点被拉上贼船不得不随波逐流的颓废,但对突厥?这是大义啊!他恨不得大包大揽拍胸口保证自己绝对行。

    “行。你先学着用电台,到时方便联系。”

    李世民就是欺负现在的人看不明白后世之物,间谍还大摇大摆的带着电台发电报,简直欺负到人脸上去了。

    马邑的治所在善阳,这里就是后世的朔州,煤炭储量占山西的六分之一,也有一定的铁矿。李世民来之前就打开古今地图对照着查过,又查过矿产分布,打算在这里炼钢。

    除此之外,羊毛产业也可以着手布置了。他需要大量的钱,这个产业没什么忌讳,就算要分润给皇帝也没什么。为这两件事,他庄园里已经成年的那批学生,被他抽了一半过来干活。

    房玄龄来了之后略作休息就出去调研了,回来跟李世民禀报:“此地有两家以冶铁为生,因军中兵器常需补充,生意甚好,背后也有豪族为靠山,我略试探了一二,对方意甚骄矜,不愿合作,更不会出售产业。”

    李世民有点遗憾,他估计自己在马邑也不会待很久,本来想找个本地人合作,看来不行,还得自己来。

    好在他还没打算大规模冶铁,对方不合作也没什么。

    “玄龄,这件事不必你与克明费神,我让郑会带人看着就行。你得替我看着羊毛的事,智云年纪小,我让他出面,可实际的事都得你费心了。”

    “自当不辱使命。”房玄龄一笑应下,并没有因为李世民让他去负责工匠商贾的事情,而将军中事托给杜如晦生出不满。

    不要说李世民与他详谈过羊毛生意的重要,这在将来是分化突厥人的手段,现下则是现成的建立商队的由头,更是造反资金的一大来源。就算李世民什么也没有说,他也会全心去做。

    因人成事,他既然看好李二郎,自然会毫不迟疑地去实行李二郎的意志。

    长孙无忌已经二十岁,这次被父亲派过来,还帮他跟皇帝求了个从九品的主簿,实际上就是跟着李世民做事。

    他很兴奋,但一路行来,总觉得气氛有点怪怪的。

    妹夫跟他的幕僚老是背着他说话,嘀嘀咕咕的,让他有点不开心。若是别人他只会留心观察,但这是好友兼亲妹夫,长孙无忌等李世民诸事理毕,除日常练兵公务之外不再忙碌之后,一脸严肃地进入他的书房,“二郎,你有什么事瞒着我?”

    李世民呃了一声。

    辅机倒是挺敏锐的哈。但是怎么说呢,现在跟他说我要造反?李世民倒是绝对相信长孙无忌不会出卖他,但能跟着他一起吗?现在大隋可没到看着要倒的时候呢。

    可问到这了,李世民的性子也不是会对亲友瞒到底的。他只想了一想,便让左右退下看好门户,放下毛笔,同样严肃地看着长孙无忌:“你为何如此发问?”

    “一路行来,你不但常与房、杜、魏三位先生私下说话,连你庄上那几个学生,也常常叫去相谈,却只避着我。”

    长孙无忌说着说着还委屈起来了。

    “阿耶让我跟着你是有私心,想让我也有机会分润你的军功。但我也不是百无一用的废物。这些年阿耶对你我一般教导,他半生与突厥打交道的经验都传授给我们了。这样出使的事情,我就算因为年纪的关系不为正使,难道不应该成为副使吗?你却只安排魏先生前往,是不相信我的能力,还是过于担心我的武艺,担心我出事呢?”

    他当然认为李世民是因为后者,但也真怕李二郎真诚地告诉他是前者,所以说完这番话,他就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李世民,坚决要一个答案。

    李世民抿了抿唇,叹了口气:“我本来想过几年再跟你说,哪知道岳父现在就让你跟我到马邑了。我就知道瞒不过你……天天在一块,瞒得过才怪!”

    “什么事现在不能同我说,过几年就行了?”长孙无忌大讶。

    “造反的事啊。”

    “哦……啊?”

    长孙无忌以与身材不相符的速度蹭一下原地蹿了起来。李世民身手敏捷,同时蹿起来伸手一捂,将他的惊叫堵回了喉咙。

    “唔唔唔,放手唔。”

    长孙无忌大喘气,扶案慢慢坐下来,声音放轻到几乎是耳语的地步:“你要造反啊?”

    “我们这位天子,不值得一个造反吗?”

    长孙无忌轻笑了起来。他父亲算是杨广的亲信了,自然不会在家发什么牢骚。但是他跟李世民都是好友了,平时难道真的不会谈及对天子的不满吗?

    李世民可不是这样对好友都嘴巴闭得像蚌壳的人,长孙无忌本来就是他的功臣第一,又不是需要瞒着的人。而那位天子,可被人发牢骚的地方也未免多了点。

    所以初时的惊讶过去,长孙无忌竟然轻易接受了好友兼妹夫石破天惊般的发言,点了点头,应道:“值得。可是你现在造反是不是太急了,不可能成。”

    “所以只是在准备而已。你问了也好,免得我苦恼怎么安排你。你真要出使突厥吗?”

    “自然要!阿耶知道你派人出使我却不在使者之中,回去之后必然先骂我再责问你。你也不想吧。”

    李世民哈哈一笑:“那这样,我就要带你见识一下电台了。”

    长孙无忌,正式入伙。

    第77章 义成公主

    年仅十岁的李智云是自己请求随二哥一起到马邑来的, 或者说,是他的生母万氏让他向二哥请求的。

    她对李智云说:“唐国公府只有一个爵位,注定是你大哥继承。府里的财物也有定数, 大郎继承爵位和祖产, 其他会让二郎、三郎和四郎分一分。你是我生的, 不是夫人肚子里出来, 以后只能跟随你的兄长,受他们的庇护。大郎虽说平日也会照顾你, 但不会多给你一分。你二哥却是个有出息又大方的, 他说不定自己能挣个爵位, 你跟紧了他, 总比在府里好。”

    万氏抱住儿子,忍不住哽咽了:“我也担心你小小年纪去那么远的地方,你要是不想去, 就算了吧。”

    李智云在母亲怀里认真地点了点头:“阿姨不用担心, 二哥向孙真人学过医, 我在二哥身边才不会有事呢。我跟二哥去。”

    窦夫人本来不同意, 但万氏恳求了她。生母都为了儿子的前程不畏惧年幼的儿子中途夭折了, 窦夫人还能说什么呢,只能答应了。

    李世民也不想带,李智云跪坐在他面前眼泪汪汪地说:“二哥,你去马邑, 我的课业怎么办呢?”

    “我以前想岔了, 我们家的子弟,还是应该以骑射军事为主业。数算你学到这个程度已经可以了。”

    “三哥体弱, 常常不能上课。四哥不喜欢跟我说话,二哥再一走……”

    李世民按住了眉头, 李智云这个样子实在是很可怜,鼻头都红了,泪水顺着眼角流到颊上,又自己顽强地擦去。

    他一想李元吉那个死样子,顿时怀疑他平时欺负李智云。再加上原本历史上李建成带亲弟李元吉跑了,把李智云丢下的行为,让李世民改了主意。

    “好吧好吧,你就跟我去,路上不许叫苦。”

    他当然希望母亲一直健康,但并不能保证。如果有万一,他造反的时候母亲不在了,大哥说不定又要丢下五郎跑路,还是带在自己身边放心。这事他也不怪大哥,大哥逃命能带走一个就不错了,就是五郎可惜了的。

    既然带来了,李世民除了让人在本地再找些孤儿收过来教学,叫李智云管理之外,也让他和其他带来的李氏宗亲一起作为李氏在这里羊毛生意的代表。

    事情不需要他们做,露个脸就行了,表示这生意是李氏在做。

    那李氏宗亲就是李孝恭和李道宗,李孝恭年纪较长,而李道宗比李世民小一岁,今年才十四。

    李渊虽然没有亲兄弟,但有同一个祖父传下来的堂兄弟,亲族并不少。只是他都快五十了才得到天子信任转武职,现在做着扶风太守。

    他的堂兄弟们,有的如李贽、李安、李哲已亡,有的如李德良少有疾一直不曾出仕,有的如李孝基和李韶,他们的父亲李璋曾经作为北周的臣子意图杀死权臣杨坚,他俩在隋朝不可能起用了。

    还活着的同辈,因为他这个年纪了才转武职,就很难到他的麾下靠他提拔了。现在族中将目光放在了李世民和下一代身上,谁都能看出来杨广对李世民的喜爱,小小年纪就做了正四品的马邑都尉,显然前途无量。

    所以李氏族中自然要让年轻一代投身到李世民军中,李世民也没意见,不过他要自己挑人。还好因为辈份关系只让年轻一辈来,不然他可怕他们把叔父李神通塞过来。

    这位叔父真不是他不敬,看《旧唐书》他就有一肚子槽要吐。

    他这辈子打过胜仗吗!

    没打过,怎么还好意思跟房杜争功的?

    啊?做人能不能有点数啊!

    偏偏史书上还说这个叔父跟他亲近,中毒那次亏得神通叔父帮他,李世民现在都不知道为什么原历史中那个自己跟他亲近,也许神通叔父为人还不错?但是现在他要打仗呢,不要神通叔父来拖后腿,本来手下就没多少人,自己族里当然要找几个能干的帮手来。

    年轻一辈里头,他本来也不知道谁是可靠之材,但他有挂呀。所以他指了两个人要过来,一个是李孝恭,一个就是李道宗。

    本来还有个他很喜欢的李道玄,可惜太小了,比李智云还小一岁,实在不能带。就李道宗族中都诧异,觉得他太小了要换个人,但李道宗自己愿意来,最终还是跟来了。

    只苦了李孝恭,他仿佛小学班主任,左边挂着十四岁的李道宗,右边挂着十岁的李智云,军中事罢,挎着两个半大不小的堂弟到“毛纺厂”的工地上视察。

    因为房玄龄虽然能把事情一把抓,但他只是李世民的幕僚,朝廷的官职已经辞掉了,又不是世家子弟,这个身份压不住,还得李孝恭不时来露个面才行。

    刚开始的一个月只是买了土地平整,顺便找了砖窑买砖,等土地平整好了,砖也运到了,开始盖房。李世民在洛阳时就已经让工匠打造了许多零件,出发前又在长安、洛阳两处买下许多工匠。

    他从嬴政与刘彻那里可薅够毛了,精梳机和纺机的图纸是现成的,还是用三视法画的图。

    工匠看不懂,但他培养的学生能看懂。派两三个学生带着工匠加班加点的干活组装,厂房盖好时,已经能搬进去三台机器了。

    李孝恭根本看不懂,没事装模作样的过来瞧瞧,还得看着两个小的,不让他们乱摸。

    李道宗:“这就是我们家要做的羊毛生意?”

    李孝恭深沉脸:“正是。我家反正是出了钱的。”

    李道宗:“我家也出了钱。”

    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茫然。族中也不是每家都愿意出钱的,他们两家是因为他们二人投到了李世民麾下,指着李世民带他们步入仕途呢。要说看好,谁都不太看好。

    正经人谁会买突厥的毛毡啊。要说作工精良的毛毯倒也有人买,可能做大吗?

