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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1章

    周二郎在徐庚身上下了太多功夫研究,每一次在朝堂上的交锋是演戏给永和帝看,也是一次他对徐庚的试探。

    他赌徐庚守成有余,冒险不足。

    对于徐庚来说,他安稳了这么多年,已经安逸习惯了,守住已经成了他的本能,现在他已经是权臣的巅峰,没有不得不冒险的理由。

    他给自己安排的后路应该是等永和帝死后安排个傀儡皇帝上位,继续当他的辅政大臣。

    如今太子突然发动政变逼宫,简直打他个措手不及,永和帝现在被干掉,对他有百害而无一利。

    其一、太子成功夺权,以高弘为首的太子党上位,他必遭排挤。

    其二、皇帝父子残杀,端王趁机作乱篡位,永和帝这个对手他已经研究透了,端王的心性却是令人难以琢磨。

    不过有一点徐庚是可以肯定的,端王这样的人是绝对不允许他这种影响皇权的人存在。

    所以,保持现状才是最好的选择。

    周二郎就赌徐庚绝对不会袖手旁观!

    现在也就只有徐庚有本事救永和帝,明面上他对各个皇子一视同仁,谁也不沾,实际上却同五皇子的亲舅往来密切,五皇子那位舅舅手里可是有兵权的。

    周二郎闭上双目,思索下一步棋该如何走。

    军权,军权!

    什么样的阴谋诡计在赤裸裸的拳头面前都不堪一击,他得有自己的亲信力量。

    得想办法从永和帝那里糊弄点儿军权到手上,锦衣卫终究是端王一手训练出来的,不能作为绝对亲信。

    大哥虽然可以绝对信任,但有些见不得光的事儿,大哥不宜知道,他那样磊落光明的人也不应该卷进血腥残酷的宫廷争斗中。

    倘若真的有一天大厦将倾,大哥能保护着周家人逃出安京城找个地方隐居就很好了。

    都道他是上天赐给周家的福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可实际上爹娘,大哥,大姐,云娘,兰姐儿还有钰哥儿他们想要的极少,几两碎银就能活得很开心。

    整个周家唯有他自己是个不安分的异类!

    徐府。

    开年第一天,徐府四处张灯结彩,一派喜气盈门。

    穿着一身太监服饰,披头散发、满身血污的胡安从马背上翻身下来,踉踉跄跄地扑倒在徐府门前。

    首辅府的门房远非小门小户家里的门房,那也都是训练有素见多识广之人,认出他穿的是宫里太监的衣服,虽然大年初一的晦气,亦不敢怠慢,忙跑上前查看询问。

    胡安披散的头发遮住大半张脸,满脸都是血污,完全看不出本来的样子,挣扎着递上那块写着血色字迹的布条,断断续续道:“快,快,陛下有危险!”

    那门房虽不识字儿,可陛下有危险他听懂了,怔愣了一下,抓着那团布撒丫子就往府里跑。

    胡安淡定地起身、上马,扬长而去。

    到了一处无人的僻静之处,胡安脱掉身上沾满鸡血的太监服,从腰间掏出火折子,一把烧掉。

    他又把乱糟糟披散的头发用手指胡乱地梳理几下,扎了起来,翻身上马去寻周二郎。

    周二郎见胡安骑了马回来,也没问他马是从哪儿来的,只问他事情办妥当了没有。

    胡安一拱手,“大人放心,万无一失。”

    周二郎点点头。

    “尸体怎么处理,有办法能不留痕迹吗?”

    皇城的宫门全被太子的人把守着,不允许任何人出来报信,更不允许人进入。

    这小太监必定是从密道之类的地方跑出来的,徐庚现在是急火攻心,等他反应过来以后必定会追查送信之人。

    不光他要查,端王的锦衣卫也不会不查。

    不管是谁查到自己的头上,都没好果子吃。

    尤其是端王!

    胡安显然经验丰富,道:“大人需要回避一下,别污了您的眼。”

    ……

    巳时,天光大亮,艳阳高照,端王得到消息时,徐庚已经成功救驾,太子一众党羽尽数被俘。

    永和帝从昏厥中醒来,雷霆震怒,太子弑父杀君试图谋权篡位,罪不可恕,即刻推出午门处斩!

    以太子太傅高弘为代表的一众参与谋逆者凌迟处死,满门抄斩,诛连九族。

    永和帝的内心前所未有的恐惧,此举不乏敲山震虎,杀鸡儆猴之意,特意命徐庚为主监斩官,周二郎为副监斩。

    行刑现场,老幼妇孺哭成一片,不乏和钰哥儿一样的稚儿,周二郎遮挡在衣袖下的指节隐隐发白,徐庚的脸色亦没好到哪儿去。

    物伤其类,本质上他们都是皇家棋盘上的棋子而已。

    周二郎不由想到了自己刚中状元那会儿,梦中的情形。

    他亦和现如今的高弘一样,眼睁睁看着家人的头颅滚了满地,而自己则被一刀刀凌迟处死,整整三天三千二百二十刀。

    从刑场回来以后,周二郎就病倒了,明明全身滚烫发热到摸不得,却冷到哆嗦着打寒战。

    虽然没有体温计,但能烧到浑身打寒战,周锦钰也知道绝对超过了三十九度,甚至四十度都有可能有,因为爹已经开始说胡话了。

    把秋霜一众下人支了出去,周锦钰对云娘道:“娘,就像钰哥儿发烧时那样,我们俩要重点擦爹的脖颈,腋窝,大腿根这些地方才能有效果。”

    朱云娘:“娘知道,钰哥儿先出去吧,别你爹好了,你又发起热来。”

    周锦钰摇摇头,不肯:“不会的娘,钰哥儿现在身体好着呢,我帮着娘照顾爹,钰哥儿生病的时候,爹都照顾钰哥儿的,钰哥儿照顾爹是应该的。”

    朱云娘无声地摸了摸儿子的头。

    周锦钰用温热的湿布擦拭周二郎的额头,脖颈。二郎迷迷糊糊睁开眼,见是他,为防止自己对着儿子呼气,别过脸去伸手推他,“出去,出去,别跟这儿呆着。”

    周锦钰怕他着急,忙掏出个帕子来,当成面罩遮住口鼻,两个帕角在脑后系了个结,只露出一双乌溜溜的黑眼睛。

    “爹,你看这样行吗?”

    周二郎无奈,大概也知道赶不出去,微微点了点头,闭上眼睛。

    娘俩儿一通折腾,物理降温多多少少起了一些作用,虽然周二郎的手脚还是冰凉,但好歹不打寒战了,多少好受些。

    周锦钰小手用力给二郎搓着掌心、手指,末梢的血液循环能上来,多少也能起到降温作用,发热四十度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必须要尽快把体温给将下去。

    这会儿胡安已经把郎中请来了,郎中打手一摸周二郎的额头,就是一皱眉,随后又给诊了脉,开了一副药方,命人下去煎,又道:“病人邪气入体,病情来势汹汹,光服草药不行,得继续给他擦拭身上,用白酒擦。

    这一折腾就到了半夜,平日里生物钟最准的周锦钰却毫无睡意,云娘催他几次,都不肯睡下,不时去摸一摸爹的额头有没有退热,爹的手心有没有热乎上来。

    直到摸着爹的额头似乎有潮意,伸手往被子里一探,爹的后背上一片潮湿,周锦钰惊喜地叫了出来,“娘,娘你快来看呀,爹出汗了,出了好多,被子都湿了。”

    谁都知道发热最怕汗发不出来,这汗一发出来,就等于好了大半儿,朱云娘亦是高兴,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忙给周二郎换了干燥的被褥。

    因为发热身体消耗大而沉沉睡去的周二郎这会儿睁开了眼睛,见儿子竟还守在自己身旁照顾,问云娘这会儿几时了。

    “快要子时了,钰哥儿担心你,一直不肯睡。”

    周二郎皱眉,冲周锦钰严厉道:“自己的身体自己不知道吗?家里这么多人,哪就用的着你跟这儿熬着,你若把自己折腾病了,爹不是更操心,你这不是大不孝!”

    挨了爹的训斥,周锦钰眨了眨眼,迅速往床上一倒,麻溜钻进自己的小被窝里,“钰哥儿现在就睡。”

    二郎冲云娘道:“抱他回自己屋里去。”

    周锦钰却故意连人带被子一整个儿滚到周二郎的身边儿,梗着小脖儿,犯倔:“我不回去,我就要挨着你们睡,说完把自己脸上的帕子一把扯下来,连头带脸整个拱进周二郎的颈窝里,故意用力吸气,闷声道:“爹,你可以放心了,我现在已经把病气都吸到身体里去了,现在赶不赶我走,结果都一样!”

    怎么听,这这小话里都得意得很,仿佛他干了什么了不得的事儿。

    周二郎气地想揍他,又舍不得,伸手捏住儿子的小耳朵,嗔怪道:“你成心气爹是不是,都跟哪儿学来的一身耍赖本领,是不是跟那个徐坤学的?”

    周锦钰嘻嘻笑,“爹,我都是跟你学得呀,爷爷给钰哥儿讲了好多爹小时候的事,说爹你小时候最会耍赖皮了。”

    “我是爹的儿子,跟爹像不是天经地义么。”

    周二郎忍俊不禁,忍不住把儿子一把楼过来,冲云娘道:“娘子,都怪你,瞅瞅,给我生出个什么样的皮猴子来。”

    朱云娘捂着嘴儿笑,委屈道:“云娘倒不知道,没有夫君,钰哥儿是怎么跑到云娘肚子里来的。”

    话一说完,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这话当着孩子的面儿说极其不妥,脸色一红,忙补救道:“钰哥儿可是夫君与云娘一同去庙里向送子观音求的,不能只怨云娘一人。”

    周二郎也忙顺着她的话,笑道:“对对对,冤有头债有主,该找那送子观音讨要说法去。”

    周锦钰眨了眨眼,心说:抱歉,我其实比你们懂得都多,生孩子是一门科学。

    第162章

    见周二郎出了一身汗,身上的温度降下来不少,周锦钰放心了。

    小孩儿精神一松懈,眼皮就撑不住,小脑袋一歪沾枕头就睡着了。

    周二郎低头看着儿子睡熟的样子,小孩儿长长的睫毛安静地覆盖在眼帘上,投下浅浅的温柔弧影,小嘴巴抿着,嘴角微微地向上翘起,像是含了甜甜的笑意,明明七岁了,却仿佛还带着三岁时候的奶香味儿,听着孩子发出清浅平稳的呼吸,周二郎忍不住伸手将儿子的小手包裹在温暖厚实的掌心里。

    人世间最幸福的时刻莫过于看着孩子熟睡的脸,仿佛一切的疲惫和烦恼都消失不见了。

    周二郎忍不住说道:“云娘,你说世上为什么会有我们钰哥儿这般可爱的孩子?”

    朱云娘:“……”

    她知道二郎是有些自恋,钰哥儿也的确可爱讨人喜欢,可是夫君竟能发出这种灵魂提问,也真是偏爱到家了。

    云娘委婉道:“麦子别家好,孩子总是看着自家的好。”

    周二郎不高兴,“天下可爱若得一石,我儿独占八斗。”

    朱云娘好奇,“那剩下两斗呢?”

    周二郎瞥她一眼,道:“自然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大哥和兰姐儿不还没有娃吗。”

    朱云娘:“……”

    周二郎说完自己先咯咯笑了,云娘心说你也知道你过分了吧。

    云娘吩咐外间值夜的丫鬟端了温开水过来给二郎喝,二郎出了一身汗,嘴唇烧得有些发干。周二郎接过来,笑道:“我们钰哥儿现在有自己的小主意了呢,以前让做什么就做什么,很乖,现在得看人家自己愿不愿意,调皮得很。”

    他嘴里抱怨着,眉眼间俱是笑意。

    朱云娘笑着接话,“不光有自己的主意,做起事情来也有模有样,刚才指挥着我帮夫君擦身体退热呢,娘,你擦爹的大腿,那里散热快,娘水不要太热哦,太凉也不行,可像那么回事儿呢。”

    云娘又道:“当初我们一家刚来京城不久,手里不似现在这般宽裕,只觉那翰墨书院简直抢银子呢,贵得吓人。如今看来,夫君把钰哥儿送去再正确不过,这银子不在于花得多不多,在于花得值不值。”

    周二郎薄唇含笑,低头看着儿子。

    若论世间最值钱的字是什么,在周二郎这里一定是“爹”

    儿子奶声奶调的一声声“爹”叫着,命都愿意给这臭小子。

    周二郎和云娘换了个位置,让云娘挨着孩子睡,他自己睡床侧最外面,身体亦背对着娘儿俩。

    翌日,立春后的阳光极是慷慨,透过菱花窗照进来,屋子里一片亮堂堂又暖意融融,周锦钰还没睁开眼就先嗅到了阳光的味道。

    他翻了个身,一骨碌从大床上坐起来,低头一瞧,身边的被褥早已叠放整齐,扭头往窗外一瞅,太阳已经升老高了,他这一觉睡得时间可真够长的。

    揉了揉眼睛,伸了个小懒腰,周锦钰唤秋霜进来。

    秋霜抱着衣裳进来屋里,周锦钰问道:“我爹呢?”

    “老爷一大早就上朝去了。”

    秋霜上前帮着周锦钰穿衣。

    周锦钰闻言皱起小眉头,“我爹昨晚发热到半夜,怎地天不亮又去上朝,爹真当他自己的身体是铁打的么?”

    “卷死算了。”他忍不住气恼地咬着小牙低声嘟囔了句。

    秋霜虽然听不懂他嘟囔的是什么,大概也能明白小孩儿为什么发脾气,安慰道:“奴婢知道小少爷心疼老爷,可老爷是官家的人,不能想如何就如何,得按着官家的规矩办事儿呢。”

    “钰哥儿!”

    “钰哥儿!”

    “白日依山尽,锄禾日当午!”

    主仆二人正说着话,窗外廊子下的小鹩哥儿突然欢快地叫了起来。

    周二郎吩咐刘三儿把鸟儿驯好哄儿子开心,刘三儿本来还担心这憨货不好调.教,不成想这只鸟儿妥妥是个小吃货,周家的伙食好,熟肉末、蛋黄、小米、大米饭就不说了,大冬天竟然还可以喂它吃瓜果蔬菜。

    在食物的诱惑下,这只小鹩哥儿可是拼了鸟命,学什么都快,直叫刘三感叹人不如鸟。

    周锦钰的注意力被可爱的小鹩哥儿吸引,还没洗漱就先跑出去看鸟了,小鹩哥儿一见到周锦钰,比见到亲爹还亲,扑棱棱扇着翅膀落到了周锦钰的肩膀上。

    周锦钰直以为这鸟儿太通人性,喜欢得不得了,爱怜地抚摸着小鹩哥儿的小脑袋,忙吩咐站在不远处的刘三儿快快拿食物过来喂它吃。

    “少爷,小人养了无忧这么大,比不上少爷您喂了它几天,这鸟儿喜欢少爷呢。”

    刘三儿笑呵呵上前,把手里的盛放着鸟食的小罐子递给周锦钰。

    周锦钰知道刘三儿有拍马屁之嫌,不过无忧确实跟他很亲近,可能他有动物缘吧,以前养的小橘猫也黏他得很。

    周锦钰属实是想多了,小橘猫黏他,是因为小橘原本是流浪猫,好不容易有个窝,可不黏他。

    至于小鹩哥儿黏他,纯属是动物本能,只有见到周锦钰的时候,刘三儿才给它吃的,别的时候都饿着,熬着,很快小鹩哥儿就把周锦钰和它的口粮等同在一起,谁能对自己的口粮不亲呢。

    不过,在周锦钰这里却是很好的,他亦真的很喜欢小鹩哥儿,世上的事那能太较真儿呢,只需品尝这表层的蜜糖就好了,浅尝辄止,一切都刚刚好。

    似二郎这般通透到一眼就能识别出刘三儿用了手段,人生也难免少了很多乐趣。

    所以,云娘但凡有点儿自己的私心他都能看透,只不过看透不说。可生而为人,谁又能无私心,他自己亦有,甚至比云娘的私心重得多,他没有资格责怪云娘。

    他追求的纯粹是不可能存在的,他自己清楚得很。

    某种程度上,周锦钰是他精神洁癖的寄托。

    另外,对于儿子,周二郎是矛盾的,他既希望儿子聪慧,又不想让儿子如自己这般慧极必伤,保留一点儿天真和傻气未必不是福气。

    皇宫太干殿。

    早朝还没有结束,周二郎就有点儿撑不住,头晕得厉害,咬了咬舌尖,强迫自己打起精神,好不容易熬到了下朝的时间,永和帝却吩咐他早朝结束后去御书房,要问话。

    周二郎刚一进御书房就扑通一声长跪在地,磕得太实在,膝盖落在冷硬的石板地上仿佛都能听见清脆的碰撞声。

    魏伦眼皮一跳,都替他疼得慌。

    周二郎没敢抬头,俯首道“陛下,微臣救驾不利,让陛下受惊,罪不可恕,特向陛下请罪。”

    永和帝冷眼瞧着他,哼笑一声,讥讽道,“朕怎么记得醒来第一眼见到的是徐庚呢,莫非是朕记错了?”

    周二郎没有抬头,回道:“陛下,当日太子的御林军将皇城各个宫门封锁,魏公公命人给微臣送信,微臣情急之下第一反应就是带领锦衣卫救驾,可微臣到了镇抚司门口,突然感觉到不妥,冷静下来思考,想到若是太子篡位,或对首辅大人最为不利,首辅大人就算为了他自己也必然拼尽全力救驾。”

    顿了顿,他又道:“陛下出事儿,最危险的就是微臣,微臣前段时间才血洗了大干官场,倘若没有陛下护着微臣,微臣的下场自己都可以想象,陛下就算不相信微臣的忠心,总也要相信微臣的私心呀。”

    周二郎这段话信息量极大,总共表达了三层意思。

    第一、皇城被太子封锁,若是没人给徐庚送信,徐庚又怎么知道陛下有危险?

    第二、徐庚救您不是因为对陛下您忠心,是因为太子篡位对他自己不利,他是为他自己。

    第三、从人性入手,似永和帝这种疑心的人,你对天发誓表忠心都没有屁用,你得让他知道,你的前途和他是捆绑到一起的,没有人不会为了自己的前途拼命。

    默了半晌,永和帝道:“怎么嗓子还哑了?”

    周二郎缓缓抬起头来,眼角微红,“臣斗胆问陛下一句,陛下贵为天子,您可有急火攻心又无能为力的时刻,听到陛下被太子围困,臣明明手里有锦衣卫却不敢调动,只能寄希望于他人——”

    微顿,声音里不自觉带了担心害怕和恐慌的情绪,道:“陛下您这是没事儿,倘若陛下真有个三长两短,微臣也不必等着人家来上门抄家,凌迟处死那种罪微臣受不了,还不如直接自刎谢罪,最起码还能落个忠心的名声,总好过被太子的人颠倒是非冠上乱臣贼子的罪名。”

    他后面这几句说得极为任性,显然是故意赌气,恼了永和帝冤枉他,不信任他。

    永和帝苦笑不得,这刚给点儿好脸色,就打蛇随棍上,这个周凤青真真是不肯吃亏的性子。

    不过周二郎在他面前越是如此,永和帝越觉得喜欢周二郎,再怎么能力强,终究不过二十四五岁的年纪,正是少年心性,血气尚在,比起徐庚那种奸猾的老油条,还是周二郎这种用起来省心。

    魏伦观永和帝的神情,知道他现在心情不错,趁势拽起衣角,擦了擦眼角的眼泪,上前一步道:“陛下,太子逼宫,你当时气昏过去了,您是不知道当时的情形有多危险,东厂那边见局势对陛下不利,装聋作哑不出头,老奴的西厂才有多少人,又能抵挡得住太子的御林军多久,若不是手下的都是忠心之士,为了保护陛下,个个以命换命,老奴真害怕撑不到徐大人来的那一刻。”

    说到这儿的时候,魏伦有些哽咽。

    永和帝的手不由用力攥紧了桌面上的茶杯,手背上青筋暴起,显然是怒极,他也想到了当日的危险情景。

    东厂竟然敢袖手旁观,这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

    另外御林军叛变也是他始料不及,如今盘算起来,他手下除了魏伦手里有西厂那点儿人,竟然没有可信任的人手里握有军权。

    生死关头见真章,诚如周凤青自己所说,不管是出于忠心还是出于私心,没有自己的宠信,周凤青什么也不是,甚至没有自己的庇护,他命都保不住。

    的确要考虑让他手里有点儿人,以防发生危机事件时,出现自己手里竟然无人可用的悲惨局面。

    想到这儿,永和帝命周二郎起来回话,周二郎强撑着站起身,却是身子一晃,直直向一侧倒下去。

    为了表忠心,多要点儿兵权,他是真敢摔,打定了主意脑袋随便摔,别摔到脸就行。

    魏伦眼疾手快,大跨步上前,伸手扶住他,“周大人!您没事儿吧。”

    周二郎站直了身子,冲永和帝一拱手,告罪,“陛下,臣,失仪了。”

    他站在那里脸色苍白,又因为信奉轻断食可以养颜养生,是以身长却瘦削,如风中之竹,又赏心悦目又是极其可怜。

    即便是永和帝这种自私冷漠之人,也不由对他怜惜几分,关切道:“怎么回事儿?”

    周二郎回道:“回陛下的话,昨日,陛下叫微臣做监斩官,微臣还是第一次见到凌迟的场面,也是第一次见几百上千口人头落地,受了些惊吓,加上前几日急怒攻心,昨晚发起了高热,今日还有些浑身无力,让陛下担心了。”

    一句让陛下担心了,莫名让永和帝产生一种自己好像真的在关心周二郎一样的错觉,人对自己一直关心的人或者物总会产生几分不一样。

    永和帝吩咐魏伦扶着他坐下,并派人去宣太医。

    “瞧你这点儿出息,说出去不怕丢人。”

    永和帝嘴里嗔怪着,心里却是更加放心,越发感觉自己叫周二郎监斩是对了,知道怕就好。

    周二郎一拱手:“这事儿您一个人知道就好,还望陛下莫要外传。”

    一句话给永和帝整乐了,哈哈笑道:“你啊,这爱面子的毛病还真是重。”

    周二郎脸一红,低声道:“打小的毛病了,怕是改不了,不瞒陛下说,这毛病有点儿费银子,微臣对陛下的忠心日月可鉴,只是微臣也并不清白,仗着职务之便没少拿银子。”

    “不过陛下放心,微臣绝对不会贪墨不该贪的银子!微臣知道轻重,微臣头上的乌纱保住才能有银子拿。”

    永和帝气地拿起桌子上的折子扔他身上,“贪污腐败,你还有理了!”

    周二郎:“全仗着陛下您的宠信。”

    聊着聊着,周二郎就把永和帝聊成了什么隐私秘密都可以“分享”的自己人。

    永和帝哈哈大笑。

    周二郎微微敛了眉,眼底清冷一片。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凡让他折腰的,都要付出代价!

    第163章

    朝堂之上,永和帝任命周二郎为御林卫统领的圣旨一出,满朝哗然!

    徐庚差点儿一口气没上来!

    现在虽无切实证据表明那血书是周凤青送的,但徐庚几乎可以肯定自己被周凤青当枪使了,原因很简单,永和帝倘若现在死了,受影响最大的就是自己与周凤青两人,因此,谁受益谁的嫌疑最大。

    再者,永和帝第一时间想要求救的对象也必然是周凤青,而不是自己!

    闹心得是即便是他当时看穿了周凤青的诡计,亦不得不救驾自保。

    锦衣卫那里是端王的地盘儿,周二郎的指挥佥事基本是有名无实,让他兼着也就兼着了,如今竟还要兼任御林卫统领之职,完全踩在了徐庚的底线上!

    他在朝中经营多年,唯恐踩到永和帝那根儿敏感的神经,一直都未曾敢碰军权一下,以致于各方各面受到永和帝的掣肘。

    周凤青如今却如此轻而易举就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东西,不但得到了,竟还是永和帝亲自送到对方手上,简直是叫活人气死。

    徐庚带头反对,理由是历来没有文官担任御林卫统领的先例。

    冯明恩亦出列反对,“陛下,御林卫守卫皇城,事关陛下性命安危,还望陛下慎重考虑。”

    两人带头,后面一大帮朝臣呼啦啦站出来齐声反对,请皇帝收回成命。

    永和帝看着殿下诸人乌泱泱一片,群情激奋,大有逼他就范之势,一时间被太子逼宫时的那种糟糕体验又回来了,气得额角青筋突突直跳。

    本来让周二郎担任御林卫首领他心里多少还有点儿纠结,但眼下除了周二郎实在找不出更能让他信任之人,不得不让周二郎先担任着,以后有合适的人选再说。

    如今众人这么一闹,倒叫他铁了心要扶持周二郎上位。

    你徐庚为什么反对?

    不同意周凤青担任御林卫统领,不就是想安排你自己的人吗?瞧瞧这一呼百应的,朝野上下你徐庚的党羽还不嫌够多?

    徐庚等人反对无效,永和帝坚持要用周凤青。

    理由也很简单——

    怎么,我自己的亲军护卫自己不能选,还要由你们来指定?你等居心何在!

