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阅读网 > 都市小说 > 联姻对象有两副嘴脸 > 12、第 12 章
    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一个“。”也有很多种解释。

    在绞尽脑汁思考了十几分钟后,郗时认识到了这一点。

    “还能是什么意思,不想和你聊了呗。”尤嘉煜随口道。

    说完他突然反应过来问话的人是郗时,脸上浮现出不敢置信的神情:“你在和人聊天?你不是向来不喜欢在网上黏糊吗?”

    郗时是gay,但有的时候也挺直的,兴致来了直接开车去找人开房,小情人想玩暧昧,他也只会一个电话打过去,多少沾一点不解风情。

    当然不是真的不解风情,大少爷纯粹是不想解。

    他不谈感情,自然不会在床伴身上浪费时间浪费精力,睡过一回的人基本不会再约第二次,就算渣成这样,还是有数不清的人往他身上扑。

    余光中瞥到一抹粉色,尤嘉煜翻了个白眼。

    瞧瞧,又有人扑上来了。

    不知道从哪里传出来,说郗时喜欢粉色,最近来勾搭的人身上都少不了这个颜色。

    今晚这个格外过分,一身粉色卫衣,粉色短裤,头顶还戴了个粉色帽子,露出来的头发也踏马是粉色的,像是掉进了粉色染缸里。

    还是那种经典的芭比粉。

    酒吧的光线昏暗,一照颜色更加艳俗。

    男人端着空酒杯,停在郗时面前:“哥哥,可以请我喝杯酒吗?”

    郗时正烦着呢,看也没看他,踹了踹尤嘉煜。

    意思是处理一下。

    怎么处理?

    这一身打扮,这媚眼抛的,还搔首弄姿……一看就是冲你来的。

    尤嘉煜在心里默默腹诽,脸上没表现出来:“哥哥们有事,没空,要喝酒找酒保给你倒。”

    男人全程看着郗时,仿佛没听到他说的话,大着胆子搭上了郗时的胳膊:“哥哥,你觉得我怎么样?”

    刻意放轻的声音矫揉造作,郗时不耐烦地啧了声。

    我觉得你有病。

    杯子被重重地放在吧台上,酒保见状连忙赶过来:“怎么了?”

    面前这两位是上帝中的上帝,尤其是郗时,一个人就支撑起了酒吧近一半的消费,老板嘱咐一定要伺候好他,宁得罪其他客人也不能让郗大少不满意。

    “给他打个车,去江宁路77号。”郗时指了指搭讪的男人,“打车费我出。”

    “噗。”

    江宁路77号,是霖城的精神病院。

    尤嘉煜看了眼被气跑的男人,哈哈大笑:“你喝的是酒还是毒药,这小嘴怎么跟抹了毒一样,这么损?”

    呵呵,他是跟钟遇宵学的。

    郗·手残·时面无表情。

    尤嘉煜好奇得抓心挠肝:“对了,你在跟谁聊天?”

    刚才那粉人虽然脑子不好使,但身材不错,短裤到膝盖上十公分,露出来的腿笔直修长,十分光滑,应该是特地做过脱毛,是郗时会喜欢的类型。

    郗时看人先看腿,刚刚却愣是一个眼神都没往对方腿上瞟。

    哪个猛人让郗大少转了性,拒绝人那干脆利落的劲儿,颇像浪子回头。

    “没聊。”

    句号之后,钟遇宵就没了音讯,也没说去不去主卧睡觉。

    郗时现在很矛盾,他能感觉到自己对钟遇宵过分关注,似乎不仅仅是见色起意。

    因为除了想艹钟遇宵以外,他竟然还关心对方是死是活。

    这算什么?对假结婚对象的人道主义关怀吗?

    一瓶酒见底,郗时又让酒保上了两瓶。

    尤嘉煜脸色发苦:“不是,这酒度数高,你当水喝呢?”

    一杯接着一杯,像被甩了,来借酒浇愁。

    不过向来都是郗时甩别人,谁有那本事甩他,尤嘉煜对他的聊天对象越发好奇了。

    没聊?

    他看是没少聊。

    郗时不想搭理他:“废话那么多,你祖上是和尚吗?”