    李智云却对二哥无条件信任,肯定地道:“这纺机和梳毛机看着就特别厉害,我二哥要做的生意一定能做起来!”

    李孝恭一本正经地点头:“不错。说起来现在已经四月了,那位出使的魏先生,应该已经到了吧,回程不知道能带回多少羊毛,这里可等着开工呢。”

    魏徵当然已经到了。他也没有朝廷正式的身份,只是以李氏名下商队的名义,求见可敦义成公主。

    义成公主得到禀报,不由多问了一句:“不是使者,只是商队?”

    侍女:“是唐国公的商队,那个姓魏的道士为首,但队中还有长孙晟将军的儿子长孙无忌,他们说替唐国公次子送礼物给公主。”

    义成公主便笑了:“长孙将军的儿子在队中,这怎么会是普通的商队,请他们进来,杀一头牛待客。”

    魏徵与长孙无忌入帐,就见上首坐着一位约莫三十余岁的妇人,身材微胖,原本应是一张鹅蛋脸,如今也偏圆了,但眉宇间英气勃勃,眼含笑意,正是嫁到突厥,已经经历了两位可汗的宗室女义成公主。

    两人以平民身份下拜,义成公主抬手虚扶,笑道:“这位少郎君是长孙将军的儿子,却只是副使。想来魏先生也是大才,我又怎敢以白身相视。两位请起,坐。”

    她以目示意,侍女便去相扶。二人谢后入座,魏徵心中称奇,这位义成公主看上去可不像是被迫和亲柔弱无依的公主,这精气神明显在突厥能说得上话,长孙晟传授的资料果然不错。这样更好。

    他笑道:“哪里是什么大才,不过是流露江湖,得到李家二郎的赏识,替他管些买卖罢了。近来两京之中有了新奇的琉璃宝镜,郎君便想趁通商之机,送于公主。”

    他向长孙无忌看了一眼,长孙无忌起身,将手中捧着的木匣交给侍女,侍女又捧到义成公主面前,得到许可后打开。

    义成公主不觉一讶。

    匣中是一面金银为框架的手持镜,清楚映出她的面容。草原风雨,已经催得她生出皱纹了。魏徵继续道:“这是方便日常所用的梳妆镜,我们车上还有等身高的穿衣镜,怕路上碎了多带了几架,侥幸大多保全了,还请公主派人去取。”

    “果然是宝镜。”义成公主没有多看,让侍女好生收起,微微一叹:“离京已十四载,京中风物久违矣。魏先生,长孙小郎君,在我帐中说话不必顾虑,这都是我从大隋带来的人。有异心的,已经埋在了土里,生出的草都被牛羊啃食了多年。有什么话,你们就直说吧。”

    她看了一眼长孙无忌,带上了几分长辈的慈爱,“当年长孙将军与我议事,也曾见过她们。”

    这便是向他们保证这些侍女的可靠性了。魏徵不由生出敬意,这位义成公主果然有手段,他心思微动,问道:“敢问公主,我听说可敦会有自己的部落和牧民,能参与可汗的议事,这是真的吗?”

    事情当然是真的,但有的可敦并不能真正掌握作为可敦的权力,有的却可以。魏徵这样问,实际上问的是义成公主有没有自己的势力。

    义成公主自然听得出来,微微一笑:“当然是真的。若是可汗亡故,以谁为新可汗,我也能说上两句。”

    现在还不能由她作主,但义成公主自信,再让她经营十年,她甚至可以左右继任可汗的人选。就算现在她也在关注有继承权的人,万一现在的丈夫死了,她就算不能自己选,也不愿意什么都不做。无论如何,收集信息都是必要的。

    长孙无忌微惊,没想到这位和亲的宗室女居然这么有手段。他不由想起父亲讲过的史事,当年沙钵略可汗娶北周宗室女千金公主,后杨坚为帝,沙钵略可汗便以千金公主的名义反隋起兵,这都是父亲亲历过的事情。

    在父亲口中,千金公主只是沙钵略可汗的借口,那位公主在突厥并没有太大的话语权,跟义成公主不太一样。

    这位义成公主有这般手段,他日李二郎造反,都不用可汗起野心,这位公主恐怕就能搅动风云,这可是个麻烦啊。

    魏徵也有同样的想法,但眼下来说,义成公主掌权对他们是有好处的,对他们的目的是个预料外的助力。

    他正色起身,又行了一礼,仍然未说正事,还是发问:“那么敢问公主,若是大隋兴兵讨伐突厥,突厥有灭族之危。在公主心中,又是以何为重呢?”

    义成公主诧异地将两人看了又看,不明白怎么一下子就口气这么大了。见二人脸色都严肃不像是说笑的样子,她想了想,失笑地摇了摇头。

    “回到大隋,我不过是立了些微功的公主,或许受到礼遇,荣养终身。陛下的恩宠不衰,我就不会受到任何人的轻慢。在突厥,我是有自己牧场和奴隶的可敦,能参与可汗的议事,与可汗分享他的权力。这样说起来,我确实更应该保住这个可敦的地位。且我如今的地位,已经不是依靠大隋得来,就算大隋不认我这个公主,突厥也要认我这个可敦。”

    她爽朗的笑了起来,然后道:“但我始终记得,我是为大隋出使突厥的公主。我嫁到突厥,是为了让大隋不受突厥的侵扰,让突厥臣服于大隋。如果你们有本事灭了突厥,我当为尔等内应。”

    她又轻笑了两声:“草原上永远都会有放牧为生的部落,如果我不想回到京城做一个公主,那么我也可以带着我的部落留下,帮助陛下统治失去了王者的草原。”

    魏徵敬佩地拱了拱手,这才说起自己的来意。

    “我家郎君准备做一门羊毛生意,借此来往突厥,收集情报。他为马邑都尉,虽不能轻启战端,但突厥如今蠢蠢欲动,他认为迟早要有一战。所以还请公主相助,给个方便。”

    “这简单,你们就先在我的部落里收羊毛就是了。”义成公主爽快地道,不过也觉得奇怪,“羊毛生意是什么?你们收了羊毛能做什么?”

    魏徵听李世民讲述过,心里不太相信。不过话说回来,千里传讯的电报都能有,这种一次纺许多线的机器好像也不能算特别假,他姑且信之,但不好对义成公主详述。

    “我家郎君弄出了洗液,去除羊毛油脂的效果很好,又做了能梳理羊毛的机器,比手工方便快捷。他准备用羊毛纺线织衣,做毛纺的生意。”

    不详说这么听起来挺靠谱,详说用水力带动,一次纺上百根羊毛线,魏徵怕义成公主下令把两个骗子打出去挖坑埋了。

    果然,义成公主听说李世民能更好的去油脂,又有梳毛机,眉尖就是一挑,笑道:“那倒是真不错,虽然我不知羊毛织物能有多少人买,但想来生意做起来总不至亏本。羊毛怎么收?”

    “五月间收一次,八月间收一次。我们带了绸缎茶叶和盐……公主的部落有多少收多少,旁人的部落却有限制。”魏徵笑得像头狐狸,“每个部落收多少羊毛,由公主说了算。”

    义成公主心领神会。

    如果他们的羊毛生意做得大,羊毛自然收得多,决定哪个部落收多少,就决定了哪个部落赚得更多。掌握了分配权力的义成公主,自然说话就更管用了。

    除了不知道这个生意是不是真能做起来之外,别的都很完美。

    “好。”她应下来,“如今已是四月,你们暂且住下,等五月收了羊毛再走。”

    二人求之不得,他们的理论知识已经足够丰富,正好留下真正了解突厥人的各个方面。从地理到习俗,不亲身来一遍,长孙晟教得再详细,总也缺点什么。

    魏徵更是从李世民和长孙无忌这里转学的,更是需要补课。

    不过义成公主就担心李世民过于年少气盛了,魏徵一开始问事那口气也大了点,怕那少年真怀着用马邑兵马就来挑衅突厥的念头。于是她不免碎嘴了些,跟两人反复叮咛,叫他们好生劝谏李世民,不要轻启战端,惹出事来,要大隋给他收拾残局。

    两人自然应下。尤其魏徵,他也怕这个呢。

    一个月时间匆匆而过,义成公主也已经吩咐下去,把诸事都安排好了。

    五月时,两人分别带着几个庄园上的学生,由义成公主的人领着,到她的牧场里去教人剪羊毛。

    牧民和突厥小贵族们都很高兴,不值钱的羊毛换来了丝绸茶叶和盐,跟白拣似的。有跟义成公主亲近的甚至过来问:“是大隋的天子用这个名义给可敦送礼吗?”

    义成公主服了他们的脑子,面上浅笑:“这只是马邑都尉的生意罢了。平时里他们还有别的生意,你们有什么要买卖的,自己与他们说。八月间他们还会收羊毛,你们要想卖羊毛,就多养点羊吧。”

    小贵族兴奋地搓手手,“太好了。过几月再卖一次羊毛,就算冬天大风雪,羊只能杀了吃肉,也不算太亏了。汉人是不是傻,羊毛买去做什么?”

    义成公主脸一沉,你才傻。

    “汉人善机巧。”她收了笑,淡淡地道,“他们收羊毛去自然有用处。我们能卖羊毛就好,别的就不用多管了。”

    连始毕可汗都知道了,亲自过来问,义成公主向他笑道:“他们带的货物有限,不能每个部落都收。我名下的牧场他们是都要了,剩下的货交给我分配,我也不好全给可汗。”

    始毕可汗也不能把其他部落都得罪了,想了一想,这事交给可敦也好,免得吵起来记恨他。这样他还能做个调停,缓和一下矛盾,便点头道:“好,你分吧。让他们下次多带点货物,我们这里有的是羊毛,哪里买得完。”

    魏徵和长孙无忌又停留了一个月,以收羊毛的借口带着人跑了四十几个部落,广大的牧场让两人骑马骑得大腿都磨破了,但也真是学到了不少东西。

    电台天天晚上滴滴滴,没消息也报个平安,顺便聊两句。魏徵没事就跟长孙无忌感叹:“这东西太好用了,太好用了。”

    长孙无忌更不用说了,当初学的时候就惊呆了,还不敢完全相信。到草原上开始收发电报的时候彻底拜服。

    “二郎是有神仙授业的。”他骑在马上笃定地说,“当年他的神仙师父掐算出我父死劫,二郎不忍心,用神药救了我父亲。这电报也是神仙赐的。”

    魏徵白了他一眼。

    什么脑残言论,说得跟真的似的。

    他就不信有什么神仙,顶多……顶多是有点神异。

    “他神仙师父怎么不一个雷把那谁直接劈了?”

    长孙无忌嘿嘿一笑:“那换个贤明的,我们还那什么吗?”