    一顶大帽子扣下来,压得殿下诸臣面面相觑,不能言语。

    徐庚微微闭了眼,他此番又着了周凤青的道。

    刚才一时怒极攻心,头一个站出来反对实在愚蠢至极。

    永和帝生性多疑,经太子谋逆一事更加多疑,自己刚才若是对着周凤青一顿猛夸,皇帝可能还会犹豫,到时候给他个台阶,让他收回成命就是。

    如今却是适得其反了。

    徐庚心里不由升起一种英雄迟暮的无力感,与周凤青相比,他输在了心态,亦输在了魄力上。

    欲使其灭亡先让其疯狂,且让他蹦跶去。

    永和十一年,周凤青任翰林大学士、兼户部左侍郎、兼太子少师、兼御史台、兼锦衣卫指挥佥事、兼御林卫统领,风头一时无两,隐隐与徐庚、端王形成分庭抗礼之势。

    安京城内一处青砖小院儿,刘永年与夫人收拾行囊,准备北上。

    刘夫人费力地搬着个大木箱子从里屋出来,刘永年忙上前接过来,“锦儿,这些粗活儿让为夫来就好。”

    刘夫人听他唤自己小名儿,瞥了他一眼,没什么好气儿道:“风流快活的时候你唤外边儿那贱蹄子叫什么?”

    刘永年老脸一红,喏喏道:“都已经过去的事儿了,往后余生,伯远身心尽归夫人一人所有。”

    刘夫人冷笑,“别说得这般好听,一把老骨头,糟老头子一个,还是戴罪之身,除了我会看在孩子的面儿上肯收留你,谁还稀罕你!”

    刘永年没吭声,抱着木箱子往车上放,刘夫人上前帮忙托住箱子底儿。

    刘永年眼角儿发涩,这么些年了,夫人吃亏就吃在一张嘴上,嘴上骂得有多狠,心就有多软,不稀罕又怎么回变卖家产求爷爷告奶奶的救他,不稀罕又怎会独自跟着自己去未知的大西北受苦。

    刘永年猛地转身把刘夫人拦腰抱起,大步往屋里走。

    刘夫人惊呼一声,捶打刘永年的胸膛,“刘永年,你发什么疯!”

    刘永年抬腿进屋,回身一脚踢上屋门,将刘夫人放在床榻上,顺势把人压倒,沉声道,“证明给夫人看,伯远这把老骨头还能用。”

    刘夫人拿脚踹他,“滚!别挨老娘,下贱蹄子睡过的东西,老娘不稀罕!”

    刘永年大手嵌住她脚脖子,“伯远在诏狱里已经死过一回了,站在你面前的是新生的刘永年,锦儿,给为夫一个赎罪的机会,我们夫妻重新开始。”

    刘夫人多年的委屈在这一刻迸发,眼泪滚滚而下,咬牙切齿道:“刘永年,下辈子你为女来,我为男。”

    眼前的这个男人终于完完全全地属于了她,但她等得太久,太辛苦了,她的爱情太苦涩,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要再遇上刘永年。

    刘永年用力拥住她,“好,若有来生,锦儿一定先学会好好爱自己,莫要再爱上伯远这样的负心人。”

    外面有人敲门儿,估计是孩子们来送行。

    刘永年掏出帕子帮刘夫人擦眼泪儿,刘夫人拽过帕子自己擦,刘永年又好笑又酸涩,夫人当真半点儿风情也不懂,除了一颗实实在在的真心,取悦男人的本领一点儿没有,下辈子还是老老实实继续嫁给自己吧。

    刘夫人瞪了刘永年一眼,“我可还没原谅你呢,在孩子们面前你不准同我说话!”

    刘永年仰头看天,不知道说什么好。

    好吧,孩子们都傻,看不出你离不开我。

    刘永年出去开门儿,没想到外面站着的却是周二郎。

    “大人您怎么来了,快快请进。”

    刘永年把人往里面请。

    周二郎随他进了院儿,迎面儿碰上正往外走的刘夫人。

    刘夫人虽然听夫君说了周二郎是秉公办事,可想到当初刘永年从诏狱出来时身上的惨状,还是气得慌,气归气,她亦是大家族里出来的贵女,知道轻重,对着周二郎曲身一礼,虽敷衍,但也挑不出毛病。

    周二郎一笑,“夫人不必多礼。”

    刘永年引着周二郎去了堂屋,拿袖子擦了擦椅凳,有些不好意思道:“寒舍简陋,委屈大人了。”

    刘夫人瞧见自家男人那卑躬屈膝的狗腿子模样儿,气得用力咬了咬嘴唇。

    刘永年你个王八蛋,什么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什么放马草原上,只羡鸳鸯不羡仙,骗鬼去吧,你就是本性难易,在诏狱里死过一回还不够,铁了心要往上爬!

    气归气,可还是进屋去泡了茶给客人端上来,她不忍心拆刘永年的台。

    周二郎欣赏刘永年这样的人才,有格局,识时务,能屈能伸,该放下身段的时候知道放下身段,笑道:“伯远太过客气,本官亦是农家出身,没那么多讲究。”

    刘永年注意到周二郎对他的称呼从“刘兄”变成了“伯远”,明白周二郎这是明确地跟他确立了上下级关系。

    从现在开始,他就是周二郎的人了。

    两个人客套几句,周二郎言归正转,诚恳道:“伯远,西北之地,地广人稀,又连接外邦,乃大有可为之地,这些此前本官都同你说过,亦说过本官对西北的规划,不再赘言,你乃本官亲信之人,西北两省巡抚皆会为你提供便利,若还有难处,可密信给本官,缺银子,本官给你银子;缺人本官给你送人——”

    “所以,本官究竟意欲何为你可明白?”

    刘永年一拱手,“朝堂上浪急风高,大人自当提早谋划。”

    周二郎抿唇一笑,“伯远果然知我。”

    话音一转,周二郎又道:“令郎在安京城由本官护着,伯远不必操心。”

    刘永年点点头,“有大人看顾着,属下自然放心。”

    周二郎要做的事儿太大,更是大逆不道,人心是靠不住的,他必须要把刘永年的儿女留下来做人质。

    刘永年显然也明白,所以才会劝说刘夫人让孩子们留在京城跟着外祖,总好过去那西北之地受苦,亦没有前途。

    可怜的刘夫人又一次被刘永年骗了,这个男人心中最重要的永远都是权势。

    刘永年自是不可能让刘夫人清楚他要做的事,能哄就哄,能骗就骗,能让夫人后半生过得开心点儿最重要。

    周二郎起身告辞,刘永年送出门外。

    直到周二郎的马车走远,刘永年转身回府,刚一进门儿,烧火棍子迎面抽来,“刘永年你个混蛋!”

    刘永年躲闪求饶,“锦儿,仔细累着你,你换个细点的棍子,为夫让你打。”

    “你个骗子,姓周的王八蛋到底让你去西北做什么!”

    “锦儿莫要冤枉人家,周大人只不过有些惜才,给为夫指了条明路,为夫以后远离官场,学习经商,赚银子养老婆就是伯远后半生最大的任务。”

    “滚——”

    “一把老骨头,糟老头子没人要,夫人就勉为其难收了吧。”

    “……”

    转眼就是元宵佳节,因为太子的事,加上永和帝身体欠佳,今年宫中的元宵宫宴免了,周二郎得以能陪着家人共度元宵佳节,周锦钰嚷着今年要去玩儿射花灯。

    因为大伯这些日子教会他拉弓射箭了,他迫不及待想要出去试试。

    周凤英说她得去店里,趁着今日元宵佳节出来逛的人多,多卖点儿货。

    周二郎瞅了一眼周凤英今日与众不同的装扮,摸了摸鼻子,道:“晚点儿叫人去接你?”

    周凤英忙摆手,“接我干嘛,今日安京城里官兵巡逻,夜不闭户,安全的很。”

    周二郎点点头,冷不丁道:“大姐,你今日的发簪有点儿不太适合这身装扮。”

    “啊,真的吗?云娘,你最会选,你赶紧帮我去选个合适的。”周凤英拉着朱云娘往屋里走。

    周二郎嘴角儿勾笑,更加确定大姐有情况。

    哎,老房子着火,随她去吧。

    那个不长眼的敢占大姐的便宜,以后也不用做男人了。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周凤英今日打扮得格外用心,身上的衣裳都是在家里来来回回换了七八套才选出来的,太素净了不好,太艳了也不好,太老了不行,太嫩了穿不出去,当真是左右为难,最后才选了这一件月白衣裙,外面披了黛蓝色毛领斗篷。

    郝有财比周凤英在家里墨迹的时间更长,他本就比周凤英岁数大,长得还老成,这些年又吃苦受累,就更显得有些沧桑,几方面相加,总害怕周凤英嫌弃他。

    每当他攒足了勇气准备去周家提亲,就听到凤英说他那兄弟升官的消息,他已经攒了足足三次了,结果凤英那兄弟一到关键时刻就升官,简直不带这么欺负人的。

    现在郝有财都快要绝望了,凤英长得好,她那兄弟又贵不可言,自己哪来的脸去人家提亲。

    第164章

    元宵佳节,明月高挂,安京城里一片火树银花,璀璨的灯火照亮了整个朱雀大街,鼓乐声混杂着小贩的叫卖声人群的嬉笑声,声声盈耳,好一派动人的人间烟火色。

    周家一家人吃过了元宵出来街上赏花灯。

    元宵之夜,安京城里不宵禁,有一整夜的热闹可以耍,玩儿项目也多,男人们与女人们玩儿项目又不同,男人们喜欢聚在一起吟诗斗酒、猜灯谜、放焰火等等,女人们则是逛逛逛,买买买。

    周锦钰跟着爷爷大伯和爹一块儿,周老太太不爱闹腾,没出来。兰姐儿和云娘以及小丫鬟儿们一道出来了,都是女眷,周二郎不放心,派了胡安在后边儿跟着。

    周锦钰手里挑着个漂亮的锦鲤灯,老爷子手巧给做的,上面的锦鲤则是二郎给画上去的,栩栩如生,在灯火的映衬上仿佛游动起来一样,周锦钰喜欢得很。

    繁华地段人头攒动,被人潮挤着向前,怕大人挤到他,大郎把他扛在肩膀上,周钰坐在大伯的肩膀上,视野一下子宽阔起来,安京城的美景尽收眼底,当真是星桥夜度,翠檐铜瓦,绛霞飘落,美不胜收。

    周凤英跟着众人走了一段,叮嘱兰姐儿好好跟着舅母,同众人分开,转身往店铺的方向走,走了一小段,回过头儿见家里人都走远了,这才拍拍胸口,松了一口气。

    她倒是不怕爹娘反对,主要是没想好怎么跟闺女兰姐儿说。

    周凤英站在朱雀大街一家颇大的茶馆前等着郝有财,正翘首以盼,忽听得身后一声轻唤,“凤英,你来了。”

    听出是郝有财的声音,周凤英心跳有点儿快,抬手捋了捋耳侧的鬓发,慢慢转过了身——

    噗!

    短促的闷笑被周凤英死死捂在嘴巴里。

    就见郝有财局促地站在灯火阑珊处,不知道是灯光的映衬,还是本来就红,一张脸像是烧红的炭,看到周凤英的反应,他更加不好意思,轻声道:“还未正式向你家提亲,怕被熟人看到,对你名声不好,所以就穿了这身儿,让你见笑了。”

    周凤英心里一暖,忙摇了摇头。

    郝有财:“本来就不好看,是不是这下更丑了。”

    周凤英眼窝发热,她没有想到郝有财为了她竟然穿上了一身女装,配上那滑稽的妆容,确实和好看沾不上边儿,但凤英心里觉得郝有财比她见过的所有男人都好看,二郎也不能比。

    郝有财:“你饿不饿,我带你去吃点儿东西吧。”

    周凤英:“我不饿,出来的时候才刚吃过饭。”

    冷场中……

    周凤英脸一红,补救:“其实也不是很饱。”

    郝有财忙道:“我请你去吃太白楼吧,听说那里的菜全安京城最为有名。”

    周凤英摇头,不赞同道:“哪里是什么太白楼,我看叫太黑楼还差不多,忒能宰人,不划算,再说离这儿也有点儿远,随便找个地儿吧。”

    郝有财挠挠头,“怕元宵节没位置,提早半个月就预定了,就这都预定不到,求爷爷告奶奶找了关系,这才应了在堂厅里给加把椅凳,咱要是不去,一半订金就白给人家了,更不划算。”

    周凤英嗔他,“你怎么不早跟我说,我……”

    周凤英想说我家二郎在太白楼不用提前预定,话说一半儿又咽回去了,她突然意识到二郎到达的地方,是郝有财拼尽全力也不可能到达的,若不是命好有个好弟弟,她也不过是个被男人抛弃的农妇,这会儿都不知道在哪儿呢。

    “我若提前知道,定不让你瞎花这个冤枉钱。”

    周凤英改口道。

    “给你花的,不冤。”

    郝有财说得声音很低。

    周凤英听清楚了。

    凤英不知道什么叫“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她只觉得这一刻心里无比温暖踏实。

    欢腾热闹的街道上,俩人一前一后静静地走着,郝有财刻意走慢,周凤英咬了咬嘴唇跟了上来,变成了肩并肩。

    “这只兔子花灯还真好看,你看还有俩耳朵呢。”

    “老板,这花灯我们要了。”

    郝有财捏着嗓子道。

    老板呵呵一笑,“二十五文钱。”

    周凤英:“我们不要。”

    郝有财:“便宜点儿吧,二十文怎么样?”

    老板摆摆手:“二十二文不能再少。”

    “拿上吧。”

    郝有财数了钱给对方,把花灯递到周凤英的手上。

    灯光下,周凤英像个被宠爱的小女孩儿一样,眉眼弯弯。

    郝有财觉得凤英真好看。

    剩下的三文钱,郝有财又买了个兔子的小糖人给凤英吃。

    周凤英道:“买两个,你也尝尝,怪甜的。”

    郝有财又买了一个。

    “甜不甜?”

    凤英问。

    “很甜!”

    郝有财答。

    ……

    云娘一身浅青色缠枝莲花立领小袄,外面披了白狐毛领的水红云锦斗篷,衬得极为貌美,在人群中格外引人注目。

    端王坐在太白楼三层雅间靠窗处,手持酒杯,听到下面传来游街花车上的乐鼓声,随意地往下瞟了一眼,待要收回目光时,却不经意扫到了人群中的朱玉娘!

    端王不由瞳孔猛地收紧。

    这女子好生的面熟,她竟和——

    她竟和去世的母妃长得有些相像。

    不不不,不是长得像母妃,她更像是前朝逃亡的那位皇子,也就是自己的亲舅!

    端王猛地站起身来,不对,她不光长得像皇舅,她还像周凤青之子周锦钰!

    电光火石间,母妃、皇舅、周锦钰、还有眼前的女子在端王脑袋里连成了一条清晰的脉络。

    这些人,包括他自己,绝对有关系!

    查,必须要查,查清楚这女子是谁。

    其实不用查,端王已经隐隐猜测到这女子极有可能是周锦钰的母亲,周凤青的妻子!

    他要验证,现在就要验证。

    “来人!”

    端王一声轻呼,门外的黑衣人迅速闪身进来,躬身道:“王爷有何吩咐?”

    端王捏住酒杯的手指有些微微发抖,单手一指楼下正看花灯的朱云娘,沉声道:“去,迅速去查清这女子的身份,今天晚上我就要知道。”

    “是,王爷,属下这就去查。”

    黑衣人转身出去,端王身子后仰,闭眼靠在椅背上,半晌后,双手捂住了脸。

    他好像干了一件天大蠢事,错事,无法弥补的错事!

    那药,周锦钰绝对不能再吃,绝对不能。

    他可是自己的亲外甥啊,这世上唯一他认可的和他有血缘关系的亲人。

    他无后的唯一退路。

    ……

    紫玉河边儿,一片宽阔的空地之处,到处挂满了五颜六色的各式花灯,每盏花灯都挂在一个约莫二两酒杯大小的铁环上,若是谁能在规定的距离□□中这小铁环,谁就可以摘走射中的花灯。

    当然不是你想射多少次就射多少次,你得花钱买对方的箭,左右老板是不会亏钱的。

    周二郎给周锦钰买了一大把箭,足有二三十支,寻思着就算瞎猫碰死耗子也能给射下一个来。

    周锦钰按照大郎平时教的,两脚开立与肩同宽,同时左手持弓,右手搭箭,随后扣弦、开弓、瞄准、松手——

    嗖!得一声箭羽朝天上飞了出去。

    啪叽掉地上,没射中,射高了。

    再来!

    再来,再来,不中,不中,还不中!

    周大郎一捂脸,他突然就有点儿理解二郎教钰哥儿弹琴时的气急败坏了。

    周二郎摸了摸鼻尖,悄声走到老板身前,借着袖子的遮挡递过去几粒碎银,道:“难度有点儿大。”

    老板精明忙躬身笑道:“规矩您说了算。”

    周二郎点点头,转身走到儿子跟前,道:“乖娃,老板说咱们买的箭多,钰哥儿又是小娃,可以降低点儿难度,往前走走。”

    “对对对,小公子不妨往前走几步。”老板附和道。

    周锦钰这会儿正挫败着呢,听到这话忍不住问道:“可以往前走几步?”

    老板心说你爹给了银子,走几步还不是你爹说了算,他飞快地抬眼看了周二郎一眼,道:“走几步呢?我想想。”

    周二郎给大郎递眼色,大郎背着手对二郎比划了个数。

    周二郎道:“我们娃还小呢,准头儿是有的,就是力气没那么大,按照小娃的臂力,怎么也得让我们再往前走个十步吧。”

    老板忙摇头,”十步太多了,顶多八步。”

    周二郎:“十步,孩子步子小。”

    老板收到周二郎的信号,一咬牙,勉为其难道:“九步,不能再让了。”

    周锦钰忙拉住他爹的衣角,“爹,九步就九步吧,钰哥儿应该能射中。”

    周二郎:“有把握吗?”

    周锦钰点点头,有些不好意思道:“爹,应该会比刚才好一点点。”

    周二郎摸摸他头,“那好吧,我们再试试。”

    难度降低,果然周锦钰这次的准头提升了不少,不过射了七八箭就射中了一只红色的嫦娥奔月灯。

    周锦钰高兴得原地跳起来,“爹!大伯!你们快看,我射中了,真的射中了!”

    周老爷子刚才去河里放祈愿灯,一回来就听到小孙子嚷嚷射中了,顿时眉开眼笑,嘟囔道:“我小孙子真能干,能文能武,这才跟着大郎学射箭学了多久呀,已经百步穿杨了。”

    周锦钰高兴,卖花灯的老板也高兴,总算是射中了,不然银子还得给人退回去呢。

    二郎和大郎同时松了一口气,可真不容易呀。

    周锦钰玩儿了这半天的射花灯,体力和精力都耗耗得有点儿大,自己嚷着要去放焰火,还没到地儿就趴在大郎肩膀上睡着了。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周二郎仰头看着漫天璀璨的烟花,静静无语。

    周老爷子道:“大郎,二郎,咱们回家吧。”

    “好。”

    第165章

    从太白楼出来,已经将近丑时,大街上仍旧人声鼎沸灯火通明,还有巡逻的官兵四处走动,但郝有财仍旧不放心让周凤英一个女子自己单独回家。

    周家人样貌底子好,周凤英不光长得英气爽利,身段儿也好,一把周家人特有的细腰穿什么都好看。

    此时的月亮好看,灯好看,月光和灯光映衬下的人就更好看了,郝有财本就有点儿情人眼里出西施,在他眼里,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垂涎周凤英的美色,因此坚持要送。

    凤英不同意,这万一要碰上家里人可怎么办。

    郝有财表示自己现在是妇人的扮相,不会被人认出来。

    周凤英还是不同意,郝有财坚持,“凤英,我只送你到周府的胡同口,看着你进了门儿,我就回去。”

    周凤英拗不过他,只得同意。

    走到自己家门口,周凤英朝着远处胡同口的郝有财用力挥手,意思是让他回去。

    郝有财没动,显然是非要看着她进门儿才可以。

    周凤英弯了弯嘴角儿,头一低,脚步轻快地进了家门,她一辈子从未有过像今日这般快活,只是想到郝有财说要上门提亲的事,又开始忧心闺女兰姐儿心里会怎么想她这个娘。

    她大半辈子都过去了,其实怎么着都行,为了闺女狠狠心可能也能放下郝有财,就是觉得人一辈子能碰上这么个知冷知热又能说到一块儿去的伴儿,实在是不容易。

    不想辜负和郝有财这段感情,更不想伤害到宝贝闺女,周凤英一个人躺在床上看着外头又大又圆的月亮发呆。

    今日里是正月十六,,按照大干朝的风俗,这天要早起讨吉利,不兴赖在床上,所以尽管一家子昨晚外出逛花灯到很晚,天一亮都准点儿起床。

    周二郎一早起来洗漱完毕,正要换上外衫,秋霜在外间儿询问要不要把钰哥儿这会儿叫起来。

    周二郎想了想道,“你下去吧,待会儿我去叫。”

    穿好衣服,周二郎径直去了周锦钰屋,进屋的时候,周锦钰还在睡。

    毛茸茸的小脑袋埋在软软乎乎的被子里睡得正香,也不知道是梦到了什么好事儿,嘴角儿挂着个小笑涡,周二郎有点儿不忍心把儿子弄醒。

    坐在床上等了一会儿,见小孩儿完全没有要醒的迹象,命人端了热水过来,把洗脸帕子浸透,拧得半干,给儿子擦擦手,又擦擦脸。

    瞧人家睡得这般香甜,硬给弄醒多不人道,这样醒盹儿好歹舒坦些吧。

    周锦钰醒来,刚睁开眼的时候还有点儿犯迷糊,大眼睛空泛的眨了几下,看清了眼前的人是自己爹,从被窝里一骨碌坐起来,下意识问道:“爹,我什么时候睡着的,怎么一睁眼就在咱家里了,咱们不是要去放焰火吗?”

    周二郎忙把从周锦钰身上滑落的被子给拽起来,把人包裹住,只露出一个毛茸茸的脑袋,“睡得热热乎乎,别给你冻着。”

    “想去放焰火,今日里还有,现在你先起床,吃过饭爹带你去凳城楼,走百病。”

    “好吧,爹,你快把衣裳递给我。”

    “要爹帮忙吗?”

    “不用。”

    “你穿这套吧,喜庆。”

    周二郎从衣架上取过一件银朱色的衣裳。

    “我姐姐才适合穿这个颜色,我是男人,我要穿青色那件。”

    周二郎就笑,“你才七岁,等到了爹这个年纪你才能叫男人,大过年的,穿喜兴点儿多好,就穿爹手里这件。”

    “我不!爹,钰哥儿要穿自己喜欢的。”

    周锦钰推开周二郎的手,自己要下床去取。

    “好了好了,别动,爹听你的。”

    周二郎妥协,把儿子塞回被窝里,起身去取衣架上的青色通袖外衫。

    周锦钰高高兴兴穿上,自己在原地转了一圈儿,“爹,你看,我是不是像你一样玉树临风。”

    周二郎看着迷你版的“小二郎”

    笑道:“还差一把风流折扇。”

    “夏天再配!”

    周锦钰笑着跑过来拉着周二郎往外走,“爹,快点儿去吃饭,吃完饭我们一起去走百步,城门楼上走一走,活到九十九,钰哥儿和爹一起活到九十九。”

    周二郎敲了一下儿子小脑瓜,“周锦钰,你算学没学好。”

    周锦钰咯咯笑。

    周二郎:“快去刷牙,等着你。”

    周锦钰一拍脑瓜儿,“呀,差点儿忘记了,爹,我又有一颗牙松动了,是上边儿的。”

    “让爹瞧瞧。”

    周二郎抬起儿子的下巴查看。

    “就是这一颗。”

    周锦钰指了指上边儿左侧门牙。

    周二郎轻轻按住前后动了动,晃动的幅度还挺大,应该是快脱落了。

    “没有疼吧?”周二郎问。

    “疼,吃到硬东西的时候会疼,有时候没吃东西也隐隐地疼,爹刚才晃动的时候也会疼。”

    周二郎微微蹙眉,他好像没记得自己小时候换牙的时候疼过,回头儿得找看牙的郎中给看看是怎么回事儿。

    “算了,不管它了,可能掉了以后就不疼了,我吃东西的时候避开它一点就好了,爹,我先洗漱去。”

    周锦钰跑去洗漱,周二郎不清楚儿子的牙为什么疼,心里就像堵了块石头,不弄明白,干什么都干不进去,叫了胡安过来,吩咐他去找安京城看牙最好的郎中,现在就去。

    胡安看了看外面天色,也就刚蒙蒙亮,大人这十万火急的劲儿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多大的病,其实不过就是小孩子牙疼。

    怪不得之前小少爷被人掳走,擒贼先擒王,啊,不对!应该是蛇打七寸,钰哥儿这根独苗苗明显是大人身上软肋中的软肋,把心头肉掳走可太管用了。

    正月十五吃汤圆,正月十六早上吃饺子,饺子一个个都被包成了小元宝形状的,意味着招财进宝。

    整个正月都在大鱼大肉的吃,一家人都吃得有点儿腻,今日的饺子做得相对清淡,鸡蛋木耳虾仁黄韭馅儿。

    周锦钰喜欢吃虾,也喜欢吃黄韭,自己跟那儿吃得津津有味儿,小嘴儿油亮亮,韭菜含量吃多容易拉肚子,好在饺子里是掺着来的,周二郎张了张嘴,到底还是由着儿子吃了。

    他现在是真心盼着萧祐安赶紧把钰哥儿的病给治好,让儿子吃个痛快,把大哥的哑病治好,让大哥能开口说话。

    从钰哥儿的话里,他猜测萧祐安对这个素未谋面的小外孙还是关心的,否则就不会冒险送玉佩自爆身份,也不会让钰哥儿每月去庙里两次。

    只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皇室中的人,个个冷血无情,太子赵正堂能干出弑父的事儿来,同样永和帝杀自己亲生儿子的时候一样毫不手软。

    就仿佛太子身上没有流着他的血,而是和他毫无关心的陌生人一样。

    这位前朝的皇子历经王朝覆灭,全族被杀,自己也从高高在上一夕之间变成阶下之囚,这其中的心路历程可想而知。

    为了坐上那把椅子,父子可以相残,手足可以相残,一个皇外孙算得上什么。

    再者,历史上皇帝无子把女婿送上皇位的先例都有,更不要说是皇外孙,对方对钰哥儿到底存了什么心思,是纯粹的亲情还是利用,都未可知,他必须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在不了解这位前朝皇子之前,他万万不敢把孩子轻易交给对方。

    还没放下饭碗儿,胡安就把安京城看牙最有名的郎中给请来了,当时去的时候,人家是停诊的,这牙疼又不是能要人命的大病,不差那一时半会儿,郎中家也要过年啊。

    胡安直接找到对方家里,本来想要报周二郎的名头,后来一想算了,大人在乎名声,这欺压百姓的名声绝对不能有。

    想到这儿,胡安乐呵呵掏出十两银子往对方饭桌上一压,道:“抱歉,打扰您一家人吃早饭了。”

    “无妨无妨,治病救人乃是我等行医之人应该做的。”

    老郎中废话不多说,饭碗儿往桌子上一放,急匆匆穿上衣服,拎了药箱子就往走。

    老郎中的婆娘高高兴兴收了银子,把人送出门儿。

    规矩是规矩,银子是银子,当规矩遇上银子,总有一个要妥协。

    老郎中一番探查敲打,笑呵呵道:“大人莫要太担心,令郎的乳牙正在萌出,恰好顶到了旁边儿牙的一点儿牙根,因此孩子才会感到疼痛,再过一段时间,这牙萌出来以后,疼痛自然就消失了。”

    周二郎皱眉,“如此说来,岂不是我儿的这颗门牙长歪了?”

