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阅读网 > 其他小说 > 羽族文明建设指南 > 14、第一罐蜂蜜
    把驼鹿蹄部带腺体的那部分肉拿出来,赵飞宇怒气冲冲给冰柜封顶,准备今晚继续蹲守,不把小贼抓出来誓不罢休。

    月黑风高夜,蹲守抓贼天。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驼鹿蹄被赵飞宇放在雪地中央醒目的位置,散发着浓浓的驼鹿味,就等着小贼上门了。

    躲在楚鹰的翅膀下面,赵飞宇放言:“你不要出手,今天我要亲手结果这个小贼!”

    楚鹰不置可否。

    偷肺贼似乎比偷虫贼谨慎的多,赵飞宇和楚鹰一直等到下半夜接近黎明的时候,才见到它的踪影。

    它其实很早就来到了附近,但出于谨慎一直没有露面,而是在红松林里东嗅嗅西闻闻,放轻手脚观望雪地中间的驼鹿肉。

    见兔子麂子等动物在周围溜达来溜达去也没出什么意外,它才慢慢地靠近肉所在的位置,暴露了自己。

    狼獾?赵飞宇惊讶,他还以为会是比较小的动物。

    凶名赫赫的狼獾,体型不到一米只能算中小型捕食者,不过它们的战斗力比较强,脾气有点凶,可以单挑金猫甚至大战狼群……

    这是赵飞宇第二次遇到狼獾,本应该更加得心应手,但赶跑是一回事,杀死对方又是另一回事。

    在楚鹰轻轻推了他一把,示意他把狼獾拿下的时候,赵飞宇感到有些慌。

    是冲上去锁喉?按在地上压死?还是抓起来摔死呢?

    赵飞宇觉得好像摔死比较简单,和他抓鹿肉差不多,抓上天放手就行。于是他化作鸟形,直奔狼獾的后背而来,抓起对方的皮就往上飞。

    被赵飞宇的进攻策略惊呆的楚鹰:傻“雌性”!抓背等着被咬吗,抓脖子啊!

    狼獾果然不是吃素的,忍着疼痛一个摇摆,挣脱背上的爪子就挠向赵飞宇的腹部。

    赵飞宇吓得赶忙扑腾翅膀往天上飞,太凶了,太凶了。他觉得作为智慧生物,他应该利用智慧战胜对方,而不是肉搏。

    于是他快速飞到红松树下,抓起一块二十几公斤的石头,对着追着他而来的狼獾扔下一枚石弹。

    被从天而降的石头砸断尾巴的狼獾感到不妙,准备把尾巴拽出来就跑路。可惜还没来得及跑,第二块巨石从天而降,正中它脑门。

    赵飞宇ko狼獾,狼獾惨死于高空抛物。

    虽然砸得死相有点惨,但不影响结果不是?赵飞宇开心的扒开两块石头,抓起血肉模糊的狼獾飞到楚鹰身边邀功。

    不忍直视的楚鹰:“……”

    赵飞宇捕获的第一只猎物是放松娱乐时兴起抓来的兔子,没什么真实感。这第二只却是他有计划有目的捕捉到的狼獾,令他忍不住心花怒放,想要炫耀一番:“怎么样,不错吧?”

    楚鹰眉头微皱,捡到这个“雌性”的那天,他就担心自己未来需要负责教会这个“雌性”飞翔、捕猎和辨识地图,当初天真的以为可以拖到开春,让对方的族群来教导。

    没想到现在飞行也教了,终于也走到了捕猎这一步,楚鹰露出复杂的神情说:“接下来几天,我教你一些基础的捕猎技巧。”

    终于可以从人进化成鸟了吗?终于要掌握到养家糊口的技能了吗?赵飞宇欣喜若狂:“好哥哥!我一定认真学!”