    得,还自圆其说了。

    魏徵不说了,长孙无忌还在那自言自语:“我妹妹真是有福气。二郎神仙授业还是其次,主要还是他肯定能对我妹妹好。不过就算他有神仙师父,我也不能让他现在就娶了我妹妹过门啊。”

    “嗯?”魏徵诧异,“他还想现在就娶妻?长孙小娘子今年是……”

    “年方十三。他同我说,这次外任,本来想请窦夫人去提,把婚事办了。”长孙无忌说到这里自己恍然,“他是想着他以后要……怕后面不方便。不过我妹妹嫁过来就要掌管中馈,她才多大,正应该留在父母膝下无忧无虑地过几年。我反正是不同意的,幸好窦夫人也没有答应。”

    哼,李二郎居然还主动向他讲起这件事,难道是想让他支持的,怎么可能。

    他们说笑着带领装满羊毛的大车回转,很多大车还是突厥人自己提供的,怕他们车不够不收自己的羊毛了。每个部落还有少量山羊,所以也收了一些羊绒,可谓满载而归。一路上有可汗派的人保护,连劫掠都不必担忧。

    而在善阳,李世民也在想他成亲的事。

    正像长孙无忌想到的那样,李世民是担心他后面总在外任,不方便办婚事。同时也是想早点将长孙小娘子娶进来,好把自己的秘密告诉她,夫妻同心,让她早早接触他所了解的知识。

    所以在洛阳的时候,他向窦夫人说起这件事。

    但阿娘听了他的请求后,拒绝了。

    “你说在原本的历史中,她去年就嫁给你了?”窦夫人微微皱眉,想起自己的家事,眼中有泪光浮动,李世民不解,偎身搂住母亲的脖子,呢喃道:“阿娘怎么伤心起来了?”

    “阿娘成亲的时候,比她还小一岁。”

    窦夫人拭去眼角未流出的泪,平静地说。

    “我这样早出嫁,是因为杨坚篡位,舅家所有男丁惨死。母亲身为公主,担心也遭了毒手,所以父亲千挑万选,为我择了唐国公府的亲事,又早早安排我出嫁。我本还抱着侥幸,但我出嫁之后,父母兄长,竟也一一逝世,我除了唐国公府,竟然再没了一个亲人。”

    李世民松开手,惊愕地看着母亲。

    他是读了史书,可史书没有这么详细。没有母亲的生平,更没有她父母亲族太多的事迹。

    他关注的也是大事,并没有想那么多。

    窦夫人早已痛哭过很多次,现在说来已经很平静了,甚至温和地笑了一笑:“长孙家的小娘子小小年纪嫁给你,也是因为长孙将军早逝,高士廉又流放去了岭南吧。不给她找个能庇护的人家,又还能怎么办呢?现在长孙将军好好的,在朝中地位又稳当,你不让她在家享几年小女儿的福,非把她娶回来吃苦作什么?”

    李世民沮丧地耷拉下来了,嘀咕着:“我没想让她吃苦,我也会让她享福的。”

    “她嫁过来,就是你掌家的妻子,不能由着你的性子来。你呀……”窦夫人长长地叹了口气。男孩子,总是不太能懂的。

    李世民也叹了口气,知道不能跟未婚妻早点成亲了。

    他低头画圈圈,小声道:“阿娘,你知道么,后世是一夫一妻的。我是说,没有妾,就夫妻俩。”

    窦夫人差点呛着,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

    怎么可能啊!

    “也不是说丈夫不会偷人……不过妻子也会偷人,反正法律上只允许一夫一妻。阿娘,我在那里上学,学了很多,心里有点乱。原来觉得天经地义的事,好像也不那么对了。你说我如果只娶观音婢一个,不要妾了,会不会很奇怪?”

    窦夫人看着儿子,良久才缓缓摇头:“你能做到吗?”

    李世民头更低了,他也不知道。

    “你不能保证做到,就不要同你的妻子说。”窦夫人对丈夫纳妾接受良好,跟万氏关系亲密,因为她本来就接受这样的教育长大,也没有想过一生一世一双人,丈夫尊重她就是让人满意的婚姻了,“独孤皇后与杨坚有同心之誓,才会留下善妒的名声,哪怕杨坚称帝,她也不能接受他有后妃。长孙小娘子会是个好妻子,会处理好你的后院家事,不会在意你还会有多少妾室。但如果你情热时与她有约,将来又做不到,那才会叫她伤心的。”

    现在来到马邑,李世民又想起母亲的话,仍然无法给自己一个答案。

    他生长于大隋,出身军事贵族,天经地义接受的事情,在另一个时空被斥为渣男行为。如果他对观音婢没有感情,也许还不会这样为难,但他从史书上的故事,从一封封通过长孙无忌来往的信件中,已经生出了真正的爱慕。

    所以他无法随意的欺骗自己给出一个答案。

    “唉。”李世民又叹了口气,暂时把这个问题放在一边,因为有人来报:“禀都尉,有一位猛士前来投军,虽不敌尉迟郎将,却也得到尉迟郎将的认可。”

    “哦?”李世民有了兴趣。这是历史上就留名的猛将呢,还是跟方永一样属于被埋没的人才?他当然想去瞧瞧了。

    第78章 冶铁合作

    军营中正热闹着。李世民骑马赶到的时候, 那个投军的猛士已经跟尉迟融比过武,现在正上马驰射,惹得周围一片叫好。

    李世民见他箭箭上靶, 也叫了声好, 大声问:“壮士从哪里来?”

    马上骑士听见他的声音, 侧头见一少年将军骑在马上, 笑吟吟地看向他,忙带住马在马上先行了一礼, 然后跳下马来, 应道:“我是齐州历城人罗士信, 听闻都尉平叛立功, 特来相投。”

    李世民的笑容凝住了,视线上移,再下移。

    这个猛士, 身高显得略矮, 大概有一米六的样子, 但是生得粗壮, 不然也不能与尉迟融一较高下, 虽落了下风但仍受尉迟融称赞。

    唇上稀稀落落生了几根胡须,看着年纪不大,不过怎么也得有二十岁上下的样子吧。

    但他是罗士信,李世民记得他。

    他才十五六岁吧!跟自己一般大啊!

    罗士信有点忐忑, 尉迟融已经几步赶过来替他说话了:“都尉, 我们军中不正是要招这样的豪杰么,就让他与我一起吧!”

    李世民咽了口唾沫, 总算知道刚才隐隐有些觉得不协调的地方在哪了。

    罗士信壮得跟头熊似的,可脸上还带着两分稚气呢。

    但他不能自己说, 只得先下了马,笑道:“行,先将名登上,姓名籍贯,年纪,都记上。”

    罗士信知道横竖躲不过,也不拖延了,心一横,大声道:“我今年十六了!与都尉一般大!”

    其实跟李世民一样,实足才十五。李世民生日大,年头生的,说十六还不太心虚,他生日小,根本没十六岁。

    满座皆惊。

    尉迟融一双眼瞪得牛眼似的,跟方永两个人绕着圈把罗士信看了个仔细,一巴掌拍在他肩上感叹:“你小子吃什么长的,这年纪就能跟我过招,长成了还得了?”

    李世民心有同感。他也比同龄人身高力大,但还在正常人范围,尤其是长相一看就还是少年郎。罗士信却不一样,除了那几分稚气尚存,身高未足,整个人看着就已经成年了。

    罗士信跟他们到了帐中,这时候报了年纪,强撑着的架势也撑不太住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小声道:“自小就长得快。”但是想到李世民跟他一样大,他又理直气壮了起来,再次强调,“我现在不小了,我跟都尉一样的年纪。”

    李世民笑骂:“你倒是会拿话堵我。好吧,你留下,就先跟着敬德吧。你是历城人,怎么跑这么远来投军,路上吃了辛苦吧?”

    他因为可惜罗士信英年早逝,忠心可嘉,特意看过罗士信的事迹。他应该是去年就投军了,投的张须陀,立下不少功劳,所以他也没想着今年去招揽他。反正如果瓦岗在不被李密夺权的情况下还能胜过张须陀的话,他还是得投到瓦岗。

    怎么会在今年跑到马邑来呢?

    罗士信怪不好意思地笑了,回道:“我想从军,但年纪不足,原本去年想试试去我们齐郡的张通守那里,看他要不要我。但成行之前,听说了都尉的事迹,就想……就想……”

    他就想,人家可能因为他的年纪不收他,李世民自己也才这个岁数,都领兵平叛了,不能不收他吧?

    于是他就没去张须陀那里,而是去洛阳找李世民。结果去了才知道李世民成了马邑都尉,他又转向马邑,一路上真正是吃了不少辛苦。

    他虽然没好意思说,但大家都明白了,不由一起大笑。李世民笑着笑着,意识到自己身边好像年纪小的越来越多了,这可真成校长了,中学校长。

    没过几天,魏徵与长孙无忌也回来了,房玄龄那边的工厂也已经建起了雏形,招好了女工。虽然新厂房还在盖,但是已经可以开工了。

    李世民已经从嬴政和刘彻那里薅来了他们目前全套的毛纺和钢铁工业架构,只是他担心在马邑待不长,本来想找地头蛇合作,人家不愿意,他这边从招人买矿开始做怕是没时间,所以没有把冶铁业做起来,自然也就没有煤焦油用,只能专注毛纺事业了。

    他更多的精力放在军中,从瓦岗那里卖玻璃器和镜子钱里调了一笔带过来,自己在蜂窝煤的分红也全带出来了,跟突厥买马,训练骑兵。

    罗士信与李孝恭都在军中,李道宗和李智云就只能跟在李世民身边学习,看着罗士信羡慕又嫉妒。李智云还好,李道宗是真去问过李世民:“罗士信也不比我大多少,怎么他就能带兵?”

    李世民深深意识到,原来人真的可能是没数的。

    而且这个没数的也是他们李家人,莫非这是他家遗传?他得经常自省才行,不能遗传这个坏毛病。

    看李道宗还特别认真地等他回答,李世民按着他肩膀把他拨了半圈,指了指门外,道:“你现在就去找罗士信,让他上马与你一战,只要能打个平手……不,只要能撑上三个回合,我就让你带兵。”

    还好李道宗不是真没数,一听这个要求就蔫了,也不要求带兵了,乖乖跟在他身边学习军务,闲时还会带李智云去毛纺厂假模假式的巡察一下,代替李孝恭去吓唬觊觎他们李氏产业的地头蛇。

    毛纺厂已经开始产出了。尽管纺机才两台,梳毛机也才四台,针织机更是没空做呢,但商队运回来的羊毛已经肉眼可见的在减少,要不是又运了两趟之前积压没运回来的,恐怕这会都见底了。

    其实还是要突厥人自己运过来才方便,但现在要借这个名义经常让商队去突厥内部收集情报,也只好控制产量了。

    不过八月再过去,魏徵就打算让突厥人自己送羊毛过来。他去上两趟,以后就不必以商队的名义了,只以李世民的名义去向义成公主送礼物就可以,也不必跑得那么勤。

    所以机器还在生产,一台一台地投入使用。到八月魏徵再度出发去见义成公主的时候,产能已经扩大到原来三倍,半个善阳县的贫家妇人都在为李世民织毛衣。

    这个时候,李世民还没见着利润。天气正热着,正常人不会买毛衣穿,织好的衣服和围巾手套羊毛袜等小件都屯在仓库里,等着入秋后发卖。

    不过他送了些样品回长安和洛阳,反响不错。隋朝上层本就是北朝的军事贵族,胡汉文化交融,对这种毛纺物接受良好。

    钱哗哗地流出去,还没回头,好在有族里出钱,厂子还能运转,付得出工资。

    现在支持他训练骑兵和买盔甲的钱,一小半来自于他在这里也开了个煤球作坊,大量制作蜂烧煤发卖,一大半来源于他的坩埚炼钢。

    隋朝允许民间冶铁,交税就行。李世民走精品路线,马邑除了煤和铁之外,还有石墨与粘土出产,正是用坩埚炼钢的天选之地。石墨坩埚炼钢不能做大件,但是制成的武器都是中高端的货色,价格高昂。