    老郎中听他语气,便知他介意此事,笑道:“大人莫急,是有一点歪,不过只是一点点,等另外一颗牙萌出来的时候,又回把长歪了一点点的这颗给顶回来,因此不会出现大人说的那种情况。”

    听他这么说,周二郎才算放了心,自家钰哥儿这般好看的娃娃,长个小歪牙岂不是不美。

    老郎中说完又觉得自己不应该把话说死,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这位金贵的小少爷他的门牙就长歪了,岂不是会说自己误诊,延误了治疗,会找自己算账?

    想到这儿,他一拱手,补充了一句:“不过凡事都有例外,也不排除孩子的牙可能会出现长歪,但绝对不会歪的厉害,在下亦见过门牙长得略歪的孩童,其实并不难看,相反还有几分可爱哩。”

    周二郎心里冷笑:这可爱不如送给你家儿子或是孙子。

    心里不满,他面儿上不显,笑道:“本官不喜欢意外,不知可有万全之法?”

    第166章

    老郎中愣怔了一下,显然没料到周二郎有此一问,拱了拱手,道:“大人,凡行医者不可把话说满,依照老夫这么多年看牙的经验,小少爷这种情况不会有什么问题,大人若是不放心,过段时间等新牙萌出来后,再找老夫过来看一下,若真有问题,到时候再想办法不迟。”

    周二郎也只能点头。

    送走老郎中,周二郎带着老婆孩子一块儿出门爬安京城的一段老城楼去,那城楼正好九十九个台阶上去,也不知道怎么就演变出了“正月十六走城楼,无病无灾九十九”的说法,正月十六这天,城里的老百姓都喜欢去讨个吉利。

    春气始,万物生,今天走步越多越吉利,一家三口步行出了门。

    一路上俩口子发现儿子的嘴巴总是在动来动去,不由停下来,俯下身问孩子是怎么回事儿,是不是牙齿不舒服。

    周锦钰摇摇头。

    “钰哥儿,疼就是疼,不疼就是不疼,不准和爹说谎话。”

    周锦钰:“爹,没有不舒服。”

    周二郎不信:“没有不舒服,你嘴巴总动来动去是在做什么。”

    “可能正在长牙,有点儿痒。”周锦钰解释道。

    “周锦钰,你的眼睛告诉爹你在撒谎,爹给你解释的机会。——那么,你现在告诉爹,你嘴巴到底怎么了。”周二郎声色有些严厉。

    周锦钰看着他,猛地把头一扭,“都告诉你了牙齿痒,你不要总问来问去了。”

    “钰哥儿,不得无礼,这是怎么和爹说话呢。”

    云娘忙出声制止儿子的任性。

    周锦钰眼圈微红,低下头认错,“对不起爹,钰哥儿错了,不该顶撞爹。”

    周二郎能够感受到孩子无声的委屈,朝云娘轻轻摆了摆手,有什么问题放放再说,钰哥儿是个乖孩子,他不想说,估计是有原因。

    周二郎把孩子抱起来,拍了拍孩子的后背,“我们钰哥儿受委屈了,爹抱抱,不想说,我们就先不说,钰哥儿想说的时候再和爹说好不好?”

    周锦钰趴伏在周二郎的肩膀上,闷不吭声,眼泪一点点儿浸湿了周二郎的衣衫。

    一颗牙齿而已,歪点儿就歪点儿呗,周锦钰本来没当回事儿,可是刚才看他爹那般介意,莫名就有了心理压力,下意识就用舌头去舔那颗还有没脱落的牙齿,想要把它扳正了。

    周二郎越宠爱他,他的压力就越大,越害怕失去现在拥有的一切。

    偶然发现爹喜欢他活泼,他就努力表演活泼。

    他控制不住自己去琢磨爹的心思,琢磨他怎么做才让爹喜欢。

    他把周二郎对他的爱看成是一种奖励,因为他做的好所以应该得到奖励,只有做的更好,才能得到更多的奖励。

    前世才三岁半的年纪,懂点儿事又不懂,目睹亲生父亲跳楼,因为要打官司要赔偿,一家人抱着年纪小小的他抬着父亲支离破碎的身体去债主家里闹,随后又被亲妈抛弃,被亲戚们推来推去,上学又长期遭受霸凌,他的内心早就自我封闭了。

    只不过虽然封闭,但周锦钰的底色一直是善良,他并没有黑化。

    所以他从来没有想过伤害任何人来满足自己,穿到周家以后,他想要什么,都会先付出什么。

    周家给他看病花钱,他就想办法赚钱让周家脱贫。

    周二郎宠爱他,他就竭尽所能去哄周二郎开心。

    朱云娘接受了他,他就在周二郎面前为朱云娘说话。

    某种程度上,他其实是无情人,因为他没有能力爱人,也没有感知爱的能力。

    他与外界链接的模式一直都是:试探——讨你喜欢——得到关注或奖励。

    所以周二郎对他再掏心掏肺,在他这里都只是自己做得好的一种奖励,一旦做的不好就会失去爱,甚至受到惩罚。

    周二郎轻抚着小孩儿的后背温声安慰,“乖娃不哭了,爹是不是刚才太凶,吓到我们钰哥儿了。”

    周锦钰没说话,用力搂紧了周二郎的脖子,头埋进周二郎的后颈窝里。

    云娘掏出帕子给他擦眼泪儿,他小声说了句,“谢谢娘”就又趴在周二郎身上不肯说话。

    早上起来孩子还高兴得不行,出门前也好好的,怎么突然就这样了,周二郎把事情前后一联系大概猜出点儿前因后果来。

    钰哥儿大概是今儿早上听了郎中的话,担心自己牙齿会长歪不好看呢。

    周二郎没有意识到自己给儿子造成了压力,还以为是小孩儿爱美呢,想到儿子跟自己小时候简直一模一样,又是好笑又是心疼,安慰道:“钰哥儿不用为牙齿的事情担心,爹向你保证,肯定不会长歪。”

    “若是长歪了呢,爹是不是会不喜欢我了。”

    周锦钰忍不住轻声问。

    这次周二郎听出点儿不对来了,儿子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想法呢?

    “钰哥儿为什么会这样想。”周二郎不动声色地问。

    “爹不喜欢难看的。”周锦钰声音闷闷道。

    周二郎想了想,反问他:“爹早晚会有变老变丑的那一天,钰哥儿到时候会嫌弃不喜欢吗。”

    周锦钰摇摇头,“钰哥儿不怕爹变老变丑,钰哥儿害怕爹会离开钰哥儿。”

    周二郎摸了摸小孩儿的头,“傻孩子,爹也是一样的呀,爹希望钰哥儿长得好看,只是因为长得好看对钰哥儿是好事儿而已,爹总是盼着钰哥儿好的。”

    想了想,周二郎又补充道:“如果是钰哥儿刚生下来的时候,爹的确可能会因为钰哥儿长得好看多偏爱几分,可也只是几分而已,若是现在的话,就算我们钰哥儿是个丑娃娃,也会是爹最喜欢的孩子,没人比得上。”

    “爹就会哄人。”

    “爹说的都是真的。”

    “钰哥儿怎么不信。”

    “不然爹发誓给你听啊,倘若爹哄骗钰哥儿就叫爹变成天下第一丑爹,好不好。”

    周锦钰忙道:“那钰哥儿就变成天下第一丑儿子,不叫爹一个人丑。”

    周二郎掩饰不住笑意,朝朱云娘挑了挑眉:那意思大概是你不表个态么?

    朱云娘抿着嘴儿笑,故意反着说:“天下第一丑啊,太害怕了,娘想要休书行不行?”

    周二郎一把将云娘揽过来,“你敢!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这种念头有都不要有。”

    朱云娘忙挣开他,臊得脸通红,虽说这段胡同偏僻,可万一有人路过呢。

    周锦钰小手儿一捂眼:“娘,钰哥儿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没听到。”

    朱云娘大窘!

    周二郎哈哈大笑。

    周锦钰趴在周二郎的肩膀上,感受到爹身上的温热,脑袋里反复回响着二郎刚才的那句话,“就算我们钰哥儿是个丑娃娃,也会是爹最喜欢的孩子,没人比得上。”

    “爹。”

    “嗯?”

    “想要小解。”

    周二郎看了一眼四周,好像没有可以方便的地方,“乖娃,能忍忍吗,前边儿就是太白楼了,爹带你去太白楼里方便。”

    周锦钰点点头。

    周二郎加快脚步,朱云娘见儿子憋得难受,两只腿绞来绞去,小孩儿存不住尿,别给憋坏了,开口道:“二郎,要不就近找个地方,给孩子挡着?”

    周二郎一想也是,抱着周锦钰往前小跑几步,找了个墙角,让周锦钰解决。

    周锦钰难受得小脸儿皱成一团儿,就是不肯在街上小解。

    气得周二郎想揍他!

    不得已,干脆把孩子背在身上,往太白楼跑,叫云娘一会儿去太白楼找。

    在外面一向讲究仪态风度的周二郎不顾形象地抱着孩子往太白楼闯,看得太白楼的伙计们一愣一愣地,以为自己眼花了,这位是周大人吗?

    是吧?

    是吧?

    是吧!

    “爹,你在外面等。”

    周锦钰不叫周二郎跟进去。

    “臭小子,你怎么这么多事儿,在爹面前你害什么臊。”

    周锦钰“砰!”得一声把周二郎关在门外。

    周二郎:“……”

    过了会儿,周锦钰从里面出来,周二郎带他去净手,太白楼的修建者相当有巧思,在三楼处修建了一处小水池,然后用一根细细的空竹管儿引到一楼,只需拔掉竹管儿的上的木塞子就有清水流出来,方便客人净手,干净又卫生。

    洗完手,父子俩正要往外走,忽地被人叫住。

    周二郎回头一瞅,就见端王从酒楼三层款款步下楼梯。

    端王今日穿了件月翡缠枝暗纹灰鼠毛领鹤氅,与他平日里的着装很是不同,少了威严,多了几分平易近人。

    周二郎带着儿子上前见礼。

    端王从台阶上垂眸看着爷儿俩,心里轻叹一声:当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谁能想到周锦钰竟然是他的亲外甥,而周二郎则是他的表姐夫,早知如此,他前面又何须费尽心机多此一举,造成今日之难堪局面。

    端王以前对周锦钰有几分喜爱,几分亏欠,大概类似于大街上看见个流浪猫,合了眼缘,于是施舍几分同情和怜悯那种。

    如今知道了周锦钰身上竟然跟他流着相同的血脉,他自己又无后,再次见到周锦钰,心态就有些微妙的变化。

    “钰哥儿,来,到本王跟前来。”

    他温声招呼周锦钰上前。

    周锦钰抬头看了他爹一眼,不情不愿地挪过去,作了个揖,“锦钰见过王爷,王爷过年好。”

    端王一笑,从腰间解下一枚玉佩来,“既是接受了你的拜年,本王理应回礼,身上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便将这枚玉佩送予你了。”

    说着话,他拽过周锦钰的手,将玉佩扣在孩子的掌心。

    周锦钰忙推辞,“这玉是王爷随身佩带之物,想必王爷定是王爷喜爱之物,锦钰惶恐,还请王爷收回。

    端王见他竟是如此聪慧,心里不由更加喜爱几分,他那位舅舅找了这么多年都不找不到,是生是死都不得而知,眼前这个不就是现成的继承人么?

    只要能解掉孩子身上的毒,一切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周锦钰不收,端王干脆直接把手里的玉佩给周锦钰系在了腰上。

    周锦钰还想推辞,这时周二郎突然跨步过来,冲儿子笑道:“王爷如此厚礼,钰哥儿还不快快谢谢王爷好意。”

    周二郎发话,周锦钰只得向端王表示感谢。

    周二郎亦朝端王拱手一笑,“王爷如此厚爱,下官替钰哥儿谢过王爷。”

    语毕,他眼角微弯,带着感激的笑意,只是笑意不达眼底。

    世界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好,周二郎是识货的,端王腰间的这枚玉佩价值绝对不菲,周二郎可以肯定端王八成知道了钰哥儿的身份!

    第167章

    朱云娘急匆匆赶到太白楼门口的时候,二郎父子俩正随着端王一道走出来。

    “云娘,这位是端王爷。”

    朱云娘一惊,慌忙整理了一下衣衫,上前见礼,“臣妇见过王爷。”

    “周夫人不必多礼。”

    端王抬手虚扶了她一般,温声说道。

    朱云娘见过礼就自动退回到二郎身边,二郎对着她轻声吩咐,“我与王爷有事要谈,你且带钰哥儿先回去。”

    “无妨,带着孩子一道去本王府上吃个便饭。”

    端王毫无预兆地突然开口,把朱云娘吓一大跳。

    周二郎侧过头,朝端王笑道:“小儿太过顽劣,怕是会麻烦到王爷。”

    被迫顽劣的周锦钰听出他爹这话里的意思是不愿去端王府,眼睛眨了眨,仰头对周二郎道:“爹,钰哥儿不能同您一道去王府,钰哥儿今日约了朋友去凳城楼,爹教过,做人要守信,不能失信于人的。”

    闻言,端王不禁挑了挑眉,垂眸看向周锦钰,目光里带着“我看透了你小伎俩”的揶揄,似笑非笑。

    周锦钰被他看得不自在,往周二郎身上靠了靠,不由拉住了爹的手。

    其实他这理由找得极好,对方若是拒绝就是强人所难,陷他于不守信了,只不过他面对的却是端王这样的老狐狸,岂能吃他这一套。

    对方一个了然的目光投射过来,这为难就落在了周二郎身上。

    既要替儿子把话圆上,又不能得罪端王。

    周二郎大手安抚地轻握了下儿子的小手,笑道:“爹教钰哥儿守信用没错,但凡事需得变通,不可死板恪守。凡事都有轻重缓急,需得区别对待,爹派人替你去告知你的朋友,说明原由,想必他会理解的,钰哥儿若觉得心里过意不去,回头儿送他一件小礼物聊表歉意即可。”

    周锦钰忙点头称是,“爹,钰哥儿晓得了,以后做事不能死板,要考虑实际情况。”

    端王站在一旁看着小孩儿对父亲满脸信任与依赖,一副乖巧听话的小模样,莫名有些妒忌,这就是父子天伦吗?

    一家三口上了端王的马车,周锦钰以为自家的马车就够奢华了,不成想端王的马车更加奢靡。

    楠木车身,纹饰繁缛,双鱼戏珠纹间以吉祥鎏金云纹,精美异常,更加夸张地竟然有四匹马拉车,待进到车内,宽敞到不像是马车,而像是一间家具一应俱全的房间,脚下是柔软的皮毛地毯。

    见端王没有脱靴,周家三口亦没有脱,跟着上了车。

    端王自己坐一侧,周家三口坐在另一侧。

    周二郎见端王毫不避讳邀自己去他府上,目光闪了闪,出言试探道:“王爷,若是陛下那边问起今日之事——”

    “皇帝就那两条眼线而已,如今东厂不是已经废了吗?”

    端王像是无所谓道。

    东厂是废了,可还有西厂在那杵着呢?

    端王却提都没提。

    难道说端王竟然知道魏伦是他的人!

    他究竟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那自己向徐庚传递消息的事——

    想到此处,周二郎后背瞬间出了一身冷汗。

    ……

    周二郎面色不好看,端王却是不理会他,拍拍自己身旁的座位,笑着招呼周锦钰过来,“钰哥儿,到本王这儿来,本王有话要问你。”

    周锦钰很不想过去。

    但是对方贵为王爷,叫他做什么,他根本就没有拒绝的权力,即便是位高权重的爹爹在端王面前不也得低头。

    他虽然不情不愿,但终究知道不能任性,绕过小桌走过去,先是规规矩矩给端王行了个礼,这才坐到离端王稍远一些的位置。

    端王看了瞥了他一眼,嘴角儿勾了勾,取了桌上盘子里摆放的点心递给他。

    周锦钰摆摆手,脆声道:“多谢王爷,锦钰正在换牙呢,爹不叫吃太甜腻的东西。”

    其实周二郎只是限制他吃,并未一点儿也不叫他吃,但是周锦钰就是不想配合端王。

    端王的手尴尬地举在半空,周二郎此刻有些心不在焉,云娘见丈夫没说话,忙替儿子圆场道:“钰哥儿,偶尔吃一次不碍事的,你瞧王爷手里的点心多好看,娘见都没见过呢,钰哥儿不想尝尝吗?”

    周锦钰收到云娘的暗示,只得接过端王手里的点心,说了声“谢谢王爷。”

    然后他朝端王请示道:“我可以把点心分给爹娘吗?”

    端王点点头。

    周钰把一块儿点心分成了三半儿,递给周二郎一块儿,朱云娘一块儿,自己留了一块儿,唯独没有端王的。

    端王:“……”

    朱云娘简直尴尬得要死,这孩子,今儿是怎么了,好像处处和这位王爷作对。

    周二郎这会儿缓过神来,轻声斥责儿子,“钰哥儿,你又调皮,王爷哪里惹到你了?”

    这种明摆着的事儿,在端王面前也别遮掩,干脆把窗户纸捅破,实话实说,就是小孩子调皮而已,你端王总不至于和小孩子一般见识,再者说端王今日这架势摆明了是想要认亲,他这当舅舅地好意和外甥较真儿吗。

    周锦钰收到二郎的警告,咬了咬嘴唇,把自己手里的点心掰了一小块儿递到了端王面前。

    其实周锦钰绝非任性之人,但是端王利用周锦钰绑架周二郎这件事让周锦钰实在对端王生不出什么好感来,下意识就抵触他。

    端王少有和孩子打交道的经验,倒是贺景胜经常跟着他娘到端王府来看望王妃时,有时碰到了,会说上一两句话,也说不上是喜欢不喜欢。

    但眼前这小孩儿却让他莫名有点儿喜欢了,又聪明又幼稚,又调皮又乖巧,长得还稀罕人,最关键的是身上流着和自己相同的血,他膝下无子,好像养一个这样的也不错。

    端王想要逗一逗周锦钰,佯装生气,故意不接周锦钰手里的点心,想看看小孩儿会做出什么反应。

    端王不接,周锦钰大眼睛眨了眨,手又往前举了举。

    端王觉得小孩儿不情愿又不得不听大人话的样子有趣,还想再为难一下,忽然意识到眼前的小孩儿是自己的外甥,让他讨厌自己这个舅舅,对自己好像没有任何好处,伸手接了点心过来。

    为掩饰尴尬,车上几人都低头小口小口的吃着自己手里的点心,气氛竟是十分和谐,端王问了周锦钰一些学问上的事,周锦钰回答的中规中矩,不给周二郎丢人,也不想出风头。

    端王却觉得他小小年纪做学问的基本功很扎实,问了周锦钰一道算学题,“一百馒头一百僧,大僧三个便无争,小僧三人分一个,大小僧人各几人?”

    周锦钰眨了眨眼,痛快地给出答案:不会!

    端王笑道,“钰哥儿这个年纪不会也正常,想知道本王是怎么算出来的吗?”

    端王刚才故意出一道周锦钰不大可能会算的题,这会儿又说要告诉小孩儿答案,多少有点儿展露一下自己本事,让小孩儿崇拜他的意思。

    周锦钰心说,既然知道我这个年纪不会,为什么还要说。

    心里这样想,面儿上他却乖巧地点点头,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端王见小孩儿一副虚心求教的样子,不自觉就有点儿好为人师,开始把这道算学题掰开揉碎了,尽量用周锦钰最容易理解的方式讲解。

    周二郎在旁边冷眼瞧着,心里就“呵呵”了,比这更难的算学题,钰哥儿不知道解过多少道,论算学天赋,就算自己也比不过钰哥儿,你赵修远算什么。

    “钰哥儿听懂了吗?”

    端王问道。

    周锦钰点点头,忽然道:“夫子曾出过一道算学题,无人能解,锦钰想要请教王爷?”

    “噢?说来听听。”

    端王颇不以为意,在他心里一个小孩儿能出有多难的算学题。

    周锦钰吐字清晰,“今有池方一丈,葭生其中央,出水一尺。引葭赴岸,适与岸齐。问水深、葭长各几何?”

    端王:“……”

    周锦钰看了对面儿自己爹一眼。

    周二郎笑得有些勉强。

    傻儿子,你越是聪慧,端王怕是想法越多。

    马车很快到了王府门口,端王率先下车,周二郎紧随其后,下车后又抱了钰哥儿下来,递了只手过去,让云娘搭着他的手下车。

    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细节,做起来很容易,但却是夫妻和睦的经营之道,周二郎显然很擅长。

    一家三口羡煞旁人。

    因为有女客,还是端王亲自请回家来的,端王妃出来接待,待看到对方竟是朱云娘,又想到京城中关于朱云娘的夫君不纳妾,还一掷千金独宠娇妻的传闻,笑意就有些勉强。

    她又看到端王拿着他的九节鞭哄周锦钰玩儿,脸上本就勉强的笑意更是维持不住。

    之前俩人一直没有子嗣,后来端王不给她吃避子丸了,她却仍生不出孩子,不管多么高贵的女人,一旦生不出孩子,在这个家里就没有任何尊严和地位可言,更没有任何依靠。

    她实在太想要一个孩子,那怕是侍妾生的,去子留母,养在自己膝下也可以啊。

    为此,她给王府后院的女人们全都撤掉了避子汤,甚至制造机会,让她们雨露均沾,但无一例外,没有一个女人的肚子争气!

    她出身高贵,不是那些没见识的浅薄女人,知道这生不出孩子,不光是女人的原因,亦有可能是男人的原因,为了验证这一点儿,她甚至故意派人强迫了端王的一名侍妾,结果让她绝望到窒息,那侍妾竟然怀孕了。

    所以,她这辈子都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

    当然,她的好夫君端王也不会有!

    端王这样的身份是不允许没有儿子的,毕竟跟着端王混的那些人赌的是一个前程,一个没有继承人的主子没有人愿意追随。

    所以端王他必须要有儿子,那怕是养子。

    既然事已至此,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个养子不如就从自己娘家的几个侄子里选,过年期间,她试探性的把她最喜欢的小侄儿接到王府来住,有意无意让小侄儿接近端王,不成想端王好脸都不给孩子一个,吓得小侄儿不敢凑他。

    如今可倒好,却对着别人家的孩子如此亲近,自己这个王妃在他眼里到底算什么!

    她充满恨意的眼神太过明显,端王侧眸扫视端王妃一眼,目光阴冷。

    端王妃在想什么,端王心里很清楚,端王妃这些年所做的那些事,包括把自己的侍妾叫人奸污他亦清楚。

    夫妻相看两厌,到这个份儿上去却仍要同床共枕,维持彼此的体面,实在是人生一大悲哀,但是他们俩都能忍,因为大家还有共同的利益。

    端王生在皇家,端王妃亦是世家大族出身,两个人都明白什么对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端王需要端王妃家族的支持,端王妃的娘家需要端王的权势,所以再不喜欢,也得捆绑到一块儿。

    是以,端王这种冷漠自私的人,会对跟他有血缘关系的外甥另眼相看也就不奇怪了,再冷漠的人也需要一点儿温情。

    朱云娘敏感地觉察到端王妃对自己的不喜,以及对自家儿子的不喜,出于女人的直觉,她感觉这事儿极有可能和端王妃无子有关,轻轻拽了拽二郎的衣角。

    朱云娘能看出来,周二郎自然亦能看出,递过去一个安抚的眼神,叫她不要担心。

    这时就听端王淡淡道:“王妃身体不适不要勉强自己,这里没有外人,叫绿芙出来招待客人就好。”

    “来人,扶王妃回屋休息,都小心伺候着,病养好了再出来。”

    第168章

    “臣妾没什么大碍,倒让王爷为臣妾操心了。”

    被迫“有病”的端王妃脸色几变,最终还是维持住了自己身为王府女主人的体面,对着端王硬是挤出一丝笑意来。

    语毕,她又转过头朝着朱云娘道:“本宫今日身体不适,就不能招待周夫人了。”

    “王妃您太客气了,是云娘多有打扰。”

    云娘微微俯身一礼。

    端王妃的目光从她头上的金丝如意点翠钗上掠过,传闻果然不假,朱云娘这吃穿用度的确如传闻中那般,看起来确实是个受丈夫宠爱的,就不知道人老珠黄以后在男人面前还有没有这份体面。

    端王妃在小丫鬟的搀扶下,一路轻咳着走了。

    端王妃走后,端王侧妃绿芙出来招待云娘母子,端王则带周二郎直接去了位于王府湖心岛的书房,因为需要驾着小船才能上岛,因而湖心岛的私密性极强,除端王允许的极少数人外,少有人能够有资格踏入湖心岛,就算是端王妃没有端王的允许亦不能破例。

    周二郎跟在端王身后,不清楚端王此番动作的真实含义,只得先静观其变。

    进入书房后,两人入座,端王的贴身侍从送上茶水后,无声退下。

    端王开门见山,直接将朱云娘的调查资料甩给周二郎,让他自己看。

    看到一半,周二郎猛地站了起来,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怎么可能,云娘只是一介农妇,如何能与前朝皇族扯上关系!