    熬了一个通宵,天光微熹之时,赵飞宇把狼獾的皮肉处理好,准备放进冰柜保存。

    无奈防御措施做得过于出色,封顶的木头边缘也冻起了冰,让赵飞宇自己都打不开,最终烧了点开水浇上去把冰融化才打开……

    连续两天的睡眠不足让赵飞宇从清晨睡到了晚饭时间。

    他揉着惺忪的睡眼从暖和的窝里钻出来时,已不知日月。一瞬间,他觉得这样的生活似乎也不错,想什么时候捕猎就什么时候捕猎,想睡到什么时候就睡到什么时候,想玩什么就玩什么,当然也没什么好玩的就是了。

    嗯,伙食也比较差,不过这是可以改善的,赵飞宇决定今天就改善一下伙食!他从火堆边拿起一个石头揣怀里,提起箩筐,就往红松林里走去。

    向西一公里多,红松树下的土坡里,有一窝野蜜蜂,它们的蜂蜜是赵飞宇今天的目标。

    转化成鸟形,赵飞宇大摇大摆的来到土坡上,只见上面有一个七八公分的圆洞,偶尔有几只指甲盖大小的蜜蜂在这里进出。

    这是前几天赵飞宇搬驼鹿肉时就发现的蜂巢。大多数鸟类是不怕蜜蜂的,甚至像蜂鹰、燕子、山雀一类的羽族还会以蜜蜂为食。当然,变大了很多倍的羽族是看不上这种小蜜蜂的,他们主要吃一种五六厘米大的巨蜂。

    不过对赵飞宇来说无所谓,有蜜就行。他用自己锋利的喙把蜜蜂巢穴的洞口啄大,很快就看见里面一层累着一层的蜂巢。

    蜜蜂围着他转悠却无从下手,覆盖着羽毛的地方它们只能戳到羽毛,裸露的地方只有长满鳞片的脚和由角质构成的喙,更扎不到。

    幸好赵飞宇不算贪心,他把一半的蜂巢取出来放进箩筐就不再继续,毕竟不能竭泽而渔,蜂蜜是蜜蜂过冬的食物,要是他全拿走了,蜜蜂岂不是要饿死。

    为了来年更好的薅羊毛,赵飞宇还把土填回去一些,把蜜蜂的巢穴还原。

    提着箩筐飞回去后,赵飞宇从他的原始冰柜里掏出驼鹿的里脊肉,放进冷水里解冻。没有密封条件,冷冻的肉会随着时间流逝,变干变硬,不过这块里脊肉解冻后还算新鲜。

    把里脊肉切成厚片,又在上戳出一些小眼后,赵飞宇把蜂蜜从蜂巢中挤了出来涂抹上去,让这块肉充分吸收蜂蜜入味。

    他还给肉按摩了一会,注入他深厚的爱意。

    点燃土灶台,架上一块干净的石板,拿肥肉涂抹一下,等石板烧热就可以把吸收好蜂蜜注入了爱意的蜜汁鹿排放上去了。

    脂肪多的一面多煎一下,脂肪少的一面少煎一下。从焦黄到微微的焦黑,随着油脂发出滋滋的声响,蜂蜜和肉发生奇妙的化学反应,让空气中充满香甜的气息。

    赵飞宇忍不住咽了口口水,然后听到旁边也传来一声清晰的口水声。他一转头,就见楚鹰不知何时悄摸摸来到土灶边,以狗狗蹲的姿势蹲在了他旁边。

    被吓得羽发竖起来的赵飞宇尖声问道:“你什么时候来的,吓死我了!”

    楚鹰两眼放光地盯着鹿排:“我一直在红松树上…”

    用两个木棍当筷子,准备把肉放进嘴里的赵飞宇,被楚鹰目不转睛的死亡视线看得有点下不去嘴,莫名有种让自家狗狗看着自己吃独食的罪恶感。

    犹豫一会,他把肉分成两半,自己吃一半,另一半用筷子夹着喂到楚鹰嘴边,让这个没吃过啥好东西的可怜孩子尝尝味。

    清甜醇香的汁水在口中爆开的瞬间,赵飞宇只能赞一句美味!甜食果然是一种能传递给人巨大幸福感的食物,他宣布驼鹿现已超越猪猪,成为他最爱的食材!

    在烹饪上一点也不手残的赵飞宇得意洋洋的问:“怎么样,味道不错吧?”