    李世民除了高级将领一人送了一把之外,就是送了一些回京作为礼物,其中自不会少了杨广的。其他的,他可不会奢侈到拿这种武器装备军队,而是都摆出来卖了。

    马邑盛产煤,少量产铁,当地又是军事重镇,本有两家冶铁大户。自李氏所产的刀剑开始发卖,这两家就有点坐不住了。

    胡善性子急,约定的时间之前就坐到了酒肆里,面前摆着他带来的李氏剑。跟他约了见面的曾恢还没到,他便自己拭着剑锋,眉头都快打成结了。

    还拔了根头发往剑刃上吹,曾恢再不来的话,说不得他就要斩个桌角看看了。

    不知何时,曾恢坐到了对面,屈指敲了敲桌子。

    胡善回过神,将剑放下,未语先叹:“你我两家在马邑这么久,没想到争不过一个外来的李氏。”

    曾恢笑了笑,给自己斟酒,慢悠悠地道:“你姓什么?我姓什么?怎么跟唐国公比。不要说人家打出来的剑就是好,就算不比我们强,李氏铁了心要在马邑做冶铁的生意,你我又能争么?”

    胡善一滞,不服地冷笑道:“那李都尉开始找你合作,你怎么也没答应?别说没去找你,马邑就我们两家,不可能找我胡家,不找你曾家。”

    曾恢也很懊恼,自己捶了一下心口,“也是我见都尉年轻,以为只是年轻人一时冲动。他在马邑能待多久,合作不成难道还从头另起炉灶么?军中要修兵甲,仍是要寻我们。若真是发狠起来寻我家麻烦,我再去低头也不迟。”

    主要是他真的打听过,唐国公家次子的名声很不错,不是那等合作不成就报复的人品。

    哪知道人家是没报复,人家自己做自己的,甚至都没怎么跟他们抢生意,就让他们瞧着眼睛都红了。

    毕竟这种中高端的市场,他两家之前是很难染指的,家里养的铁匠费老大力气才能敲出一把来,靠这个赚钱就是笑话了。

    现在人家既没报复,也没抢生意,他俩却在这里为自己生生把一门大好生意推出去,心痛得半夜醒了都得坐起来甩自己两巴掌,也就只能说是活该了。

    不过生意人嘛,身段总是灵活的。权贵虽然可怕,但这个权贵看起来似乎又比较讲道理,开始还曾经想过合作,胡善就直说了:“我看李都尉是用得着我们的,怎么样,一起去求见?”

    他两家之前都有豪族依靠,但靠山不是很牢靠,没有姻亲关系,完全是他们送礼攀出来的交情。对上唐国公,他们有点犯怵。

    曾恢便问:“先定个章程,让多少利?”

    两家在马邑虽然是竞争关系,但长久在一处,实际上已经有了默契,有什么事都是商量着来的,没有恶意竞争。现在知根知底的,更是要合作,便没什么争议的达成了协议。

    “我胡家的铁矿多,你曾家的山多木炭多,你我之间,我六你四。我们两家出人手、铁炉、矿石,让李氏占三成利,不过份吧?”

    “人家背后是唐国公府,你得预备着,我是打算到三成半,甚至四成也答应下来。”

    “行。”

    两人便这样说定了,一起送了拜帖,约了时间与李世民见面——

    “两成!”

    胡善与曾恢齐齐惊叫,差点就喊出了“欺人太甚”。

    上首的少年将军笑咪咪饮茶,陪侍的两个中年书生表情如出一辙,同样笑咪咪的。

    哦,还有个胖乎乎的青年,仿佛不在状态中,有些震惊的样子,但两人根本顾不上他了。

    曾恢使劲掐了一把自己,堆着笑,心里发颤地说:“都尉,这就不合适了吧?我两家只拿两成利,还怎么养活工匠,养活家人?如此经营不要一年,连矿都挖不起了啊。”

    胡善连连点头,正要帮腔哭穷,李世民放下茶饮,灿烂一笑:“两位误会了。我想与两位合作,并非只是做那些刀剑而已。”

    他竖起了一根手指,说出了石破天惊的一句话:“我要借你们的铁坊,重新筑炉,我的高炉直接出钢,一日千斤。我一文不出,只凭这个占八成利。你们说,行不行?”

    胡善也使劲掐了自己一把,与曾恢相顾骇然,嘴里发干。

    长孙无忌同样掐了自己一把,视线几乎把准妹夫灼出个洞来,李世民侧头向他眨了眨眼,又向端坐不动的房玄龄二人抬了抬下巴。

    李世民内心:“辅机,你好歹也是我凌烟阁第一功臣,学学玄龄他们。你看他们也不知道我放的大卫星,现在坐得多稳,好像胸有成竹一样。”

    长孙无忌内心:“跟他们说了没跟我说?二郎做事越来越有章法了,就算与我更为亲密,不该说的仍是不说。二郎果然是成大事的人。”

    在他们眉来眼去毫无默契的交流中,曾恢和胡善已经从最初的震惊中恢复过来了,曾恢紧盯着李世民,问:“郎君说的话可是玩笑?”

    “怎会是玩笑。”

    “既然如此,我们就当真了。若是这样,我两家愿意少占,全力配合郎君做事。但若是不成……”

    “不成的话,我那打造刀剑的作坊与你们合作,五五分成。”李世民爽快的给出了自己的条件。

    曾恢向胡善施了个眼色,胡善会意,苦着脸道:“但两成利实在是少了,郎君,我胡家还要与曾家再分。再多一成行不行,三成?”

    李世民但笑不语,其实这也是他们之前商量的底线。他调皮了一回,只跟房玄龄他们说了有新技术直接出钢,没提产量。房玄龄认为占的有些多,他只说对方会答应的,叫他们放心。

    现在争利益,就不用他烦心了,只坐饮茶水,不时拈个点心,看房杜二人与胡善曾恢争论。

    嗯,这两个商人虽然久经商场,但显然不是这两人的对手嘛。

    不过李世民也交待过,适当让利,不要逼迫太过,所以最后约定的是两成半。

    雁门之围是明年八月,动作快的话,他还来得及给部分精中选精的部队换甲。

    刚把毛纺厂安排好的房玄龄,现在又开始安排钢铁厂……不是李世民光使唤他,是杜如晦早逝的事情让他总觉得杜如晦身体弱。而房玄龄身体好寿命长,是他心目内定的宰相,要对将来的工业生产有所理解的话,当然是从起步时就接触比较好。

    同样是他带出来的学生,照着图纸筑反射炉,用搅炼法产钢。

    不在场的魏徵有他的事忙,他又带着商队去见义成公主了。这次长孙无忌没去,因为李世民要他管理后勤的同时,还让他也去兼职管理房玄龄放下的毛纺厂,根本抽不开身。

    义成公主对于大隋过来的使者总是很友善乃至热情的,但这次过来,魏徵还是敏锐地发现了微妙的不一样。

    无他,更友善更热情了。

    义成公主可能是在突厥久了,对于中原的礼节已经不太在意了,甚至与魏徵携手而出,带他去看自己牧场的羊群。

    “今年来不及,明年我让他们多养些山羊,你们不是收羊绒么,明年还会收吧?”

    “年年都收。李氏既然在这里做生意,当然是想做长久的。”

    魏徵脸上笑着,心里嘀咕。他知道天气正热,产品都还没开卖,虽然李世民觉得没问题,但他还是心里有点不安。钱哗哗地往外流,却不见回笼,他还得在突厥这里摆出一副“我赚大了”的架势。

    “有你们相助。我在突厥更能说上话了。”义成公主又带他走了几步,离人群远了些,这时笑容未收,眉头却微微皱起,“你回去带话给陛下,始毕可汗对大隋不恭,有进犯之心,让他千万留意。”

    魏徵正色道:“臣一定禀知我家郎君,郎君自会上书于陛下。只是公主可知,陛下恐怕不愿意听这样的话。”

    义成公主怎么会不知道。杨广用丝绸裹树招待外藩的事情,已经在突厥这里传成笑话了。虽然军事上没有交锋,但曾经突厥对大隋的敬畏,不知什么时候起,已经渐渐消解。

    “突厥是狼。”她松开手,看着天边不知是羊群还是白云的地方,郑重地说,“无论是谁坐在皇位上,只要几年不动兵,他们都会渐渐露出獠牙,想从大隋身上撕下一块血肉。始毕可汗不顺服是这样,他顺服也是这样,底下的部落只知道利益,不懂得道理。这样的部落多了,再顺服天子的可汗,也会被他们架起来闹事。”

    魏徵静静听着。这位公主生活在突厥,分享着可汗的权力,深深理解这片草原上的人们。她的讲述,与长孙晟是不一样的角度。

    “你们的羊毛生意很好。”她转过头,刚才的忧心不见了,仍是大国公主可汗之妻的从容气度,“你们还需要一场大胜。什么时候把草原的王者杀了,再用羊毛生意分化失去主心骨的部落,可以保草原上二三十年的纷乱无主。陛下的目光只看着辽东,我不知道这话他听不听得进去。你家郎君年少,未来不可限量,我希望他会是大隋的霍骠骑。让他不要冲动,马邑都尉不是他的用武之地。如果有一天他要带着大军来,告诉我,我想办法送消息。”

    魏徵心悦诚服的躬身行礼:“公主大义,臣一定转告。还请公主保重,突厥现在若是进犯,大隋恐怕真的很难抵挡 ,只能倚仗公主了。”

    义成公主轻轻点了点头,让侍女送他去休息。她看着自己的羊群,心里有些遗憾。

    先帝为什么立了如今这位做太子呢?她已经得到消息,三征辽东又失败了。比起前两次,这次更像一个笑话。

    连所征之兵都不能如期到达,要不是高句丽经过前番战事也已是强弩之末,主动请降,天子的脸面都要无处安放了。

    义成公主听人说到这里时,本来还松了一口气。这次战胜,天子应该不会折腾征辽了,她生活在这里看得很清楚,突厥的人心越来越浮动,上上下下都有意与大隋开战。再把军力都调到辽东,与突厥的边境就该乱了。

    辽东虽然重要,但一时并没有边境之危。而突厥却是实实在在在的威胁啊。

    更何况,她也听说,征兵未能如期到达,是因为天下已乱,四处烽烟,那些农夫不愿意被征,抛下田地逃入山野大泽之中,聚众为乱,此起彼伏。

    每次听到这样的消息,在突厥步步经营走到今天的义成公主,都会心烦意乱得难以入眠,食不下咽。

    她所有的经营都建立在她内心自视为大隋公主的基础上。若大隋没了,她虽然自信仍然在草原上拥有自己的势力,可她的根就断了啊。

    她一切的努力还有什么意义呢,难道她真的放弃自己大国公主的身份,从此做一个蛮夷可敦?