    端王压了压手腕,示意他稍安勿躁,继续往下看。

    看到最后,周二郎面色大变,半晌无言。

    端王一锐利的眸子从端着的茶杯后缓缓抬起,淡声道:“看在钰哥儿与云娘的面儿上,太子谋反那日的事儿,本王可以既往不咎,以后你当好自为之。”

    闻言周二郎默了一会儿,随后站起身来,一拱手,“王爷接下来需要在下做什么。”

    端王:“太子一死,朝中局势微妙,几个皇子都在忙着找靠山,其他几个皇子倒不足为虑,唯有这五皇子同二皇子需慎重对待。”

    “五皇子就不必说了,有徐庚一派的鼎力支持,加上其舅父的势力,不容小觑;这二皇子不也是省油的灯,悄没声地不知道什么时候同贺家搭上了线儿,如今二皇子的母家正同贺家小辈儿议亲呢。”

    周二郎:“下官知道该怎么做了。”

    端王:“五皇子你可以先放一放,注意别让二皇子起势。”

    周二郎点头。

    端王又道:“钰哥儿是我唯一的外甥,甚是惹人喜爱,就让他留在王府多呆几日吧。”

    周二郎一笑,“不省心得很,只要您这当舅舅的不烦他,下官巴不得多清净几天。”

    端王抬眼瞥了周二郎一眼,“小孩子能有多不省心,本王看周侍郎你是太过宠溺罢了。”

    周二郎以拳抵唇,低眸浅笑,大方承认,“或许吧,毕竟是独子,很难不视若珍宝,谁若敢伤他一根头发,下官恨不得找人拼命。”

    周二郎的意思不能再明显,我承认儿子是我的软肋,这你们都清楚得很,没什么好隐瞒,但,我的软肋也是我最强的盔甲,别吃饱了撑得来逼我。

    端王自是能听得明白,笑了笑没接话。

    周锦钰得知自己要被留在端王府住几日满眼愕然。

    他一个小孩儿留在王府做什么?

    当着众人的面儿,周二郎蹲下身子,在儿子耳朵旁轻声耳语几句后,周锦钰不大情愿地点了点头,道:“那你过两日就来接我。”

    周二郎捏了捏他小鼻子,笑道:“王府里好吃、好喝、好玩儿的一大堆,说不定我们钰哥儿乐不思蜀了呢。”

    周锦钰:“有爹娘在的地方才是我的家。”

    周二郎用力握了下儿子的手,“好孩子,爹过两日就来接你。”

    端王看着父子俩互动,对永和帝的恨意到达了顶峰。

    周二郎对着端王以及负责照顾周锦钰的绿芙叮嘱了周锦钰平日里的作息和饮食习惯等,带着云娘出了王府。

    不明所以的朱云娘原本是以为端王没孩子,瞧见钰哥儿可爱想要留下几天,但丈夫出了王府后阴沉似水的脸色让她感觉到事情好像并非她想象中这般简单,不由担心问道:“二郎,端王爷他……”

    周二郎似是对朱云娘说又似自言自语道:“想我周凤青,一路历尽千辛方才走到今日这一步,却还仍旧是别人手中的棋子,万事不由己;徐庚辛辛苦苦在朝中经营二十余载,也仍需扶持个傀儡上去以正名分。”

    “——而端王,一出生就站到了我与徐庚等人望尘莫及的终点。”

    “我不恨这天道不公,因为我要让我的儿子也成为这种不公的受益者,我要他的起点亦成为别人永远不可能到达的终点。”

    朱云娘听得似懂非懂,又感觉有些心惊肉跳,丈夫这话到底什么意思,什么叫起点是别人永远不可能到达的终点?

    周二郎并不要求云娘能懂他,只是有些疲惫道:“我们钰哥儿人见人爱,端王自己无子,看见他稀罕得很,想要多留几日再正常不过,你莫要多想,我心情不好不是因为钰哥儿的事,是另有原因。”

    知道周锦钰无事,云娘这才放下心来。

    而周二郎的野心前所未有的强烈。

    端王府,王妃寝宫,下人跑过来禀告,说是那个叫周锦钰的小孩儿被端王爷留在了王府,还说是要住上几日,和端王一同住湖心岛那边。

    闻言端王妃气得手直发抖,一盏才沏好的热茶劈头盖脸朝着报信的下人砸过去,声嘶力竭地嚷道:“滚!”

    旁边八岁的侄子看到姑母扭曲愤恨的表情,不由吓得后退了两步儿,端王妃看到侄子竟然躲自己更是火儿大,不由手指用力戳着侄子的额头咬牙切齿,“人家半天的功夫都没用讨了你姑父的欢心,你呢?”

    “你是没用废物么,像你这样的蠢孩子,姑母就算拼尽力气推你一把,你也够不上墙!”

    ……

    端王妃不敢惹端王,窝着火气,又恨娘家侄子不争气,对着小孩儿劈头盖脸一通数落泄愤,小男孩儿不敢惹身为王妃的姑母,却是嫉恨上了姑母口中的那个孩子。

    因为端王一句话就被留下来的周锦钰此时还完全不懂他不需要做错什么,只因为他的存在影响到了某些人,就可以成为别人恨他的理由。

    知道周锦钰有饭后午休的习惯,端王带着周锦钰进了自己的寝殿。

    周锦钰完全不相信他爹临走时对他说的那些托词,说什么端王膝下无子,见着他十分喜爱,所以想让他留下住几天,让他就当可怜可怜端王这个没有孩子的人。

    这里面定是另有原因。

    只不过原因是什么周锦钰实在猜不到,只好顺其自然。

    反正就呆个几天,爹很快就过来接自己回去了。

    周锦钰倒是不认床,只不过在别人家里睡觉,尤其还是他看不顺眼的端王家里睡,别扭得很,他又不想理睬端王,干脆上床后就翻了个身,脸朝着墙的一面儿,给了端王一个后背。

    端王伸手把他扒拉过来,“先别睡呢,你到说说本王什么时候得罪过你,这般让你不喜?”

    周锦钰眨着大眼睛装傻,“没有不喜,王爷,锦钰困得睁不开眼睛了,好想睡觉,可以吗?”

    小孩儿皱着小鼻子,可怜巴巴的请求想睡觉,虽然知道他是在撒谎,但你也很难拒绝他,端王点点头,“睡吧。”

    周锦钰又把身体翻过去,背对着端王开始装睡,一开始是装睡,后来也是装睡,都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他才算是在无聊透后被生物钟强迫着睡着了。

    睡着的孩子都是天使,端王虽不懂什么天使,但却觉着听着小外甥均匀平稳的呼吸声,他也有点儿犯困,慢慢地阖上了双目……

    绿芙带小丫鬟进屋里来查看炭火燃烧情况,看到床榻上睡着的一大一小,微微有些惊讶,王爷可是鲜少有午休的情况,看眼下的样子似乎睡得还很安稳呢。

    小丫鬟轻手轻脚加上炭火,主仆二人慢慢退了出来。

    绿芙出去后,端王缓缓睁开眼皮,看了一眼身边儿睡得正酣得小孩儿,嘴角儿勾了勾,晌午睡上一觉果然不一样,那怕睡得时间并不长,也觉精神抖擞。

    醒了就再睡不着了,端王取过床头上的一本书随意翻看,顺便等着周锦钰睡醒。

    周锦钰刚醒来的时候有点儿犯迷糊,端王的身形又跟二郎差不太多,他还以为是在自己家床上呢,揉着眼皮迷迷瞪瞪叫了一声,“爹。”

    小孩儿软软的小腔调又黏人又充满信任和依赖,还带着点儿撒娇邀宠的劲儿,把人心能快叫化了。

    端王把书本从自己脸上缓缓移开,看着眼前端王放大的面孔,周锦钰这才发现自己好像叫错人了,一骨碌爬起来道:“对不起王爷,锦钰睡迷糊了还以为现在是在自己家呢。”

    端王伸出手摸了摸周锦钰的小脑瓜,道,“无妨。”

    自然是无妨,周锦钰早晚是要叫他“爹”的,民间把孩子过继给舅舅的例子比比皆是。

    他原本就是打算把周锦钰过继给自己当继承人,这样既能绑死周二郎为自己效力又能堵住众人之口,两全齐美。

    现在他却又觉得如果自己才是周锦钰的亲爹就好了,或者说周锦钰对自己能像对待他的亲生父亲那般就好了。

    又或者……

    “王爷?”周锦钰出声打断了端王的思绪。

    第169章

    周锦钰想要问端王要一些书本来打发时间,于是开口道:“王爷,可以向您借一些书来看吗?”

    端王还以为周锦钰是从小受周二郎的影响,勤奋好学,时时不忘读书上进,毕竟他当初调查周二郎时,得到最多的信息就是周二郎读书不要命,睡得比所有人都晚,起得比所有人都早,毫不夸张地说周二郎就连吃饭上茅厕都给自己规定了严格的时间限制,绝不浪费任何时间。

    这般拼命加上天赋好,成为有史以来连中六元的第一人,也就不足为奇了,毕竟天资如他者本就是极少数,而像他这般拼命者几乎没有。

    不过钰哥儿如今是不需要再像周二郎那般拼命了,端王微微一笑,道:“本王的藏书很多,钰哥儿想看那方面的?

    周锦钰想了想,眨着眼道:“有没有话本子可以看?”

    “话本子?”

    端王忍不住挑眉,周二郎平时就给周锦钰看这种书?

    周锦钰见端王不解,解释道:“嗯,就比如说像是《张天师平妖记》、《李将军错认舅》、《王知县巧洗冤》这类的书籍。”

    端王:“……”

    周锦钰:不说话是什么意思,有,还是没有?

    端王:“来人。”

    “王爷有何吩咐?”

    听到传话,端王的贴身小厮从外间快步进来。

    “你,去找一些小孩子能看的话本子买回来,速去速回。”

    端王吩咐道。

    他这话叫小厮为了难,这什么叫小孩子能看,什么叫小孩子不能看,王爷到底是何标准?

    周锦钰平日里什么书都看,二郎对儿子的饮食管得严,对孩子看什么书却是放得很开,什么类型的书都给买周锦钰,甚至一些周二郎感觉故事很精彩,只是个别章节不适合孩子看的也会给买回来,把孩子不能看的部分要么撕掉,要么口口。

    在周二郎看来,儿子如今的身份地位注定他很难看到真正的世间百态,这些书籍不失为一个让孩子了解外面世界的窗口,再者儿子这个年纪培养对读书的热爱比读什么书更重要。

    周锦钰习惯了,一时间就默认自己家有的,端王府也应该有,这会儿见端王叫人去买,小厮又一脸为难,仰起头对着端王道:“王爷,锦钰就是随口一说,其实也不一定非得是话本子之类的,您随便帮我找几本书看吧。”

    端王出身高贵,天生带着高人一等的优越感,骨子里的等级观念更是极深,对周锦钰喜欢看那些市井之流并不喜欢,见周锦钰没有非得要,也就不再派人去买,对着周锦钰笑道:“这样吧,钰哥儿随本王一块儿去书房,看看喜欢那些书你自己挑选。”

    周锦钰点点头。

    王府的书房有两处,湖心岛那处基本不对外开放,另一处设在王府花园一角,端王带着周锦钰来的是花园里的书房。

    这处书房临水池而建,推开窗,俯首可见池底锦鲤游弋,抬起头则整个王府花园美景尽收眼底,由于窗户几乎占据了大半个墙壁,因此一进入到书房,只觉四处通透明亮,让人身心也跟着亮堂起来。

    同时透窗而入的光线被格纹窗分割成大小不一的明暗条块儿投射在书房的地板以及墙面上,极具美感。

    屋子中央,靠窗的位置下是一张造型古朴优美的紫檀卷云边儿书案,书案上摆有书卷、笔架、瓷瓶、焚香小炉等物件儿,书案的左手边儿并排一对书架,书架上摆满了书籍;右手边儿设有供休息的罗汉榻,另墙壁上悬挂着几幅字画,其中一副是仿王羲之的快雪时晴贴。

    自己爹也有一副仿快雪时晴,极为珍爱,每次展开欣赏都小心翼翼,周锦钰忍不住走近了细看,只觉这副仿贴气韵流利,灵动之感扑面而来,造诣好像还在爹收藏的那副帖子之上,目光不由往落款儿上瞧去——

    周锦钰目瞪口呆!

    那落款儿处赫然是王——羲——之。

    竟,竟然是真迹!

    就,就这么挂着?

    难道不应当好好珍藏起来,想看的时候再拿出来吗?

    端王见周锦钰对着字帖发呆,走了过去,问他,“你懂书法?”

    周锦钰忙摇摇头,道:“不是很懂,只是爹经常带着锦钰鉴赏字画,所以大概也能知道一点点好好坏。”

    “王爷,您这副真的是真迹么?”

    周锦钰忍不住开口问,大眼睛扑闪着激动和兴奋。

    端王一笑,“钰哥儿不妨猜一猜?”

    周锦钰想了想道:“但凡爱书法之人,若有了这真迹,莫不视若珍宝,怎舍得随意悬挂在墙壁上,可若不是羲之的真迹,以王爷的身份好像也不至于挂一副赝品冒充。”

    端王笑笑没说话,自顾自坐到了书案后边儿,对着周锦钰道,“过来,本王教你研墨之道。”

    周锦钰有些好奇,不管是娘请来的书法老师还是爹,更多都是教他用笔之道,研墨倒是没有特别强调过,只是简单提了句研磨要有耐心,动作轻而慢,不可斜磨或直推,用水宁少勿多。

    难道说还有其他的说道?

    小孩儿满眼的求知欲让端王极为受用,他的书法自然是极好的,周二郎不可能如他一般从小就有名师指导,用最好的笔,可以细细体会不同材质笔毫之间的细微差异;用最好的墨条,墨色细腻丝滑,浓淡相宜,写起字来事半功倍;当然还有纸张的选择对书写出来的字亦是影响巨大。

    就比如王羲之的兰亭序,只有用鼠须笔和蚕茧纸才能更好的写出那种漂亮游丝。

    不要说这些高端奢靡的文房四宝了,周二郎连最劣质的草稿纸都是节省着用,平日里练习都是蘸水写,他能把书法练好,一是悟性极高,二是他肯拼命练,珍惜每一次在纸张上落笔的机会。

    这也是为什么他一路考过来,无论是中秀才,中举,还是中进士,中状元,所有答卷无一错别字,无一滴墨脏污的原因。

    “人磨墨,墨磨人,这研磨之道在乎于静心;心不静,力不均,力不均这磨出的墨汁便少了光泽;这与弹琴前的净手焚香调弦一个道理,都是为了更好的进入到状态。”

    “当然,除了要进入状态,研出墨汁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到最后的书写效果。”

    “……你瞧,磨到像现在这般油润浓稠,墨香四溢,起墨挂丝就算是差不多可以了,你过来试试。”

    端王将研磨好的墨汁倒入一方容器中,把砚台和墨条交给周锦钰。

    周锦钰抬头看了端王一眼,伸手接过了墨条。

    “书法之静,在于墨,在于定,在于心,在于久久为功,心浮气躁要不得,你在研磨的过程中需要细细体会。”

    端王道。

    周锦钰虽然对端王有意见,但看得出对方此时是诚心教授,还是小声地道了句谢。

    周二郎屡次对他讲过,不管是书法也好,还是古琴围棋这些东西也好,学习到一定程度,再想深入,讲求的就是机缘,遇到好老师的机缘,自己开悟的机缘。

    就比如怀素和尚,本身的天赋极高,但三十岁之前不得名师,全凭直觉,正是有了后面颜真卿以及邬肜的悉心指导,才有了真正的突破,成为书法大家。

    不管如何,他应该感恩人家的指点。

    他人小力气小,磨了没多一会儿就觉得手腕子发酸,不要说静心,连专心都很难做到。

    端王看他小脑门儿上出了汗,这才意识到周锦钰还是个小孩子,而研墨是个体力活儿,不然为什么很多人都要专人或者书童来研墨。

    虽然出了汗,但周锦钰仍然在认真坚持,按照端王说的,攥着墨条儿一圈儿一圈儿的匀速研磨。

    端王看周锦钰到最后手指微微发抖都没有放弃,足以看出周二郎对儿子绝非只是溺爱,溺爱培养不出这样优秀的孩子。

    到最后,周锦钰研出的墨汁浓稠度有了,也可以挂住一点儿丝了,就是亮度有些太一般,和端王磨出的墨汁一比,让他忍不住有些失望。

    端王安慰他,“本王研磨过多少次,你才几次,到达这个程度已经很不一般,再者,你到底年幼,气力不及大人,这是先天条件限制,不能怪你。”

    听端王这样说,周锦钰心里好受了一些,忽然又想到了刚才的问题,再次问道:“王爷,那副字真的是王羲之写的吗?”

    端王笑了,“怎么可能是真迹,本王某日心血来潮时的涂鸦之作,写完后感觉还不错,就挂那儿了。”

    “竟然是你写的!”周锦钰忍不住惊呼一声。

    端王:“怎么?是本王写得很惊讶吗?”

    周锦钰点点头,“锦钰没想到王爷的书法造诣如此之高,锦钰见到过的字中,能与王爷书法相媲美者,也就只有京郊二郎庙的老道士,不过王爷擅长行楷,老道士好像擅长狂草。”

    “狂草?”

    端王瞳孔微缩,追问道:“钰哥儿为何觉得他的书法能同本王媲美。”

    周锦钰听他如此一问,意识到自己刚才说话不妥,毕竟老道士亦不是出名的大家,自己这番比较不太好,忙道:“也不是相媲美,只是在锦钰钰喜欢您的字,亦喜欢道长的字。”

    在周二郎让周锦钰学的所有东西中,他最是喜爱书法,爱屋及乌,不自觉对端王的看法就改观了许多。

    跟那儿自我反省,觉得不管怎么说,人家的药到底还是治了自己的病,让自己发作时没有那么痛苦,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爹受了人家的人情,就得为人家办事儿。

    说到底,爹受制于人不怨别人,只怨自己这破病,他若没有生这样的病,也就用不到端王的药了。

    周锦钰与二郎或者端王最大的不同,就是凡事儿他总能从自己的身上找出原因来,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本身没有错,可一旦过度,就容易自卑脆弱。

    端王自然能感受到周锦钰态度的前后变化,他倒是没想到里面还有这么多隐情,只道周锦钰是懂得感恩的孩子,你对他好,他感受得到。

    不过他现在更关心另外一件事,追问道:“钰哥儿说说那老道士的狂草好在哪里?”

    周锦钰回忆起自己初见那副字的惊艳,不由道:“我爹说狂草之美,集书法之大成,融合天地万物,乃是最高级的精神境界之美,历来书法家众多,而擅长狂草者寥寥无几,盖因狂草之峰最难攀登……”

    是啊,历来擅长狂草者寥寥无几,而他那位神秘的舅舅萧祐安的草书千金难求,即便朝廷严禁收藏,私底下仍有大臣冒着砍头的危险私藏。

    道长?

    这位萧祐安舅舅曾经因为炼丹差点儿一把火把皇宫给烧了,先皇不想让人知道天赋异禀,才华横溢的太子爷醉心炼丹,神神叨叨求什么莫须有的长生之道,把太子修道之事捂得紧,知道此事的人极少,敢泄露风声的都被砍头了。

    自己亦是听母后说起过。

    对这位舅舅,母后简直推崇至极,就算自己打小聪慧过人被冠以神童之名,在母后那里似乎也不及这位萧祐安舅舅的一根手指头,也因此母后恨极了父皇,同时亦恨自己这个流着父皇血脉的孽种。

    他赵修远当真是不得母后认可,又被父皇猜忌,可他何错之有?

    母后若是有骨气,一把剑抹了脖子,还哪来的孽种?

    父皇若非贪图美色,又何来自己。

    当真是自私之人永远看不到自己的错,错得都在别人身上,那怕是亲子。

    第170章

    端王突然想起一事来,之前监视太子的手下曾经说过,太子在谋逆之前乔装去过京郊的二郎神庙。

    端王绝对不相信这会是什么巧合。

    永和帝与太子之间无论是父杀子,还是子弑父,萧祐安都是赢家,当年萧氏皇族男女老少几乎被斩尽杀绝,其中就包括萧祐安的妻子以及年仅三岁的嫡子,萧祐安怎会不恨。

    那么,这位舅舅在永和帝眼皮子底下蛰伏多年到底想做什么,他的依仗又是什么?

    ——或者说朝廷中可能有萧祐安的人?

    “王爷,您在听吗?”

    周锦钰见端王发呆,忍不住开口。

    端王闻言回过神,目光落在眼前的小孩儿身上,心里生出无限感慨:谁又能料想到他是否能坐上那把龙椅跟眼前的孩子有着莫大的关系呢。

    有了钰哥儿这层关系,就算是萧祐安亦可以为自己所用。

    想到这儿,端王唇角微弯,伸手摸了摸周锦钰的头,夸赞道,“说得极好,难得你小小年纪对书法的领悟程度如此之高,改日有机会本王定当去会一会钰哥儿口中那位擅长草书的道长。”

    “锦钰纸上谈兵乱说一通的。”

    周锦钰有些不好意思。

    端王见他谦虚,笑了笑,站起身亲自倒了一杯温开水递过去,“过来喝些水。”

    “多谢王爷。”

    周锦钰礼貌谢过,接过水杯,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实在是这盛水的杯子太过贵重,镶金兽首单耳玛瑙杯,摔了怕是他爹一年的俸禄都赔不起,拒绝又不好意思,在人家家里当真是处处都不自在,周锦钰现在就想回自己家了。

    “服用了本王给你的药,你那喘症可有好些?”

    端王状似随口一问。

    “王爷的药很好,锦钰已经好多了。”周锦钰客气回道。

    其实端王的药对他来说只是发作时让他没那么痛苦,却是完全不能治病的,受到这样或者是那样的刺激时,该发作的时候还是会发作。

    端王点了点头,“那就好,本王观你用餐时吃得不多,可是王府的饭菜不合你胃口?”

    周锦钰:“王府的饭食很好,只是锦钰身体的原因,不能多吃。”

    端王微微蹙眉,“是从小就胃口不好吗?”

    周锦钰抿了抿唇,神情间有几分无可奈何,轻声道:“是的王爷,打小的毛病,养了这么多年也没见养好,反倒养得更娇气了,太凉了不能吃,太热了不能吃,酸辣刺激的不能吃,喜欢的饭菜也不能多吃,吃少了总觉得饿,吃多了又难受,身上长一些肉不容易,一不小心就全掉下去,养一个锦钰这样的孩子大概要操别人家十个孩子的心。”

    沉默了下,端王道:“即便是治病的良药,亦避免不了有其不利的一方面,你吃那药虽能治喘症,却是对肠胃不大好,若非必要,不要滥用。”

    是药三分毒的道理周锦钰哪能不懂,不过人家好意提醒,周锦钰客气道:“锦钰知道了,多谢王爷关心。”

    端王不大自然地笑了笑,“好了,今儿下午你就在书房里挑些喜欢的书来看,待会儿我叫绿芙过来照顾你,有什么要求你同她提就是了,在书房里呆得闷了,就叫她带你在王府里四处走走,本王还有事,就不陪着你了。”

    周锦钰:“王爷您快去忙,锦钰自己能照顾好自己。”

    端王:“你是本王的贵客,府里谁敢怠慢于你,你可以告诉本王,本王绝不轻饶了他。”

    周锦钰抿着嘴儿笑了笑,点头:“锦钰明白。”

    端王出来书房,脸色不大好看。

    他给的那药周锦钰已经吃了三年多了,显然体内毒性已经开始累积,这肠胃虚弱就是表现之一,继续吃下去的话后面还会陆续侵害到身体的其他部分,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可现在的情况是吃下去不行,不吃貌似也不大行,单看周二郎派人来取药的频率就知道周锦钰这喘症比自己当年可是要严重得多,思来想去也就只能寄托于那位神秘的舅舅能治好钰哥儿的病了。

    但显然听周锦钰话里的意思,他这位神秘的舅舅已经见过自己的唯一的亲外孙周锦钰了……

    所以,钰哥儿的病到底是有得治,还是没得治?

    另外那位舅舅若是知道他这个亲外甥害了他的亲外孙又当如何?