    楚鹰点点头,学着赵飞宇用木棍不太熟练的把鹿肉挑到石板上,光速开始煎下一块。

    经过这顿蜜汁鹿排,楚鹰对罕角驼鹿和蜂蜜的热情直线上升。具体表现为连夜端了三四个蜜蜂的老巢,搞得赵飞宇深夜凿石罐把蜂蜜贮存起来。

    狩猎目标的改变也很明显,从只有山羊和羊血汤变成了只有驼鹿和鹿血汤……

    ……

    潜伏在树丛中,赵飞宇看着不远处的一群狍子在湿地边悠闲啃食树叶,其中一只被他放置的嫩柳条吸引,离他越来越近。默数一二三后,他拍着翅膀冲上去,爪子直指对方的喉咙。

    狍子受到了惊吓,屁股上的白毛炸成朵花,它傻在原地思考要不要逃跑。在赵飞宇离它不到一米时,它终于思考出来还是要跑的,于是一个灵活的跳跃躲过了袭击。

    它一会左拐一会右拐,偶尔还转身往回跑,成功把赵飞宇绕的晕头转向。

    傻狍子见赵飞宇没追上它,还停下脚步转头看了看,头顶两根棍,黑鼻头白下巴,裂开嘴的时候就像是在对赵飞宇无情的嘲笑,接着它一路小跑消失在森林中。

    追了半天还是让狍子跑掉的赵飞宇,生气的赖在地上打滚,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为什么!

    远处树冠上的楚鹰无比头疼……这惨烈的转向能力,可怎么办啊。猎物已经从强壮的野猪,换成机警的巨兔,又换成有点傻的狍子,竟然还是抓不住。

    提着之前捕到的半只小驼鹿,楚鹰飞到赵飞宇身边,让对方吃点东西补充一下无效捕猎消耗的体力。

    赵飞宇化作类人形爬起来一顿猛吃,憋屈的说:“我能不学平飞追击,学俯冲抓捕吗?”

    楚鹰:“你俯冲只能抓小型猎物。”

    赵飞宇幽怨:“你可以抓熊,还可以抓驼鹿。”

    他昨天见到了楚鹰高速俯冲捕杀罕角驼鹿的样子,正所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那样恐怖的速度加上十几公分的利爪,没有鹿角的母鹿瞬间被碎颅,一击毙命。

    赵飞宇认为那才是符合他男子汉风格的霸道攻击方式。

    楚鹰沉默一会,说道:“俯冲是哈斯特巨鹰的捕猎方式,他们转向能力很差,如果一次没命中目标要害,这次捕猎就会宣告失败。平飞追击才是擅长转向的哈斯特神鸟主要的捕猎技巧。”

    赵飞宇第一次听楚鹰说那么长一段话,果然原始人不是没有智慧,人家的智慧只是都用在了捕猎上,但他还是有些疑惑:“你不是又能平飞,又能俯冲?”

    楚鹰面无表情:“我是混血,母族是哈斯特巨鹰,所以没有短版。”

    对哦,第一次见面楚鹰就说他是混血不怕冷才留在北大陆,赵飞宇差点忘了这一点。只是没想到另一半血统是哈斯特巨鹰,他恍然大悟,怪不得楚鹰古铜色的肌肤在哈斯特神鸟一族如此特立独行,原来是从母亲那里遗传来的。

    哈斯特巨鹰们,似乎都挺黑的,也不知道楚鹰他爸这个以白为美的哈斯特神鸟,是怎么爱上全身漆黑的楚鹰他-妈-的。

    等等…哈斯特巨鹰好像雌性比雄性强壮有力,雌性才是一家之主,难不成他爸是被他妈抢回去的压寨娇夫……不能深想,赵飞宇迅速打断自己的思绪。

    对两族取其糟粕去其精华的他,还是多考虑一下怎么改善自己的转向能力吧。

    做了十几年人类,两条腿才是他熟悉的行动方式,要想飞行转向的能力比得上土生土长的哈斯特神鸟,他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额,其实他双条腿也不是很熟悉,赵飞宇站起身准备活动的瞬间脚下一滑摔了个大马趴。

    楚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