    这两年她总想起那位北周的千金公主,那也是令她敬佩的人,虽说没她的手腕,不过是个棋子,但国破之后她依然试图用突厥的力量为家族报仇,最终却也不免一死。

    她自信不会沦落到那个地步,但她也不能接受失去自己的根源。

    高句丽称降,就算她一介女流,也知道这是趁势进攻,一举灭国的好时机,偏偏天子就跟失忆一样,忘了第一次征辽时怎么一次次错过时机,一听高句丽称降就停手的愚蠢行为,再度强令来护儿回师不许进攻。

    现在还没收到新的消息,但义成公主用自己的牧场打赌,高句丽降?降个屁!

    等着吧,等他回京诏人来朝,高句丽王会去才叫有鬼了。

    义成公主现在最担心的,就是杨广还不死心,明年再次发诏要四征辽东。所以才会用所有渠道向朝中传消息,希望杨广能将突厥重视起来,别一门心思想着特娘的高句丽、高句丽了。

    “没关系。”她默默地想,“天下还有忠臣良将。我听说唐国公也已经出镇地方,平了几处贼寇。还有张须陀等名将镇守地方,打散了好几拨盗贼。只要明年不再征辽,休养几年,大赦天下,逃亡的农人回去种地,盗匪自散。”

    “还有像唐国公次子这样年少的新一代,也有了名将胚苗的样子。只要稳住这几年,不求大胜,能把突厥打回来几次,羊毛生意就能让许多部落息了进犯之心。只要再稳住这几年……”

    再稳住这几年,就好了。

    第79章 打工皇帝(穿汉)

    经过汉唐两朝的大规模采伐之后, 山西的汾河在后世因水土流失而淤积,尤其在枯水期很难通行。

    而在此之前,汾河是三晋之地重要的航道之一。晋惠公时, 晋国发生灾荒缺粮, 向秦国求援, 秦国便是在横渡黄河后经汾河北上, 将粮食运到了晋都绛城。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有记载的内陆河道水上运输。

    此时尚是隋唐之交,虽经两汉采伐, 但毕竟还没经过唐朝, 水土淤积的情况还不严重, 汾河与黄河在枯水期仍然水量充盈, 足以通航。

    大业十年的十月,还有两月便是年尾,河上的船只已经少了很多。从江南而来的萧亭却没有停留在洛阳休息过年, 也没有赶在过年前回到家乡, 而是自潼关黄河渡口登舟, 经长安而上太原, 再由太原转道汾河, 往善阳而来。

    萧亭是兰陵萧氏的旁支,居住在金陵一带,具体到他这一脉,除土地庄园之外, 家中另以经商为业。

    他到洛阳本是做琉璃器的买卖, 但到洛阳之后,在洛阳见到铺子里在卖毛织的衣物和围巾等物, 打听之下得知是唐国公府的生意,货是在马邑生产。

    萧亭顿时动心, 不顾年节将至天气又冷,将已经谈妥的琉璃生意交给同行的兄弟,自己带着另一个庶弟立时北上赶往马邑,要看一看这个生意能不能做。

    航道上船只不多,但快到善阳的时候,萧亭就瞧着往洛阳的船似乎又多了起来,心中不禁有些奇怪——难不成都跟他似的发现了商机?

    下船时他就带着庶弟萧悦在码头转悠,瞅着个扛货的力工在休息,便过去丢了一把钱询问:“近来这些船,都是运什么走的?”

    力工大冬天的只穿了单衣,肩头垫了破布缝的垫子,得了这把钱喜笑颜开,更是不会在意贵人的轻慢,弓着身子立起来回答:“是马邑新产的钢锭,听说是涿郡那边买去打造兵甲用。”

    “钢锭?”萧亭以为自己听错了,又重复了一遍,“不是铁料?”

    “不是铁料,是钢锭。倒是有从外面运铁料过来的船,本地的矿接不上耗费,冶铁的胡家和曾家这两月从外地一船船的买铁料回来,小人一直在码头上搬货,不会看错。”

    “钢锭。”

    直到上车走出去老远,萧亭还在喃喃自语,萧悦也忍不住道:“会不会是小民无知弄错了,哪里能有成船的钢锭往外卖?马邑又不是什么冶铁大邑。”

    “大邑也没有成船的钢锭往外卖的。”萧亭笑了,“这次怕是来着了。我先去谈毛衣的生意,你去打听胡家和曾家的事。”

    不过他们不知道,两件事其实本质上是一件事。

    毛纺生意是李氏的买卖,萧亭直接递了拜帖。萧悦则向胡家送了帖子。

    李世民那里约在了三天之后,因为李世民军务繁忙,而房玄龄看着铁坊完工之后也不会一直真就留下来打理商业,同样回到了军中。正好有突厥小规模犯境,李世民带人刷经验去了,几个主事人全都在边境呢,只有年幼的李智云留在善阳,没法谈事。

    胡家那里就不用等了,见是兰陵萧氏,胡善立刻约了萧亭见面。

    萧亭没有摆兰陵萧氏的架子,与胡善寒暄后进入了正题:“我来此见到一奇事,几乎疑心是百姓无知,以讹传讹所致。敢问一句,胡氏铁坊当真有成船的钢锭出售?”

    胡善顿时被搔到了痒处,哈哈大笑:“当真有。萧兄既然来了,可要买些回金陵呢?不过货已经被涿郡定了,若要买,还得等上半月。”

    萧亭真的吃惊了:“真是钢锭!”

    “确实是钢锭。来,萧兄若是有空,随我去一看便知。”

    胡善并不担心萧亭看一看就把技术学走,说来不好意思,这技术他也不会,新的高炉全是由李氏派来的人所筑,叫什么反射炉。现在投入使用的是第一座炉,当时说先筑一炉试验,成了再继续。

    运气不错,第一座就成功了。开始时出料千多斤,已经达到了李世民承诺的数量。开炉十几天后,已经稳定日产两千多斤,也正想李世民承诺的那样,直接出来就是钢水。

    质量呢不能说特别好,搅炼法就是这个缺点,对钢的含碳量控制不好,但它简单啊!放在这个时代更是嘎嘎乱杀,毕竟这时代要出个好钢不是一般的费人工。

    不用有经验的工匠千锤百炼就能出钢,量还这样大,还想怎么样,还想上天么。真要好钢,李氏这不是还有坩埚炼钢出奢侈品刀剑么。低端和中高端俱全,胡曾两家现在已经心甘情愿占小股,给李氏打下手了。

    不过对外,他们并没有声张,李氏是武勋家族,钢铁产业有点敏感,小打小闹没什么,生产名贵的宝剑也没什么,上来就日产两千多斤的钢锭,这是使劲往天子的敏感点上戳刀子。

    原来胡曾两家不愿意合作,李世民只好自己做,就打算向杨广通报一声,不指望这个赚钱了,就给自己马邑军打点盔甲,先把产业做起来,养一批工匠出来,以后扩张才有人才基础。后来胡曾两家愿意合作,那就不用了,以这两家的名义做,与李氏无关。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给李氏打掩护,两家也害怕,但是看着这利润,同样两家也都豁出去了。不过因为这个,两家又死皮赖脸的卖惨哭穷,要了半成利去。

    现在他们占了三成的利,李世民占七成。

    不是李氏占七成,而是李世民占七成,既然不能让天子知道这是李氏的产业,自然跟李氏没什么关系了。

    萧亭受邀去看高炉炼钢,自然欣然同意。虽然机率很小,但他也怕上当。

    现在唯一的一座高炉就立在胡家的地盘上,第二座高炉正在筑,周围挡着严严实实不叫人看见内部。萧亭是个外行,只能看热闹,一眼瞧见就吃了一惊:“好生高大!”

    搅炼法用的高炉比现在通行的高大许多,有两三层楼那么高。曾恢这两月里也仿着外形,在自家悄悄学着筑,但不说最后没能出钢,就是炉子本身,烧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塌了,可见其高度必然有内部结构的讲究,不是随意能仿的。

    萧亭没心思偷窥新高炉的筑造,他打量着这已经在运行的高炉,和水力带动的风箱,不顾这里黑烟滚滚烟尘弥漫,硬是用帕子捂着口鼻,等到了出料的时候。

    红彤彤的钢水直接流出,倒进模范中,凝成了钢锭和钢条。

    后面的工序萧亭没有看着,这些钢锭用的是刘彻那里弄出来的轧钢工艺来处理,把杂质挤了出来,快速处理完成,极省人工。

    这些他当然也不关心,他只有一个念头:这趟马邑之行实在是太值了!

    胡善又带看去看了些现成的货,不仅有坩埚炼钢做出来的刀剑,也有看着不值钱但实际上薄利多销的钢针——这是直接拉出钢线之后磨尖制鼻做成的针,比传统制针法又省去许多步骤,大量售卖同样有利可图。

    至于搪瓷盆搪瓷杯,也算是铁坊的“传统”附加产品了,这个传统不是大隋的传统,而是秦汉的传统,李世民觉得大隋的民间消费力应该比秦汉时更强一些,那时候都卖得掉,他这时候应该更好买,所以同样移植了过来。

    果然,萧亭去看货就没迟疑过,这个要,那个要,这些那些全都要。就是货款不足,他也果断,让萧悦立刻回长安和洛阳,找亲族好友先拆借,再从那边换成铁料运过来买,然后能买多少是多少,反正不能空手而归。

    兰陵萧氏的招牌够硬,加上高炉出料也没有太久,名声还没有打出去,目前除了涿郡之外还没有客户,所以胡善与曾恢很快答应了让萧亭付少量定金把现在这批货先定下来。

    搞定了钢锭的生意,萧亭也等到了李世民回到城中,派人来请他去相见。

    按惯例,先攀了通亲戚,扯上了关系。

    萧皇后的亲弟弟萧瑀娶的是独孤皇后的侄女,李渊的母亲则是独孤皇后的妹妹,两人算是亲戚,关系向来不错。这么一拉扯,李世民跟萧亭就也不算是陌生人了。

    从亲戚说到洛阳的亲友,又从亲友说到江南风物,最后萧亭才提到毛纺的生意,道:“我从江南至洛阳,才见到洛阳市中有毛衣围巾出售,一问之下,方知是唐国公府的产业,这才赶到了马邑。只是到了马邑才发现还有钢锭的生意好做,带来了钱财用去了一些。这毛衣的买卖就要在这秋冬至初春的时候才好做,不知能否让我先赊帐,待我回去后立即将钱送来。”

    李世民对此感到惊奇,问道:“江南气候温暖,竟然也好做这毛衣的生意?”