    端王后悔不已,他第一次对一个孩子下手,然而这个孩子竟然就是他唯一的外甥……

    端王脑仁儿疼。

    书房里,没了端王杵在跟前,周锦钰感觉自在了许多,盘起小腿儿坐在罗汉榻上,随手在端王拿给他的一堆书里拽过一本儿。

    是一本儿山川游记。

    周锦钰翻开,竟然还是带有彩色配图的,且那些配图栩栩如生,异常生动,看得出画画人的功底想当不错。

    周锦钰读得津津有味儿,翻到某一页时,书的夹页中突然掉出一张泛黄的纸片来,周锦钰捡起来一看,上面密密麻麻写了一整页:祐安很生气!

    祐安气死了!

    气死祐安了!

    祐安死了又气活了!

    祐安活活被气死!

    ……

    最后一句:学,学,学,学你娘的大臭屁,本太子就是喜欢不学无术,气不死你们这帮老东西!

    周锦钰忍不住扑哧乐了,这得对学习有多大的怨念呀,恨到这种程度,不过祐安又是谁?他为什么自称太子?

    本朝的太子不是已经被永和帝杀掉的赵正堂吗?

    难道说这个祐安是前朝的太子?

    可端王的书房里为什么会有前朝太子的书呢。

    周锦钰脑袋里升起一连串儿的问号,带着一堆问号周锦钰开始翻这本书,想要再探索出一点儿蛛丝马迹,却是再没找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找不到就算了,周锦钰没有那么大的好奇心,只是觉得这个叫祐安的小太子是个有趣的人,又想到前朝的皇族被本朝的皇帝尽数诛杀,想必这位叫祐安的太子也在劫难逃,只觉无比唏嘘。

    就算是一出生贵为太子的人,终究也是要败给命运的。

    周锦钰越发觉得人生太多无常,既然穿越而来,不如就顺着心意做一条小咸鱼,不搅风,不搅雨,安安稳稳过好这一生,挺好。

    周锦钰在书房里一直呆到快傍晚,绿芙得了端王的吩咐过来照看周锦钰,见小孩儿安安静静看了一个多时辰的书了还没有要站起来的意思,省心倒是省心了,可时间这么长得出去走走才好啊。

    绿芙笑着过来提醒,“钰哥儿,你看书的时间不短了,不如我带你出去走走,活动活动筋骨,你瞅,今儿外面的落日多美呀。”

    周锦钰看了一眼窗外一轮将要沉入地平线的落日以及染红了半边天的橙红色霞光,抿嘴儿一笑,“那就有劳江侧妃了。”

    端王府景色最美的地方要数后花园的人工湖,天边的落日从湖心岛上一点点落下去的过程更是王府一景。

    绿芙带着周锦钰从湖边儿走,恰巧碰上了端王妃的小侄子在湖边儿玩儿,身后跟着个小丫鬟。

    绿芙虽是侧妃,却也只是个名,乃是端王给的恩典,在府里没什么实权,不敢得罪端王妃,笑着上前同端王妃的小侄子打招呼,那小孩儿却是直勾勾瞅着绿芙身后的周锦钰。

    周锦钰冲他笑了笑,没说话。

    那孩子对绿芙道:“江侧妃,我可以和他一起玩儿吗?”

    绿芙不敢得罪端王妃,也无法做得了周锦钰的主,这可是王爷看重的小孩儿,千叮万嘱要她照顾好孩子。

    其实端王就是不说,绿芙也清楚周锦钰在端王心里的地位不一般,不然叫个丫鬟或者小厮陪着就行,那用得着自己这个侧妃亲自出面照顾。

    绿芙低头咨询周锦钰的意见,“累不累钰哥儿,你是想再玩儿一会儿还是——”

    绿芙这话是在给周锦钰递梯子,周锦钰若不想同端王妃的侄子玩儿,说一声自己累了就是。

    周锦钰正想说自己累了,那小孩儿却是自来熟地跑过来抓起他的手,道:“我们去那边玩吧。”

    周锦钰不好意思拒绝,回头儿朝绿芙道:“江侧妃,我同他玩儿一小会儿就回。”

    绿芙点头,在后边儿跟着俩孩子。

    那孩子拽着周锦钰跑,“我们快点儿,我带你去那边看大锦鲤,好多条。”

    周锦钰不能跑,夏天还好一些,尤其是冬天一跑就容易吸进凉气去,引发喘症,周二郎警告过他很多次,不要因为不好意思就没了自己的界限,自己不想做或是不能做的,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拒绝。

    周锦钰道:“对,对不起,我身体,身体不好,不能跑。”

    周锦钰喘着粗气拒绝。

    那孩子却不松手,仍旧拽着他跑,对方比他年纪大,足足高了他一头,身体也强壮,周锦钰想要挣开对方的手,根本就挣不开,甚至还被对方带得一个趔趄。

    周锦钰感觉到自己又开始不对劲儿,他不能继续跑,必须得停下来,停下来,周锦钰使出吃奶的劲儿想要甩开对方抓住他的手,可他越是想挣开,那小孩儿越是不放。

    端王妃的小侄子压根儿就没想过和周锦钰玩儿,他瞅见周锦钰过来,第一个念头就是要揍对方一顿出气,但周锦钰后边儿跟着绿芙,他就想把周锦钰骗到没人的地方揍一顿,揍完就死不承认,说两个人闹着玩儿的。

    小孩子之间闹着玩儿打起来了不是很正常吗?

    至于到时候周锦钰告状,对方会告状,他就不会吗,反正又没人看见给他做证,就算有人看见,有姑母在呢,谁敢给他做证。

    绿芙是小脚,那里跟得上两个跑着的半大孩子,眼瞅着俩人离着湖边儿太近,急地在后面喊,“你们俩个跑慢点儿,离那湖边儿远一些。”

    只是她话音还未曾落地,只听到前面扑通一声,湖面上水花四溅!

    前面跑着的两个孩子全都消失不见!

    绿芙吓得面无人色,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张着嘴巴竟然发不出声音来,像是被人死死掐住了她的脖子。

    端王妃侄子身后跟着的小丫鬟比她还害怕,端王妃的狠厉,她作为贴身丫鬟最为清楚不过,此时除了恐惧就是恐惧,只惊恐得瞪大了眼睛,连喊救命都不知道。

    半晌后一道变了腔调的嘶吼声响彻王府后花园——“救命,快来人啊!”

    周锦钰本来是会游泳的,但刚才被人带着跑了一路出了一头汗,又骤然落入冰冷的湖水中,喘症突然发作,整个人根本就喘不过气来,更不要说游泳了……

    端王妃的侄子眼瞅着周锦钰的身子一点点儿往水下沉,对方甚至连一丝挣扎也没有,湖水淹过他的胸口、脖颈、头顶、直至一缕黑色的头发隐没在湖水之下。

    他吓得面无人色,他不是故意的,是对方死命挣扎,两个人才一起滑到湖里的,自己得亏会游泳,若是不会,岂不是被他给害死了!

    第171章

    端王闻讯急匆匆赶来。

    这会儿现场已经没什么事儿了,端王妃的侄子除了有些惊吓过度,并无大碍。

    情况不妙的是周锦钰。

    由于溺水严重,在水底下把人捞上来时,周锦钰就已经昏迷不醒没有任何意识了。

    小孩儿浑身湿透,孤零零地躺在湖边冰冷地空地上,竟是无一人敢动他,都在等着王府的医官或者是端王前来处理。

    端王的大脑有一瞬间的空白,随之而来的就是无边的恐惧和压抑不住的怒火。

    他大步冲上前,迅速将周锦钰从地上一把捞起,而后迅速单膝跪地,使孩子头朝下趴在自己另一条屈起的膝盖上。

    他一只手扶住周锦钰的头部,使孩子的嘴巴保持向下,他另一只手则用力去按压着周锦钰的背部,同时配合着快速振动屈起的膝盖,拼了命想要把周锦钰呛进去的水给排出来。端王的脸色难看到极点。现场众人俱都低着头不敢发出呼吸。万幸,片刻后随着一声孩子的呛咳,一口水从周锦钰的嘴巴里吐了出来,随后又接连吐了有两三口,周锦钰慢慢有了微弱的呼吸和心跳,脸色由青紫转到苍白,只是仍旧双眸紧闭,没有一丝要清醒的迹象。

    “医官!医官呢,本王养得都是一群死人吗!”

    端王厉声呵斥。

    ……

    王府的医官们白天黑夜彻守在周锦钰的床前忙碌,不敢离眼,不敢有任何差池,端王下了死令,孩子倘若有个三长两短,一屋子人全得给陪葬!

    后半夜的时间,发着高烧的周锦钰从昏昏沉沉中醒来,勉力地睁了睁眼皮,又无力地阖上,声音嘶哑地叫了声“爹,好疼。”

    他头疼,胸口疼,身体也疼,哪哪儿都疼得难受。

    一夜焦灼不敢合眼的端王,见孩子有了动静,激动到不行,忙上前查看询问,“钰哥儿,你醒了,身体难受是么?。”

    周锦钰用力张了张嘴,又皱着小眉头闭上。

    旁边医官忙道,“王爷,孩子呛了水,喉咙里现在都还充血肿胀着呢,不宜说太多话。”

    端王不再多言,只守在床头,轻轻握了握孩子的小手。

    落水后周锦钰连着发了两天两夜的高烧,第三天早上开始转入低烧,醒着的时候也开始多了起来,看着一切都在向好,但是更棘手的事情发生了。

    ——周锦钰失忆了!

    由于落水窒息的时间过长,他的脑部受损,现在只清楚地记得他叫锦钰,他爹叫二郎,其他记忆都是一片模糊和混乱。

    青年的灵魂装在小孩子的身体里,努力演了四年多的小孩儿,又刻意回避他不是周二郎亲生儿子的事实,那些刻意回避和封印的前世记忆这下子不用他回避,真得遗忘得彻底。

    另外,他现在正处于大脑受损的急性期,即便是记得他爹叫周二郎,却又完全记不得具体模样儿,只模模糊糊记得他爹很好看。

    而端王自然也是好看的,周锦钰醒来的时候看见端王衣不解带地照顾他,直接就把端王当成了周二郎。

    “爹,你照顾钰哥儿辛苦了,你累不累?”

    端王:“……”

    “本……”

    端王抿了抿唇,把脱口而出的“本王”咽下去,温声道:“我不累,钰哥儿现在好受些了吗?”

    周锦钰点点头,道:“好受些了,就是浑身没力气,脑袋里面还有些胀疼,好多事情都想不起来了,一想钰哥儿就疼得厉害。”

    “好孩子,疼就不要去想,等病好了咱们再想。”

    端王伸手摸了摸他小脑瓜。

    周锦钰不无担心道:“爹,我以后会不会变笨呀?”

    “当然不会,钰哥儿最聪慧不过。”

    “那是以前。”

    周锦钰小声道,显然他很担心。

    “以后也一样的。”

    端王保证。

    周锦钰摇摇头,“爹哄我的,我听见医官说我脑袋受损了。”

    端王沉默了一下,道:“受损是暂时的,将来一定会好的,钰哥儿以后会是大干朝最尊贵的人。”

    “最尊贵的人?”

    周锦钰有些不解地重复。

    端王笑了笑,“嗯,最受人尊敬爱戴的人。”

    周锦钰嘴巴一撇,“那不就是圣人么,我可不做圣人,我就做一个执绔子弟好了。”

    “执绔子弟?”

    端王挑眉。

    周锦钰咧嘴儿一笑,“爹负责赚钱,钰哥儿负责帮爹花;爹是王爷,钰哥儿就是王爷家的小王爷,这岂不是神仙一般的生活?”

    端王扑哧笑出声来,点了点周锦钰的小额头,“你想得挺美。”

    周锦钰呵呵笑,顺势拽住端王的手指,想借力从床上坐起来,却发现力不从心,竟是虚弱到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懊恼道:“等钰哥儿病好了,一定去学枭水,下次就不怕掉进湖里。”

    端王目光闪了闪,小心地扶着周锦钰坐起来,在他身后放了一摞被子,让小孩儿尽量舒服地倚靠在上面,问他:“钰哥儿是怎么掉到湖里去的,还记得吗?”

    周锦钰想了想,摇头,“不记得了,钰哥儿这次记住教训了,以后不会轻易去河边玩耍。”

    端王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像钰哥儿这般乖巧听话的小孩子会无缘无故落水。

    至于端王妃小侄子说得那番话,他是一个字儿都不信,他几乎可以肯定钰哥儿落水定然是受了那熊孩子的牵连。

    周锦钰把端王当成周二郎,一口一个“爹”的叫着,端王却并未做出任何纠正,默认了周锦钰把他当爹。

    下面儿人见端王如此,无一人敢乱说话。

    周锦钰落水那日的当值侍卫家丁因救人不利,无一例外全都受到了端王的惩罚,惩罚有轻有重,轻则口头训斥加罚俸,重则家法严惩。

    绿芙贵为侧妃,依然因为看护不利受到了端王的重罚。

    不要说侧妃,即便是身为正妃的端王妃姑侄两个亦被端王惩罚,罚姑侄俩跪祠堂为周锦钰祈福,周锦钰一日不醒,不准其出祠堂半步。

    倘若周锦钰有个三长两短,姑侄俩一辈子就呆在祠堂里用不着出来了。

    一开始端王妃无法忍受端王为了个不相干的孩子对自己一而再,再而三,如此无情,于是开始闹,甚至气急败坏之下搬出娘家人来镇住端王。

    虽然没有明说,但那意思很清楚:你赵修远还要指着我们娘家人呢。

    她不说这种话还好,如此一说,反而更惹了端王恼怒。

    端王只是冷笑,未置可否。

    成亲这么多年,这个女人仗着娘家人对自己有助益,在王府里为所欲为,他已经忍得够久了。

    如今的形式不是他赵修远离不开王妃的娘家,是她的娘家人离不开他赵修远。

    王府这几日发生的一切,周锦钰一无所知,他苦恼的是自己的身体因为溺水变得好差,喘症三天之内接连发生了两次,两次发作的时间都不短,痛苦得很。

    周锦钰痛苦,端王也痛苦,亲手把带毒的药丸送进周锦钰口中那一刻,他的手是发抖的,但他没有办法。

    周锦钰的喘症发作起来,远比他当年要凶险得多,眼瞅着就要喘不上气,他不敢不喂。

    周锦钰不了解内情,见端王脸色难看,神情紧张,稍微缓过点儿劲儿来后反过来安慰端王,”爹,你别担心,钰哥儿没事。”

    短短几日,周锦钰给了端王从来没有过的人生体验。

    端王第一次照顾小孩子,第一次被人叫“爹”,第一次被人如此全身心的信任依赖,尽管对方实际上是认错了人,却仍旧让端王感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温情。

    今日是周锦钰落水后醒过来的第五天,小孩儿精神好了许多,说是在床上躺得太难受了,央求要起来出去走走。

    小孩儿大眼睛会说话一样扑闪扑闪地撒着娇,又一声声爹,爹的叫着,把端王的心都叫软了。

    像他这般有点儿城府,把人性看得通透之人,很难会对人敞开心扉,但周锦钰会让他自发有做舅舅的自觉,尤其当周锦钰一声声叫他“爹”的时候,他甚至都不愿意把周锦钰还给周二郎了。

    有这样一个可爱贴心的好儿子,生活都觉得明丽了几分。

    端王看了一眼外边儿的天气,阴天,不过却没有什么风,出去走走也好。

    端王命人给周锦钰穿好衣裳,外面用他自己的裘衣直接将孩子包裹住,防止受寒。

    端王正要抱起孩子出去,他的贴身侍卫从外面走进来,先是看了一眼床上的周锦钰,而后又有些欲言又止地看着端王。

    端王不悦,“何事?”

    那人硬着头皮道:“回禀王爷,户部侍郎大人来了,这会儿正在府外候着呢。”

    端王眉头微皱,沉吟一会儿,道:“你先带他去会客厅候着,去吧。”

    “好的,王爷。”

    侍卫领令出去。

    周锦钰见端王有客人,道:“爹,你先去忙正事儿,钰哥儿等你忙完了再出去。”

    端王忍不住抬手摸了摸小孩儿的头。

    ……

    这几日周二郎烦躁得很,尽管他知道端王是孩子的舅舅,亦知道孩子对端王的重要性,端王就算对孩子没什幺舅甥情分,为了那把椅子,他也会好好照顾好钰哥儿。

    可明白归明白,孩子到底是住在了人家家里,别人照顾得再好那比得上自己家人照顾放心。

    再者钰哥儿又不是普通的小孩儿,生活中各种要注意的事项和禁忌太多太琐碎,除了亲生父母,外人哪有这般多的耐心给孩子。

    是以,到了约定接回钰哥儿的时间,周二郎一夜都没怎么睡,一大早就来到了端王府。

    第172章

    今日过来接儿子回府,周二郎还特意换了身新衣裳,一身霜白色银丝镶边暗纹长袍,外面则披了件莲青缂丝鹤氅,显得极为精神亮眼。在王府花厅等了约莫快一柱香的时间,端王才姗姗来迟,却是他独自一人,儿子钰哥儿却并未跟着一块儿过来。周二郎眸光微凝,随即收敛了情绪,站起身朝着端王拱手一礼,浅笑道:“钰哥儿顽皮,没给王爷添麻烦吧。”端王一撩袍子在周二郎上首落座,不赞同道:“钰哥儿极为乖巧懂事,本王甚是喜爱,即便顽劣,亦是本王的亲外甥,何来麻烦之说?”

    周二郎听他话意,心里的不安不由更加扩大了几分,面儿上却是不显露,顺着端王的话道:“没给舅舅添麻烦就好,算上今日,钰哥儿已经在王府叨扰五六日之多,下官得趁着王爷烦他之前赶紧给弄回去。”

    端王没接腔,花厅内一时寂静无声。

    安静到可以清晰地听到端王手里茶杯盖儿轻碰茶杯的声音。

    端王捻了捻手中的白玉茶杯,抬眼看向周二郎,缓缓开口:“周侍郎可知本王为何一直无子?”

    没头没尾的,端王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周二郎没有顺着端王的话头往下接,却道:“王爷如此年轻,子嗣问题只是机缘未到而已,王爷的福气在后边儿等着呢。”

    端王轻轻摇头,露出个自嘲地笑来,叹气道:“本王怕是没有这等的福气了,拜我的好皇兄所赐,这辈子本王不要说是儿子,即便是女儿亦不可能有一个。”

    闻言,周二郎瞳孔猛地收缩,万万没想到竟然是这个原因,原来端王不是子嗣艰难,他是不可能再有!

    就听端王又道:“倒是凤青你年纪轻轻,又无本王的困扰,为何不为你们周家开枝散叶,多生几个?”

    端王委婉地向周二郎表达自己的态度。

    周二郎这种人精焉能听不出端王的话中意,那意思再明显不过,翻译过来就是:本王缺个儿子,看你们家老大就挺合适的,不如把老大送我,你们自己再去生。

    无耻至极!

    周二郎从端王一进花厅没有带着钰哥儿出来就开始忍,一忍再忍,现在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再忍下去,他真怕会把自己气炸。

    可就算肚子里真吞了串点着的鞭炮,也只能由着它在肚子里炸开,怒火发泄出来很容易,掀桌子也不难,可过后呢?

    问题能解决吗?

    不能,非但不能解决,还会让事情变得更加棘手复杂。

    人在官场,喜怒不由自身,什么时候该哭什么时候该笑全看实际需要,喜怒表达的不是情绪,是立场和态度。

    你需要传递出什么态度,便表现出什么情绪让对方明白你的界限。

    倘若此时周二郎和端王实力相当,他当然可以发火,亦可以坚决的表明态度——你趁早死了这份心,这事儿没商量!

    可现在的情况,人家可不是再同他商量,人家分明是通知你一声,和你愿不愿意没关系!

    周二郎脸色几变,最终露出一个惨淡的苦笑,低声道:“不瞒王爷,非是周凤青不识好歹,只是我与云娘成亲多年,只得钰哥儿一子,也是我们周家的独苗,孩子生来便体弱,养育过程中的各种心酸实在不足为外人道。”

    话音一转,周二郎又道:“能平平安安长大已经是这孩子莫大的福分,下官不敢奢望更多。”

    端王怔住,周凤青竟然拒绝?!

    将钰哥儿过继给他这个舅舅,对他们周家简直有莫大的好处,要知道钰哥儿将来可是要继承大统的,没看端王妃的母家变着法的往王府里送孩子吗,一个不行就再换一个,铁了心是想要让他当这个便宜爹!

    端王目光沉了沉,事情的发展出乎了他的预料,但这并不能改变他的决定。

    不是他强求,是天意让钰哥儿做他的儿子,既有他的血统,又深得他喜爱,如今阴差阳错,孩子竟然失忆了,还把自己当成了他爹,抓不住这次机会,难不成他要把周锦钰送回周家,让孩子重新和周家建立联系,别做梦了!

    端王笑了笑,意味深长道:“钰哥儿长得像你,亦有几分像本王,但更像他的外公,之前他年纪小或许看不太出,如今随着年纪增长,五官长开,长得就更像了。”

    周二郎:“天下样貌相似之人何其多,长得像也属正常。”

    端王一扯嘴角,“长得像的人自然有很多,可在长得如此之好的程度上再长得像,更有前朝皇族特有的富贵病,就不得不让人怀疑了,不是吗?”

    周二郎抬眸,“王爷,钰哥儿还小。”

    端王:“已经不小了,况且孩子长得快,本王看还是留在王府更为稳妥。”

    “另外本王久病成医,府上的医官亦对喘症研究多年,能更好的照顾钰哥儿。”

    周二郎:“王爷,孩子的身体固然重要,但孩子的情绪亦不可忽视,钰哥儿这么多年都生活在周家,生活在臣身边,您叫他突然搬到王府住,臣怕孩子——”

    “你不必担心这个。”

    端王一抬手,打断了周二郎。

    “有件事还未来得及同你说,几日前钰哥儿不甚落水,醒来后似乎以前的事有些记不大清……”

    “你说什么!”

    周二郎猛地站了起来,满眼通红地狠盯住端王。

    端王:“这只是一个意外,本王拿自己的性命向你担保,这样的事情绝不会再发生。”

    周二郎浑身发颤,努力深吸一口气,竭力控制住哆嗦的嘴唇,一字一咬道:“我要见孩子,现在,马上,立——即!”

    端王默了一下,道:“可以,但我劝你别冲动,孩子现在刚脱离危险,情绪激动容易出问题,你——”

    端王一顿,“可以远远地看着他。”

    周二郎单手用力撑住桌角,手背上青筋暴起,瞳仁里的怒火和悲愤不可扼制,咬着牙狠声道:“王爷如此霸道,就不怕周凤青鱼死网破么?”

    端王挑眉看了他一眼,淡淡道:“你现在情绪激动,不王不同你计较,冷静几天,你会想清楚自己如何做对钰哥儿才是最好。”

    “本王知道你的胆子一向很大,背叛本王,利用徐庚,玩弄帝王于股掌间,政权,军权,钱财你都要,你想干什么?”

    “集齐三件套你想造反吗?”

    端王突然厉声呵斥。

    周二郎挺直脊背,目光凛然,“王爷不要血口喷人污蔑本官,我周凤青对朝廷一颗赤诚之心,日月可鉴!”

    端王轻哼一声,不置可否。

    对朝廷一片赤诚?

    铁打的朝廷,流水的帝王,他说的是哪一个朝廷,谁的朝廷?

    论起睁眼说瞎话,表里不一,奸诈狡猾,周二郎真是个中翘楚,斯文败类,衣冠禽兽用在他身上再合适不过。

    端王成功用“造反”这种刺激的话题,把周二郎的情绪稍稍转移一部分,暗自松了一口气。

    不管从哪一个方面来讲,不到迫不得已,目前他并不想同周二郎反脸,刚才他还真有点儿担心情绪激动之下,周二郎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来让双方难以收场。

    两人一前一后,一路无言,到了端王寝殿门口,端王停下脚步,转身道:“本王不得不提醒你一句,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孩子现在的身体和情绪都受不了刺激。”

    端王把孩子占为己有的口吻让周二郎恨不得杀了他,面儿上却是淡淡道:“钰哥儿是我唯一的儿子,周凤青自然知道怎么做对他最好。”

    端王见他恢复理智,点点头,没再多说。

    养了这么多年的儿子突然被夺走,感情上一时不能接受,端王也可以理解,等以后时间长了会慢慢习惯的,运气好,俩口子若能再生一个,什么问题不都解决了。

    再说了,钰哥儿跟着自己亦不是委屈孩子,相反是给他更好的前途,为人父母则为之计深远,周二郎早晚会想通的。

    进到端王寝殿,绣着精美纹样的薄纱屏风与帏帘将内外室分隔开来,端王抬手示意周二郎停下,道:“就在此处吧。”

    周二郎一言不发。

    端王拉开帏帘,抬脚进了内室。

    片刻后,一道略带沙哑的稚嫩声音传了出来。

    “爹,你回来了,你的客人走了么?”

    端王:“嗯,钰哥儿正生着病,多休息才好,怎么又看起书来。”

    周锦钰:“躺着太无聊了。”

    “一会儿天暖和了,带你出去走走。”

    端王扶他坐起来。

    “那好吧。——不过爹,钰哥儿有好几日没有练琴了,要不要今天先练一练?”

    说完这句话,周锦钰突然愣住了,随后又懊恼地用力拍自己的脑门儿,“糟糕,以前的事全都忘记了,练不练都一样了,只是觉得练琴好像对我很重要的样子,爹,钰哥儿以前是不是特别喜欢弹琴呀。”

    端王:“嗯,钰哥儿以前学什么都很努力,没关系,咱们还小,有的是机会弥补,这次能捡回一条命已经是万幸,喜欢的我们从头再学就是了。”

    周见钰小手一捂脸,“不要啊,好惨一小孩儿,又要重学一遍,钰哥儿可不可以什么都不喜欢,只喜欢吃好不好?”