    尤嘉煜没反应过来。

    “念经没完。”

    “……”

    他要是会念经,肯定先好好治治郗时这个泼猴。

    尤嘉煜拦不住他,两人喝到凌晨,就近找了个酒店,开了两间房。

    以往心情不好,郗时都会打电话叫小情人过来发泄一通,尤嘉煜做好了被叫·床声打扰的准备,没想到郗时竟然安安分分的。

    宿醉头疼,第二天醒来已经将近十二点了,尤嘉煜去敲门没人回应,下楼一问才知道郗时凌晨四点就离开了。

    他们三点多进的酒店,合着郗时在房间待了不到一个小时就跑了。

    尤嘉煜想骂人。

    艹,早说啊,他就开一间房了。

    -

    早上七点,闹钟准时响起。

    最近降温了,钟遇宵换完衣服后又套了一件长风衣,他今天打了发胶,梳了背头。

    据说这样看起来比较成熟。

    他是从钟知礼身上得到的灵感,他哥的日常装束就是大背头,黑西装,在公司内部有个绰号——老魔头。

    因为这样看起来太成熟,太稳重,太有年龄感,太不好惹。

    老师和老总只有一字之差,可以借鉴一下。

    从卧室里出来就闻到一股酒味,客厅里也乱七八糟的,鞋子皮带散落了一地。

    钟遇宵往前走了几步,看到了趴在沙发里的郗时,大少爷衣衫不整,醉醺醺地昏睡着,许是清晨的阳光刺眼,抱枕被他抓过来盖在脑袋上。

    郗时什么时候回来的?

    钟遇宵毫无察觉。

    钟遇宵也喝酒,但从来不会让自己喝醉,在他看来,让酒精控制思绪是一种很愚蠢的行为。

    蠢人做蠢事。

    但,傻人有傻福。

    思及昨夜的“好心劝告”,钟遇宵拿来赠送的蚕丝被,盖在郗时身上。

    关爱智障,人人有责,日行一善,从我做起。

    郗时身上的花衬衫皱皱巴巴,领口大敞,露出了半个胸膛。

    钟遇宵的目光凝住,盯着郗时的后颈。

    那里的皮肤常年被头发和衣领遮掩,久不见天日,很白,像一块被藏起来的禁地。

    钟遇宵突然生出一点隐秘的、发现宝藏的惊喜,他伸出手,在触碰到泛着深绿幽光的发丝时,突然反应过来。

    不能碰。

    现在是想碰一碰捏一捏,明天可能就想摸一摸,艹一艹了。

    郗时不是他能随便玩的对象,要是他们属性不同,还可以上个床。

    大少爷很具有性吸引力,就算不是他的菜,艹这样的男人也一定爽到爆,征服欲会得到极大的满足。

    但他们撞号了。

    钟遇宵转而捏住蚕丝被,往上拉了拉,盖住了那截颇具诱惑力的脖颈。

    他不喜欢勉强别人,更不喜欢给自己找麻烦,在欲望刚刚萌芽的时候抽身是最明智的选择,反正他不是非郗时不可。

    大门轻轻合上,熟睡的人突然从沙发上爬起来,郗时低下头,瞥了一眼滑落的蚕丝被。

    嗤,算钟二有良心。

    他凌晨回来想洗个澡的,结果没进去浴室,钟遇宵听他的话去了主卧,但把门反锁了。

    防狼一样。

    “难不成是怕我酒后乱性,半夜回来爬床上了他?”

    这话说完郗时自个儿都笑了,他又不是禽兽。

    次卧也有浴室,去那里凑合一下也行,吸一晚上的甲醛也死不了人。

    但郗时不知道是脑抽了还是怎么了,突发奇想,想看看钟遇宵的反应,于是就带着一身酒气在沙发上凑合了几个小时,直到钟遇宵起床。

    浴室的镜子照出一张憔悴的脸,双眼通红,布满了血丝。

    郗时抹了把脸,他绝对是脑抽了,放着好好的酒店不睡,非要回来,回来就回来吧,还给自己找苦头吃。

    然而郗时并没有意识到一件事,莫名其妙的行为往往是沦陷的开始。

    他不谈感情,不知道这种矛盾复杂的心境背后藏匿着感情的变化,他只会觉得钟遇宵给他盖了被子,脑抽就脑抽吧,不算毫无收获。

    钟二这人还挺有意思,和他见过的书呆子都不一样。

    洗去了一身酒气,郗时倒在大床上,被子上还残留着钟遇宵睡过的痕迹,是淡淡的檀木香。

    钟遇宵用的沐浴露是他从家里带过来的,一个国外牌子,他用惯了,一直没换过。

    木质香带着似有若无的暖意,闻起来很温柔,有种书卷气。

    气味是连接情绪与记忆的媒介,郗时对酒味烟味香水味很熟悉,但他身边从来没有这种味道,钟遇宵就像是一个异类,突然闯进了他的世界。

    所以“。”的意思是答应,困扰了他一晚上的问题终于得到了答案。

    床上摆着两个枕头,郗时捞过一个抱在怀里,丝丝缕缕的檀木香钻进鼻腔,被酒精麻痹的神经放松下来,他闭着眼睛,在枕头上蹭了蹭,呼吸逐渐平稳。

    郗时做了一个梦。

    可能是受遗留气味的影响,也可能是夜有所思,日有所梦,他梦到了和钟遇宵的初次见面。