    萧亭笑道:“郎君生活在北方,有所不知。江南只是夏季炎热,到秋冬就阴冷湿寒,虽不比北方严寒,但出门在外不偎着火时,总觉得身上寒气侵骨,十分不适意。我试了那毛衣,尤其是那羊绒衣,虽未回江南,但也敢肯定,此物贴身而穿必能隔湿透气。恐怕在南人中,这比在北人中还受欢迎哩。”

    “且有那围巾手套,更是适合江南穿戴。不然,我又怎会不回乡过年,而要趁着冬季未过,急急赶到马邑呢。”

    李世民没在冬天去过江南。他在后世时也见过南方人和北方人争论,当然知道南方“魔法攻击”的冷是什么意思,但没亲身体验过总还是印象不深的。

    现在毛衣产在马邑,运到江南不是特别方便,虽然可以走航运,但中间长安到洛阳的水路一向比较凶险,保险起见说不定还得陆路转运再走通济渠入淮水。

    毛衣本来不算贵,这么一搞都得涨价,穷人买毛线自己织衣的话比较划算,直接买这样千里迢迢运过去的毛衣可就不划算了。

    富人呢,本来就有裘衣,又不会吝惜生火取暖。所以李世民一直觉得在南方没有销路,因而都没有发动李氏的人脉往南边推销。

    这时候才知道自己想岔了,当然这是好事,他爽快地允下,具体的事自然是交给别人谈,与萧亭只要把酒言欢,继续聊些风土人情和朋友圈的趣事就行了。

    到萧亭告辞时,李世民想起一事,又不由得笑了起来,跟他说:“你这次回金陵,若是能带,就多带些钱财过来吧。明年这里应该还有些产出,怕是你又想要,没钱我可不能再赊给你了。”

    他说的是羊脂膏,南方贵人应该也会喜欢用。

    萧亭眉尖稍扬,一口应了下来。

    运回毛衣和钢锭,他在家中的话语权会能提高不少,多带些钱来进货应该没问题。

    现在他要等萧悦从长安把借的钱带回来,也要等胡曾两家的铁坊继续出料,满足他的所需。当然他也不会闲着,他要在马邑四处看看,看这边什么好卖。经商嘛,空船就是亏一半,他最好是能从金陵带货到洛阳或是长安卖了,然后在那里再进些马邑需要的货物送过来。

    马邑人口不多,若是实在没有可卖的,他就装粮过来。无论什么人都是要买粮的。

    张善没有骗他,目前产出的钢锭,以及第一座高炉还在烧的钢锭,都已经被订下了。不但涿郡那边要,天子的骁果军也要,李世民自己还留了一批给手下换装备呢。

    他得等第二座高炉筑好之后才行了。

    好在第二座高炉也已经接近尾声了。说起来马邑这个地方除了铁矿少了点之外,别的都很合适。这里不但有石墨可以用来做坩埚炼钢,还有现成的耐火粘土,免去了李世民还得派人到外地去挖土烧砖的麻烦。

    煤就更不用说了,再挖一百年都行。

    十一月中,萧悦带着借的钱回来,萧亭让他押船先把毛衣围巾毛袜等货物赶紧运走,赶着冬季的尾巴把货给卖了。他自己留下来等高炉出料,真正在路上过了个年。

    而李世民不动声色的,已经用向突厥买了许多良马,建立了一支三千人的骑兵,又将旧装备慢慢淘换下来,组建成一支精锐。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但李世民觉得还不太够。

    他的军事经验到底还是欠缺了一点,所以他再次呼叫场外援助。

    “汉武陛下,你需要实习生打工吗?自带干粮,方向感极好,会操作无人机,能领着李广堵住伊稚斜去路的那种?”

    刘彻:“你就直说你想来刷经验就得了。行吧,我看看你运道怎么样,能不能给朕逮住那个一只鞋。”——其实人家伊稚斜单于不念一只鞋,不过后世学生仔会这么叫,刘彻不知道跟谁学的,也叫上了。

    李世民:笑脸.jpg

    李世民:“李广虽然不是我家直系祖宗,怎么也算是几百年前的亲戚,要是真能逮到,也算帮他圆梦了,免得他想不开自杀。”

    刘彻:“也是,免得李敢迁怒朕的大将军,又被去病杀了,朕还得给遮掩。真能捉到,朕怎么会吝惜给李广一个封侯。”

    嬴政:……

    刘彻:“始皇在想啥呢?”

    刘彻:“是不是在想李信?想李世民也去你那打个工,那怕是不行,那要做主帅,功劳不好分,白抢了人家王翦的功劳。”

    李世民:“是哦,那才是我家真祖宗,但是我去打仗真的是抢王老将军的功劳了,不太行。”

    嬴政:……

    他什么也没说,这两人怎么脑补出这么多话的。

    不过他不会承认,刚才一瞬间他确实是产生了这样的联想,但也只是想想,这操作确实不太行。他又不是李信的祖宗,不会为了李信的名声和功劳,而平白叫李世民来代打,夺了自己信重的王翦的功劳的。

    嬴政:“你们少想点乱七八糟的事情。”

    刘彻:“李世民你看他还不承认。”

    李世民:“你再说始皇要生气了。等会啊,我换下衣服把人打发走就过来。”

    刘彻转了个身同人吩咐了几句话的功夫,李世民已经嗖一下出现在眼前了。

    这一去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但他回来时,依然是离开时的模样,倒是与他在隋朝时的现实年纪差不多了。

    刘彻还以为会出现个青年,没想到仍是这个样子,不由好笑:“这下他们不信朕遇到仙人也不行了。你这么早来,要在朕这里待几年了。”

    现在还是元狩元年,元狩四年逐匈奴于漠北还得等三年。

    李世民笑道:“我又不是来捡功劳的,就是想多打几仗。你知道么,明年我那里就是雁门之围了,仅是解围不算难事,但我想咬下突厥一块肉,也在杨广面前立个大功,那不做好充足的准备怎么行。”

    刘彻点了点头,想起他上网的时候看到后世年轻人对李世民的点评,说他看着莽撞,用兵大胆,其实做足了准备,是个战场精算师。

    现在看来果然不错,一切条件都尽量利用起来。明明是被后世肯定的军事天赋,却也不仗着这一点胆大任性而为,而是宁愿到他这里耗上几年,把能准备的都准备好了再动手。

    果然就跟他的玄武门之变一样,看着好似是被逼到了极处铤而走险的举动,实际呢?

    嗯,实际上,动手前向许多重臣问了一遍,中立的也没向李渊告密。朝堂已经被他控制到这个程度了。

    动手时太子才知道,以为是自己人的玄武门守卫常何是李世民的暗子,玄武门根本就已经被李世民掌握了。

    不是一点风险没有,毕竟能动用的兵力太少,李渊已经一步步剥去了他的权力。但就跟李世民用兵一样,该做的准备都做到了实处,做到了尽处,剩下两三分风险,只管迎难而上,奋力一搏就是了。

    刘彻内心叹了一声,他也不是闲着没事去研究李世民,主要是想到自己历史中原本的太子刘据。

    做了那么多年太子,怎么他不在长安,太子连个长安都控制不下来呢。他该夸自己一句皇帝当得太棒了,至晚年也没有人能够夺权,而是哀叹太子没有李世民的手段呢。

    李世民看他突然出神,跟他熟不拘礼了,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怎么了,在想给我安排什么职位吗?要是方便的话,我可以领军了。”

    “嗯,行,你做个车骑将军吧,到时候归在卫青帐下。明年冠军侯出陇西,你想的话,现在先去他那里,朕让你与之同行。”刘彻有点好奇地多问了一句,“你觉得委屈么?跟朕都没大没小的,到了军中就算仲卿和去病待你客气,朕也不许你扰乱军中规矩,该行的礼是不能少的。”

    “我委屈什么?”李世民反而觉得他问得莫名奇妙,“能向长平侯学习是我求之不得的事情。我跟你们不一样,你们本来就是帝王,我可不是。书上写的那是唐太宗,我还没造反呢,就是个马邑都尉。跟大将军行礼不是应该的吗?”

    他忍不住吐槽道:“跟杨广行礼我才不乐意呢,那个祸害天下的昏君,还要谢恩,感觉膝盖都脏了。”

    刘彻被他说得绝倒。代入一下,要是他穿越到前朝成了桀纣之君的臣子,天天得跟他们行礼跪拜,刨去他帝王的尊严不提,他也会觉得怪恶心的。

    李世民的实习生涯再度开启。考虑到将要随霍去病出征,刘彻很快将他安排到了霍去病那里。

    几年不见,霍去病已经长成了青年,他看到李世民,对这个原本比自己略微年长一点的少年竟然没怎么变化,还是那个年纪而感到了震惊。

    自上而下绕着圈俯视了已经比他矮的李世民一圈,已经经历过沙场血战的霍去病面上也浮现出了敬畏的神色:“原来你真的是神仙。”

    “我不是神仙,我只是从别的地方来,也是肉体凡胎的。”李世民拍了拍自己身上,神秘地露齿一笑,“不过我确实有点神异的地方。冠军侯知道陛下为什么一定要让我跟你走吗?”

    “为什么?”

    以前霍去病跟他玩得很好,虽然几年不见有点生疏,但说了两句话,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

    他觉得这样站着说话总要低头看人感觉不太好,拉着李世民坐下,好奇地问:“你有什么神异的地方,让陛下非得安排你小小年纪跟着我远征。”

    又警告说:“我跟舅父作战不一样,他是堂堂之阵,我却要长驱直入,急行千里深入敌军。既危险又劳累,你现在这个样子我怕你吃不消。”

    “没关系,就算有点损伤,我回去就没事了。”李世民手往袖子一摸,从玉玺的空间里拿出一瓶水,递给睁大眼睛,还伸手到他袖子里试图找出魔术是怎么变的霍去病,“陛下怕你远征饮食不给,饿出病来,让我给你当军需官呢。”

    “陛下天恩!”霍去病发自内心地感谢。

    这是什么恩情呐,竟然让神仙跟着自己到大漠饮风吃沙,就为了让他路上能用上干净的食物和清水。冲着这个,这次远征不把匈奴狠狠蹂躏上几回,他就对不起陛下。

    李世民又摸了两包牛肉干出来,拆了一包给霍去病,“尝尝。我剩的也不多了,这个只能当零食吃着玩。出发前我找你们陛下补点货,塞满了清水和食物走。别人可能顾不上,我一定把你给顾好了。”

    这不光是刘彻要阻止的遗憾,也是他想阻止的遗憾。不知道霍去病为什么会英年早逝,如果不是急病,那只能往战争消耗了身体的角度去猜了。

    如果是阻止不了的急病也只能罢了,但他们都不想看到这位少年成名的冠军侯,最后竟然真的是因为行军的艰苦而损耗了健康。他们的想法是一样的,能做的,尽量去做,让自己,也让历史少一点遗憾。

    第80章 炮击左贤王

    元狩二年春, 霍去病率精骑万人出陇西,六天内连破匈奴五王国,翻越焉支山千余里, 与匈奴军在皋兰山下下激战。

    这一场河西之战, 歼敌近万, 斩杀及俘获多名匈奴贵族而归, 更是埋下了以后浑邪王降汉的引子。

    李世民随之出战,霍去病看他还是十六岁少年的模样, 怎么也不能放心, 只给了他一千骑兵。不过多了个李世民, 这场河西之战也多了一个小小的战果:单于的儿子将要逃脱时, 李世民给了他一箭。没能生擒,把脑袋带回去了。

    同年夏,稍事休整后, 霍去病再度出征。不过这一次李世民没有与他同行, 而是与合骑侯公孙敖同行。

    刘彻其实不太想用公孙敖了。如果说他觉得李广年纪大运气不好而有点忌讳用李广承担重任的话, 对公孙敖就是从能力到人品全方面不信任。一想到这家伙以后居然因为战败被判罪而诈死藏在民间, 刘彻就想翻白眼。

    这什么天才, 还能玩出诈死的把戏来,他也服了!