    “爹,我不管,我要吃黄金大虾,爹带我去,去……去?……”

    周锦钰到嘴边的话想不起来了,急的直挠头。

    端王忙道:“好好好,钰哥儿想吃黄金大虾还不容易,我这就安排人去做,一会儿咱们就能吃上。”

    周锦钰:“要吃四个。”

    端王:“好。”

    周锦钰:“不行。”

    端王:”???“周锦钰:“还是吃两个吧,吃两个比较好。”

    周二郎站在帏账外泪流满面。

    第173章

    哗啦,一声帘响,站在帘账后的人狼狈离去!

    二郎不敢多停留一刻。

    再多停留一刻他都无法控制住自己,他会进去杀了端王这个无耻混蛋!

    周锦钰听到外面有动静,下意识的地侧头朝外看了一眼,端王不动声色地挡住他视线,笑道:“来吧,穿衣服,穿上衣服,带你出去透透风。”

    周锦钰咧嘴儿一笑,“好啊,我都快闷死了。”

    端王命人推来一辆诸葛椅,一种带轮子和靠背以及脚踏的椅子,有点儿类似于现代的轮椅,椅子上铺了厚厚软垫。

    周锦钰被抱到椅子上,端王给他身上盖了条薄被,确保足够保暖,这才推着出了寝殿。

    好几天都没有出屋,乍一出来,外面明亮的光线让周锦钰有点儿不适应,抬起小手儿挡了挡。

    端王府的下人,尤其是跟在端王身前近身伺候的,俱都训练有素,不等端王开口,悄没声下去,取了伞盖来,撑在周锦钰的头顶上方。

    端王推着周锦钰沿着王府的青石板路往后花园里走,周锦钰抬眼四顾,目光里扑闪着一片茫然之色。

    眼前的一切都让他感到陌生,陌生到让他没来由的孤单和害怕。

    “爹——。”

    他小声道。

    “怎么了钰哥儿?”

    端王俯下腰,近身询问。

    周锦钰抿了抿唇,摇摇头,“没事,就是觉得明明是从小长大的地方,可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心里不舒服。”

    端王看出他眼中的不知所措,把他从椅子上连人带被子抱起来,道:“慢慢我们就熟悉了,你最喜欢的梅花开了,不如爹带你去看看。”

    “原来我最喜欢梅花呀。”

    周锦钰恍然大悟般眼前一亮,“爹,除了喜欢梅花我还喜欢什么花呀?”

    小孩儿眉眼弯了起来,仿佛他喜欢梅花是多么了不得的事一样。

    失去记忆的痛苦显然远非忘记了一些事情那样简单,端王有些心疼。

    他怜惜地摸了摸周锦钰的头,轻声道:“钰哥儿除了喜欢梅花还喜欢莲花,喜欢它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听到这句诗,周锦钰脑子里一副模糊的画面一闪而过,一个青衣男子把他抱在膝头,握着毛笔在他额头上涂画,“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让爹给我们小钰哥儿脑门儿上画个花钿,花仙子今天就是你了。”

    周锦钰不由安心地趴伏在端王的肩膀上,纠正道:“爹,我最喜欢的不是梅花,是莲花,梅花排第二,莲花才是第一喜欢。”

    “为什么莲花才是第一喜欢?”

    “因为爹你也喜欢莲花,钰哥儿肯定要爱屋及乌啊。”

    周锦钰咯咯笑着搂紧了端王的脖颈,“爹,我好好养病,一定会想起以前的事的,爹养我这么大不容易,可不能把给爹忘了呀,钰哥儿长大以后还要报答爹的,好好孝敬爹。”

    ……

    一个月以后,周府。

    周二郎站在屋前廊下喂鸟,小鹩哥儿从他手上食罐儿里啄食两下便抬起头来讨好地叽叽喳喳叫两声。

    虽然换了人喂,但口技不用换,还是那两句,以不变应万变。

    “钰哥儿,钰哥儿,钰哥儿回来了。钰哥儿回来了。”

    周二郎脸上没什么表情。

    朱云娘从屋内取了件披风出来,给周二郎披上,“早上才下过雨,怎么不披件衣裳就出来。”

    周二郎将食罐儿放进鸟笼里,抬手拢了拢身上的披风,道:“无妨。马上换季了,给钰哥儿准备些衣裳吧,派人送去王府。”

    朱云娘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实在无法理解皇家人的霸道,只是因为别人家的孩子长得像他,合他的眼缘,就强行夺走?

    端王自然不可能是这个原因强行扣留周锦钰,一来,现在到了帝位争夺的关键时刻,他可再受不了周二郎背后一刀,某种程度上周锦钰是人质。

    二来,控制了周锦钰就控制了萧祐安这个不稳定因素。

    这两点才是端王强行把周锦钰留在王府的重要原因,皇家的人怎么可能会把个人感情放在第一位,把个人感情放在第一位的通常都活不下来。

    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以及机密之事,除了大郎,周二郎无法跟其他周家人透露实情,只能说是端王自己无子,太喜欢锦钰了,所以强行扣下,家里人信也好,不信也好,他只能是这个解释。

    回到屋里,云娘叫人沏了热茶端上来,递给周二郎。

    周二郎坐在外间的罗汉榻上,接过茶杯放桌上,开口道:“你也坐下吧,我有话要问你。”

    朱云娘依言在他对面儿坐下,周二郎吩咐下人都出去,没有允许,任何人不得入内。

    夫君如此郑重其事的,到底出了什么事?

    朱云娘有点儿忐忑地看了周二郎一眼。

    周二郎神情冷肃,看着她,不说话。

    云娘被盯得心里发毛,“夫君你有何事要问……?”

    周二郎收回目光,又沉默了一会儿,终于开口:“云娘,有个疑问在我心里存了很久了,一直不敢问,不敢往深处想,更不敢面对,但如今,你却让我再也做不到自欺欺人。”

    朱云娘惶恐,完全不知道周二郎在说什么。

    看到朱云娘满脸疑惑,周二郎没有兜圈子,直接问出口:“云娘,一直以来,你同钰哥儿母子间的相处总让我觉得有些说不出的违和,起初我以为是钰哥儿三天两头儿闹病,我在书院帮不上你忙,你一个人带孩子心力交瘁之下难免对孩子产生怨念。”

    “可来到京城以后,钰哥儿已经不像以前那般频繁犯病,即便是犯病,家里也不缺银子和下人照看,钰哥儿本身又乖巧懂事,没道理惹你不喜,可你对他的喜欢好像只是浮于表面。”

    深吸一口气,“如今钰哥儿被端王强行扣留,我难受到几乎夜不能寐,你作为他的母亲,理应比我更难受,但事实好像并非如此,云娘,你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秘密终于被发现了么?

    朱云娘没有感到害怕,反而有一种大石头落地的安稳。

    她站起身来,目光看向周二郎,平静道:“因为我们的亲生儿子早在四年前就已经死了,现在你喜欢的这个是一缕不知道哪里来的可怜游魂。”

    “四年前,在送医路上,钰哥儿就已经在我怀里没了气息,到了薛神医那儿,薛神医摸都没摸,只看了一眼孩子就摇头,说了句尽人事吧,后来钰哥儿却奇迹般得又醒过来了。”

    “从那时起,我就有一点怀疑,但我不敢肯定,万一孩子真的起死回生了呢,可事实上钰哥儿活过来以后的种种表现,更加验证了我的猜测,他很怕我,几乎从不与我对视,因为他知道我是最熟悉钰哥儿的人,他怕被我发现。”

    “刚来第一年,他基本上不怎么说话,他在观察你我,观察周家的所有人,他很聪明,知道你才是周家的一家之主,抓住了你,他就安全了,所以他极力讨好你。”

    “起初我是抵触并厌恶他的,因为他顶替我的亲生儿子,享受本该属于我儿子的一切,直到那次状元车大赛上,为了你的前途,他眼都不眨一下的直接从那么高的台子上跳下来,我其实已经原谅他了。”

    “他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对家里的每个人都好,包括对他有敌意的我,甚至可以为了你付出好不容易得来的生命,我就当他还了借用我儿身体的债,他得到你的爱是他应得的,因为他付出的一点儿也不比你少。”

    朱云娘突然泪流满面:“周二郎,你知道吗,和你生活在一起,能讨你喜欢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我需要拼尽全力才得你一点儿喜欢,但我只需要做错一件,就做错一件,我以前所有的努力就全被你销毁。”

    “你觉得亏欠周家人,所以在你心里周家人做了惹你讨厌的事可以被原谅,但是作为外人的我却不可以。”

    “这一点,钰哥儿远比我看得更清楚,他不是你亲生儿子,还是占据了你亲生儿子身体的人,他的恐惧远比我要深得多。”

    “所以,你说他失忆是不是一种解脱,他在端王府的生活就一定不如在周府么?”

    长久以来的怀疑终于被证实,但并没有想象中那般难以接受,因为他早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是不是他儿子,难道不是他自己说了算?

    他承认的就是,他不承认的,就算有血缘又如何。

    周二郎想起钰哥儿平日里最爱哄他的话,“爹,我会报答你的。爹,我会孝敬你的。爹,我怎么这么有福气投胎成你的儿子呀。”

    云娘有句话说得很对,他的确双标,对待周家人更宽容,对待外人更苛刻,钰哥儿本质上可不姓周,他倒要看看钰哥儿要瞒他到哪一天?

    瞒得越久,这债欠得越多,小孩子说话得算话,那就好好报答,好好孝敬吧,这辈子报答不完,不还有下辈子吗,他周二郎付出的感情可不是那么容易还的。

    说谎翻倍!

    话赶话,气氛到那儿了,压抑许久的朱云娘终于憋不住,不吐不快,可这吐完了,不还得善后吗?

    朱云娘有点儿不知道如何收场,她就是发个牢骚,可没想跟周二郎不过了。

    二郎难伺候是难伺候,可就冲他不纳妾这一点儿就万里挑一,自己最起码在后宅过得滋润,没有女人来闹心。

    再说了,二郎白天都去衙门,山中无老虎,整个一白天周家都是自己说了算,这难道不算是一种补偿吗?

    你看,伺候好了,都是给回报的,她得想得开。

    周二郎盯着她,“朱云娘,和我在一块儿让你很累吗?”

    “二郎,我刚才那都是气话。”朱云娘低声辩解。

    周二郎勾了勾嘴角儿,“酒后未必吐真言,气头儿上的话才最真实。——朱云娘,你若觉得累,不想伺候,有的是人排队,你是嫡妻,钰哥儿的亲娘,我也不委屈你。”

    “这样吧,明日你就去给我找几房妾室来,好好给我培训,就以你为样板给我教,教好了,你自己就解脱了。”

    “老夫老妻这么多年,如今夫君坐上高位,妻凭夫贵,怎好累到你,委屈了你,你就像贺夫人一样,每日把几个妾室安排妥当就完成任务了,你说好不好?”

    朱云娘:“……”

    周二郎咬着牙,“周锦钰也一样,离开我这个爹,离开周府他就解脱了?”

    “他敢!"

    猛地一甩袖子,周二郎气势汹汹得走了。

    朱云娘:这算恼羞成怒吗?

    第174章

    周二郎走了半天,朱云娘才突然意识到夫君对于钰哥儿不是他亲生儿子一事没有给出任何反应,反而是转移了话题……

    书房内,周二郎独自静坐了一上午,半晌午的阳光实在让人困倦,他单手撑住额角,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爹,救命啊,哥哥是个大坏蛋,欺负小鱼。”

    一个三四岁的漂亮男娃躲进一个中年男人的怀里,抱住大腿告状。

    “明熙,不准欺负小鱼,看看你,哪有一点儿做哥哥的样子。”

    中年男人放下手中书卷,一边抱起幼子安慰,一边训斥长子。

    被训斥的孩子约莫九、十岁左右的样子,一脸桀骜不驯地瞪着中年男人,“哟,哟,哟,老来得子就是不一样,心肝儿宝贝呗,周淮远,麻烦你照照镜子,看看你自己有多偏心眼儿,哪还有一点儿做爹的样子。”

    “放肆!周明熙你是不是又皮痒了?”

    中年男子恼羞成怒。

    周明熙冲着叫小鱼的男娃恐吓,周小鱼,你还想跟着哥哥出去吃臭豆腐不?想就赶紧滚过来。

    周小鱼大眼睛眨了眨,不上哥哥的当,“臭豆腐臭死了,小鱼才不会喜欢吃,小鱼喜欢吃大虾,爹,你带哥哥和小鱼去吃大虾好不好?”

    中年男人低头看着幼子,道:“好,带哥哥和小鱼去吃大虾,对了小鱼,张记家的臭豆腐好吃,还是李记的臭豆腐好吃呀?”

    “当然是张记的好吃!”

    ……

    画面一转,青灯、古佛、禅寺,木鱼声声,香火缭绕中,年轻的小和尚双手合十于胸前,静坐在蒲团之上,周二郎感觉小和尚好生面熟,可惜小和尚却不肯睁开眼。

    梵音入不了二郎的耳,二郎溜溜达达来到外面,只见一池碧荷亭亭如盖,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他亦喜欢莲花,不由走到近前,一尾漂亮的小红鱼忽地跃出水面,溅了些许水珠在二郎身上,湿了衣衫。

    禅房内,木鱼停,小和尚紧闭双眼,仍旧控制不住一滴眼泪淌出眼角,愿以己身侍佛,百世为善,罪业加诸吾身,赎我父兄之罪孽深重。

    周二郎听到木鱼乍停,不由回头望了禅房一眼,木鱼声声,仿佛刚才一刹那的停顿只是他的错觉而已。

    “咚,咚,咚。”

    秋霜在外面敲了半天门,没人应她,皱了皱眉,秋霜在外面直接提高了一些声音道:“老爷,奴婢发现一封少爷给您的信。”

    哐当!屋内传来椅子倒地的声音,紧接着书房门被猛地拉开,“信呢,信在哪里?!”

    秋霜忙递上一封书信,书信封皮上赫然几个大字:父亲大人亲启!

    “连着下了好几天雨,这会儿天放晴了,原想着把少爷的枕头洗洗晒晒,没想到在枕头里发现了这个。”

    秋霜道。

    周二郎接信的手微微颤抖,“砰!”一声,书房门被用力关上展开书信,熟悉的字迹跃然纸上。

    “爹,本来还想着能活过二十岁,谁知道计划赶不上变化,端王的药好像对我越来越不起作用了,不知道还能陪您多久,您也知道喘症这病一旦发作起来,生死有命,全看运气,钰哥儿不敢保证每次运气都站在儿子这边。

    所以,我不得不早做准备,把这封信藏在枕头里。

    大干朝死去的人都会把枕头烧掉,若是烧的过程中这封信没被爹发现,那就是天意不让爹知道真相,若是被发现了,爹若原谅钰哥儿就烧个回信给钰哥儿,那样钰哥儿这辈子就圆满了,爹若不能原谅,就不要烧信告诉钰哥儿了,钰哥儿就当您没发现这封信。

    爹,真相是什么,恕我不能在这里说,钰哥儿怕信不小心落到别人手里给爹带来麻烦,所以请爹去看钰哥儿藏着的另外一封信,信就放在钰哥儿写的人生中第一副字的卷轴里,爹知道哪儿。”

    周二郎红着眼睛迅速打开书柜第二层,右手边第三个抽屉,拿到从左往右数的第一个卷轴,卷轴是空心的,打开其中一端,往外一倒,果然藏有书信。

    “爹,能找到这封书信,说明天意要您知道真相,钰哥儿不能隐瞒。

    接下来钰哥儿要说的可能会让您难以接受,可这就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爹还记得钰哥儿三岁那年差点儿死掉那次吗?其实那次真正的钰哥儿已经死掉了,代替他活着的是我。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还魂到这具身体上了,当时的我害怕极了,害怕被你们发现,害怕被当成邪祟烧死,我只好先努力扮演你们的儿子,走一步算一步。

    钰哥儿怕被发现,不敢太接近熟悉原来钰哥儿的人,反而是常年在外求学的爹让钰哥儿感到亲近和安全。

    爹对钰哥儿真的很好,给了钰哥儿上辈子梦寐以求的温暖,钰哥儿不知道该怎么报答您,写了一些可能对爹有用的东西,就放在钰哥儿房间的衣柜里。

    钰哥儿知道爹不会允许别人碰钰哥儿的遗物,即便您没有看到这封信,在整理遗物的时候也会发现钰哥儿留给爹的东西。

    爹,或许您不相信,钰哥儿其实来自千年以后,一个您所不知道的世界,穿越到这里非我所愿,无意中占据了您儿子的身体更非我的本意,但在这里钰哥儿获得了满足,感谢您给予钰哥儿的一切。

    另外,还想要告诉您,不要太伤心,您的亲生儿子他或许并没有消散,而是以另外一种方式生活在另一个世界,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他应该是活在我的身体里。

    我没有切实证据,只是一种直觉,感觉我和他好像产生了灵魂互换,或许是因为我们俩名字相同,所以被搞错了吧。

    哦,忘记告诉爹了,千年以后的我也叫周锦钰,本来是叫周小鱼的,我爸爸,嗯,爸爸就是爹的意思,说我出生的头一天晚上,梦见他抓住了一条小鱼,滑不溜秋的,差点儿没抓住,所以就让我叫周小鱼了。

    后来上学以后,大家总拿这名字来开玩笑,说是个女孩儿名,我就给自己改了个名字叫:周锦钰,希望自己前程似锦,钰嘛,跟鱼谐音。

    本来想画一幅那个世界的我的画像给您,眼睛其实长得和您有些像的,但我画技不佳,还是不要污了爹的眼。

    ……

    周二郎的眼睛里蓄满了眼泪,那不是梦境,那就是他曾经经历过的前世,周明熙,周小鱼,他们都是他的孩子呀,只不过是轮回千年,小鱼以另外一种方式回到了他身边,而原来的钰哥儿,也就是明熙去了千年以后小鱼的世界。

    端王府,湖心岛书房。

    “啪!”

    一记耳光毫不留情地甩在了端王的脸上。

    瞬间有鲜红的血迹顺着端王的嘴角儿往下流。

    半晌——

    端王伸出舌尖卷掉嘴角儿的咸腥,勾唇一笑,“初次见面,舅舅好大的脾气。”

    对面儿萧祐安嫌弃地甩了甩手指,眉头微皱:“我外甥的脸皮如此之厚,初次见面把舅舅的手打疼了。”

    端王咬着后牙,“不是修远的脸皮厚,是舅舅的手太金贵,长这么大修远还是第一次被人甩耳光。”

    萧祐安瞥他一眼,“嗯,凡事都有第一次,有一就有二,乖点儿,舅舅怕疼,手疼。”

    端王深吸一口气,“舅舅,您就不怕我翻脸不认亲么?”

    萧祐安大大咧咧往上首的椅子上一坐:“一口一个舅舅,你现在不是有求于我吗,要翻脸那也是以后的事,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端王抬手揉了揉额角,“萧祐安,钰哥儿是你的亲外孙,你唯一的亲外孙,你忍心见死不救?”

    萧祐安居高临下,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瞅着端王,道:“我萧家的血脉掺杂了赵家人的血,果然能让人变得愚蠢,舅舅先教训完白眼狼外甥,再给我外孙治病,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冲突吗?”

    端王一怔,“你说什么?难道本王修身炼体的那一套是你给的?”

    萧祐安两个字回他:“白痴。”

    端王发现再多和萧祐安说两句话,他能活活给气死,一辈子受的气都没今天多,什么风光霁月萧祐安,他怎么不干脆叫萧怼怼。

    端王忍气吞声道:“钰哥儿现在的情况不太好,想给他停药,病情不允许;不给他停药,之前的身体状况还能承受,落水之后身体状况变差,吃完那药更是雪上加霜。”

    萧祐安抬眼看他,“我看你比钰哥儿更需要吃药。”

    端王:“???”

    萧祐安:“治疗蠢症的药。”

    端王忍无可忍,“萧祐安,你什么意思?”

    萧祐安:“没什么,反正最后都是我外孙坐龙椅,你废话太多了,害得我也说了许多废话,带我去见我外孙吧。”

    经过一个月的休养,周锦钰的身体恢复了一些,能走走路,活动活动,但不能活动的时间太长,稍微走路多一点儿就气喘得不行,很容易就疲惫。

    他非要学弹琴,说他能记得每天要弹琴,说明他以前肯定很喜欢很喜欢,不想荒废了。

    端王拗不过他,只好同意他每天练一刻钟的琴,说是练习,其实他连怎么弹都忘光了,端王请了人,从头开始教他。

    萧祐安进屋的时候,周锦钰正在跟着师傅学指法,萧祐安没出声,站在周锦钰身后静静地听了一会儿,越听眉头皱得越紧,回过头儿,不满地盯了端王一眼。

    端王简直无语,他又怎么招惹他了。

    萧祐安上前,冲那琴师道:“今天就先到这儿吧。”

    琴师不由看向萧祐安身后的端王。

    端王做了个挥手的动作,琴师告退。

    第175章

    萧祐安过来时已经摘掉了面具,此时出现在周锦钰面前的是他的本来样貌,周锦钰好奇地打量着他,莫名觉得十分熟悉,开口道:“前些日子钰哥儿落水失忆,什么都不记得了,但钰哥儿看这位伯伯好生熟悉,想必您定是钰哥儿极为亲近之人,钰哥儿见过伯伯。”

    他比朱云娘长得更像萧祐安,尤其是越长大像得越多,当然会觉得萧佑安好生熟悉,可萧祐安不会这么想,只觉得同外孙之间是什么都阻隔不了的血脉亲情。萧祐安冲他一笑,“不是伯伯,钰哥儿该唤我外公。”

    “外公?”

    周锦钰不敢相信地扑闪着黑亮的大眼睛,“怎么会是外公,您明明看起来和我爹的年纪差不多。”

    萧祐安挑眉一笑,伸手捏了他的小脸蛋儿一把,“乖孙,不是外公年轻,是你爹长得太着急。”

    周锦钰下意识就反驳:“外公莫要胡说,我爹永远也不老,我爹是天下第一好看。”

    萧祐安坐到周锦钰身边儿,大度的一摆手,“好吧,那就你爹天下第一好看。”

    “外公也好看。”周锦钰补充道。

    “比起你爹呢?”

    萧祐安逗他。

    周锦钰:“在钰哥儿心里,爹是第一好看;在爹的心里,肯定还是外公第一好看。”

    萧祐安哈哈大笑,从自己的手腕上褪下一串护身流珠戴在周锦钰的手腕上,却发现孩子的手腕太细,根本就戴不住,只得做罢,心中升起一片怜惜。

    “钰哥儿喜欢古琴?”

    他问。

    周锦钰小脸儿上的表情有点儿一言难尽,他总觉得他应该喜欢,可实际上在学的过程中,实在太挫败,他咬了咬嘴唇,道:“外公,古琴很好,钰哥儿应该学会。”

    萧祐安摸了摸他头,“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现在你弹给外公听,不要管什么指法,把你对古琴的厌恶发泄出来。”

    “没有厌恶。”周锦钰不承认。

    “你有。”

    “钰哥儿没有。”

    “你有。”

    “都说了没有不喜欢。”

    萧祐安不与他争辩,把孩子抱到一边儿,自己坐于古琴案后,抬手,起势,调音,熟悉了一下手下的古琴,开始弹奏。

    萧祐安的手那简直不是手,行云流水,指尖的那个灵动啊,干净利落帅!甚至让你对这双手产生顶礼的膜拜,让你愿意仅仅为了这样一双手去死。

    传闻燕太子丹命美人为荆轲弹奏古秦,荆轲惊其手之灵动秀美,这样的美手美只是必要条件,挑、勾、抹、剔、摘、托、劈其动作的灵动跳跃才是最有感染力的动势之美。

    端王终于明白母后为何对这位舅舅如此的推崇,甚至比她亲生儿子看得还重,也明白了当初太子府被包围的水泄不通,连太子府的一只鸟儿都逃不出去,为何独独太子能逃出生天。

    面对着眼前的箫祐安他也下不去手,此人已经不能用风华绝代形容,钰哥儿长大了也必不会比萧祐安差,只是现在孩子能不能长大,连他自己心里都没底了,只盼着萧祐安的医术能如传闻中那般神奇。

    一曲《聂政刺韩傀》千古绝音,悲壮沧桑中透出激越的杀伐之气,凄婉处柔情一腔,九转回肠;愤慨时,纷披灿烂、戈矛纵横;最后又转至大梦一场,醒来不知身是客的余音袅袅。

    曲罢,室内寂静无声。

    好半天,端王率先从萧祐安营造的情绪中清醒过来,击掌赞叹。

    周锦钰满脸兴奋,大眼睛里闪着前所未有的光芒,“外公从头教我,钰哥儿要学,要练到外公这样!”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总是提不起兴趣了,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见识过古琴的真正魅力,虽然不应该,但是必须得承认,爹弹得比外公可差太远了,技术上比不了,意境上更是差了一大截。

    萧祐安怔住,《聂政刺韩傀曲》弹奏之难,足以让人望而却步,而他刚才又几乎把技艺施展到极致,就是为了要让外孙望而却步,没想到竟然事与愿违,反而激发了外孙的好学之心。

    小外孙和他死去的三岁小舅舅真的很像,长得像,性格脾气也像,那孩子太过可怜,他娘抱着才刚刚三岁半的他,被乱箭射死,唯恐死不透,孩子被射成了血筛子。

    他怎么能不恨,恨自己整日散漫不学无术;恨自己不习帝王之术,不了解朝廷之危局,不知乱臣贼子之心;恨大厦将倾,自己内不能为父皇分忧,外不能救国家于为难。

    他的琴棋书画帮不了他,他的仙丹妙药帮不了他,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亲人被人如割草般屠戮。

    他终于明白,生在帝王之家,身为太子,他最该学的是治国之策,是帝王心术。

    钰哥儿可不能走他的老路。

    萧祐安笑道:“好啊,外公教你,不过要等我们钰哥儿身体好一些了再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外公又跑不了,不急于一时。”

    周锦钰点点头,“我听外公的。”

    端王微愣,一个月以来,周锦钰在王府除了同自己亲近,对待其他任何人和事都提不起什么兴趣,没想到对萧佑安竟然接受如此之快。

    对萧祐安来讲,云娘才出生几个月就与他分开,那时候他自己如丧家之犬,东躲西藏,一腔国破家亡的悲愤,满心都是报仇雪恨,哪里有心思顾忌女儿。

    后来见到云娘,她已为人妇,认不如不认,让她知道自己是前朝的公主对她没有任何好处,除非有朝一日……,再认也不迟。

    至于钰哥儿,原本他也没打算相认,只是因为如今钰哥儿失忆,认也就认了,最主要他真的很喜欢自己的小外孙。

    萧祐安把周锦钰带到内室,“乖孙,张开嘴巴,给外公看一下舌苔。”

    “外公你还懂医术呀?”