    要不是因为当年他救过卫青,刘彻根本不会用他。卫青为了报恩带着他立军功,搞得现在刘彻想弃用吧也没个合适的理由, 好在李世民来打工攒经验, 刘彻就抓了他的差,让他与公孙敖同行。

    为此, 刘彻特意单独召见了公孙敖,将李世民介绍给他。具体来说是这样的。

    刘彻:“这是李世民, 你都听他的。”

    公孙敖知道这是“神仙”,小心翼翼地问:“陛下,是否以李将军为主将?”

    刘彻:“李世民并非本朝臣子,不为主将。但你要像听大将军之令一样听他的!”

    公孙敖一个激零,赶紧伏身再次保证绝不会自行其事。

    他退下后,李世民若有所思,指着自己问:“你就这么信任我?我跟你说,我真的还没有打过大仗,与杨玄感那一战也有事先预见的原因。”

    刘彻冷哼了一声,让左右退出才道:“我不信任你,还能去信任公孙敖吗?他迷路失期,让霍去病孤军深入,要不是去病自己厉害……你去了就算也迷路,难道还能比这个结果更差吗?”

    也是,反正公孙敖根本就没找到地方,也没遇上大战,李世民替他统帅,再差总不会把人带到匈奴主力包围里去。至于之后,跟霍去病合军之后自然就听霍去病的,也没什么问题。

    就算同样迷路了,路上遇到匈奴军队,李世民想了想这个幸运的公孙敖的战绩,也觉得自己再没经验还能比他差吗?

    刘彻在那边却郁闷了起来,叹道:“张骞出使西域,我还以为他不会迷路,结果好不容易这回李广不迷路了,他倒是带着主力失期,差点把李广给陷进去。朕犹豫过是让你帮公孙敖一把,还是让人跟张骞一路。毕竟朕的冠军侯没有等到公孙敖,也还是大胜了。”

    “有这一路兵力,折损会更少吧。”李世民可能毕竟是局外人,比刘彻少了许多纠结,“再说用兵的事情,又怎么能迷信史书上的记载呢?想着少这一路人马不要紧,可若是有什么变故,就缺了这一路人马,岂非抱憾终身。博望侯他们那一路只是牵制,就算全军覆没也算是用命拖住了左贤王,完成了战略目标。相较之下,自然是以主力这边为先。”

    刘彻坐直了身体,像第一次认识一样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阵李世民,看得他不由摸了摸自己的脸,奇道:“我是脸上长花了,还是说得有问题?”

    “没长花,也没问题。”刘彻意兴阑珊地挥了挥手,“去吧去吧,你跟公孙敖多聊聊,让他少胡思乱想,听你的就行了。他这点还行,晓得自己是个废物,肯听话。”

    李世民走了,刘彻有话没人说,拿出手机给嬴政发语音:“只看史书缺乏实感,李世民那小子确实是天生会打仗的料。”

    嬴政:?

    刘彻:“平时看他心软得很,又爱哭。一说起军事来冷静得过份,他自己大概还没觉得。慈不掌兵,我算是从他身上看到了。”

    不只是慈不掌兵,刘彻自己知道,他从来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不过在涉及军事的时候,他的思维可能更多从政治上考虑,而不是像李世民这样,清晰的剖析分割不同的战场,掂量各自的份量,做出冷酷而有效的判断。

    跟他平时反差有点大,让刘彻这才觉得,这果然是史书上那个大唐开国军功第一的李世民啊。此时剑未开刃,已经耀目生寒,他突然很期待,在他大汉历练了之后,李世民回去不按历史轨迹而行,在雁门之围中会绽放出什么样的光彩。

    公孙敖确实像刘彻所说的那样,别的本事没有,就一点好,非常听话也非常有自知之明。天子指定了李世民替他作决定,他身为一路主将就绝不逞强。

    当李世民纠正了他原本定下的前进方向时,公孙敖也只是弱弱地问:“我看陛下赐的指南针是……”

    “指南针只是给你参考的,很多因素都会影响它的准确。”李世民强势打断他的话,“就走这个方向。”

    “好、好吧。”

    鉴于很多将领在与匈奴作战时都迷路失期,刘彻还专门在后世找人录了视频讲课给他们培训,也找了些辅助的方法。但公孙敖显然学得不太好,李世民看他本来想走的方向都歪到不知道哪边去了。要闷头一直走说不定能走到朝鲜去。

    他甚至怀疑在学习之前,历史上公孙敖还没迷失得这么厉害,这是学废了啊!

    公孙敖放权之后心里倒是坦然了,反正这是天子让他听小神仙的,他听了。真失期了也不好怪他吧。

    怪他也只好怪了,他已经把赎死罪为庶人的钱准备好了,不会死的。下次长平侯出征,再跟着长平侯立点功就好了,不是什么大事。

    他救过长平侯一次,长平侯这个人记恩、认情,又有本事,他这是可以躺一辈子的功劳。

    他心里倒不觉得自己认错了路,但天子有令,他也不固执,只是想着这要失期恐怕冠军侯那边就不太妙了。

    岂料走着走着,就看见霍去病的精骑扎营,两军当真合到了一处。

    公孙敖微微张嘴,心里满是庆幸。

    原来他真的会走错路啊。

    成功会师之后,霍去病可用之兵更多,自然越发得心应手。如历史上一般,李世民随他来了个外线大迂回,渡黄河、越贺兰山,跋涉于沙漠之中,绕道居延海,经小月氏而深入匈奴两千余里。

    一路先向北,再由北转南,由西北转东南,绕到了浑邪王、休屠王军侧背。

    公孙敖早就彻底绕晕头了。李世民还喜欢考他,没事就叫他过来画地图,问:“合骑侯你看今天我们驻扎的地方是哪里啊?”

    最早的时候,公孙敖先半合着眼用手指虚空描摹他认为的行军路线,然后很自信的指在一处:“大约在这里。”

    李世民和在一边拧开矿泉水一边喝一边看乐子的霍去病一起笑得东倒西歪。

    偏了,偏了啊。

    渐渐的,公孙敖还是先念念有词地描画行军路线,但不怎么自信的指在一处:“这里?”

    霍去病摇了摇头,觉得他没救了。

    李世民不是想取笑他,而是想教他,但一路走一路教还这个样子,他也觉得没救了。

    最后,公孙敖也不动脑子了,假装思考了半天,淡定地在地图上随便指了一下:“这里。”

    别说,这个样子,五回里居然还蒙对了两回,可比他仔细思考之后的结果正确率还高呢。

    李世民也放弃教他了,诚恳地说:“下次陛下再让带兵作一路主将,你还是辞了吧,好不容易封的侯,就这么丢了不是怪可惜的。你就跟着长平侯作战挺好的。”

    是挺好的,也不畏战,也特别听话,他带兵的话对这种庸将其实并不会讨厌,但真不能让这样的将领作主。不只是迷路的问题,草原地理不熟,其实迷路的人挺多的,不止是公孙敖、李广和张骞,大部分人——甚至可以说正常人其实都不擅长在一片没什么特殊标记的茫茫草原大漠上分辨方向。

    李广迷路得太出名,其实还好了,至少他经常北上作战的地方不会弄错。而且李广守御是真的很强,跟他的孙子李陵一样,遇到后面的援军迟迟不至的情况,他们都是用几千汉军顶住了匈奴数万人多日的攻击。汉军本身的强悍是一方面,他们善于统领士卒,得人心能让士卒用心,并善于调度防守也是重要的因素。

    他的善守,可不是说他善于据城防守。

    公孙敖就……李世民只能说,他是真的很听话,不做主将就好。

    跟在他们身后冲杀的时候,也很勇敢的嘛。而且运气好啊。

    这一战由于汉军军力足够,霍去病成功取得了更大的胜果,除了李世民记得的那些战绩以外,歼敌数多了两万余,匈奴贵族重臣俘虏了三千多人,浑邪王逃走,但休屠王被运气很好的公孙敖所部生擒了。

    李世民:……

    他回忆了一下,觉得公孙敖的好运气可能传染给休屠王了,不然历史上这位是被浑邪王拉着归降但中途反悔被杀了的,是金日磾的父亲。这下不用死了。

    他在清点俘虏的时候注意一下,没找到休屠王的王子,也不知道金日磾是跑掉了还是死了。

    匈奴人的牛羊成群地赶在汉军队伍后面,霍去病这里杀了一头羊,李世民拿了一瓶葡萄汁出来,给霍去病满上,笑道:“还在匈奴的地盘上,不好饮酒。这葡萄汁就当作是酒,庆祝一下。”

    “这竟不是酒吗?”霍去病看着他倒在玻璃杯里红色的汁液,刚才他真以为是葡萄酒来着,此时有点遗憾地舔了舔唇,然后饮了一口,吐槽,“这么甜你让我当酒?”

    “要不给你换清水?”

    “不了,还是葡萄汁吧。”

    两人碰杯,大口饮“酒”,大口吃肉,庆祝汉军的大捷。

    “酒”过半巡,霍去病遗憾地道:“临行前听说少府已经铸成了一种只有几百斤的铁炮,可随军而行,全都调给了张骞李广所部。我们轻骑急袭数千里,实在不方便带,不然拖上几十门炮在军中,浑邪与休屠两部一个都别想逃走。”

    “下次决战,长平侯军中应该会带上了。但你恐怕还是用不上。”

    霍去病也知道,他的作战方式实在不方便拖着铁炮行军,只好羡慕地叹了口气,自言自语:“没关系,等将匈奴彻底驱逐,陛下还要经略西域,到时候不用如此迂回急行军,我就带上炮,看看它的威力。”

    李世民给他重新满上葡萄汁,举起“酒杯”,诚心诚意地祝福:“冠军侯一定可以带着火炮往西域,为你家陛下再立新功,为大汉开疆拓土的。”

    霍去病不知他是说自己的寿命,只当是对功业的祝福,自信满满地与他碰杯,“到时候你要在你那里闲了,再来与我同行,我们去西域,尝尝真正的葡萄酒。”

    “一言为定!”——

    就在霍去病在大漠中急行军的时候,李广率四千余部队出右北平,张骞带着辎重补给跟随于后。

    右平北往北,是李广自年轻时就经常作战的地方,他对这一带的地理非常熟悉。但他没想到张骞会失期,导致他对上了强敌。

    当他看见左贤王大军扬起的滚滚烟尘时,立刻令部下布圆阵,向外应战。

    李敢也立刻率自己手下,将炮车拉开,同样布了个圆阵,不过这个圆阵的直径要比汉军圆阵小一点,贴在汉军阵线之后。李广安排好自己手下好,回头问:“李敢何在?”

    立即有人传令叫李敢向前,李敢却没有立刻过去,直至炮阵布好,检查无误,这才上前复命。

    李广沉着脸。但李敢虽然是他儿子,这次出征李敢的炮军却是自成一军,名义上归他统属,又与后世有点不同。因为对他们这些老将来说火炮这个新事物实在是比较陌生,所以李敢用炮可以自作主张,就算他有令,李敢也有权先处理了自己军中事务再过来。

    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是让传统的老父亲心里面不太得劲,脸色就不太好看了。

    不过李广也知道轻重,更不会这时候没事找事骂儿子几句,见李敢过来,他废话不说,劈头就问:“你们说这个新炮射程可达千米以上,我再问你一次,有无谬误?”

    “绝无谬误!”李敢回答得斩钉截铁。

    李广这一问也不是他多疑,而是李敢的炮军是临行前才匆匆赶到汇合,李广根本没来得及一观其威力。

    早先装在城墙上的铜炮他见识过,也叹服其威力,但那个炮重逾千斤,装上城墙之后根本就不会再移动了。在李广想来,那么大的炮又摆得高,轰得那么远,也是可以理解的。

    可李敢这次匆匆会合带来的三十门炮不太一样,听说陛下把近些年铁官和毛纺收来的钱大半都砸进去了,铸的铁炮却只有三四百斤重,好处是可以终于可以随大军移动了。李广对此期待已久,但实际见到之后,又不免患得患失,担心它的射程。

    李敢说有千米远,确实不如之前的巨炮,可这小小的炮身说是能炮击到千米之外,李广不让儿子再保证一次,真的不敢把汉军的生死成败押在炮上。

    “你主管炮军,弹药消耗你自己作主。我自率人应战,你这里莫要出问题。”李广嘱咐之后,拿起自己的弓,不再管李敢做什么了。

    就算没有李敢的炮军,他也能带这五千多人顶住匈奴左贤王。

    李敢的炮兵阵地设在圆阵的中间位置。李广的先锋部队比历史上带的人多,除了李敢的炮军之外,还多带了五百多骑,专门保护炮兵阵地。

    铸大型火炮的同时,经过一系列的失败之后,刘彻和嬴政商量了一下,放弃了让工匠研制更先进的野战炮,而是让他们试着铸造明清时代学西班牙学来的“佛郎机炮”。

    这种前装火炮的散热快,射速快,体积小,只是射程较短。不过相对于弓箭手的最远三百米射程,这种铁炮的千米射程在冷兵器为主的时代已经是个大杀器了。

    李敢没有急着开炮。千米之外是极限射程,比较有准头的射程在六七百米。而且现在开炮,说不定就把匈奴军给惊走了,他准备放近了打。

    李广并不干涉他,仍然按传统的方式应对。李敢也清楚父亲与汉军精锐的能力,即使没有他的火炮,父亲应该也能坚持到张骞所部到来。所以他要做的,不是胡乱放炮放跑大鱼,而是以他们这一部汉军先锋精锐钓来匈奴的左贤王,然后炮火轰鸣,取得最大杀伤。

    炮兵阵地一直很安静,李广已经顾不上他了。左贤王果然在发现汉军踪迹后,调动了四万多人向这边包围过来。李广现在没有儿子使唤,对别人的武艺又不放心,乃亲自出阵,率数十骑贯穿敌阵又杀了回来,以示敌军可破,令士气大振。

    汉军骑士与匈奴弓矢对射,人数虽少,但圆阵应敌,每部正面所对之匈奴尚可匹敌,一时之间并不落于下风。

    李广居于一部指挥全局,见箭矢消耗,别的不怕,只隐隐担心张骞来得太晚。

    便在这时,炮军中来人禀报,请李广在下次暂时收缩阵型,双方都稍作休整时传令炮军开火。

    “炮军要动了吗?”李广抹了把胡子,点了点头,让人传令各部:“下次休整时注意安抚战马,炮军将要开炮了。”

    为了不被自己的火炮惊扰,汉军的战马现在大部分都要到炮军训练的地方经受一下炮声的训练。没这个条件的,平时也要有意用巨响来训练马匹。火炮一响,不但马会受惊,人也会受惊,李广若不提前通知,恐怕自己人都得吓得掉下马去。

    匈奴对此全然不知。双方酣战一通,又各自收缩休整。左贤王正在眺望汉军军阵,希望找出破绽一举攻破,不料却见着一奇事。

    汉军竟然纷纷下马,牵住战马不知在做什么。

    “怎么,他们要降?”左贤王不由开了个玩笑,随即道,“是李广用计疲弊我军?这不像是李广作战的手段,莫非消息有误,汉军此次前锋不是李广?”

    他也谨慎,见汉军有异,并没有让人趁此机会冲杀,反而命令前线的部队提高警惕,以防汉军突然有不曾作战的精兵杀出。

    但他的谨慎和警惕,在他从未见过的超越时代的武器面前,注定是无用的。

    汉军阵中传出了闷响,有些陌生,又有些熟悉,左贤王还没想起来这种感觉是怎么回事,他的亲信已经神魂俱裂,面目狰狞地拉着他马头调转,语不成调地高呼:“他们把炮拖到这里来了,王快走啊!”

    这是带兵攻打过右北平,在炮击下侥幸只被炮弹片在脸上划开一条长长伤疤,连胳膊腿都没有断的幸运儿。

    这声音与城墙上传来的巨响不尽相同,但已经触动了他刻进骨髓的恐惧与惊悸。

    炮,这是匈奴百般设法,才打听到的情报,并学会了它的写法。

    他们知道了这不是巫术诅咒,但这比巫术诅咒更可怕。只有最高明的巫师才能做下决定战场胜败的诅咒,但火炮呢?就像弓箭刀剑一样,汉人能铸一台,就能打造一百台,一千台,将匈奴的骑兵永远挡在他们的城墙之外。

    更可怕的是,他们已经在城墙外也开始筑堡垒,将炮台埋进去。完整的封锁线还没有构成,但在一些地方已经形成了小型的封锁,让他们在乡间的劫掠也没法进行。

    唯一让匈奴感到安慰的是,那可怕的炮太过于沉重了,只能安装在一个地方,不能跟着大军移动。

    可是今天的作战注定要打破他们的认知。

    就在左贤王还没有反应过来,大怒着用马鞭抽打亲信将领的胳膊,要责他临阵脱逃的时候,炮弹落在了匈奴阵中。

    因为是弧形摆开,所以四面开花,乱作了一团。

    汉军已经都下马了,此时牵着自己坐骑的缰绳,正在努力的安抚它们。

    “炮还是少了。”李敢说。

    三十门炮,因为射程近,汉军的圆阵是散出去的,如果放在完全的中心位置,那么离匈奴就太远了。所以他们也只能散开摆放,这样就分散了火力,让李敢不是太满意。

    不过刚才汉军与匈奴厮杀时,李敢已经观察找到了左贤王的位置,趁着炮军还没开火,他使人赶着马拖了四门炮过去,一共五门炮,一起对着左贤王的方向。

    赵丰带出了一队能操作火炮的新卒,把他原来防守的城墙交给了他们,这次出征,他们这些上过武学的炮军军官全部被调了回来。

    现在,李敢就让他负责这五门炮,他观察着炮弹落点和匈奴的旗号,不住发出口令。

    他看到了匈奴左贤王的位置,但炮手几发炮弹都落得有点远。赵丰有点不满意,让一个炮手让开,他亲自操作。

    他是有事业心的人,在家乡防御的时候,除了已经安装在城墙的火炮之外,他们还有训练用的炮,他很珍惜每次实弹练习。没有实弹练习的时候,他也会竖起大拇指,常常练习观测,判断视距。

    等调回李敢麾下,紧急训练适应小型火炮的时候,他更是成了公认的神炮手,与另一名神炮手、他们的统帅李敢不相上下。

    现在这种关键时刻,别人不行,他再不上,李敢就要自己上了。

    左贤王便受到了火炮的热情招待,一发又一发炮弹砸在军中,拉着他缰绳想让他逃走的亲信已经不知到哪里去了,周围被炸死的其实不是很多,但人已经乱了,甚至都不是向后逃走,而是哭喊惨叫着四处奔走,有的闷头向汉军阵前跑去,被弓箭手点杀。

    左贤王咬住牙,拉住了马,让人举起他的旗号,努力稳住了一批人,下令:“冲过去,与他们杀在一处,他们的火炮不能连自己人都炸!”

    不得不说,到底是火炮数量不足,匈奴人也是有勇气的,这种情形下,他们轰然应诺,果然冒着炮火向汉军冲了过去。

    汉军也不怯战,立时上马应战。左贤王的想法对,也不对。火炮不会向绞杀在一起的自己人开火,但匈奴的人数更多,李敢根本没有管冲上前的匈奴人,把这些人交给了父亲李广解决,他自己则令人将炮弹倾泻在了匈奴后军之中。

    匈奴能承受多少死伤呢?

    平时或许能在左贤王的压制下,伤亡三四成才退缩。但在炮火的压制下,纷乱的情形让他们无法判断己方的伤亡,仅仅一两成的损失,就让恐惧占据了他们的心灵,当有人终于哭号着向后溃逃的时候,整支匈奴军都崩了。

    左贤王杀了几个人也不管用,还活着的亲信劝他撤退,他正要说话,又是一枚炮弹落下,不在他的位置,但一块碎片炸了过来,插入了他的脖子。

    左贤王不敢置信地捂住伤口,血汩汩流出,他身子发冷,一头栽到了马下。

    匈奴溃败,汉军四千多人追着仍然有两万余的匈奴狂追了一气,又斩获了四千多人,俘获三千多人,这才得意而归。

    对于李广来说,这种战斗是他所长,他亲自带人追杀许久才回转,胡子上都是血沫。马也疲了,回转时他带着马慢走,年纪毕竟大了,人也觉得极累,有人疾驰过来禀报时,他觉得耳朵有点不清爽,晃了晃脑袋,问:“你说什么?”

    “清点战场,找到了匈奴左贤王,人已经死了!被炮弹炸死了!”那名汉军小卒大喊了起来。

    李广仰起头,眼睛有点酸,他放声大笑。

    从少年时投军至今,李广大半辈子都在与匈奴作战。

    他还记得那年他俘获了一名“当户”,那是在他年轻的时候,匈奴势大,一直压着大汉。当户这一级的官职已经是汉军能抓到的少有的匈奴高官了。

    他非常高兴,于是给这一年出生的长子起名当户,纪念那一次的胜利。

    那一年,他得子又立功,可谓双喜临门。

    现在,匈奴当户已经不算什么了,新一代的将领比他那时候厉害,什么匈奴王子单于之母抓起来都一串一串的。他半生戎马,不提长平侯和冠军侯,就是公孙敖那样的庸人都超过了他,得到了封侯的功劳,这让李广非常不甘。

    但今天,他也有了封侯之功。他名为“当户”的长子已经不幸早逝,可是他的幼子炸死了匈奴左贤王!

    在那一瞬间,李广甚至都没有去想封侯的事,而是莫名其妙的浮起一个念头:“要是我今年再生个儿子,能叫李左贤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