    “嗯,天下比外公医术还高的人大概不多吧。”

    “哇,外公这般厉害,又会弹琴,又会医术,那外公为什么不早点儿来给钰哥儿看病,钰哥儿难受了好多天,现在头有时候还会疼。”

    “外公外出云游,这不刚回来就来了么,来,张嘴。”

    周锦钰依言照做。

    “好了,可以了。”萧祐安道。

    周锦钰眨了眨眼,“外公,是不是钰哥儿以前也脾胃不好,外公经常替钰哥儿看舌苔,钰哥儿脑子里虽然想不起来,但总觉得外公给钰哥儿看过好多次一样。”

    萧祐安笑了笑,没承认也没否认,拽过小孩儿的手指,查看了一下手指甲盖的颜色,随后在周锦钰手腕下垫了软垫,三指搭在孩子的寸口脉。

    凝神感受片刻,萧祐安脱掉周锦钰的小靴子,拇指在孩子脚腕处按压两下,果然,有一些轻微的浮肿迹象。

    端王见萧祐安神情严肃,不由有些紧张,上前问询,“孩子怎么样?”

    萧祐安看了他一眼,没接腔,转过头对周锦钰道:“钰哥儿在这儿等一下,外公出去给你开药。”

    “好的,外公,你去吧。”

    萧祐安率先出屋,端王摸了摸周锦钰的头,“爹去去就来。”

    周锦钰点点头,心里却有一些不太好的预感,爹和外公有什么话为什么不当着自己的面儿说呢,开药非得要去外间么?

    出了屋,萧祐安冷冷地看着端王,“刚才舅舅那一巴掌下手太轻了。”

    端王不语。

    萧祐安道:“钰哥儿的喘症本来不算最严重,你给他的药表面上缓解了发作时的痛苦,实际上却破坏了孩子本身的修复能力,破坏已经形成,自身起不到作用,就必须要依赖外物,就算是我现在出手,那药也不能停。”

    端王急道:“那怎么能行,那药必须停!”

    “停了眼前的一关就过不去,现在你知道着急了,自作孽!”

    “我若知道他是我外甥,我……”

    “你什么你,就算知道他是你外甥,该利用还是利用,你现在心急,无非是钰哥儿对你来说用处够大!”

    端王面色难看,“萧祐安,我也是人!”

    萧祐安看着气急败坏的端王,嘲讽地勾了勾唇,“舅舅岁数大了,眼花,没看出来。”

    端王:“……”

    萧祐安给周锦钰开了温补的药方,端王瞧着他那字迹,撇了撇嘴,虽然不想承认,但萧祐安的字是真得漂亮,钰哥儿说自己的字和他的字相比各有千秋,还真是抬举自己了。

    萧祐安开好药方递给端王,端王拿过来一瞅,直皱眉,“舅舅,你开得药怎的都如此普通?”

    萧祐安没好气地斜睨了他一眼,懒得解释。

    药有没有用,关键看对不对症,和便宜还是贵没有因果关系。

    端王府里什么药都不缺,这种便宜药还真缺,命人迅速去抓药,吩咐一定要品质最好的。

    萧祐安叹口气,“经历这一遭,钰哥儿的身体若想好,得受罪了,不是一时半会儿的罪。”

    他忽然又道:“好好的,钰哥儿到底是如何落水的?”

    “王妃的侄子同钰哥儿玩闹,两个人不小心同时落水了,已经重罚过看护钰哥儿的人了。”

    端王懊恼道。

    萧祐安没理会他说重罚看护的后半句,这件事的受害者除了钰哥儿就是看护人,倘若钰哥儿有个三长两短,看护人命都不保,除非有特殊原因,她都不可能坑害钰哥儿。

    萧祐安道:“两个孩子很熟吗?”

    端王:“不熟。”

    萧祐安:“钰哥儿是跟人自来熟的性格吗,还是说那孩子是跟人自来熟的性格,在哪里打闹不行,非跑到湖边儿来打闹,钰哥儿这性子看不出是喜欢和人打闹的。”

    “舅舅不必提醒我,钰哥儿落水的事,我心里有数,我自然会为钰哥儿报仇,但不是现在。”

    端王脸色阴沉。

    正说着,下人来报:周侍郎前来拜访。

    第176章

    来端王府之前,周二郎整夜未眠,原来他看似完美的小家,幸福的只有他一人。

    钰哥儿永远摆脱不了负罪感,尽管这一切都不是他的错,尽管他努力的回报这个家,终不能心安理得。

    所以他才总会说“钰哥儿会报答爹的。”

    所以不管自己有多爱他,他却总是没有安全感,总是怕爹不喜欢他了,怕被抛弃。

    所以……

    钰哥儿是如此,知道真相的云娘也一样,她对钰哥儿心有芥蒂,却又不得不装作母慈子孝。

    钰哥儿害怕失去自己对他的爱,所以选择隐瞒。

    云娘害怕自己会纳妾,害怕没有孩子便没有依靠,加上自己身份地位的急剧变化更让她没有安全感,孩子是她唯一能抓住的稻草,她不敢松手。

    钰哥儿是无辜的,云娘亦是无辜。

    谁之错?

    一切只不过是命运的安排。

    钰哥儿的痛苦来源于他自己太过良善的本性,以及对人与人之间感情的错误认知。

    并非所有的男人从孩子一出生就知道如何做父亲,实际上每个男人都有做一个好父亲的潜力,当然亦有可能成为一个不负责任的混蛋。

    实际上混蛋也不一定真的不爱自己的孩子,只不过比起孩子更爱自己,就像当初,自己在外求学,回家后云娘说怀孕了,自己很兴奋,但那种兴奋不是因为爱,而是自己有后了,本质上还是为自己高兴。

    后来,云娘整个有孕期间,自己所能感受到的就是回来一次,她的肚子变大一次,另外就是自己年纪轻轻连一个月一次的快乐都被剥夺了。

    要说有多爱云娘肚子里的小家伙,还真说不上。

    但是却十分期待,期待小生命的到来,想象中,自己的孩子肯定是这世上最独一无二,最聪明,最漂亮的娃。

    再后来,孩子出生了,和想象中完全不一样,皱皱巴巴,又小又可怜,实在难以相信这是自己的儿子。

    一个月后,再回来时,孩子出乎意料地变好看了,终于有了点儿想象中的样子,可是为人父的喜悦还没来得及品尝,就开始陷入到无尽的痛苦之中。

    孩子三天两头生病。

    自己每次回家,看到的就是一家人的痛苦,孩子哭闹,云娘几欲崩溃,一家人省吃俭用到极点,大哥和爹除了种地,四处找活儿干,不管多苦多累,给钱就干!

    孩子更是可怜,瘦到光能看到一个大脑袋了,就连哭声都小到像在痛苦□□,就如风中微弱的烛火,努力燃烧,却仍抵抗不住命运的残酷,不知道哪一阵风大了,就会被无情吹灭。

    内心对家人的愧疚和对现实的无能为力让他压力大到只能通过日以继夜的读书来减轻内心的负罪感,这是他唯一能抓住的稻草。

    失去了,就失去了全世界。

    压力太大,大到他无法承受,那时候但凡一次的科考失利,大概都会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孩子出生以前,他亦不过是个被家人疼爱的小儿子,长到十七岁,家里虽穷,可却从没让他受过什么罪,爹宠娘疼,哥哥姐姐都让着,在家唯我独尊;出门被夫子冠以神童的名号,在周家村人人都夸他聪慧有前途,在同龄人中说是众星捧月也不为过。

    孩子一出生,天翻地覆!

    贫贱夫妻百事哀,孩子也一样,他自己的儿子,他当然想爱他,可他拿什么疼,拿什么爱,他是有银子为儿子治病,还是有时间陪伴在儿子的身边?

    他什么都没有,所以那会儿,他逃避!

    倘若换成现在,就算一无所有,他也绝对不会逃避自己为人父的责任,更不会因为压力太大而想着什么一了百了。

    说到底,那时候他对孩子的爱也不过是出于血缘的天然本能,有,但并不深厚,对云娘来说是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对他来说,孩子甚至是全然陌生的。

    所以他的爱其实是非常表面的,无法转化成实际行动。

    孩子拉了尿了,他是真的心疼孩子,但也是真的不想干,反正这本来就是他娘该干的活儿,叫他娘过来就好了。

    后来,钰哥儿就来了。

    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钰哥儿变得越来越黏人,简直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身后,走哪儿跟哪儿,那种对你全然的信任和依赖会让你不自觉学着做一个好父亲。

    当在孩子身上付出得越多,会发现孩子回报给你的,其实远比你为他付出的更多,你在教他,他亦在教你。

    你给他快乐,他给你更多快乐。

    当一个男人真正理解了做父亲的快乐和责任,才是他成熟的开始。

    同样,孩子亦让云娘完成了她人生中重要的蜕变。

    云娘之苦,在于她爱原来的钰哥儿,但又无法深爱那个给她带来太多痛苦与崩溃的孩子,所以做不到拼着失去一切向丈夫讲明真相,所以她才如此迫切想要一个真正属于夫妻二人的孩子。

    小鱼之苦,在于他不明白在他附身钰哥儿的那一刻,钰哥儿就成了他,他的父亲爱自己的血缘,爱自己养大的孩子,更爱小鱼一样的好孩子。

    第177章

    在大干朝来说,绝嗣绝对是一件大事,对普通百姓来说是遗产无人继承,充公;先祖无人祭祀,成为孤魂野鬼;而对皇家来说更是涉及到祖宗基业江山传承的大事。

    对端王来说,他恨永和帝入骨,不可能夺了永和帝的皇位,自己百年之后又把皇位传给侄子,也就是永和帝的儿子,他图什么!

    而从端王妃那边的侄系过继,先不说血缘上毫无关系,就是在感情上,他连端王妃都不喜,更不要提对方的子侄。

    所以无论是从现实利益,还是在感情上,周锦钰都是不二人选,这里面唯一的不好就是周二郎。

    其实在原本的计划里,他是要把周锦钰过继过到自己名下,但不是现在,因为不划算。

    其一,会让爱子如命的周二郎不满。

    其二,会让心存幻想,想要把自己子侄过继给他的端王妃一族不满。

    谁知道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因为太子一事,让他对周二郎不放心,原本只是想扣下周锦钰做人质,让周二郎老实听话,毕竟永和帝的身体撑不了多久的,在这种关键时候,周二郎这颗重要的棋子绝对不能出错。

    他还真没想着不让周二郎探望。

    谁知道周锦钰竟然落水失忆了,醒来还把自己当成了他爹周二郎,亲近得很,这让他产生了更大的贪念。

    他不仅仅想要一个继承人,还想要一个把他当成亲生父亲,属于他自己的孩子。

    尽管知道这样做,同时会得罪两方势力,但他还是忍不住做了。

    权力的尽头是孤独。天下之大,他赵修远只不过孤身一人,端王府繁花似锦,女人仆从无数,他赵修运仍旧是孤身一人。

    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婪尽头是毁灭,谁还不懂这点儿道理,可天下又有几人能战胜自己的贪心,万一侥幸成功了呢。

    听到下人禀报周二郎来访,端王揉了揉眉心,脑仁儿疼,一个月来好几次,总不能次次都用同样的理由拒绝他。

    萧祐安微不可察的叹了口气,一个是外甥,一个是女婿,显然都不是什么善类,一旦打起来,都是会置对方于死地的狠人。

    女婿死了,闺女成了寡妇,外孙没了亲爹,闺女成了寡妇倒也好解决,好男人,好看的男人多的是,没有周二郎,还有王二郎,这不是问题。

    问题是外孙这边,有朝一日外孙记忆恢复,得知自己成天叫爹的“舅舅”杀死了他亲爹,叫他情何以堪。

    外甥倘若在意钰哥儿的想法,必定有所忌讳,不敢对女婿下死手,女婿这样的人,只要你杀不死他,必被他反杀。

    那就是外甥死。

    问题是外甥也非吃亏的主儿,死之前必定要拉着女婿一块儿下地狱。

    说到底,内部矛盾还是内部解决比较好。

    不就是孩子问题吗?

    外甥的病不好治,好治也不能给治,他绝无可能为姓赵的延续血脉。

    至于女婿的病,他自然也治不了,他对男人为什么让女人生不了孩子没研究,也没兴趣研究,但这并不妨碍他神医的名头。

    就凭这神医的名头,给俩人画个大饼还是很容易的。

    想到这儿,萧祐安开口道:“钰哥儿是暂时失忆,不是喝了孟婆汤,你好自为之,另外你的子嗣问题,舅舅虽无十分把握,但可一试。”

    端王沉默半晌,斜睨了萧祐安一眼,“舅舅不必骗我,最不希望本王有子嗣的就是舅舅您了。

    萧祐安点点头,“说的也是,你不提醒,舅舅倒是忘记这茬了,你身上还流着一半儿赵家的血脉,这子嗣还是没有的好——不过舅舅不能给你治病,可以把女婿的病治好,多给舅舅添几个小外孙。”

    端王没好气地怼他,“何必这么麻烦,您自个儿生不得了。”

    “一派胡言,我乃修道之人。”

    “修不修道还不是看您实际需要。”

    “瞎说!”

    “呵……”

    再次见到端王,周二郎依旧礼数周全,脸上看不出一丝对端王不允许自己探望孩子的怨怼,如此能忍,如此沉得住气,端王佩服之余,也不由心生忌惮。

    周二郎手里拎了个保温食盒,“钰哥儿在吃食上口味略重,喜欢吃臭豆腐这种小吃食,以前总是拘着他不准吃,不成想越是不想让吃,他便越喜欢,时常偷吃,凤青想王府大抵不会有这种小吃食,便买了来,给孩子解解馋。”

    端王没接他话,突然开口道:“周凤青,本王为什么不准你探望钰哥儿,你可清楚。”

    周二郎眉心一跳,端王这话问得有意思。

    周二郎放下手中食盒,冲端王一拱手,“周凤青为一己私欲曾经背叛王爷,不准探望钰哥儿是王爷对下官的警告,相信等凤青经受起王爷的考验,王爷自然会允许我们父子相认。”

    这就是同级别对话的好处,端王刚刚释放出一点儿想要缓和矛盾的信号,周二郎立即给端王把梯子递过去。

    到了他们这种身份地位的人,即便是错了,也绝对不可能承认错误,他必须永远都是对的,这是一种上面人对下面人的绝对权威,不可挑衅。

    端王一笑,“你知道就好,距离钰哥儿落水有一个来月了,孩子现在情绪刚刚稳定,本王也非不近人情之人,你想念孩子,本王亦可也理解,可以准你探望,但不可乱说话,你可明白?”

    “凤青明白,多谢王爷体谅。”

    周二郎深施一礼,敛下的眉眼中阴郁如墨。

    什么前世孽,今世还,也就只有小鱼相信这些骗人的鬼东西,画地为牢,自己折腾自己。

    怨有头,债有主,若他周凤青前世造孽,那就找他算账好了,即便是小鱼自愿,又凭什么加诸到小鱼身上,说白了,还不是欺负老实人,大的拿捏不住,拿捏小的。

    这么说来,天道也不过是欺软怕硬的伪君子,弱肉强食才是这世间真正的运行法则,上辈子拿他没办法,这辈子也一样,他周凤青何惧之有!

    端王领着周凤青进屋的时候,萧祐安并没有回避,正跟周锦钰在那儿下棋。

    “钰哥儿棋下得不错。”

    萧祐安道。

    周锦钰:“钰哥儿以前应该经常下棋的,虽是重新学,可好像本能地就知道该怎么落子,有时候还会冷不丁想起一两句爹以前的教导。”

    “爹好像说过,下围棋最重要的是学会取舍。”

    萧祐安轻笑:“那钰哥儿是怎么理解你爹说的取舍二字?”

    周锦钰想了想,道:“简单说取舍就是计算能力,比如说推演出十步以内的变化,是一种取舍;而推演出二十步以外棋局的变化,可能就是另外一种取舍了。所以人人都知道下棋要有大局观,落到实处还是要看计算能力的强弱。”

    “说得不错,那钰哥儿大概能推演到多少步以外?”

    萧祐安好奇道。

    周锦钰抿着嘴儿笑,不说话。

    萧祐安:“钰哥儿笑什么。”

    周锦钰:“这是个秘密,不告诉外公。”

    萧祐安就笑,“我猜钰哥儿的推演能力定是比你爹还强。”

    “外公不要瞎说。”

    说着话,周锦钰下意识回头儿看了一眼,却在目光对上身后站立的周二郎时,愣住了。

    周二郎强忍住眼中的湿意,朝儿子笑了笑。

    周锦钰看看周二郎,又看看端王,道:“爹,这位是?”

    端王一时不好回答。

    “钰哥儿不记得我了么?”

    周二郎冲儿子笑道。

    周锦钰挠挠头,“见到叔叔觉得很亲切,钰哥儿长得和您有些像,您莫不是钰哥儿的伯伯或者是叔叔?还是……钰哥儿的舅舅?”

    周二郎摇摇头,“钰哥儿猜错了,都不是。”

    听到他这话,端王眉头紧皱,就要开口,就听周二郎笑道:“我是钰哥儿的启蒙先生,钰哥儿的琴棋书画可都是我教的呢。”

    心像刀割一样难受,表面上还要装作若无其事地替端王解围,周二郎抓住提篮的手指紧握,对端王的恨意快要压抑不住。

    听到周二郎这话,周锦钰却是脱口而出,“先生是不是喜欢穿白衣?”

    周二郎的眼泪绷不住,轻声道:“正是。”

    周锦钰忙从榻上要下来要给先生见礼,周二郎下意识上前一步,蹲下身子,拿起地上的小靴子要为儿子穿上。

    “咳,咳咳。”身后的端王轻咳了两声。

    周二郎的手顿住。

    取舍,取舍,这是他教儿子的,他自己首先要做到,但他娘的他做不到!

    端王欺我太甚!

    可为了下一次顺利看儿子,他得忍啊,真你爷头的忍——无——可——忍。

    周锦钰怎么能让先生替他穿靴,忙从周二郎手上拽过自己的小靴子道:“钰哥儿自己会穿,怎么能劳烦先生。”

    周二郎低下头去,默了一下,哑声道:“好。”

    周锦钰看到一滴眼泪掉到先生的膝盖上,慢慢洇染开。

    周锦钰是失忆了,他不是傻,非但不傻,还是比一般人都聪明的孩子,穿越以后和这具身体相结合,他比前世还要聪慧得多。

    作为一个夫子,他再怎么喜欢自己的学生,也不可能会毫不犹豫地上前为学生穿靴,这是仆人或者是极亲近之人才会做的事。

    而且眼前这人对他来说不光是让他觉得熟悉,还让他很想靠近,看到他哭了,自己心里也莫名难受。

    周锦钰感觉自己的眼前有一大团的迷雾,他总感觉他爹喜欢穿白衣,可现实中的爹却喜欢穿黑衣。

    他能感觉到爹很宠着他,也很爱他,但又觉得总有哪里不对劲一样,至于哪里不对劲,他又说不出来。

    周锦钰有一种直觉:眼前的这三个人一定对他隐瞒了什么。

    第178章

    心中再多疑惑,周锦钰却是个谨慎的性子,既然有意瞒着他,问也问不出什么来,他有自己眼睛去看,有自己的脑子去想,总会慢慢弄明白。

    倒是眼前这个夫子,身上全是破绽,或许从他入手可以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想到此,周锦钰伸手拽了拽周二郎的衣角,这是他平时同周二郎撒娇讲条件时的习惯性小动作,习惯到他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

    周二郎的目光落在儿子抓着自己衣角的小手上,不管是小鱼还是钰哥儿,小时候都喜欢拽他的衣角,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身后,爹,爹的叫着。

    周二郎默默伸出手,轻抚着儿子的小脑瓜,温声道:“怎么了钰哥儿?”

    周锦钰眨着黑亮的眼睛仰头看他,“先生今天是来给钰哥儿上课的吧,钰哥儿的功课全都忘光了,先生要重新教我,今天我们学什么?”

    周二郎很想趁机和儿子多处一会儿,那样孩子或许记忆就恢复得快一些。

    他的大手在儿子的头顶停住,低头冲儿子笑道:“钰哥儿的身体才刚刚恢复了一些,功课咱们先不着急,等改日先生再来为你上课。”

    周锦钰听周二郎的意思是要告辞,莫名就不想让他走,脸上浮现出不情愿来,就要开口要他不要走,今天就开始上课,周二郎却在儿子开口前,抢先出声。

    “先生知道钰哥儿是个好学上进的好孩子,不过你现在的情况确实不宜过于劳累,身体才是学习的本钱,这样吧,等下次王爷觉得钰哥儿的身好一些了,先生再来府上教你,可好?”

    周锦钰脸上的表情,周二郎如何能看不真切,孩子是不想让他走。

    可他不得不走,才见一面,钰哥儿就同他如此亲近,他若再得寸进尺,端王必然反悔。

    端王现在就是想要钰哥儿永远也想不起以前的事来,钰哥儿若是记忆恢复得太快,谁知道这个丧心病狂的王八蛋会不会给钰哥儿喂些让人失忆的药。

    端王没有亲手养大钰哥儿,他根本不知道孩子受了多少罪,吃了多少苦,才平平安安活到今天,他没有切切实实付出过,不会真正的去爱护钰哥儿。

    好一句他落水失忆了,以后这样的事不会再发生。你端王上嘴唇一碰下嘴唇,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多么轻描淡写啊。

    你可知道失忆对一个人来说该有多痛苦,失去过去,失去自己,独自一人置身迷雾中,前后左右皆为白茫茫的空白,不知来时路,亦不知前往何方,自己的一切皆由别人来告之,别人来支配,这种恐惧是一个孩子能承受的吗?

    他的钰哥儿凭什么要遭受这一切?

    为什么啊,钰哥儿的善良就是原罪吗?

    周二郎强压下心中翻涌的情绪,和周锦钰一样长而密的睫毛低垂下来,掩盖住瞳仁深处的难以抑制的恨意。

    他抬头浅笑,冲端王一拱手,“王爷,看到钰哥儿身体转好,在下就放心了,家中还有事,今日就先行告退了。”

    “嗯,你下去吧。”

    端王一挥手,视线冷冷地射向周二郎,他恼怒周二郎的奸诈,可周二郎的分寸感又让他没有理由冲周二郎发飙。

    当真是如鲠在喉,上不来,下不去,噎得人难受。

    本来嘛,周二郎可以随便编造任何一个身份告诉钰哥儿,可他偏偏说他自己是是钰哥儿的先生。

    是先生就免不了以后要授课,授课那可就见面的机会多了,当真是狡诈如狐,一不小心就会被他钻到空子,反咬一口。

    周二郎想要再回头儿看儿子一眼,一咬牙忍住了。

    他目光看了一眼萧祐安,复又低下头,默然,后退几步,一转身,毅然决然地出了内室。

    逆光下,他的身影被拉得很长,光线太强烈,反叫他一身白衣没有地上的影子显得真切。

    周锦钰站在原处,望着周二郎挺直的背影发呆,脑子里浮现出一个模糊的片段。

    “靠墙站好,不准偷懒!”

    “爹陪着你一起站,你站多久,爹翻两倍。”

    “坐如钟,站如松,形态是给别人看的,更是提醒钰哥儿你自己的,我们身体弱不代表没有骨头,没有精气神,钰哥儿的身体积极向上了,咱们的精神也会跟上,同样精神积极向上,也会反应给身体……”

    画面中的人,看不清样子,却是一袭熟悉的白衣,一根木簪挽住乌发。

    而现实中的爹极少穿白衣,他贵为王爷,也从不会用木簪挽住头发。

    他们的声音也不一样……

    周锦钰努力想要看清画面中人的样子,却感到一阵头痛欲裂,眼前一黑,他忙伸手扶住了旁边桌角儿,他有一种本能的直觉,他若晕倒,爹一定会迁怒那位先生。

    萧祐安坐在周锦钰的对面儿,看出他的不对劲,忙过来询问,“钰哥儿哪里不舒服,告诉外公。”

    周锦钰冲他调皮一笑,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外公,你听,咕噜咕噜叫呢,早上吃得少,钰哥儿饿得眼都花了。”

    “来人,去厨房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儿,小殿下要少食多餐,是不清楚,还是没把本王的话当回事儿。”端王不悦。

    周锦钰没想到自己随便扯了个谎话,却是连累了无辜之人,忙道:“爹,不怪他们,是钰哥儿早上没胃口,吃得不多,所以才会饿得早。”

    他眨了眨眼,道:“咦,这里不是有先生带来的臭豆腐嘛,先生说是我以前爱吃的小食,正好尝尝。”

    说着话,周锦钰打开周二郎临走时放下的保温食盒,食盒共分两层,上一层是扣在小碗儿里的臭豆腐,下面一层却是一个九连环。

    周锦钰忍不住拿起那九连环,端详半天,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看起来像是什么玩具一样,不会玩儿,他把九连环暂时放到一边,把装有臭豆腐的小碗儿端出来。

    “好呛人的味道。”

    周锦钰闻到臭豆腐的味道,吸了吸鼻子,咧着嘴儿笑,“有点臭,我以前竟然喜欢吃这个吗?让我尝尝闻其来臭,吃起来什么味道。”

    他小心翼翼地夹起一块儿,送到嘴边儿,他又不吃了。

    “钰哥儿怎么不吃了。”

    萧祐安笑着瞅他。

    周锦钰眼睛眨了眨,随后摇摇头,“没怎么。”

    说完他把夹起的臭豆腐送到外公嘴边儿,“外公你先尝尝。”

    “钰哥儿吃吧,外公不吃。”

    “外公你吃。”

    小孩儿期待的小眼神儿看着萧祐安。

    萧祐安拒绝不了,闭着眼睛咬过臭豆腐,囫囵吞枣般的咽了下去。

    完了,他假模假样道:“臭,亦是美食的最高境界之一,臭豆腐,臭鳜鱼,螺蛳粉,只要你能忍得了他不太讨喜的气味儿,就能品尝到这世上最极致的鲜香——来,修远,你也尝一块儿。”

    端王哪吃过这种东西,皱着眉头就要拒绝,却听周锦钰道:“爹,你快尝尝,外公都说好吃,味道一定好极了。”

    钰哥儿一片孝心,萧祐安都眼睛不眨的吃了,端王自然不能被比下去,强忍着不适吃了“好不好吃?”

    周锦钰问。

    端王点点头,“嗯,还行,挺好吃。”

    周锦钰笑了笑,心里的迷惑更深了。

    他闻到这臭豆腐味道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不能被爹发现,爹最讨厌他吃臭豆腐。”

    可他刚才不但没有阻拦自己吃,他自己还咽下去了,并且说味道还不错。

    周锦钰没有和任何人说,随着他身体好转,他脑子里时常蹦出一些破碎的片段,虽然看不清那些片段中人的样貌,可是和现实中端王这个爹很不一样。

    还有王府的一草一木,他没有一丝丝熟悉的感觉,他的家不应该是这样子的,他以前睡的床好像很破,睡觉的时候总会发出“吱扭吱扭”的声音。

    他好像不应该是自己睡一张床上,他的身边应该有人,那人不知道是哥哥还是爹,总是不让他趴着睡。

    他也不应该是用王府里那样的牙刷子刷牙,好像是有人把软布裹在小手指上给他擦。

    总之他感觉自己和王府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周锦钰心里渐渐有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大胆猜想:莫非他像爹给他看的那话本子里的男主角一样,是从小被抱错的孩子?

    端王是自己的生父,而养父养母另有其人?

    那自己的养父养母到底是谁?

    爹为什么不让见?

    自己的养父会是刚才的那位先生吗?

    不然他为什么看着自己的时候,眼里一直藏着眼泪,而自己心会疼。

    周锦钰心里有太多的疑惑和不解。

    ……

    周二郎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出的端王府,直到坐回到自家的马车上,才敢放任自己,他双手遮脸,放任自己的情绪在手掌的遮掩下发泄。

    前世,他的小鱼风华少年,却与青灯古佛为伴;

    千年以后的小鱼,想都不用想过得一样辛苦。

    这一世这好容易转世重生回到自己身边,却又活得战战兢兢,儿子从自己身上得到一些偏爱,却又满心愧疚,觉得是他偷来的。

    即便如此,命运却仍然不肯放过他,又叫他落水失忆,小鱼本就摇摇欲坠的身体,怎么能禁得起这样折腾。

    前世今生,他周凤青当真一开始就是大奸大恶之人么,前世不提,单论今生。

    他周凤青解禹北之困,挽救了禹北数十万条人命;抗击蛮族,换来边境人民数十年安宁;又解决中原黄河之水患,保一方百姓平安。

    比起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清流伪君子,他难道不是大慈大悲吗?

    历来变法之臣,几乎个个下场凄惨,前有商鞅被五马分尸,后有王莽惨遭分尸食肉。

    他不知道吗?

    可他还是义无反顾地推行田税改革,让天下的土地归天下人所有,让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人人有饭吃。

    比起那些个只会搭个粥棚,施舍几碗清汤寡水给人,以换取自己慈善之名的沽名钓誉之辈,他才是从根子上解决百姓之疾苦。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学得文武艺,卖予帝王家。

    他苦读圣贤书,最初的理想是要建立不世之伟业,可现实呢?

    现实是他的文武艺若想卖出去,先要学会阿谀奉承,圆滑媚上。

    回顾前世,他周凤青最大的错就是已经攀登了九十九步,却没有勇气迈出那大逆不道的最后一步!

    曹魏代东汉,西晋代曹魏,套路都一样,不过是把“篡位”变成“禅让”,名正言顺!

    当然,大前提是前朝民不聊生!

    第179章

    马车缓缓驶过朱雀长街,哒哒的马蹄声淹没在一片车水马龙,安京城的繁华让置身其中的人很容易就产生大干朝上下合该全都如此的错觉。

    真正的民间疾苦?

    呵……

    周二郎嘴角扯出一丝嘲讽,他为什么要殚精竭力挽大厦之将倾,破而后立不更好吗?

    乱吧,乱吧。

    不乱如何打破现在的朝堂格局。

    乱了才有机会让自己这样的新势力趁势崛起。

    像上一世那样搞肯定不行,小鱼也好,钰哥儿也好,还有死脑筋的爹和大哥都会痛苦,虐了他还不痛快,一个个的又跑去自虐为他赎罪。

    问题是他用不着!

    他所图之事他们永远也理解不了,史书皆曰始皇残暴,不解其所做之事功在千秋万代,只知歌颂高祖假惺惺的“三让其位”。

    始皇如此,他亦是,至亲至爱之人都无法理解他,更不要提世人。

    周二郎长指遮眉,发出一声喟叹。

    古来圣贤皆寂寞,世上无人知我周凤青。

    周二郎回到家里,云娘从丫鬟手里接过新沏好的热茶递给他,“我让人找郎中开的清火茶,现下天气干燥,夫君喝一些没坏处。”

    “有劳你费心。”

    周二郎伸手接过茶杯,他低头轻呷了一小口,称赞道:“茶不错。”

    说完,他又抬起头对着旁边伺候的两个小丫鬟随口吩咐:“这里没你们的事儿了,都先下去吧。”

    丫鬟应声退下。周二郎冲朱云娘轻笑道:“急景流年都一瞬。往事前欢,未免萦方寸,转眼之间你我夫妻竟已经成亲十年。”

    “二郎……”

    朱云娘忽地心生忐忑。

    周二郎打断她,“云娘,嫁给为夫这些年辛苦你了,二郎霸道无理,唯我独尊,对家人还好些,而面对你——”

    周二郎顿了顿,轻声道:“某种程度上,二郎把你当成了自己的所有物,认为你是我的女人,理所当然为我所有,一切归我掌控,却忘记了男人女人其实都是人,夫为妻纲本就是男人强加给女人的,从未问过女人的意见。”

    “若不是那日你憋不住说出自己的委屈,二郎竟不知道你在二郎身边过得这般辛苦,痛定思痛,不免感慨万分。”

    他忽然伸手擒住朱云娘的下巴,“依着二郎的性子,你嫁给了我,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即便是有一天夫妻离心,你亦不得离开周府半步,更不能背叛夫君。”

    “呵……”

    周二郎轻笑着松开朱云娘的下巴,道:“别怕,说说而已,二郎念着你为二郎受过的苦,自然不会这样对你。”

    周二郎看着朱云娘,“所以云娘,二郎给你离开周府的机会,放你自由。”

    “夫君——”

    朱云娘的眼泪唰得流下来了,满脸慌乱。

    “先别急着哭,听我把话说完,虽不是夫妻,可十年的情分仍在,不会不管你,二郎只要活着一天,就是你的靠山,谁要敢欺负你,我就把他剁了喂狗。”

    周二郎掏出帕子,替她擦了擦眼泪道:“做二郎的老婆的确辛苦,你不是总羡慕大姐吗,觉得做二郎的亲人更好,二郎把你当妹妹不是很好吗?”

    朱云娘扑到周二郎身上,紧紧搂着他的腰,哭道,“别说了,你别说了,云娘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哪里也不去!”

    周二郎任她搂着,任她哭。

    过了会儿,周二郎一根根掰开云娘放在他腰间的手指,把人推开一些,抬起云娘的下巴来。

    “不哭了,这会儿你情绪激动,等平复下来,好好想明白了再告诉我你的决定。”

    “云娘不用想,除非是二郎嫌弃云娘。”

    朱云娘哭着说。

    周二郎沉默无言。

    “二郎,我们再生一个,再生一个好不好?”

    朱云娘拉着周二郎的袖子哭着哀求。

    周二郎笑了,“世上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如果可以,二郎亦想什么都要。”

    周二郎抚摸着朱云娘的头发,“看着自己的夫君为你口中的一缕幽魂付出一切,云娘妒忌钰哥儿之余,有没有替夫君想过呢?想一想夫君知道真相以后的痛苦,嗯?”

    朱云娘抓住周二郎无声哭泣,她知道这会儿辩解只能是雪上加霜。

    周二郎拍拍她的手臂,“莫哭了,没有人责怪你,你有不得已的苦衷,二郎都知道。想留下,你仍是周家的主母,想走随时亦可,好不好?”

    朱云娘一颗心直直下沉,二郎若像上次那样发怒反倒还好,如今却心平气和的同她用最温柔的语气说出最残酷的话。

    翌日清晨,因为有朝会,周二郎早早起来,云娘像往常一样服侍他换上一身官服,周二郎没有拒绝亦没有多说什么。

    周二郎出来府门,胡安过来扶他上车,“大人,您最近得多吃点儿,春天风大。”

    周二郎白了他一眼,“话多!”

    胡安挠挠头,这段时间,大人清减了不是一点儿半点儿,临风而立,大有“我欲乘风归去”那劲头儿。

    坐进车里,周二郎微微闭了眼,养神。

    “兰香坊那边有什么进展?”

    他随口问道。

    “大人,冯明恩那老色批狡诈得很,兰嫣暂时没能获得什么有用的消息,不过徐家的大公子却是对兰嫣迷恋得很。”

    “嗯,告诉她,难啃的骨头才香,女人最大的魅力不是貌若天仙,是看到摸不到,摸到得不到,哪怕是皇帝来,也让她给我把架子端稳了。”

    “是,大人。”

    胡安心想,大人是懂男人的,比女人更懂。

    想了想,周二郎又道:“叫她不要把眼光总放在那些世家子弟身上,多搞一些以文会友,以诗会友,以棋会友,以琴会友,结交一些有名气的才子大家,借着这些人把自己的身价再提一提。”

    胡安不解,“大人,那些个才子大家个个爱惜羽毛得很,怎可能去兰香坊这种地方。”

    周二郎勾了勾嘴角儿,“风月常新,时复登楼聊纵目。烟花无际,须知有岸可回头”

    胡安:“……”

    听不懂。

    周二郎不再说话。

    胡安听不懂大人这两句诗是何意思,但并不妨碍他对大人的崇拜之情犹如淘淘江水。

    聪明的人干啥都有一套,哪日大人辞官,去开青楼楚馆,必定也赚得盆满钵满,就说这兰嫣吧,眼看就要被新人所替,成为昨日黄花,大人一首诗就叫她起死回生。

    并且凭着大人的提点,如今不但保住了自己的地位,更是架空了原来兰香坊的老鸨,翻身做主人。

    胡安有点儿好奇,大人他到底是好色还是不好色呢?

    假如说大人好色,到底是他占人家的便宜,还是人家占他的便宜不好说呢?就大人这才情相貌,跟谁睡都是亏本买卖。

    马车到宫门外的时候时间还早,周二郎遇见同样来的比较早的贺明堂。

    “贺将军来得早。”

    “周大人也一样啊。”

    两人相视一笑,贺明堂道:“钰哥儿身体好些了吗?听我们家胜哥儿说钰哥儿身体不好,被送去庙里养一段时间。”

    周二郎笑道:“好多了,主要是家父迷信,听算命的大师说钰哥儿今年有一劫难,需要送到庙上躲避祸患,不成想春节没过完,钰哥儿就病了,家父更加坚持那位大师的说法,非要把孙子送去不可,不送,凤青就是不孝,大逆不道。”

    贺明堂呵呵一笑,同情道:“我们家老头子亦是一样的固执脾气犟,不过话说回来,这算命一说还是宁可信其有,免得后悔。”

    “周将军说的极是。”

    抿了抿唇,贺明堂道:“你我两家都不算外人,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周二郎一笑,“你我二人共同上过战场,我大哥与令侄更是生死之交,钰哥儿同胜哥儿俩小的亦是好兄弟,我们俩家自然不算外人,将军有话不妨直言,凤青洗耳恭听。”

    贺明堂组织了一下措词,道:“周大人只得钰哥儿一子,孩子连兄弟姐妹也无,未免太过孤单,周大人没想过要多多开枝散叶么?”

    周二郎沉默无言。

    此处无声胜有声,贺明堂从他苦涩的眉眼间自行脑补出了剧情,如周二郎这等条件的不纳妾能有什么原因?

    无非是他眼光高,他看上的女人不愿为妾;愿意给他做妾的女人,他又看不上。

    如今朝堂之上局势微妙,贺家亦不能独善其身,与徐家联手或者与端王联手都不亚于与虎谋皮,只有周凤青。

    这个年轻人有能力,有魄力,亦有影响力,关键周家不似他们这些根基深厚的百年世家,他势单力薄,更好掌控。

    两家联姻,不失为上上之选。

    想到此,贺明堂凑近周二郎,笑道:“周大人丰神俊朗,不瞒你说,我那侄女儿仰慕大人已久。”

    周二郎惊诧地瞪大了眼,反应过来,瞬间白皙的俊脸就红到了耳边儿,好半天才结结巴巴道,“将,将军,莫要玩笑。”

    贺明堂见他手足无措的样子,憋住笑意,这个小周大人虽才华横溢,在男女一事上却还纯洁得很呢。

    权势正盛,在朝堂上锐不可挡的男人害起羞来,当真是俊俏的难描难画,自家侄女儿睡他不亏。

    周二郎没有给出贺明堂任何态度,贺明堂却先一步把周二郎看成了未来的侄女婿。

    如果他看仔细一些,就会看清楚周二郎的眼底清明一片。

    高端的猎人总是会以猎物的姿态现身。

    想到前世傻儿子竟然跑去当和尚,亲大哥与自己拔刀相向,爹气得要与自己断绝父子关系,周二郎深觉做一个伪君子的必要性,上辈子他太正直也太善良了。

    文官袍服上绣的为禽,武官袍服上绣的为兽。

    他自然要对得起“衣冠禽兽”四个字。

    第180章

    “陛下,您该上早朝了。”

    福宁殿内,魏伦躬身站在龙榻前唤醒永和帝。

    “咳,咳咳……”

    帷账后传出一阵闷咳,魏伦忙拿了痰盂上前伺候,又有小太监端迅速端来漱口水,一阵忙乎后,永和帝起了床。

    “你如今操心的事儿多,以后唤朕起床这种小事儿让下面人做就行了。”

    永和帝对着伺候他穿衣的魏伦道。

    “陛下,老奴这么多年伺候陛下都习惯了,每日若不过来亲自服侍陛下,就觉得这心里空落落的,这一天干什么都不得劲儿,再者陛下听惯了老奴唤您起床的声音,这乍然换人,老奴怕陛下不习惯。”

    闻言,永和帝叹了口气,道:“朕这一病,什么牛鬼蛇神的居心叵测之辈都冒出来了,如你这般忠孝的人却是难找,辛苦你了。”

    魏伦为永和帝整理着衣襟下摆,道:“老奴做的不过是自己的分内之事,再说亲自伺候陛下这差事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荣宠,陛下倘若叫别人伺候,老奴怕是控制不住要羡慕妒忌呢。”

    话音一转,魏伦又道:“倒是周大人才真辛苦,自陛下病后,周大人清减了不少,都知道他是陛下的人,您这段日子养病没上朝,没您护着,为难他的人多呢。”

    “哼!”永和帝冷哼,“他们倒是盼着朕好不了呢,若非那日与周卿下棋,周卿怀疑朕寝宫里的熏香有问题,朕怕这次真就凶多吉少了,咳,咳咳……”

    话说一半儿,永和帝又忍不住咳嗽起来,魏伦忙递上锦帕,吩咐人把镇咳的汤药端来。

    “陛下,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您这身体才刚见好,万不可动气劳累。”

    永和帝何尝不知道他自己的身体需要修养,但要他把手上的权利下放,他又不放心。

    魏伦又道:“这大干朝的天下是水,陛下您的龙体便是盛水之碗,碗之不在,水又岂能存。”

    魏伦这句看似无心之语直戳永和帝的痛处。

    看到永和帝的面色几变,魏伦垂下眼帘,自幼伺候永和帝长大,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位帝王的脾气秉性,可共患难,不可共富贵。看他对待失宠的臣工以及失宠的儿子宠妃就知道其对待无用之人有多无情。

    可只要是个人,谁又能保证做事从不出错,一直受宠信呢。

    他魏伦战战兢兢服侍永和帝这么多年,最后还是靠着周凤青的运作有了今日之权势地位,再看看周凤青对待原本是政敌的刘永年是怎么做的,即便是做奴婢的命,谁不想要一个让自己有保障的主子呢。

    穿戴整齐,永和帝在仪仗队的护卫下进入太干殿高坐龙椅之上,文武百官分列左右入内,叩拜之礼过后,众臣有本上奏。

    “启奏陛下,百官俸禄已经拖欠两个月有余,恳请陛下着户部尽快拨款。”

    “启奏陛下,我户部的每一笔银两皆有去处,皆可查证,为保证军饷以及更重要的开销,恳请诸位臣工再坚持坚持,今夏税收上来,定第一时间为诸位发放。”

    “启禀陛下,自去岁加赋之后,为逃避赋税,各地流民四起,若不尽早处置,恐生祸端,恳请陛下减轻百姓赋税。”

    “启奏陛下……”

    一声声启奏陛下,吵得永和帝头晕脑胀。

    周二郎冷眼旁观,前朝也好,大干朝也好,最难解决的问题就两个字“缺钱。”

    前朝因为缺钱,太子萧祐安想出一个妙招儿,发行纸币。

    然,用纸币解决铜币、白银以及黄金的短缺,表面上看来确实是个解决钱荒的好办法,实际上却无法控制纸币滥印,最后萧祐安自食恶果。

    大干朝吸取了前朝的教训,拒绝纸币,转而用巧立明目增加赋税的办法来增加朝廷财政收入,其实同样不可取。

    在土地兼并日益严重的情况下,百姓本就苦不堪言,再加赋税,只能导致大量流民的产生,流民多了就要生事,一生事朝廷就要想办法镇压,兵马一动,哗哗流走的都是银子,朝廷镇压的银子哪来?必然是增加赋税,赋税继续增,流民继续更加多,镇压更加狠,恶性循环……。

    周二郎又想起小鱼写给自己的那些令人耳目一新拍案叫绝的东西,他不得不佩服后人的智慧和见解。

    然,有用吗?

    没用,至少在当下的环境下难以实施。

    小鱼太理想化了,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

    一代人亦只能解决一代人的问题。

    不过小鱼来自千年以后的真知灼见却很有借鉴意义,让他把大干朝的问题理解的更加深刻。

    他的田税改革是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只不过要满足两个必要的先决条件——

    其一、他要掌握至高的权力,让这一政策的实施从上到小没有阻碍,直白说,听话的加官进爵,反对的牢房领饭,谁敢不从?自古至今,一项新政的施行总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

    其二、事缓则圆,他需要做一些事情为田税改革做铺垫,冲突是不能避免的,但可以控制其激烈程度。

    ……

    永和帝听着下面群臣吵成一片,下意识目光就转向了周二郎,长期以来周二郎总能解决他的燃眉之急,不自觉永和帝就把周二郎当成了万金油。

    他从没想过周二郎每一次举重若轻的背后都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但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

    “周爱卿有何看法?”

    永和帝朝着周二郎的方向开口。

    周二郎稳步出列,躬身作答:“启奏陛下,朝廷财政吃紧,若要解决,非一日一时之功,此事还需从长计议。”

    “关于流民问题,朝廷当引起重视,臣建议以安抚疏散为主,不可冲突过甚,否则一旦一方流民造反,他地必然效仿,届时天下大乱,后果不堪设想。”

    永和帝微微点头。

    徐庚却是目光略带诧异,以他对周凤青的理解,此人行事向来喜欢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似这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时候却是少见。

    转念一想,却也释然,周凤青是人不是神,不可能什么问题都能解决,力有不及也难免。

    “朝臣欠诸位臣工的饷银,户部可有办法凑兑出来?”

    永和帝又问。

    周二郎露出一个苦笑,道:“陛下,我户部只有执行之责,这发放分配之权却是由内阁执掌,朝廷还有没有多余的银子,内阁诸位应该比臣更清楚。”

    周二郎一句话把皮球踢到徐庚身上,同时把百官的抱怨也引到了徐庚身上,领不到俸禄你们应该找内阁,找徐庚呀,户部就一提线木偶,你们装什么孙子,不敢找徐庚麻烦,合着欺软怕硬,怨气撒到我们户部身上呗。

    微顿,他又道:“陛下,微臣以为眼下朝廷财政吃紧,诸位臣工当团结一致,共度难关,而非在这里争论不休。”

    “另外诸位臣工情况不同,有些妾室多,孩子多的,开销确实大,两个月不发俸禄,苦了大人不要紧,万万不能叫孩子挨饿,似这等情况的,自然要优先放发。”

    “像是微臣,家中人口简单,只有一妻一子,兄弟姐妹亦能自食其力养活自己,家里又有陛下赐予的田庄,吃穿不愁,朝廷晚些时日发放并不会影响生活。”

    周二郎此话一处,众人脸色均不好看,唯有永和帝觉得痛快!出气!干得漂亮!

    一个两个的,两个月不发饷就开始哭穷,穷得都能养得起七八个妾室,穷得生一堆儿女,穷得顿顿有肉,你们可真他娘的穷!

    “陛下,微臣听闻周大人生活十分之奢靡,对其子更是极尽娇宠,臣的幼子同周大人之子同在一个书院,亲眼见到其子头上一条小小的发带竟然是用金丝混天蚕丝织就,其所穿之服更是极尽奢侈之能事,周大人养一个孩子的开销,足够微臣养一大家子,微臣很想同周大人讨教这生财之道!”

    “启奏陛下,臣亦听闻周大人作风奢靡,臣的内人告诉臣周大人之妻买东西向来一掷千金,头上一根簪子竟然镶嵌了大大小小十几颗珠宝,就算是宫里的娘娘也没她奢侈,臣亦好奇周大人的生财之道。”

    “启奏陛下,臣附议,臣的内人经常向臣抱怨,说臣小气舍不得花银子,羡慕周大人的银子给老婆随便花,臣也好奇周大人莫非能点石成金,不然这银子是哪里来的?”

    “陛下,王大人此话不假,臣的内人也像臣抱怨过臣不如周大人大方,甚至安京城夫人圈子里流行一句话,生女当嫁周凤青!臣以为周大人的银子定然来得比我等容易,不然如何敢如此为女人花钱。”

    “陛下,周大人作风奢靡,满朝皆知,倘若陛下不信,可叫周大人掀开官服,臣敢打赌周大人官服之下的里衣定然价值不凡!”

    最后出列的这位二百五此话一出,满朝皆惊!

    吃惊这位的脑回路,亦佩服其胆子之大,你敢当众叫周凤青脱衣?徐庚徐大人都不敢吧,端王爷也不敢吧。

    前面几位好歹有理有据,大家就是气不忿,膈应膈应周凤青,以永和帝对周凤青的荣宠,怎么可能因为他奢靡就定他的罪,要真定了他的罪,周凤青能拉着满朝文武下水!

    若要较起真儿来,谁不奢靡,奢靡的方面不一样而已,徐大人好茶,家里藏的珍品价值千金也不为过,冯大人好收集珍稀砚台,一方砚台可在安京城里买处房。

    而这位年青的周大人,人家爱美,就喜欢穿各种华服美衣,这种奢靡它就是要给人看的,你让他藏起来,那人周大人还有什么成就感。

    说句大实话,周凤青引领了整个朝堂官员们的审美,他成天把自己弄得跟个仙儿似的,搞得大家都不得不注重一下个人形象,否则朝堂争辩,他往你跟前一站,先用颜值碾压得你喘不过气。

    周二郎为官以来还真没受过刚才这种羞辱,竟然敢叫他脱衣?

    一时之间周二郎甚至怀疑自己的耳朵,这种二百五打哪蹦出来的?

    大放厥词的二百五乃是靠着大干朝的“荫蔽”政策,老子退位,他顶上,刚刚才获得头顶这项乌纱的,刚戴上没几天,热乎都没带热乎呢,后知后觉感受到自己此言一出,似乎周围气氛不对劲儿,再次开口,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启奏陛下,微臣并非妄言,陛下可派人去查,安京城有家叫虞美人的铺子,京城的贵妇都知道这家铺子,周大人之妻乃是这家铺子的购买大户,据微臣之妻所言,周夫人是真正的有钱人,买里衣比买外装更舍得花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